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
这个难度不亚于叫他当场唱一首不跑调的青藏高原。
………
又是一年盛夏,七月骄阳似火。
林默从外面回来。
一进院就感觉空气凝滞了。
叶孤城在院子里等她。
他坐在秋千上,当然不是他童心未泯,但凡林默院子里有个能坐的地方他也不至于坐在一块被粗绳吊着的红色木板上。
林默怔住,指着秋千,欲言又止。
“我找你有事。”叶孤城道。
“那个……不能坐。”
叶孤城困惑道:“什么?”
“秋千……我早上刚刷的漆……”
叶孤城:“……”
他绷着脸从秋千上下来,矜持着,端庄着拧身回看。
雪白的不染纤尘的衣服上,在臀部的位置印着两块红。
叶孤城白如珍珠的脸,忽然也有些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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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没晚更新时间十一点半到十二点
周末节假日或许会加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本章待改
第41章 提示
喜欢穿白衣服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洁癖, 叶孤城尤甚。
黄泥路是咸水街出了名的特色,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 城里四通八达的下水道有六七条道口都在这, 但凡阴天下雨, 整条街都在反味儿。
林默的住宅相对来说能好上一点,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叶孤城能从街头一路走过来,别说衣服, 连鞋边儿都没沾一点泥, 这不仅说明他轻功高, 最重要的是, 他忍受不了脏污。
而现在他屁股上两块红。
方才坐着没留意, 这会站起来他才觉出不仅衣服脏了, 连臀部也有稍许粘腻之感。
好神奇的漆, 不仅无味,渗透力还很强……
那么问题来了,来得时候好好的, 他该怎么回去?顶着屁股两块红招摇过市吗?
别的颜色也就算了,偏偏是红。
别的地方也就算了,偏偏是……
叶孤城沉默的,尴尬得站在原地, 原本想说的话都被挤进了犄角旮旯,内心山呼海啸,地动山摇。
林默都没太忍心瞅叶孤城的脸色, 她自己带入一下,也就是原地去世的程度。
太可怜了, 太悲惨了。
城主他只想趁着没人的时候荡一荡秋千回顾一下童年他有什么罪?他为什么要遭遇这种事情?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他微红的脸仿佛说尽了一切。
他显然不想走,只要踏出大门一步,他的名声,他的脸面,他的荣耀,都将通通离他而去。
林默毕竟是个心软善良的人,她决定帮他补救补救:“这天挺热的是吧,城主远道而来,不如……我请你洗个澡吧?”
“衣服,嗯……脏的地方不多,要不,你脱下来,我帮你洗洗,就洗那一块,天热,很快就干了。”
叶孤城冷静的,沉着的缓缓道:“麻烦了。”
林默有两个大暖壶,系统商城里一积分一个,出于对古代水源安全的不信任,她从穿越到现在,不管多渴多累多忙,水一定要喝烧开的,自从买了暖壶,壶里的水也一定都是满的。
现在她把慢慢两壶热水倒进浴桶里,而这时叶孤城已经自己从院子的井里提了两桶水。
叶孤城进去,林默出来,屋子里哗哗的水声。
又等了一会,叶孤城道:“可以了。”
他泡在浴桶里,热水让他白瓷一样的皮肤染上一层淡粉,林默扫了一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忽然道:“你就不怕我在洗澡水里下毒?”她拾起叶孤城的衣服,料子是前所未有的轻软。
叶孤城目光沉沉,忽然叹了口气:“或许,我本就不该来。”他的手臂搭在浴桶上,略有几分伤感道:“我本想在死之前最后见你一面的。”
林默:“……”衣服忽然有点扎手。
“系统,查看当前叶孤城好感度。”
“叮——恭喜宿主,当前叶孤城好感度为负二十,请宿主再接再厉。”
林默松了一口气,负数就好,负数就好。
“如果,我有幸能活下来,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林默看着那负二十的好感度,迷惑道:“走?你要把我卖到哪里去?”
叶孤城忽然笑了,像是微风吹拂白云的那种笑,笑得林默慎得慌。
“系统,查看当前叶孤城好感度。”
“叮——……负二十。”
很好,开眼界了,放着好好的城主不当,都开始出卖男色了。
“卖到我家里。”他这么说。
林默实在没控制住表情,憋了又憋,笑出了声,抱着衣服道:“叶城主,你要是有什么诉求直接说就行,你这样,我……不行了,你慢慢洗,我先帮你把油漆搓了。”
叶孤城:“……”
她正往洗衣盆里倒水。系统忽然响了一声:“叮——恭喜宿主,当前叶孤城好感度为负五十……”
林默一边洗衣服一边叹气。
“我怎么就这么善良呢?”
日头已慢慢溜到了天空的正当中,天气愈发炎热,院子里的树被烤得蔫头耷脑,一阵又一阵的微风吹过,它的叶子也懒得动一动。
声声蝉鸣,叫个不停。
院外的门吱呀一声,陆小凤拎着两包点心走进来,一身泥,满头汗。
“默默,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你不知道,司空摘星那个混蛋……你怎么蹲在这儿?”
林默把点心接过去,血往头上涌,勉强一笑:“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说来话长,进去说。”陆小凤拉着林默的手就想往屋里走,被她拦下了:“等一等。”
陆小凤茫然道:“等?”
林默眨眨眼:“等他出来。”
“谁出来?”
门被推开,叶孤城浑身水汽,浑身香气的走出来。
他的头发是湿的,衣服也不算太干,白润的脸颊透着一抹未消退的红晕。
他走到林默跟前,冷淡地瞧了眼陆小凤,从怀里掏出一只白色的钱袋放到林默手上,轻声道:“多谢款待。”
说完,再没有回头看一眼。
款待……这是非常有误会和想象空间的两个字。
林默拿着钱袋发怔,直到叶孤城走得影子都不见才反应过来,磕磕巴巴道:“他……他居然给我钱?”
陆小凤神色复杂,盯着那只钱袋看,仿佛要把它看出一个洞。
“你应该不会误会我吧?”
陆小凤指着大开的房门,“他在你这里洗澡?”
林默点头。
陆小凤想笑又笑不出,因为这件事并不可笑,他当然也不至于因为一个不太熟的人在林默家里洗澡而生气吃醋,或者怀疑她什么,但心里就是不舒服。
他失笑道:“一目了然的事情我还需要误会吗?”
他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只不过额头崩出了青筋,胸口起伏过快而已。
林默急得要跳高:“你肯定是误会了,让我解释!”
她拉着他走到秋千架旁,指着上面的屁股印道:“我一进来就看见他坐在这里在荡秋千!”
“荡秋千?”
“但我今早才在上面刷了漆!”
“所以?”
“所以……”林默道:“所以……你屁股上要是有一坨红漆,你也不想出门吧?”她接着道:“我就让他在我屋里洗了个澡,趁他洗澡那会功夫,我帮他把衣服洗了一下,刚晾干,他正换衣服呢,你进来了。”
陆小凤语气也不算阴阳怪气,只是跟平时说话的语调不太一样:“你说的那个人是叶孤城,还是住在隔壁的傻子?”
“你生气了?”
陆小凤盯着她:“我没有生气。”他的确没有生气,只是凉凉抱怨道:“你都没有给我洗过衣服。”
林默眼睛飘向别处。
陆小凤又道:“你也没有让我在你这里洗过澡。”
林默看了看泥猴一样的陆小凤,嗅到了他身上很不美妙气味,把人往屋里一推:“你现在就去洗,衣服脱下来,我保证给你搓得干干净净,比新衣服还要新!”
……
南王府。
南王坐在红木椅上,他的身子很肥,肉从椅子里的缝隙流出来。
桌子上放着一本卷宗,封卷上面写着金九龄三个字。
南王的手指在这个名字上划过,他转头问身边的人:“这本卷宗想必你已看过,你觉得林默是什么样的人?”
身边的谋士弯下腰道:“属下不知。”
“不知?”
“是。她很怪,明明有着举世无双的功力却活得可笑,明明只要她想,天下皆可倾覆,偏偏被几千万两银子逼的几次寻死觅活。”
“若说她蠢笨,王爷您派出去的刺客没能骗得了她,若说她聪明……”看看她干得那些事,谋士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她聪明。
南王道:“看来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还请王爷赐教。”
“你有没有想过,像她那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喜欢金九龄?”
谋士迟疑道:“这属下也想不明白。”
南王道:“因为她本就是个滥情的人,只要你对她有一点点恩情,她都恨不得拿命报答,在她眼里,自己的感情就是可以交换的货物。”
“像她这样的人,若是喜欢上谁,不管那个人做了什么,总是舍不得他死的。”南王露出了笑容,“连金九龄那样的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你说叶孤城能不能做到?”
谋士面露难色:“只怕,他未必肯。”
“他肯。”南王微笑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这样的身份,他当不了天外之人。”
谋士躬身道:“王爷智计深远,属下不能及也”
侍女垂首进来奉茶,茶盘放下,眼睛偷偷瞟到那本卷宗上,“红鞋子”三个字让她的眼睛有一种被刺伤的疼痛。
她的脚下,也正穿着一双红鞋,上面绣着猫头鹰的图案。
她的心砰砰跳起来,眼睛溜到鞋上,手偷偷的往下拽裙子,一点一点,想让裙子盖住那双醒目的红鞋。
这双鞋是她第一次穿,并不想最后一次穿。小心翼翼的觑着南王的脸色,躬身退下。
“杀了。”
南王并没有看她,脸色也没什么变化,只是随口轻声的说了这两个字。
话音刚落,谋士腰侧的剑已飞出,血珠飞溅!
侍女的人头在地上滚,脸色还停留在惊诧的瞬间。
不过三五息,一队白衣侍女匆匆过来将地上收拾干净,点燃香薰清除晦气。
从头到尾,南王的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道:“叶孤城教导世子练剑时你看了多久?”
谋士道:“回王爷,两年了。”
南王一声浅叹:“这天下,莫非只有他一人会使天外飞仙?”
“将这本卷宗送到叶孤城手上,他会明白自己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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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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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共枕
陆小凤这个澡洗得格外久, 久到林默把他的衣服搓完晾干,久到日光西沉,晚饭被端上了桌, 他才从浴桶里出来。
他之前跟朋友司空摘星打赌谁翻的跟头多, 他输了。而赌债是六百八十条蚯蚓。
他挖了整整十天, 司空摘星看着他挖,也笑了整整十天。
他本来不太累的, 除了脏点臭点之外跟平时也没什么不同,就连过来看林默时也会走上十几里路给她买她最爱吃的酥油泡螺。可当他整个人完全浸在热水里, 浑身的毛孔都打开后, 他忽然就觉得累了, 然后直接睡在浴桶里。
林默进去看了他三次, 每次把他叫醒让他去床上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 一转身, 又睡着了。
水越来越凉, 林默怕陆小凤着凉生病,只好一趟趟进来把凉水舀出去,再添上热水。
等添第四遍热水时陆小凤才堪堪转醒, 睡饱之后,陆小凤的眼睛又黑又亮,胳膊枕在浴桶边儿上要饭吃。
衣服还没干,陆小凤只要裹着被子在床上等。
淡粉色的床帐, 又香又软枕头和被子,躺上去就好像沉入少女的怀抱一般,他不想, 不能,也不愿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躺在林默的床上, 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浪子,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床上,总会想做点什么的。
黄昏的光线洒进来,照得屋里橘红一片,他的手遮住眼睛,光辉透过指尖,落在脸上,一片斑驳。
他的一生中,很少有这种静谧而温馨的时光。
蓝布帘外传来一阵阵饭菜的香味,林默拾帘探出脑袋:“我做好饭了,我是给你端进来,还是你出来吃?”
有烟火气,有为他做饭的女人,这里就像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