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福运娇妻——春日森林熊
时间:2021-11-22 00:17:06

  县学里最大的当然是作为发起人的县太爷,其次就是学教。这个学教姓李,是个秀才,平日当得“刚正不阿”这四个字。
  王应铭确实会读书,但他的为人一直都遭人诟病。李学教以为他会变好,但他却让李学教失望了。
  “你走吧,”李学教对王应隆说,“愿赌服输,我们这些先生一直在楼上看着你们的表现,是你先提出赌约的,既然是你输了,那就走罢。”
  说着,李学教又看向王应铭,“你虽已过了县试,但成为童生只是成为读书人的第一步。”
  “读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人品与处事,若你还继续这般做人,恐怕也走不了多远。”李学教对王应铭摇了摇头,“你还是回到乙班继续练练吧。”
  王应铭本是想替弟弟扬名,又哪里会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
  王应铭高傲惯了,他又怎么能忍受自己从甲班跌落到乙班?他可是过了县试的童生!
  王应铭还想说些什么,但很快李学教就又转向沈逸了。
  “处事不惊,遇到他人挑衅不退缩也不发怒,你不错,”李学教很少称赞学生,但沈逸却是受到了他极大的赞许,“我刚刚看你把《大学》背了,你还背了哪些书?”
  沈逸看到李学教过来也不卑不亢,“先生多赞,学生在家也略读了《中庸》《孟子》...”
  李学教看沈逸身姿挺拔,眉清目朗又目光有神,在与他多加交谈后,便是愈发欣赏这个少年人。
  看到李学教与沈逸相谈甚欢的场面,在场的报名者都羡慕极了。这下子这个沈逸是一定能进县学了。
  而王应铭看到这一幕,他却要被气疯了。
  “不!我要挑战他!”王应铭决不允许一个白身骑在自己头上,他竟然出声挑战沈逸!
 
 
第11章 赢得三进房子   赢得三进房子……
  “既然你如此坚持,那就开始罢,谁先答出就算谁胜,”李学教叹了一口气,“《中庸》中仲尼对君子与小人是怎么说的?”
  李学教的话刚说完,王应铭就想开口抢答,但他张了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他忘了!他忘了!
  这可是《中庸》!他虽然有学过,学堂也要求要背,但在过了县试后他就放松了很多,他根本就不记得了!
  而沈逸却是特意给王应铭留了时间,等看到王应铭实在是背不出后,他才不紧不慢地说,“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沈逸吐字清晰地把那一段都背出来了。
  “仲尼认为,君子之所谓中庸,是因君子随时做到适中...”接着,他还把释义说了出来。
  “好!说得好!”李学教赞许地摸了摸自己的长胡子,“那中庸之道不能施行的原因又是什么?”
  "是...是..."王应铭脸上青筋直冒,他握紧了拳头急急地向前走了几步,但即便脸上的表情再凶狠,他也无法答上这个问题。
  “子曰:“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沈逸的神色还是那般镇定,但王应铭却快疯了。
  他是大通商行的太子爷!他是过了县试的童生!他绝对不能在这里被一个穷小子踩到泥里!
  “不,这不公平!我反对!”王应铭大声地说,“学教您是在偏心!”王应铭的话吸引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光是嘴上说说又有何用?”王应铭的声音更大了,“科举不是靠说的,是靠写的!如果连字都不会写,那根本就没有入县学的资格!”
  是的!这个穷小子从来都没有上过学堂,他的字一定没有自己好!王应铭像是想到了什么得意的事情,他竟然咧嘴笑了起来。
  “放肆!这么下作的话你也说得出来...”李学教的脸都红了,他万万没想到这王应铭竟是这般不要脸。
  “先生请息怒,”沈逸向李学教拱了拱手,“我沈逸行得正,坐得正,既然王大公子对我入县学的方式有异议,那我接受王大公子的挑战又何妨?”
  沈逸又笑着对王应铭说了,“还请王大公子赐教。”
  沈逸越是轻松,王应铭就是越生气。李学教还想说些什么,但他的话头却被王应铭给抢了过去。
  王应铭的眼睛是红的,“如果这场比赛是我胜了,那你就要退出这场入学考试,并且发誓永远都不能进县学。”王应铭阴恻恻地说。
  “那如果是我胜了呢?”沈逸还是那般云淡风轻。
  “如果是你胜了...”王应铭咬咬牙,“如果是你胜了,平安街头那间三进的屋子就是你的了。”
  王应铭的话一出,在场的人都“哗”地叫了出来。平安街头是县里最旺的商业街,那里面的房子可是寸土寸金。王家虽然有钱,但失了这院子,王家家主恐怕也要心痛好一些时间。
  “你可是能独自决定这院子的归属?”听到这里,沈逸终于是有些认真了。
  如果在县城有屋子,那就可以把沈海沈文接过来,并且还能把洛洛家也一起接过来,到时候沈文沈海能在县里开医馆,而洛洛家也能在县里做些小生意。在县里的生活自然比在村里要好。
  “当然!那屋子早就在我名下。”说着,王应铭还让小厮去把那间屋子的地契给取了过来。
  “不过,我要求李学教不能当评委!”王应铭的话一出,又是把现场的人吓了一跳。
  “我要我们分别写下一样的内容,再由现场的这些人投票决定谁更胜一筹!”王应铭志在必得地说。
  李学教摆明了就是对沈逸很欣赏,王应铭可不会让他做评委,而在现场的人里却有很多是自己的同学。自己的同学当然清楚自己的字迹,王应铭虽然对自己的字很有信心,但他还是耍了个小心思。
  “好好好!”李学教被王应铭气得都说不出话来。王应铭这次算是把李学教给得罪透了,但他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于是,在现场摆好桌椅后,沈逸与王应铭便开始抄起同一篇文章。因为离得远,大家并不能知道哪张字是谁写的。
  很快,在经过另一个先生的处理后,沈逸与王应铭的文章就挂起来了,而等到两人的文章都被挂起来后,现场所有的人都发出了惊呼声。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可能,怎么会和书里的字一模一样...”
  “真的是一模一样!”
  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挤着向前,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其中一张纸上的字,竟然与书中的字一模一样,简直就像是印刷出来的一样!
  县学的学生与先生当然知道王应铭的字迹,那也就是说,那张犹如印刷的文章,是沈逸写的!
  这下子再也没有人在乎什么胜负,那可是一撇一捺都不差的印刷体啊!大家对此都好奇极了。
  虽然大家的心思都不在胜负上,但形式还是要继续进行的。当然,这个结果也很明显,除了与王应铭交好的同学,其他人全都把票投给了沈逸!
  沈逸赢了!那间旺市街头的三进房子是沈逸的了!
  “不,不可能!”王应铭满眼的不可置信,“你从来都没有上过学,你不可能会写出这么好的字!”王应铭大喊大叫着。
  他想要反悔拿回那张地契,但那张地契早就交给县学的先生,现在沈逸胜了,县学的先生在第一时间就把地契给沈逸了。
  王应铭在那里大喊大叫,现场的人也在那里议论纷纷,现场简直比菜市场还要吵杂。
  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地,从人群中就是分出了一条路。
  “县太爷来了!县太爷来了!”这个声音一下子就压过了所有的声音,现场立马变得鸦雀无声,但大家脸上的激动与兴奋却是再也掩盖不住了。
  那可是县太爷!是县里最大的头头,是县里所有人都要仰望的存在!
  “你真的从来都没有上过学堂?”县太爷先是免了在场的人的礼,便是问向了沈逸。
  县学是县太爷办起来的,但谁都没想到,县太爷今天竟然就在楼上看着入学考试!也就是说,今天所有的一切,都被县太爷看在眼里了。
  “县老爷,我今天只是状态不佳,对,我今天...”王应铭看到县太爷来,他的肠子都要毁青了,他想上前巴结县太爷一番,但县太爷却是挥挥手,并不理他。
  商人的地位可不怎样,王家是有钱,但再有钱的商人也抵不过读书人。王应铭今天这般猖狂卑鄙的表现,算是彻底被县太爷给厌弃了。
  虽说是县太爷,但他的年龄并不大,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看着也是个美男子。
  “是,启禀县太爷,因为家中的一些原因,学生并没有上过学堂,”沈逸不卑不亢地说,“虽没有上过学堂,但学生却是读了一些书,因深感自身不足,便希望能进到县学深造。”
  看到面前这个学子的态度,县太爷便也微微笑了。巴结恭维的人多了去,但读书人最重要的就是风骨,而这个年轻人确实具备风骨。
  “你真实的字便是这个模样吗?”县太爷拿起刚刚沈逸写的字,便开口问道。
  这字不是不好,但就是缺乏灵气,实在是可惜了。
  谁知,沈逸却是拱拱手说了,“正是因为学生没有上过学堂,所以学生也不知道自己原来写的字好不好,”沈逸停顿了一下就又说,“因此学生只是模仿上头的字迹进行书写。”
  他竟然是模仿字迹写的!
  听到沈逸这么说,县太爷也来兴趣了,他当即就让沈逸写下几个字。
  而等到沈逸写好字,等到下人把沈逸写的字递到县太爷面前时,县太爷马上就拍手称赞起来。
  “充陵兄,你看这字,写得遒劲有力,力透纸背,确实不错不错。”县太爷自己欣赏还不止,竟然把字也递给李学教看了。李学教的名字就叫做李充陵。
  “是不错...”李学教也称赞起沈逸来,现场的众人也纷纷围过来欣赏起来。在沈逸这个年纪,能够写出这样的好字,实属难得。
  “你这个字很好,以后继续按你自己的风格写就好,”县太爷就像是发现了什么蒙尘明珠一样,他十分高兴地对沈逸说,“我刚刚看你把《大学》《中庸》等书都背了,你是想要参加明年的县试吗?”
  伯乐遇好马,县太爷把自己当成伯乐,他对沈逸的态度自然就越发好了。
  “禀告县太爷,因为之前家中发生了一些事情,学生确实耽误了一些时间,”沈逸大声地说,“学生恳请县太爷允许学生参加明年的县试!”
  现在已经是九月尾了,而明年的县试是在二月,时间已经很紧急。参加县试是要两名保举人的,沈逸之前没有上过学堂,如果他一直隐藏实力,那他绝对找不到保举人。他今天在入学考试大露锋芒是有目的的。
  他要参加五个月后的县试!
 
 
第12章 蕾丝手套   蕾丝手套
  “洛洛,你说这种奇怪的手套掌柜会收吗?”沈青拿起洛洛做的手套,脸上有些纠结。一方面沈青当然很宠女儿,但另一方面,家里银钱吃紧,如果这些手套卖不出去,这个秋天就有些难熬了。
  “娘,您放心,我们先做十几对试一试,如果卖得不好,我们再把线头拆了做别的。”洛洛缝上最后一针,笑着跟沈青说。
  “这手套是真漂亮,一看就是贵族有钱人家才能戴的东西。”沈青拿起洛洛做的手套,她轻轻地抚摸上面镂空的花纹,一脸笑意。
  现在冬季将至,为了给家里增加进项,洛洛便想出了一个来钱的法子,那就是制作手套,而洛洛制作的手套,可与平常的手套不一样,洛洛做的手套,可是蕾丝的!
  没有女人能够拒绝蕾丝!
  其实手套在很早前就已经出现了,但却并不怎么流行。这一方面是因为穷人戴上手套不方便干活,而富人则可以用汤婆子暖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个时代的手套很难看。
  古代人们都穿得保守,双手就是难得可以‘表现’的地方,那些贵族小姐夫人的指甲有多少花样啊,她们才不愿意让一层又厚重颜色又难看的布把自己的细手包起来。但如果这层‘布’不仅不会遮挡漂亮的指甲,反而还能增加花纹呢?
  洛洛在现代是服装时尚行业的大咖,她对各种布料面料,服装款式,编制方法都了如指掌。她很早就想试着编制蕾丝了,但直到她身体好了之后,她才算是把编制蕾丝的方法给捣鼓出来。
  沈青的娘是江苏那边数一数二的绣娘,当洛洛第一次把蕾丝编制出来时,沈青就知道这绝对会掀起一股风暴!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细致繁复而又精致的编制方法!蕾丝不是简单的编制布,但它又不同于刺绣,一眼看上去颜色虽简单低调,但细看绝对能叫人大吃一惊!
  自从洛洛把编制蕾丝的方法捣鼓出来后,沈青就与洛洛开始编制蕾丝手套了。当然,制作蕾丝的衣服也可以,但那样的成本太大了,还是先用手套试试水为好。
  沈青虽然对蕾丝手套很有信心,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接触这种新鲜的东西,她还是有些忐忑的。
  “娘,您说我们今天就去县里试着卖一下好不好?”洛洛突然兴冲冲地说,“我们现在也已经做了十几对手套,先拿到布庄试着买一下,如果客人有什么反馈我们也好改。”洛洛又是笑了。
  “娘,您说好不好嘛,反正今天二哥和江逸哥哥也去了县里,”洛洛拉着娘亲的衣角撒娇道,“我还从来都没有去过县里呢,我们今天去还能和哥哥一起坐牛车回来。”
  “好好好,娘答应你了,”沈青也是受不了洛洛撒娇的小模样,“不过你可要答应娘亲,一定要紧紧跟着娘,不可以乱跑啊。”沈青又嘱咐道。
  于是,沈青与洛洛收拾了一下,便坐着村里的牛车去县城了。村里有户人家是专门做这个赶牛车的生意的,价钱也便宜,如果沈逸他们不是要趁早去县学,他们还真不用另外租一辆牛车。
  “静山媳妇,你们家的洛洛终于好啦?”
  “哎哟哟,好了就好,多漂亮的一个闺女啊...”
  “就是,我就只跟嫂子你说,我认识有一户人家可好了,要不要我替你们洛洛牵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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