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昂打断他:“没有男朋友。”
沈父放心了:“也好,我记得易倾比沈越大四岁,那也还很年轻,优秀的人不用急着找对象。”
过了五秒钟。
沈父猛地抬头:“沈昂,你怎么都知道得这么清楚?”
沈昂偏了偏头,一脸“要你管”的态度。
沈越在旁已经乐得腰都直不起来,在沈昂的死亡视线下才勉勉强强憋住笑意:“爸,你接着回去写你的文章吧,编辑改天又要杀上门来催稿了。”
沈父“哎”了一声,表情很失落。
他可怜巴巴地讨价还价:“可明天易倾要来作客了,我就不能稍微休息一下吗……”
“爸,我们讲道理,你已经休息六个月了。”沈越微微一笑,“今天在里面待四个小时,写几行字了?”
沈父无法回答这个尖锐的问题,推推眼镜默默缩回房间,悄无声息地关上了门。
沈母后脚匆匆从衣帽间里走出来,左右手各拿着一套衣服:“我明天穿什么衣服好?是不是要穿得端庄大方一点?”
沈昂兴致缺缺地抬眼扫过:“随便。”
沈越的回复就圆滑多了:“妈,你从前刚采访完一身泥浆回家的样子,易倾都见过很多次了。”
“……”沈母瞪了两个没用的儿子一眼,转身回了衣帽间。
“你觉不觉得,易倾比我们俩更像爸妈的孩子?”沈越拍拍沈昂的肩膀,问道。
沈昂的回答是嗤了一声。
“你要是能得偿所愿,那确实也算是半个女儿。”沈越又若有所思地说。
“……”沈昂顿了两秒,啪地打开了沈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沈越闪得及时没被完全打着,他以一种完全是找揍的大无畏精神凑到沈昂面前近处:“——哎,你有胆想,你有胆别脸红啊?老在易倾面前脸红的话,她不会怀疑你吗?”
沈昂冷冷看他一眼。
“不会,因为我害羞。”他解说。
原本是想挤兑沈昂的沈越被这七个字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
易倾一到沈家就受到了热烈欢迎。
虽然数年不见,她似乎仍然能毫无障碍地融入这个家庭。
早几年的易倾不明白沈家的这种氛围怎么形容,但现在她知道这就叫“傻白甜”。
沈父是一名科幻小说家,沈母则是一名体育记者,双方在工作方面都很得心应手,是各自领域里的佼佼者。
但简直就像是互补一样,这两个人在工作以外的地方非常得过且过、糊弄敷衍。
想到这里,易倾突然沉默。
——难道我一下班就成一条咸鱼的习惯是小时候在沈家受到的影响?
“哎呀小易,”沈母充满母爱地握住易倾的手,“我从前就说你长大了肯定是个美人,果然没有说错,大学里肯定有很多男孩子追吧?”
易倾实话实说:“其实没有,我大学比较忙,同专业的人也没认识多少。”
沈母掩嘴偷笑:“是你没注意吧?大学里的男孩子荷尔蒙最旺盛了,一个个脑袋里想谈恋爱比想学业多多了。”
她的话音刚落,刚刚端着果盘来到客厅的沈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飞快绷紧了脸。
“你笑什么?”沈母嗔怒道,“还不快去厨房帮忙!”
沈越捂住疯狂上扬的嘴角,朝易倾点点头就转身去了厨房。
而沈昂早就在厨房里忙活了。
易倾顿时觉得有点惭愧:“他们俩都会做饭,我还比他们大,却什么也不会。”
虽然当个生活废物真的很快乐。
“女孩子想不学就可以不学啊,”沈母不以为然,“你看我会修空调冰箱洗衣机、还是会换灯泡?反正现在网络和服务业发达,无论需要什么服务,都只要在服务平台找人来修就好了。”
易倾深感赞同:“只要有钱。”
沈母握紧她的手,像是找到了知音:“没错,女孩子就是得有钱!”
“智能家居现在相当发达,”易倾安利自己的懒人之道,“我前几个月刚买了洗地机,拖地干净又没有异味,很方便。”
“真的啊?”沈母很感兴趣,“哪一个?快让我看看——来来,我们正好先加个好友。”
在旁的沈父几度张口欲言又止,最后捧着茶决定不发言。
笑死,根本插不进话。
易倾和沈母加完好友,打开手机找历史订单:“就这一款,我力气小,但用起来也不觉得累,加一次水差不多可以拖一百五十平的地面……不过最近都是沈昂在用。”
沈父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他的诧异发问还抢在了沈母之前:“沈昂在用?”
易倾也是一愣,没想到沈昂在自己家做兼职的事情没有说给他爸妈听。
沈昂不在旁边,易倾不知道能透露多少,只好挑着事实真相说了点:“我现在住在从前的房子里,正好是邻居,有时互相串串门什么的。”
沈昂几乎每天来她家,她也去过一次沈昂家,这是互相串门没错,对吧。
“他帮你拖地啊?”沈母乐了,“他做饭也是最近才开始学,没想到这才几个月,连大扫除也开始学着自己做了?过了个十八岁生日就跟渡劫似的,真厉害。”
沈父深感解脱:“以前在家里做饭的都是我,现在可算有个接班的了。”
易倾觉得沈昂做饭真的好吃,这可能跟遗传和天赋有关系,沈父就是个民间厨神。
但鉴于刚刚好像就差点揭穿了沈昂的小秘密,易倾没把这话说出口,将话题转向了智能家居。
易倾从前就和沈父沈母混得好,小时候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沈家度过的。
所以饭菜上桌之前的区区半个小时光景,就足够她飞快重新融入到这个家庭的氛围里。
饭桌上的沈越和沈昂都很沉默,一个比一个认真干饭;易倾和沈父沈母聊天南地北,莫名有种自己和他们才是一辈人的感觉。
“说起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急着结婚、要么干脆不打算结婚了,”沈母感叹地说罢,又很随和地问,“那易倾呢?以后打算找男朋友吗?”
沈父对这个话题也感兴趣:“要是你打算的话,喜欢什么类型说给叔叔听听,以后我要是见到的话就帮你留意一下。”
大概是因为沈家夫妇提起这个话题时的态度很尊重平等,易倾也不觉得不快,把自己的择偶标准归纳了下:“脾气好,喜欢做家务做饭那种吧,我工资还行,所以男方的工资倒是无所谓。”
沈父一拍大腿,心直口快地说:“脾气好,爱做家务,会做饭,那不就是我们家沈越嘛!”
沈母举双手赞同:“对啊,正好沈越也没有女朋友,你考虑一下?”
沈昂:“……”
感到自己即将大祸临头的沈越缓缓打出一个问号,飞快给自己找补:“没有,我做饭也就是番茄炒蛋的水平,打扫更不用说了,笨手笨脚老是打碎东西……对了,做饭还是沈昂更擅长吧?看这一桌都是他做的!”
沈父像是被逗乐了似的摆摆手:“沈昂不是在‘脾气好’这一条就被刷掉了吗?”
易倾对他们的发言感到疑惑:“沈昂脾气很好啊。”
沈父沈母的脸上同时露出了怜爱的表情。
沈父摇摇头:“易倾,你别还跟小时候一样惯着他。”
沈母笑着揪揪易倾的脸颊:“你这张小嘴可真会说好听话。”
易倾开始觉得这一家人认识的沈昂根本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沈昂了。
——沈昂脾气如果还不好,这世界上还有人脾气不好吗?
在易倾再度发问以前,她注意到坐在对面的沈昂扒饭的动作更低了一点,好像对这个话题感到无所适从一般。
大概是才十八岁,被和大了好几岁的她扯在一起被开玩笑,觉得困窘吧?
但以他的身材,再怎么蜷也还是很大一团。
笑死,根本缩小不了存在感。
易倾友善地替沈昂解围:“沈越沈昂都是我看着带着长大的,就和我亲弟弟一样,不会对他们俩出手的啦。”
这句话仿佛就像是道防空警报似的,一拉响的瞬间,桌上的其他四个人不约而同地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了易倾。
易倾脚底板顿时漫上一种自己刚开始工作、每一句话都怕得罪别人的紧张感:“……?”
沈父沈母深表失望。
“本来还想亲上加亲呢。”
“就是啊,这个年纪了我也不想再生一胎……再说万一还是个儿子可怎么办!”
沈越则是打了个哈哈:“听你这么说,感觉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小时候。说起来,小时候的事情我还记得好多,比如那次我们偷偷跑到社区办公室……”
沈家另外三个人开始兴致盎然地回忆过去时,易倾看向沈昂,发现他已经低下头去继续扒饭,好像刚才那一瞬不瞬的盯视是她的幻觉似的。
易倾试着给他夹了一块牛仔骨,沈昂筷子顿了顿,抬头一笑:“谢谢。”
正在喝茶的沈父不幸地正好看见沈昂的笑容,一个愣神发生了惨剧:“噗……咳嗐咳咳咳咳咳!!”
……
饭桌上的一片兵荒马乱里,沈昂把易倾夹来的牛仔骨送进嘴里咀嚼干净。
要不是骨头咬不动,他会连同骨头一起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去。
如果易倾也能这么简单被拆吃入腹就好了。
第14章 你是我人生的例外。
沈父这一口呛得不太严重,片刻就停了下来,但脸上还是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不停地拍着自己的胸口做深呼吸。
沈母没好气地拧他胳膊:“呛口水你弄得跟绝症似的,继续吃饭。”
“说不定是绝症啊,”沈父一脸严肃,“眼睛上的。”
身为一名科幻小说家,沈父常常会说出其他人听不懂的话和联想之语,别说其他人,就连易倾也早就已经习惯了。
众人没有接他这句没头没脑的话,直接跳过进行了下一个话题。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呛那一口水得到了什么灵感,直到晚饭结束,沈父的表情都还有点恍然,就跟神魂离体了似的。
易倾看看时间差不多,问了沈昂一句:“你今天住哪里?”
“跟你一起回,”沈昂顿了顿,补充,“明天有训练。”
沈父突然回神,他语重心长:“易倾啊,你辛苦了。”
易倾笑道:“反正我自己也是开车回去,没事。”
沈父面色沉重:“沈昂,你跟我来一下书房。”
他说完,率先转身走了。
易倾拉住沈昂,低声问他:“你在我家打工的事情没有告诉他们吗?”
沈昂比易倾高出一大截,她说悄悄话时就算踮着脚,也得靠沈昂配合地侧身偏头才能达成。
听完,沈昂恍然地“啊”了一声,好像第一次想起这件事似的:“忘了,那我一会儿就跟我爸说。”
易倾点点头。
她可不想被当成什么拐卖欺骗男大学生的社会新闻反例,会社会性死亡的。
沈昂跟着沈父走了,沈母乐呵呵地对易倾道:“他还是最听你的话,跟小时候一样,也和你最亲近。”
听她怀念地这么说,易倾也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
小时候的沈昂就跟她身后的挂件跟宠似的——尤其是在发生了那次割手指事件以后。
“不过他也是成年人了,要是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情,直接骂他就好了。”沈母抱着手臂说,“不用因为小时候的事情就顾忌什么。”
易倾颔首。
沈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眼角染上笑意:“也别跟刚才一样,莫名其妙戴上个滤镜,觉得沈昂那小子脾气好了,啊。”
易倾觉得自己的滤镜不算太严重,但是沈家人对沈昂的问题儿童滤镜倒是挺严重的。
就有点像易倾自己的父亲,至今都坚定认为易倾最喜欢的食物是小黄鱼。
易倾确实喜欢。
——在她十岁左右时。
但挡不住亲爹的记忆似乎就永远停留在了那年,每次回来和易倾相聚,都会兴高采烈地买上一堆小黄鱼大黄鱼吃。
易倾就算隐晦地提了也没有,“我女儿最喜欢吃黄鱼”似乎已经成了易爹脑海中的一条铁律。
沈家对沈昂可能也是这种状况。
毕竟易倾还是相信眼见为实,她见过的沈昂就是脾气挺好的。
那总不能都是装出来的吧。
……
易倾去沈家时虽然不是空手,但在离开的时候,手里拿的东西显然比去时更多了。
沈昂帮着提了绝大部分——或者说,是他爸妈不舍得易倾拿,都把东西往人高马大的他手里塞了。
一家人一路送到地下停车场,易倾往出口驶去时,还能从后视镜里瞟见三个身影站在那儿目送。
回家后,易倾由衷地发出感叹:“他们还是老样子,感觉这几年都没有变过,真好。”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心态年轻吧。
易倾真心觉得自己的心态比起那两位来相当地苍老。
和她在同一层楼出电梯的沈昂嗯了一声,接话道:“刚刚我爸妈跟你说的……”
易倾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刚才叔叔阿姨把我和你还有你哥扯到一起的事情?你别放在心上,我跟你们一起长大,关系跟亲姐弟差不了多少,真的不会对你们俩下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