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先说说这位S女星的高中吧。
她高中时就是个小太妹,不学无术的那种,不学无术到什么程度呢?…恩,举个例子,三门功课才一百多,是不是很神奇?有时候我都会忍不住想,这个人脑子该怎么长,才能长成这样惹人怜爱的天(蠢)才(笨)?选择题ABC乱选都能得这个分吧?
而且啊,她高中没朋友,唯一一个朋友也是个出口成章(脏)的小太妹。
为了避免有人不信,我特意找出了一张图,打了马赛克,对,这就是那位S女星高中时的成绩单,这脑回沟路特么应该是潘帕斯草原,能在上面跑马的那种平吧?
So,就是因为这位S姓同学成绩如此之渣,体型如此之(哔——),为避免引起讨伐,我就不说这个必然会引起众怒的词了,反正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才从来没将舞台上那光彩照人的S姓女性和我那S姓同学联系在一起。
而当那位S姓女星也是个狠人,突然狼人自爆,我看完新闻当时就手脚冰凉:不会吧?不会吧?我竟然跟这么牛逼的人物同班过?
于是,赶紧跳着抽筋的jiojio去翻高中毕业照,翻着翻着,突然想起,咱这位老同学高三压!根!没!上!完!她跑去当练习生了(大家不要学,毕竟你不是S,你没她的本事,咱打工人还是要有一颗积极的打工魂,脚踏实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们的毕业证上没有她!
不要怀疑!
毕竟我有一堆同学(1234567…)都可以证明我这话的真实性!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高中成绩吊车尾的女孩子,按照媒体宣传,苦哈哈每天练上八九个小时的练习生,后来怎么就能智商突飞猛进、考上一流的演艺大学?(别说人家是传媒大学,只要艺考分!大家上网查一查,人家分数不低的!)当然了,这只是不负责任地猜测,说不定存在被佛祖点灵、突然间脑子开窍的呢……
好,讲完成绩,再讲这位老同学的情史。
这世上大概真的有一种光环,叫玛丽苏光环吧,这位S同学,明明长成这样(此处有贴图),但居然勾搭上了我们学校新转来的校草!
这校草轰动到什么程度呢?
当时我们学校BBS往下翻下去,十几页都是讨论人家的高楼,各种偷拍照,表白楼(当然,附近学校也有人偷偷跑来看),每天收到的表白信可以装一书包,但他从来不看;桌上的巧克力、甜点、花都装不下(此处有照片),反正当时他的一举一动几乎所有人都关注。
对啊!就花痴,怎么了!
我们这种小地方,来这么个漂亮的像漫画里走出来的人,不得轰动轰动?!人家打篮球厉害,上课虽然一直睡觉,但老师叫回答问题,连超纲的也会,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你们学生时要出现这么个人,你们不得疯一下?)
所以,这位S同学和这位校草在一起时,所有人都傻眼了。
校草啊,你为何如此之瞎?!
从此,他们看星星看月亮,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大街小巷(请问校草,S同学有没有把你尊贵的后座压坏?)
反正我们学校的姑娘们天天在嚎,一致认为这位校草是被人抓住了把柄——或者,这位S同学有传说中的玛丽苏光环,才能闪瞎了这位校草的眼睛,让他如此之瞎。
不过,当后来S女星狼人自爆,和前阵子真真假假的绯闻连在一起,我突然懂了:有一种人,她天生就很会。
不用告我,我没说green,也没说tea(告不到略略略…)
反正就是这样咯,他们谈了一个月,在校草生日宴(话说那个生日宴真是我这种穷l逼第一次见到时,真的有被开光的感觉,圣母玛利亚啊,有钱人的生活你想象不到),生日宴上,S被甩了!
我也没听见人家说什么,就知道当时校草直接走了,第二天就飞走了飞走了(穷逼不能想象,高中生连高铁票都买不起)校草直接飞去国外了,据说这次回国其实是来度个假,他早就拿到了国外大学的offer了。
S也没来学校。
反正再后来就听不见消息了。
但学校里有一种传说,说S其实是被校草发现了小太妹人设(毕竟校草才来一个月,之前不知道真相也是有可能的),校草才一气之下走的。
后面,就是大家看到的这样啦。
S大变样啦(要是有知情者告诉我,去哪家机构才能变得这么美,我会给你上长生牌位的),选秀出道啦,退团再当队长出道啦,到现在和校草重逢,再谈再分啦(我猜校草是后来知道对方是谁又分的),不过,这里我要说一句,校草可真厚道,分手还出手帮前女友搞定媒体,现在就是时候蹬开拖后腿队友来了,多漂亮地solo单飞!
怎么样?
这经历刺不刺激,意外不意外?
感觉S的人生比我们精彩得好多哦!
所以说啊,社会社会,千万别惹你社会姐!
女人要稳,就得狠!
好啦,打工人,打工魂。
现在,我得要去工地搬砖了。
以上。】
沈双按灭屏幕,笑:“没想到,我还有这么会写文章的老同学。”
“这只是第一步。”
季远笑了下,提醒她。
“是,第一步。”沈双点头,掰着指头道,“社会,学渣,整容,恩,学历造假,还有,勾引…你?”
她目光落到季远脸上:“我这老同学得多恨我,才能用这么具有煽动力的话给我罗织这么多罪名?季远,我猜她性别女,取向你。”
季远又给自己倒了杯茶,往后一靠:
“你看起来不怎么在意。”
小小的日式包间,他这样一靠,倒显得自在许多。
“怎么会不在意?”沈双摸摸自己的脸,“我还是很珍惜自己的脸的,不过有一点她确实说的没错。”
“季远,你眼瞎。”
她轻轻地道。
季远目光落到女孩笑意盈盈的脸,他也一笑,道:“是,挺瞎。”
“是啊,挺瞎。如果你早一点认出我,”沈双目光环绕一圈,华庭酒店,这就是他们当初第一次重逢时的酒店,只是,他们当时在更上一层的商务大厅。
“恐怕就不会有后来这些事了。”
季远没说话,他道:“现在公关部给我两个方案。你听一听。”
“第一个,我是渣男。”
沈双“噗嗤”一笑:“难道你不是吗?”
季远也笑:“确实。”
他点点头。
“第二个方案呢?”
“你我是彼此的初恋,七年前因误会而分开,七年后又受彼此吸引、走到一起,只是到底时过境迁,大家都变了,于是,又不得不分开。而你因我当初的突然离开,大受刺激,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励志人生。”
“很详细,初恋,遗憾,共鸣感、代入感都有了,不错,”沈双点头,“可是,我拒绝。”
季远道:“为什么?这对你百利而无一害。”
沈双看向对面,这人又拿出他商务谈判的架势了,他带着笑,面上的表情滴水不漏,依然那样英俊,可是…
她叹气:“季远,如果这样……”
“我就会终生和你捆绑在一起了。也许,以后我还会再碰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我不希望他看到这些,然后想着我和你的情深义重。那多可怕。”
“而且,那晚在体育馆,当我跳舞时,我突然发现,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那时候的自己,用谎言和狡饰包裹,去接近你,去面对我的粉丝。”
“现在,我只想做我自己,更纯粹一点的自己。”
话落,她发现,对面的脸变得更白了些,竟像一碰即碎的白瓷。
他长长的睫毛垂下来:“是吗?”
“和我捆绑在一起的七年…”季远抬头,“可是,沈双,这个世界不是只有理想和纯粹的。”
“所以,我也会反击啊。”沈双起身,拎起包,又拿起旁边挂着的大衣,“你不会觉得…我在说这话时,会一点准备都没做吧?”
季远没回答。
沈双往外走,就在她手搭上包间的门、即将推门出去时,后面道:“沈又又。”
这是时隔七年,他第一次当着她面喊她沈又又。
他声音总是好听的,不过区区三个字,竟也被他叫出了情深似海的意味。
沈双转过头来,想看季远要说什么,却见他抬起头来,用那双格外漆的眼睛盯着她,过了会,才道:“在你当沈双期间,一直都是假的么?”
这大概才是他要问的。
沈双笑,过了会,才真诚地道:“季远,如果你是要问我,在这段期间有没有真心……”她笑了,那笑在头顶晕黄的暖光下如温柔绽放的花,“有的,一直都有。”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季远,就当以前你骗我一次,我还你一次,很公平。”
说完,她就走了。
季远在包厢内坐了很久,直到服务员过来催人:“先生,我们要打烊了,请问……”
季远点点头:“抱歉。”
他起身,拿过衣架上的西装,套上,一颗颗有条不紊地扣上,而后,走了出去。
出门,转弯。
却突然踉跄了下,他扶住墙,天旋地转。
旁边传来一声慌乱的声音:“先生?先生?你怎么了?”
季远抬头,一只手扶着左腹,勉力朝对方一笑:
“劳驾,恐怕要麻烦您送我去一趟医院。”
“什么?”
对面一愣,却见刚才还风度翩翩朝他说话的人扶着墙,倒了下去。
“先生?!先生?!”
他惊道:来人!快来人!”
“打120!叫救护车!救护车!”
第124章 温暖 梦想在发光。
魔都, 最好的私立医院。
VIP病房。
季远一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就是方鸣之那张放大的脸。
他笑了下:“方哥,是你啊。”
方鸣之翻了个白眼, 站直身体:“对,可不得是我么?昨晚我一接到电话,就屁滚尿流地从北市赶来, 生怕没赶上给你收尸。”
“那抱歉,恐怕要让方哥失望了。命太硬,阎王不收。”
季远笑。
方鸣之一看到他,就一肚子气:“笑笑笑, 你笑个屁!”
“你知道我大半夜地赶到这,心里在想什么么?我他l妈还真怕我是来给你收尸的!”
方鸣之指着季远,一个大老爷们竟然红了眼眶。
他想起四年前,大概也是这个时候, 他还在墨尔本参加一个老乡会, 大半夜一通电话, 打得他魂飞魄散,连夜赶去洛杉矶转机, 生怕赶到那,是去捡尸的。
可事实上, 也没比捡尸强。
他跟着救援队上山,最后, 在一个雪地里找到躺在那的季远, 那时,他躺在那人事不省,脸冻得发青,后来送去医院, 医生都下了病危通知,眼看都要不行,谁知他竟然挺过来了。
当时醒来,也是这样一句:“命太硬,阎王不收。”
“你说,你要作死,非通知老子干嘛呢?”
方鸣之坐了下来,一只脚蹬在床腿,似乎是猜到季远要说什么,摆摆手,“我知道你给我电话的意思。放心,你家里人我没通知。”
季远说了声谢。
“不客气,只是下回你要再作死,千万别第一个告诉我,你害怕——”
方鸣之说到一半,说不下去,叹了口气,“你知道我来的时候,你在哪儿吗?ICU!”
“我当时腿都软了,我爸拿着拖鞋打我我都没那么怕!后来医生出来怎么说的,你知道吗?!”
“他说,”方鸣之咳了声,学,“‘患者这段时间大量摄入酒精,饮食不规律,引起急性胃溃疡伴出血,电解质什么……紊乱,导致休克’,!休克!听听,你他l妈喝死得了,差一点点就能把洗胃套餐给你安排上了!”
“听起来是有点可惜。”
季远道。
“可惜个毛可惜!”方鸣之一听,更火了,“季远,你这条命自己都不珍惜还指望别人怎么珍惜?!好好吃饭,不酗酒,会不会?!”
病房内静悄悄的,没人说话。
方鸣之话刚出口,就后悔了。
他看向季远,却见这人仰头看着他,笑:“哥,我就是忘了,肚子不饿。”
方鸣之:……
对着那笑,方鸣之突然有点难受,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样一个讲究风雅的男人,穿着最普通的病床服,皮肤白、嘴唇白,除了眼睛带点颜色,整个人好像淡得一阵风就能吹没了。
可偏偏人还在笑。
“算了。”
方鸣之叹口气,翘着二郎腿坐下,他也没去问季远这样是不是因为分手,男人之间可不兴娘们唧唧那套,只是道:“医生说,你最近都得吃流食,所以,我替你在远方斋定了一个礼拜的粥。”
他幸灾乐祸地笑。
只是这粥才送了两天,就没接收人了。
季远只住了两天院,就回了北市,第三天就正常去公司上班了、
之后,就是上班,下班。
上班,下班。
方鸣之观察了一周,见这人没再作践自己,一日三餐都按照营养师配餐来吃,不再喝酒,才放下心,回了自家公司点卯。
时间悄悄地溜过去半个月。
这半个月,沈双几乎成了热搜常客中的常客,热闹非凡,有关她的消息层出不穷,好的坏的,坏的好的,但因为之前被带过节奏,这回就没那么多人轻易下场站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