“南王带着世子进京了。”
电磁波响了一阵,声音略有些模糊:“……卷宗让我交给您……她与朝廷走得很近,税银的事只怕已经露出端倪,这是我们计划最大的变故,但若是用好了,说不定也是咱们的一条退路……这种事情……事关白云城,想必城主知道其中厉害,不用属下多说。”
陆小凤敛起了笑,林默屏住了呼吸。
叶孤城冷淡的声音响起:“莫非你我要讨好那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早在白云城我就该杀了她!”
林默:“……他这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是不是说我?”
接下来她被迫听了满耳朵自己是如何如何愚蠢,精神方面是如何如何的不正常,该去找大夫治治脑子,……太扎心了,她受不了,她选择快进。
滋——滋滋。
窃听器里忽然诡异的传来一阵阵剧烈的喘丨息声。
“师父……我,不行了……”
叶孤城声音极冷:“继续。”
“师父,哈啊,哈……嗯……轻点……啊……”
林默当即头皮一麻,这……这是她不花钱就能听到的内容吗?忙抖着手快进。陆小凤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他只是陷入了沉思。
“能倒回去吗?”
“啊?”林默尴尬得都快抽过去了:“不……不好吧……这么隐私……”
陆小凤道:“叶孤城剑法举世无双,他为何要教授南王世子?听刚才的声音,似乎世子也并非在剑法一道有什么天分。”
“你只是听,又不是看,不算偷师。”
林默表情空了:“练……剑啊?”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
“被剑气所伤,不碍事。”
南王的表情简直恨不得那道伤疤长在自己脸上,叹道:“城主未免也太不小心了。”
叶孤城在看自己的剑,手指收紧。
“那晚的刺客是你的人?”
南王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在试探我。”
在试探他的反应。
南王站了起来,每走一步,他身上的肉都跟着颤一下:“我难道不该试探你吗?税银的事本该滴水不漏,你却偏偏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你想干什么?”
南王凭一本卷宗基本推测出了林默的智力水平,他甚至没敢搞出太复杂的计划,直接把借刀杀人的刀把递给叶孤城。
他阴鸷道:“你或许不知道,那天你但凡敢吐出一个字,我暗部门下的四十门火炮顷刻间便可包围飞仙岛,让你的白云城灰飞烟灭。”
叶孤城握剑的手指已泛白,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害怕。他站在这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南王拍上他的肩,手指捏了捏,笑道:“此计若成,我便是大宋之主,到时候,你当属我座下的第一功臣!”
……
林默送走陆小凤回来时,惊讶的发现
冷血坐在她的秋千上。
秋千旁边有桌有椅,树荫下也有一个矮凳,都是陆小凤帮忙搬出来的。甚至矮凳边儿是林默平时练力气用的大石墩,他哪都没坐,偏偏坐在秋千上。
冷血的腿很长,秋千对他来说有点矮,长腿微微蜷曲,贴着地,一前一后的晃荡。
他穿着公服,显然是来办公事的。
林默盯着他衣服上的纹饰道:“捕快也会闯空门?”
冷血视线落在她头顶,略为急促道:“我敲过门了,门没锁,我以为你在。”他接着道:“我有要事找你。”
林默沉默的看着他,然后仰头望天,日头挂在正当中,光晕好像让太阳变大了两倍,她叹了口气:“你慢慢说,我先去给你烧洗澡水。”
“洗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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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能日更我一定日更,但手机砸脸这种事我也不想它发生orz
写陆小凤想不ooc实在太难太难了,别的不论,光是感情方面,你说他渣吧,他可以为了喜欢的女孩子拼命,你要说他好吧,浪子还真是浪子,我这两天把原著里所有关于他的车车全看了一遍,怎么说呢,古龙大大真是厉害,虽然小凤凰睡了一个又一个,但我看完丝毫不觉得他渣,反而还觉得他才是被女票的那个。
而且明明是一样的情节,写法不同给人的感觉还真是不同,自我审查一番,我自己也觉得发展怪怪的,情绪太跳跃了,铺垫和心理活动描写都不够,所以我想趁着今天有空好好搞一搞。
当然如果还觉得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我的水平就到这了orz
下章接着迫害城主,其实关于城主,我有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但我不敢写,提都不敢提,只好自己过过干瘾这样子
第44章 计划
冷血泡在浴桶里, 整个人红得像只螃蟹,其实他对屁股一块红并不是很在意,但他过会儿要跟几位师兄一块出去办事, 时间挺紧的, 还就这一套公服, 要是这么去了,怕是一年的笑话都有了。
林默在给他搓衣服, 只有屁股那一小块,又不像是白衣服那么显眼, 草草揉了几下拎出来一拧, 晾在太阳底下。
“所以, 你找我究竟什么事啊?”
冷血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九月十五的月圆之夜相约在太和殿的屋顶上决斗。”
太和殿……林默反应了一会儿就觉得三观崩的稀碎, 那不是明期时期建在北京的宫殿么, 怎么就穿越到宋朝, 建在东京汴梁了?
这也太玄幻了。
“在皇宫里决斗?还是在太和殿的屋顶上?”林默擦擦手, 坐在树荫下的椅子上,给自己到了口茶:“他俩是不是有毛病?”
太和殿她知道,一水的琉璃瓦, 站着直打滑,别说比剑了,站在上面一个不小心牙没了。
再说去哪比剑不好,在皇宫里比, 人家能让你进?
“是叶孤城提出来的。”冷血的声音忽然变小,轻悄道:“你猜猜,他要做什么?”
林默寻思了又寻思, 从税银,到无情没头没脑的那句“白云城到底是南王治下”, 再到窃听器里听到的那句“事关白云城”……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她立刻倒吸一口凉气,结结巴巴道:“莫非……南王想造反?他指使叶孤城利用这次决斗借机刺杀皇帝?”
“你说得不错,南王要谋反。”
衣服已干,林默挂在胳膊上给冷血送进去,然后出来,等冷血穿好。
冷血穿得很快,走出来时有点不太好意思,脸上的两坨红晕说什么都消不掉。林默给他倒了壶茶,他道谢,视线却不敢落在她身上。
林默思忖道:“需要我做什么?阻止他俩决斗?”应该不是,若要阻止,谁阻止不成偏偏来找她?
冷血道:“不是阻止,是必须保证九月十五两人同时出现在太和殿的屋顶。”
林默满脸写着疑惑,歪头看他。
冷血道:“这些年,南王一直在募兵蓄粮,广纳奇人异士,偏偏最得官家信任,倘若此计失败,他举兵起事,遭殃的还是百姓。”
“所以,我们的计划是,一切装作不知道,待他以为计划成功时将之一网打尽,也使百姓免遭兵祸。”
林默眨眨眼:“趁南王独身在京,立刻抓了他不行吗?”
冷血摇头叹道:“他是王爷,是官家最信任的皇叔,没有证据,谁能,谁敢去抓他?除非让他自己露出马脚。”
林默道:“需要我做什么?”
冷血冷峻的脸忽然泛起红晕,眼神飘来飘去,手抠着桌子,划出一道痕。
他有点不太好意思说。
林默大方道:“你尽管说,能帮的我一定帮。”
冷血迟疑道:“……你是整个计划最大,也是最不可预计的变故,无论哪方得到了你的帮忙,那另一方的计划即便再精妙也不可能成功了。”
林默呵呵干笑,手也在抠桌子了:“是吗,哈哈,哈哈。”
“不错,所以,世叔算定,南王那边定会派人与你接触,把你一块拉下水。”
林默立刻道:“我不会帮他们的!”
若是真实历史上的北宋,就宋徽宗那德行,林默肯定二话不说就倒戈,只要不是他,皇位上栓条狗都比他强。
然而这个世界,这位皇帝虽然套了宋徽宗的设定,治国方面却没那么糟,只不过是爱好多了一些,喜欢奢靡一些,执丨政懒了一些,其它一切都好。
老实,听话,能经得起批评。
国家蒸蒸日上当然是文官团体的功劳,就像历史上的明朝,文官的权利极大,即便是圣旨也可留中不发,任皇帝气得咬牙。
总而言之,目前国家尚在良性循环,从各方面来说当然比不上现代,放在古代倒也能凑合凑合,并不需要有谁揭竿而起,国家一旦易主,谁能保证是好是坏?
这个赌,没人敢开盘。
冷血原本侃侃而谈,忽然变得磕磕巴巴,涩声道:“我们需要,嗯……你跟南王那边……接触,让南王误以为你是他的人,这样他行事便无顾忌,露出的破绽和马脚也会更多,顺便还能窃取他们的计划。”
林默道:“怎么才能……让南王误会我是他们的人啊?”
这一点,诸葛正我已经替她想好了。
因为他已查到南王派人盗走了关于金九龄的卷宗,想当初林默为了给金九龄减刑满东京的去求爷爷告奶奶,只要稍加揣摩便能断定,林默她就是个为爱痴狂,不顾一切,践踏法律的恋爱脑。
把一个恋爱脑拉到自己阵营里还不轻松?
届时南王定会派人引诱她,让她陷入爱情不可自拔,反正离决斗还有两个月,对付恋爱脑,足够了。
只要林默装作被引诱成功的样子,与南王抛出来的诱饵多接触就成了。
林默听完,神情复杂,一时竟不知冷血是在夸她还是在骂她。
她只好点头,严肃道:“为了黎民百姓,为了天下苍生,我会尽量装成一个傻了吧唧的无知女人,但难度比较高,要是被拆穿,我也没办法。”
冷血也非常严肃地说,不会不会,你要相信自己,这对你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林默:“……”
冷血匆匆而来,匆匆离去,林默琢磨这事儿得先跟陆小凤说清楚,她是在组织的安排下,被迫发展多角恋情,希望他能理解,不要乱吃飞醋。
走之前特意把门锁上,想想又觉得不放心,回屋里找了纸笔,写上大大的“油漆未干”四个字绑在秋千的绳索上。
要是再来个人往上一坐,她这儿就成澡堂子了。
陆小凤在酒馆里喝酒。
他听完林默的解释果然没有吃醋,而是笑着让她猜南王会派谁来接近她。
林默想都没想,道:“叶孤城,肯定是叶孤城。”
陆小凤点头,“你变聪明了许多。”
林默坐在他身边,龇牙笑道:“你就不怕我假戏真做,真的爱上叶孤城了?嗯?”
陆小凤立刻道:“不会。”
林默以为他下一句会说,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之类的话,没想到陆小凤胸一挺,脸一扬,说得是:“我比叶孤城长得更英俊,气度更潇洒,也更讨女孩子喜欢,你的眼睛又没有毛病,怎会弃我而去,转头喜欢叶孤城?”
林默哈哈大笑,笑他厚脸皮。
只不过,她注视着陆小凤的脸,忽然也觉得她的小凤凰的确是天下第一英俊,天下第一潇洒之人,没有一个人比得上。
……
叶孤城是三日后来的,清晨,晨露未晞,他站在林默的院墙之外,手刚贴上门,门已被打开。
林默尴尬了一瞬,牵起了嘴角:“早……早上好。”
叶孤城沉默的盯着她看,然后从袖子里抽丨出一根荷花金簪:“送给你。”
林默盯着那根金簪看,华贵,大气,漂亮,是她无数次路过首饰行在心里默念等我有钱了首饰盒里一定要有的那种款式。
叶孤城想给她插上,但林默的发型使其难度颇高。
她刚起床,头发还散着,只有刘海被她梳起来绑成一个爱心的造型竖立在头顶,看上去可爱而滑稽。
小爱心被叶孤城一簪穿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