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逃避。
那淡淡的唇一抿,最终狠下心,他不顾她的哀求,将她关在了屋子里:“什么时候想明白,你再出来。”
男人说完,便转身离开。
花懿欢不知拍了多久的门,可没有用,她慢慢地滑倒在地上,无助地抱住自己的双膝,怎么会这样,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她不是想惹他生气,她只是想治好他的眼睛啊。
花懿欢是哭着睡着的,不知过了多久,她被一股深入骨髓的痛唤醒。
今天是月十五,她的血脉之劫又要发作了。
她只是被景奚哥哥捡回来的一株兰花草精。
自她记事起,认识地第一个人就是他,后来,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她化了形,学会说得第一句话,就是他的名字。
化形的代价是每月的十五,要承受一次蚀骨一般的血脉之劫,她化形的机缘是他的一滴血,所以缓解她血脉之劫的办法,也是需要他的一滴血。
化形之后的每一次,他都会提前给她喂血,花懿欢难受地蜷缩起身子,不知有多久,没有感受过这样蚀骨的疼痛了。
她痛得要死掉了。
冰玉镯子不知道小主人为何忽然这样,它忙释放出柔和的灵力想要缓解她的痛苦,可它很快发现,竟没有丝毫的作用。
少女匍匐在地上,缩成小小的一团,可怜极了。
虚弱之中,她口中无意识的唤着景奚的名字。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泠泠月光洒在女孩蜷缩着的身体之上。
男人屈膝,在她身侧缓缓蹲下,女孩终于有了点反应,她动了动,抬起了头,那雪白的颈子上,染着些许的薄汗,每一次经历血脉之劫,她的身子都会长大一些。
如今这次,她已经由一个小孩子的身体,长出一抹少女玲珑起伏的曲线。
却听见她小声地说,“景奚哥哥,求你,给我……”
她实在太难受了,许久未尝血脉之劫的力量,竟然是这么痛。
往常这样的时候,景奚哥哥都会十分温柔地将她抱起来,喂她吃下,可今天,他好像要故意惩罚她不听话一样,看着她难受,失态。
景奚刺破手指,鲜血很快溢出,他将手指递了过去,花懿欢忙不迭地吞下那滴血,灼热的血液,温暖着她的周遭,驱赶走那彻骨的冰冷。
疼痛渐渐散去,力气耗尽的花懿欢昏睡了过去,因此她也就没发现,男人抱她起来的动作,是多么轻柔而小心。
少女嘤咛一声,在他怀中找了个舒适的位置靠着。
她的身子又柔软了些,还带着点幽冷的香气,景奚忽然有些可惜,可惜自己的眼睛瞧不见,不能看看他一直养着的小兰花,是怎样的模样。
花懿欢醒过来时候,还有些恍惚,每次血脉之劫过后,她都会陷入一段时间的沉睡,然后再次醒来的时候,身体就会长大一些。
要不了多久,她就能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啦,到那时,她的身体就会停止生长,一直维持最后的这个模样。
她完全醒来之后,瞧见景奚哥哥坐在另一侧,花懿欢心中有些开心,他一直这么守着她的吗?
身下的踉跄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很快发现,两人是在一辆马车之中。
“景奚哥哥?”花懿欢有些疑惑地出了声。
听见她醒了,景奚摸索着倒了一盏茶递了过去,花懿欢坐起身,接过来捧着,问道,“咱们这是去哪儿啊?”
“搬家。”他淡淡道。
花懿欢一怔,自她记事以来,两人就时常搬家,因为越小的时候,她的身体就长得快,所以为了不叫街坊邻里怀疑,景奚哥哥只好带着她四处安家,两人总是安顿不下来。
这次好不容易在梧桐镇住下几个月,如今不知又要搬去何方。
说实话,她还是挺喜欢这座小镇子的,它虽不富饶,但周遭的景色都很好看,叫她很有家的感觉。
花懿欢想着想着,蓦然又想起,他们搬走之后,那配好的药,她就再也没机会拿到了。
她自问过这句话之后就一直沉默,景奚琢磨着,要开口说些什么,忽然少女的声音又响起,“景奚哥哥,你的眼睛一直看不见,会难过吗?”
景奚顿了一瞬,不知她为何忽然问起这个,自她懂事以来,很少提及自己的这个缺陷。
“瞎了这么久,已经习惯了。”他开口道。
花懿欢细细瞧着他脸上的神色,见真的只有释然,她忽然也不那么纠结了,天下之大,既然有一个能配得出治好他眼睛药方的神医,那就一定能有第二个,第三个。
只要她陪在他身边足够地久,那就一定有办法,一定可以找到的。
花懿欢这样想着,终于也释然些许。
景奚忽然听见她甜甜一笑,“景奚哥哥,小兰花饿了,有吃的吗?”
景奚心头一软,面上有些无奈道,“有。”
他转过身,拿起一旁的包裹,那里放着他一早买好的棠梨糕,她一贯最爱吃这个。
花懿欢接过纸袋,没打开,熟悉的香味已经叫她知道里面放得是什么东西。
她拆开纸袋,拉起景奚的手,往他掌中放了一块,“景奚哥哥,你也吃。”
景奚将棠梨糕放入口中咬下一块,他素来不爱吃这种甜味太重的糕点,可如今,忽然觉得没那么难吃了。
花懿欢嚼着棠梨糕,瞧着他一会儿纠结的锁起眉头,一会儿又松开,偷摸笑了。
如今开春,两人一路南下,马车行五日有余,终于抵达一处江南水乡。
花懿欢扒着窗子瞧外头的小桥流水,有些兴奋地张大眼睛,“船,是船哎,景奚哥哥,我还没做过船呢!”
景奚闻言一顿,“很快便能坐上了。”
两人租下一艘小船过河,上船之后,花懿欢依然兴致不减,她探头瞧着这水中的游鱼,十分地兴味盎然。
只是这样高涨的兴致只持续一小会儿,船开之后,还没驶出去多久,花懿欢整个人都蔫儿了起来。
真要命,这船怎么会这么晃,她的头好晕,好想吐。
“景奚哥哥,我有点儿难受。”
景奚的面色和上来时没什么两样,他并不晕船,所以下意识以为花懿欢是哪里不适,他伸出那洁白修长的手指,探了探她的额头,发现温度正好。
船家瞧着他生疏的模样,知道他一定是误会了,虽笑着开口道,“小郎君,我看姑娘这模样,定是晕船了。”
小兰花自化形以来,一直都是走陆地,还没走过水路,景奚走南闯北的,虽说走过水路,但从没有过任何不适之感。
且他瞧见过旁的人晕船,都是吐得昏天暗地,瞧花懿欢这模样,叫他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景奚有些手无足措,“那可,该如何是好?”
船家爽朗一笑,“小郎君,你坐的那旁边有一个筐,伸手便能摸到,里头堆着的是些橘子,小郎君不如拿几个,给姑娘剥剥。”
“多谢。”景奚道,他伸出手,果然如船家所说一般,他摸索着拿出两个橘子,小心剥开,橘皮的香气萦绕在两人周遭,花懿欢就着景奚的手,吃了几瓣橘子,却还有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
“我好些了,景奚哥哥,你不用太担心。”花懿欢道。
景奚闻言,便知道她还是不好受,当即伸手揽过她的身子,叫少女靠在自己怀中,“睡一会儿罢,到了我叫你。”
有他在身边,自然一切安心,花懿欢闭上眼靠在他怀里,很快便陷入沉睡之中。
船家瞧着他们二人的相处,笑着道,“小郎君和你家妹子,感情真好啊。”
景奚微微一顿,闻言笑笑,既不反驳,也没有承认。
晃晃悠悠过去大半日的光景,终于抵达目的地,船最后晃荡一下,花懿欢被颠得醒了过来。
她揉揉眼,睡了一觉之后,那股无力的感觉消散不少,如今觉得神清气爽。
她望了一眼周遭,“景奚哥哥,我们是不是到了?”
“嗯。”景奚点点头,给了船家银钱,临走时,船家又给二人装走几颗橘子。
花懿欢笑着接过橘子,“景奚哥哥,这里人真好。”
这傻气儿的姑娘,受到旁人的零星好意,便开心得不行。
“我喜欢这里。”她说道。
景奚的心情也不错,因为他还开口调笑她,“那你喜不喜欢坐船。”
他一提,花懿欢便又想起方才自己的模样,难受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力气,她觉得好丢人。
“景奚哥哥你别说了!”
景奚闻言笑笑,便真的不再说了,再说下去,这小姑娘,怕是要真恼了。
两人先去了客栈,订了两件房,将行李放好之后,景奚去找了当地房伢子,花懿欢也一同跟了过去。
房伢子带两人看了几处小院,花懿欢最后瞧中了一座临街临水的,小院位置还算好,但因为并不大,所以价格可观。
在两人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花懿欢同他细细地描述着这座小宅子,景奚沉默听着,明明自己满意得不行,说完还偏要来问问他的意见。
“景奚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小兰花喜欢就好。”
他一个瞎子,住在什么地方,都是无所谓的。
小姑娘显然对他的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伸出细白的指头,攥起他的袖子晃了晃,“景奚哥哥,你说喜不喜欢嘛。”
“喜欢,很喜欢。”他既无奈,却又乐在其中。
房伢子瞧着两人,笑着道,“二位兄妹感情真好。”
花懿欢十分喜欢旁人说她和景奚的感情好,在她看来,他是对她最重要的人了,她笑着道,“是啊,相依为命的感情自然是好,你说是不是,景奚哥哥?”
景奚动作一顿,这次他没像往常一样捧场,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所幸花懿欢的注意力又被旁的物什吸引去了,没有察觉他的细微异样。
他不在乎旁人的想法,可是小兰花,也只把他当哥哥吗?
他的心头忽然变得酸而涩,为自己那不能见光的感情。
不是的,她还太小,对什么都不懂,她以后,都会懂的。
两人交了定金,便回到客栈歇息。
晚上一起用膳时,花懿欢还没从搬新家的兴奋之中缓过神来,“景奚哥哥,我都想好了,到时候咱们的屋檐下可以挂一排吊兰,再挂上一些铃铛,风一吹,兰香浮动,铃儿叮当作响,岂不妙哉?”
“又或者,下雨时候,咱们俩将案几搬到回廊处,檐下听雨煮茶,也是一桩雅事啊。”
她在路上时候,闲来无事,便翻看了他以前的那些书卷,偶尔有不认识的字,便写到他手心里,景奚也十分乐意教她。
她看得那本,正是写一些君子风雅之事,小丫头看完大受震撼,直言自己也要附庸风雅,这小丫头,词汇学得不全,用得也不恰当,景奚哭笑不得,纠正了几次,“附庸风雅这个词,是不懂风雅之人,但随波逐流,跟着旁人一同做些风雅之事。”
花懿欢听得十分认真,默了,还有理有据地纠正道,“景奚哥哥,那我说的没错啊,我本来就是不懂风雅之人,但想学那些风雅之事。”
景奚语塞了一下,虽然有哪里不对,但他好像无从反驳的样子。
罢了,随她去吧。
瞧着自己辩过了景奚,花懿欢捂嘴偷偷笑了起来。
吃过晚膳之后,两人各自回房歇息,一连奔波劳累几日,花懿欢很快便睡着了,一直睡到第二日日上三竿,她是被阳光晒醒的。
昨夜睡觉忘记关窗子,太阳直直地照了进来,花懿欢裹着被子翻个身想要继续睡,结果不曾想,这客栈的床太窄,她翻身动作稍稍一大,“咕咚”一下,便滚下了床。
“哎呦——”花懿欢揉着额头爬了起来,“好痛。”
“怎么了小兰花?”景奚路过她的房间,便听见她在说话。
“啊,没事,我起床了。”花懿欢道。
她跑着去了镜子前,额角果然肿起来一个大包,她难过地两眼泪汪汪,这要是毁容了,可怎么是好,她之前听王婶婶说毁容的女孩子是嫁不出去,没人要的。
她要是嫁不出去,不就得赖景奚哥哥一辈子啦?
这般想着,花懿欢忽然觉得好像也不是那么难过,毕竟,是可以和景奚哥哥一直待在一起。
花懿欢洗漱完出了门,景奚早已等候在大堂,他一袭素衣,脸上蒙着一条同色的轻纱,这样的装扮,叫心生好奇的人,忍不住明里暗里偷偷地打量。
花懿欢走上前拉住他,“景奚哥哥,我好了。”
“嗯。”景奚微微点头,两人叫了客栈的伙夫,给了些钱,几个伙夫帮忙,将两人的行李搬到了小宅子中。
经过一番波折,终于将家安置好了。
安顿在此处之后,景奚依旧是去附近的山中猎些山鸡动物来卖。
而花懿欢便继续养着花,她虽是兰花妖,可什么厉害的术法也不会,唯独对侍花弄草有些天赋。
于是没事做的时候,她便会推着一个小车子,到街边去卖花。
两人一起攒着钱,供花销和补贴家用。
经她手养出来的花儿,花期久,且香味也能经久不散,十分好闻,时间久了,附近的人都爱来花懿欢的小摊子上买花。
她身段好,人生得漂亮,说话也温柔,久而久之,私下里,大家都给她起了一个名号,曰:花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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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过了不短的日子,两人初春时候到此,如今一不留神,便已经入了夏,花懿欢换下春衫,从柜子里找出轻薄的夏装换上。
如今她的身量又长了些,更显窈窕,不似个黄毛丫头了,还好去年的衣服,都往大了做,所以今年穿起来正正好,也不违和。
花懿欢绾好发,景奚已经出去了,这几日山中总能打到不少猎物,所以他格外勤勉,一来能练功,而来能卖钱。
桌子上给她留好了饭,花懿欢正吃着,忽然家门被敲响,她起身去开门,瞧见是赵掌柜。
赵掌柜经营着一家酒楼,也常来她这里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