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仙儿阿姨,她在东京与我母亲一见如故,也是因为我母亲跟林姑姑很像,听说晚辈在外面受了欺负,第一句话就是,若我姐姐也有孩子,也该像你这么大了,仙儿阿姨正是因为思念您,把这份思念转移到了晚辈头上,所以忍不得晚辈受半分委屈,这才气势汹汹的带人找过来,也求您也宽恕她吧。”
这番话说得极有水平,林仙儿泪眼汪汪地点头,林默道:“你几岁了?”
龙小云道:“晚辈今年十岁了。”
十岁就能有这番情商,不得了啊。只是龙小云这个名字她实在耳熟得很,扭头在桌子上翻翻找找,然后从被荆无命撕碎的纸张中找到了关于他的记载。
上午被罚拉手唱歌那俩小伙子就是因为他打起来的。
林默一看就笑出来了,这孩子稚龄十岁,在医馆里企图插队,插队不成便要杀人,被人教训了一番,还没把他怎么样呢,他到先受不了了,前呼后拥带着这么些人找场子,面对她竟还能侃侃而谈,脑筋转的飞快。
林默虚度三十岁,至今没这样的本事。
她微笑道:“仙儿,他受了什么“委屈”,你知道么?”
林仙儿想说不知道,可一看林默的眼睛,一滴冷汗从鬓角直滑到下颌,她不敢撒谎,一句都不敢。
“我……知道……”
“好,很好,林仙儿啊林仙儿,我说过的话,你是一句也不曾放在心上。”
林仙儿刚站起来,听了这句话,膝盖一软,又跪了。她从前是不怕姐姐的,甚至还掌握了对付她的要诀,可现在已不是当初,姐姐变了,变得浑身都是让她胆寒的气势。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让她觉得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在头顶,一动不敢动。
“我当初为什么把东京的一切都交给你?我在信里是怎么跟你说的?”
林仙儿浑身一颤,眼泪噼里啪啦的掉:“姐姐说……说自己不在乎钱财,把这些财富留给我,是想让我一辈子不会为了钱财发愁,还说……说您就是一路穷过来的,当初一天四份工,总是被人欺负,那种感觉很压抑很痛苦,要我绝不能仗着自己有钱去欺辱别人,多与人为善,看谁过得艰难,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林默冷笑:“原来你还记得。”
林仙儿哭道:“姐姐给我写的信我时常拿出来,您的话,我一句都不敢违背,今日之事,是我第一次,还请姐姐饶恕我。”
林默叹了口气,眼睛看着林仙儿,系统弹出的面板上,弃恶从善的进度条只有一小咪,都没有上官金虹的一半长。她道:“来都来了,就别走了。”
龙小云眼睛到处瞟,冷汗湿了后背,他有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
预感成真了。
林默在看他,冷声道:“你小小年纪,心思竟这般恶毒!看来你家里人没有教好你,没关系,我来教。”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龙小云已出现,请宿主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使他弃恶从善。”
求之不得。
林默走出去,对林仙儿带来的护卫和兴云庄的家丁道:“你们回去告诉一声,龙小云就留在我这,我来教育教育他。”
……
林默的教育方法简单且粗暴。
上官金虹的办公桌够大,他、荆无命、林仙儿、龙小云一人一个角完全不嫌挤,《思想道德修养》被林默拿在手里,她挑挑拣拣的讲,不仅讲,她还要提问,设计问题提问,谁答不上来,或者答案不符合她讲的内容,上去就是一棍子。
一个时辰讲了小半本书,呷口茶润润嗓子,给二十分钟自由活动时间,二十分钟一过,蹲茅坑的,喝凉水的,躺床上咪觉的通通叫回来,林默下发新任务,就刚刚所讲的内容写一篇不少于三千字的心得体会。
这就是纯为难人了,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也就上官金虹文化水平较高,再加上阅历深厚,三千字不在话下,写自己多年的真实经历,然后就思想道德方面进行一个深刻反省,龙小云心思活络,想了一会,咬着笔头开编,车轱辘话轮番吹彩虹屁凑字,林仙儿和荆无命就惨了,俩人认识的字加一块都不够三千,憋了半天,纸上涂涂抹抹,写了句:我听了大受触动,决定做个好人。
再多编一个标点符号都困难。
荆无命最惨,就这一句话还是抄林仙儿的,林仙儿抓着头发生编硬造,痛苦地含了一泡眼泪,道:“姐姐,你要怎么惩罚我都行,别让我写这个了好不好,我真的写不出来。”
八百字小作文已经是极限了。
干什么都行?这可是你说的。
……
次日清晨,天上太阳才露面,林仙儿龙小云一人被分了把锄头。
林默走在前面,把他们带到保定城外三十里处一个偏僻的农庄,指着脚下的土地道:“这片地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农在耕种,老人家也是可怜,青年丧子中年丧女,晚年丧妻,就连唯一的小孙子也失足落河里淹死了,现在家里就他一个,全靠这二亩薄田糊口,近来身体不大好,眼看着没法下地了,就辛苦你们二人替他耕种吧。”
龙小云瞪大了眼道:“这老人命挺硬啊。”
林默:“嗯?”
龙小云干咳一声,一句话不敢说,学着旁边的大叔刨地,林仙儿干了两下,嘟起嘴道:“他们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来种地?”说的是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明明一起出来的,怎么他俩不用来?
林默指了指远处薄雾霭霭的一片小树林道:“他俩在里面开荒地,你想去?”
林仙儿道:“姐姐不去看着他们吗?他俩偷懒怎么办?”
林默道:“他们不会的。”
“为什么?”
林默笑笑:“因为有对照组。”
“啊?”
林默道:“那片荒地是个外乡人的,你知道,一个外乡人要在本地安家落户是一定要有土地的。那个外乡人跟他们俩一块开荒地,如果是你,一帮之主,武功高强,你愿意承认自己连个普通汉子都不如吗?”
林仙儿笑道:“那自然不愿意,所以他们二人一定会拼命的干,确保自己的进度远远超过那个外乡人,以保住自己的尊严。”
林默也跟着笑:“仙儿越发聪明了,那你也一定知道我为什么让龙小云跟你在一起了吧?”
林仙儿的笑脸不见了,她像是被一只榴莲砸了脸。
林默拍拍她的肩:“我想你也不愿意承认自己连个十岁的孩子都不如,对吧?”
“呜呜。”
美得像仙女一样的林仙儿一身粗衣断褐,带着大草帽,哭着抡起锄头,一上午,手上全是水泡。
她忽然觉得提笔写课后感悟是件又幸福又快乐的事。
就这样,几个人上午干农活,下午学马哲,林默满意地看着弃恶从善进度条缓步拉高,终于在一个艳阳天,被一个落拓帅大叔找上了门。
正上课呢,李寻欢也不知是怎么进来的,竟闯到金钱帮内部,他礼貌敲门:“林姑娘,我们能聊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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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决定先找香帅玩玩吧,不过在此之前,西门吹雪那里还需要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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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深夜敲门
李寻欢坐在林默临时征用的教室门口, 手里捧了杯茶,他的话说完,茶也喝完了。
俩人聊了挺久的, 林默大概总结了一下, 屋里的龙小云是他结拜大哥的孩子, 老哥今年五十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平时比较放纵,没成想惹了祸, 孩子确实该打该骂欠教育, 他绝不拦着, 不过都这么长时间了, 孩子苦也吃了, 罪也遭了, 能不能把人放了, 让他带回去严加看管?
龙小云支愣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终于忍不住,撂下笔, 踩着椅子从高高的窗户里探出头,满眼写着救命。林默朝他一招手,他快活地跑出来,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
林默道:“你认识他吗?”
龙小云从未见过李寻欢, 不过他很聪明,拧眉细思量,瞬间福至心灵, 躬身道:“您就是李大叔吧,父亲在家经常提起您, 说您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不仅年纪轻轻就中了探花,一手飞刀更是号称例不虚发,侄儿只恨自己年纪太小无缘识荆,今日得见李大叔,方知何为人中豪杰。”说着说着,脸色一沉,黯然道:“听说您久居关外,这么多年才回来一次,还不曾在家多住几日,与父亲叙叙旧就为了侄儿的事奔波,侄儿好生惭愧。”
李寻欢听了这话非常感动,他抱了抱龙小云,对林默道:“不知林姑娘可否行个方便,让我带他回去?”
林默不但毫无触动甚至还想笑:“我只有一个问题。”
李寻欢道:“请说。”
林默道:“他父母为什么不来,偏请你来讨他回去?是不敢?还是觉得你有例不虚发的飞刀,就算我不放人,你也有本事把他带回去?”
李寻欢脸上现出尴尬之色,轻咳了一声:“姑娘说笑了。”大魔王之名,即便他久居关外也时常能听到,她若真不给,他也没办法。
只是,一想到回去后会见到诗音那张哭泣的脸,他的心也好似被粉碎般疼痛。
林默道:“我没有说笑,若是寻常的熊孩子我根本不会为难他,但龙小云可不是寻常孩子那般调皮捣蛋,他是心狠恶毒。”
她从屋里翻出一张皱皱巴巴破破烂烂的纸递给李寻欢,上面正写着龙小云杀人未遂始末。
李寻欢看完沉默了,不仅沉默,表情管理还隐隐有失控的架势,酝酿了一肚子求情的话生生卡在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脸憋得紫里泛青。
“怎么,看了这个你还想替他求情?”
李寻欢看了眼龙小云,龙小云露出一个比猫还乖的表情,满脸写着我冤枉。
林默捂着龙小云的脸把他推进去:“我知道你很难相信……”
“不,我信。”李寻欢叹了口气:“我见过那个差点被杀的老丈,也见过贵帮的人……因此事当街吵架。”
林默不说话了,她在等他回去,没想到李寻欢接着道:“能否让我也留下?”
“啊?”
李寻欢苦笑:“在来之前,我答应她母亲要带他回去,如今这般,我若不能带他走,那只好陪他留下来,也不算失约。”
林默细品了这句话,把它理解成:“我想跟我侄子一起参加劳动改造。”
行吧,就冲你这路过的粪车都要拿勺尝尝咸淡的精神头①,开荒大队算你一个。
李寻欢加入开荒大队没多久,林默就听了一耳朵八卦。
“李寻欢啊,小李飞刀啊,很有名的人,林诗音,哦就是龙小云的母亲,原来是他未婚妻呐!后来嘛,被他结拜兄弟一见钟情了,一眼就得了相思病,不到两个月,人形销骨立,奄奄一息,就求李寻欢把表妹嫁给他。”
“对,林诗音既是李寻欢未婚妻,又是他远方表妹,俩人从小一起长大的。”
“就他家现在住的兴云庄,就是原来李寻欢的家,他不仅把未婚妻让出去,还把那么大的宅子也一块送了,自己远走关外喽。”
“傻不傻,姐你就说这人傻不傻,那么大的宅子,说送就送……”
林仙儿说到这总算咂摸出不对味来,干咳了一声:“也……也不能说傻吧,他对兄弟是真的好啊,就像姐姐对我一样好。”
林默深深点头,对兄弟是好,当他未婚妻可是倒了血霉了。
田间地头的树荫地下,林仙儿抱着水壶灌水,一看太阳就打怵,拼命琢磨怎么延长休息时间,都说八卦和猎奇是女人的天性,她决定试试。
“姐姐,你发现没有,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关系,不对劲。”
林默才要招呼她干活,猝不及防又被塞了一嘴瓜,就好像地里的猹,又坐下了:“啊?”
林仙儿神神秘秘道:“他俩是睡一个屋子的呀!”
林默道:“那怎么了?”
林仙儿道:“上官金虹是什么人啊,之前他属下犯那么点错他就要杀人全家,再看荆无命,我们这些人他给过谁好脸色?上官金虹刚批完的文书他说撕就撕,我还亲眼看见他给上官金虹脸色看,傲得不得了。”
林默道:“你觉得……”
林仙儿的脸露出丝丝缕缕的嫌弃:“我一向总认为自己很能了解男人,可是我实在想不通他们俩究竟是什么活见鬼的关系,好恶心。”②
吃瓜的猹在田埂里了打起了饱嗝,胸中燃起了熊熊八卦之火,怎么也扑不灭。
难道女人到了一定年纪都会八卦的吗?她记得自己以前也不这样啊。
等到午休的时候,再遇开荒小队,林默看他们的眼神都变了,吃饭的时候,她先是凑到李寻欢跟前,悄声道:“林诗音真是你未婚妻啊?”
李寻欢一口饭呛气管,龙小云筷子断了。
林默干咳一声,若无其事假装自己什么都没说,为了缓解尴尬,她又靠近荆无命,用比之前更小的声音道:“你是不是喜欢上官金虹来着?”
一句话,所有人的视线都投过来,脸上写满了惊讶和惊恐。
筷子停了,仿佛连风都跟着一块停了,林默的脚趾都快在鞋底抠出魔仙城堡了。
救命,她只是想吃个瓜,为什么这些人的听力都这么好?
荆无命转过头去看她,神情明显愣了一下,然而眼神中带着茫然:“喜欢?”
林默捂脸:“你听错了,我没有这样说……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下午,她用这件事当借口,理所当然的翘了课,她忽然想去看望一下老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