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争宠
大军在五天后班师。
这场胜利, 北疆百姓已经盼了数十年,到大军越过天女山之际,城中百姓扶老携友, 托着酒水、瓜果与各色吃食, 夹道欢迎。
风焕领着北疆上下官员前来犒军。
场面应付过后, 大帐内只剩兄弟俩,风焕道:“七哥,你这是想干嘛?”
风煊行军多年,向来低调, 手握军权, 不碰民政,可谓是本本分分规规矩矩, 一心只打算为大央戍边。
但这一次不单直接打到北狄老巢,还自领了北狄王, 如此行径已经不能说是高调, 只能用嚣张来形容。
着实不符合风煊一贯低调的风格。
风煊笑了一下。
他本来没这个打算的。
一旦自领北狄王,无异是把自己变成了一块醒目的靶子, 风煊完全可以想象朝堂上会有多少奏折弹劾他。
但是,阿厘抱着他, 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红着脸问他还记不记得三媒六聘的事,那一刻天地间都容不下旁的了, 他只有一个“是”字。
天王老子来了, 也是“是”。
他从未想过当北狄王, 但若是圣女一定要嫁北狄王,那这个北狄王便一定得是他。
绝不能是任何其它人。
风焕一面为兄长的功勋欢喜,一面又为他接下来要面对的倾轧感到担忧:“七哥, 你可知道,你这是把自己放在了火上烤啊……”
“我不上明火,便不用被烤了么?”
风煊道,“我一心戍边不问政务的时候,有人替换了孟泽,有人和北狄人交易,为了我这颗人头,甚至能将北疆许以敌国之手,大央若是落进这种阴险歹毒权欲薰心之人的手里,风家的祖宗根基,百姓的安居乐业,只怕全都要化作泡影。”
风焕看着风煊,目光有几分惊异。
他和风煊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无论在朝堂还是在后宫,都没有后援。
既无臣子充爪牙,又无母族当靠山,更无联姻为助力,可以说是孤立无援。
所以平素只有远远地离开权力中心,才能勉强保住平安。
他甘心远走北疆,风煊镇守北疆却从不出头,都是为了避免自己被卷入那个世上最可怕的战场。
但此刻的风煊,宛如一直藏于匣中的宝剑终于出鞘,眸子焕发出来的光彩锋利而明亮,没有什么能掩盖其锋芒。
风焕走出大帐的时候,看见路山成和严锋在帐外旗杆下聊天。
盛夏的阳光耀眼,两员年轻将领满面春风,正在计算凭自己的战功大约可以混到什么封赏。
路山成想给母亲请个诰命,重新振兴路家门楣。
严锋则盘算着能得多少赏银,够不够为安知意赎罪。
风焕走过去,拍了拍两人的肩:“我在这里恭喜二位了。”
两人喜笑颜开:“同喜同喜,这个大胜仗打下来,人人有赏,殿下筹集粮草,更是功不可没。”
“这点功劳算不得什么。”风焕笑得颇有深意,“二位只要一直跟在我七哥身边,将来裂土为侯都有指望。”
路山成和严锋哈哈大笑:“这可难办了,北狄都打败了,哪儿还有立战功的机会?”
风焕只是笑,没有再说。
他的七哥马上就要加入世上最为凶险的战场,那里瞬息万变,成王败寇,看不见血,却要流比任何一处更多的血。
“严将军。”风煊的亲兵来唤,“大将军找。”
严锋心说这显然又是有活了,当即欢喜地进了大帐。
风煊的伤势并未完全愈合,此时靠在椅上,下巴点了点案上的一只锦匣:“这个拿去。”
严锋捧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是厚厚一叠银票。
“这是……”
“军功需要经过兵部与吏部核算,再由户部誊发,没个小半年下不来。你且看看这个数目合不合意。”
岂止合意,简直是大大超出预想,严锋捧着锦匣,乐得手舞足蹈,没口子乱喊:“主子万岁!”
风煊皱眉:“口没遮拦,不想活了?”
严锋嘿嘿笑,一面抱着匣子往外退,一面道:“主子英明,主子神威,主子天下第一,主子长命百岁!”
*
谢陟厘回来之后便十分忙碌。
一是从战场回来的伤兵不少,安乐堂中人满为患,军中不得不腾出地方来安置。
二是她把师父带回了家,便着手准备师父的丧事。
谢陟厘虽说是小小年纪便当了家,但家中只有姐弟二人,一没经过喜事,二没经过丧事,忙起来全无头绪。
风煊曾想派人帮着谢陟厘料理,但谢陟厘拒绝了。
这已是她此生能为师父做的最后一件事,她想自己来。
这日谢陟厘去看冥器,从扎纸店里出来,刚要上马,一顶轿子忽然停在她的身边。
轿帘掀开,一张百媚千娇的面孔:“怎么?傍上了大将军,还要亲自骑马出来采买?连辆马车也没有,难道是大将军已经厌弃了你,失宠了?”
竟是安知意。
她比原先瘦了一些,但下巴尖尖,越发显然媚眼如丝,好像更美了。
谢陟厘看了看旁边:“严将军没有陪你?”
安知意脸上掠过一丝戾气:“不要跟我提那个人。”
谢陟厘继续上马,轻轻挟了挟马肚子,威风便要撒开四蹄。
“你、你不许走!”安知意竟从轿子冲了出来,抓住了谢陟厘的缰绳,“你以为你跟着风煊会有什么好下场吗?他现在连北狄王都敢自领,只怕是不要命了!你别以为你得了他的宠爱便有多了不起,早晚你会比我还惨!”
谢陟厘才发现方才觉得安知意更美了,是因为轿内光线昏暗,令她产生了错觉。
明亮阳光下,安知意削瘦苍白,脸上敷着重重的脂粉,却依然难以掩盖眼下的青黑,像是顶着一张假面具,眼中也满是血丝。
原本的纤纤玉指瘦得如同鸡爪一般,手背上青筋暴起。
暴露在阳光下的安知意活像一个从阴间逃出来的鬼魂。
“你惨么?”谢陟厘居高临下,反问。
自从脱离罪籍以来,从前那些在安知意面前奉迎的贵女都来探望。安知意起先还颇为感动,然后很快安知意就明白,她们只不过是为了来看她的笑话。
看她从北疆第一贵女,变作一名武将的禁娈,看她从北疆第一美人,变作一个丑鬼。
她们还没有离开她的屋子便放肆地大笑,安知意恨不能撕了她们的嘴。
谢陟厘这句话问得很是平淡,在安知意耳中却比任何一句嘲讽都要恶毒。
安知意咬住了牙,那些从前被她厌恶鄙视的污言秽语已经涌到了胸腔,一开口就要把谢陟厘喷个体无完肤。
“你惨什么?你坐牢,有人为你大开方便之门,连吃喝都和从前一样。你是戴罪之身,有人把战场上用命换来的功勋为你赎罪。”
谢陟厘冷冷道:“你受过饿吗?受过冻吗?试过饿极了没有东西吃,只能吞一口雪骗一骗肚子是什么滋味吗?知道人冻得快要死的时候,全身的感觉其实是在发热吗?你知道所经之处,每个人都指着你的脊骨骂的滋味吗?你试过至亲之人蒙冤数载、埋骨异乡的滋味吗?”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师父的冤屈也洗净了,她还把师父带回了家。
所有的心愿都已经实现,谢陟厘原本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再难过了。
可此时才知道,有些事情就像是被刀子在桌面刻下的印痕。
就算平日里被其它东西盖着,看不到它的存在,但它一直都在,从未消失。
“你没有尝过,但我有。”谢陟厘一字一字道,“除了我,还有其它许多人都有。这些都是拜你的好父兄所赐!”
安知意不敢相信地看着谢陟厘。
她才在一场贵女的聚会上受了冷遇,一肚子气无处发泄,路遇谢陟厘,便想用谢陟厘撒气。
她记忆中的谢陟厘是一个连话都不会说几句的软杮子,她想怎么捏便怎么捏,可万没想到,此时的谢陟厘眉眼冷然如刀锋,脸上不见怒容却是气势迫人,让她想起了那个永远冷峻到难以接近的风煊。
安知意仿佛重新回到了被风煊震慑的恐惧时刻,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天下间比你惨的人多的是,你算得了什么?更何况你有今时今日,皆是你父兄一手造成,若真要恨,就恨你的父兄吧,是他们造了太多了孽,老天有眼,报应不爽!”
谢陟厘说着,一记马鞭抽在安知意手上,她没有用力,却足够让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发出一声尖叫。
威风更是长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蹄子眼看就要踏上安知意的头顶。
安知意被吓破了胆,整个人软倒在地上。
谢陟厘拍了拍马颈:“威风别理她,咱们回家。”
威风这才打了个响鼻,迈开神气的步伐,昂首挺胸往前奔去。
“谢姑娘,谢姑娘!”
后面有人一叠声地唤,却是接连几辆十分精雅的马车追了上来。
马车里坐着的都是云川城有名的贵女们,人人都由下人扶着下了马,围在谢陟厘马前,问好的问好,拉家常的拉家常,还有人夸起了谢陟厘身上的包袱布“样式古拙清雅,一看就知道谢陟厘是个雅致人儿”。
谢陟厘:“……”
粗布包袱各位没见过吗?都洗到发白了还能夸?
话说从北狄回来后,高管家一天能收到高高一撂帖子,其中有给风煊的拜帖,但更多的是给谢陟厘的请柬。
不是请去赏花,就是请去喝茶,不是某某祖母过寿,就是某某及笄……反正她们好像永远都有筵席,每一场都极需谢陟厘去参加。
谢陟厘最不喜去人多的地方,看见这些请柬头都大了。
风煊便交代高管家一律打回去。
于是给谢陟厘的请柬再也没有送进过将军府的门。
这会儿贵女们在路上遇见了谢陟厘,简直是捡到了宝贝,哪里肯轻易放手?
众人齐心协力地把谢陟厘从头到脚都夸了一遍,有人问道:“不知这街面上有什么东西入得了谢姑娘的眼,让谢姑娘亲自来采买?”
众人都道:“是呀是呀,是什么好东西,让我们瞧瞧,也好长长见识。”
“……”
谢陟厘便打开了包袱,露出里面黄纸印的纸钱,以及纸扎的银元宝等物。
众贵女:“……”
一人强行道:“这、这……谢姑娘果然是出尘脱俗,与众不同,难怪能得大将军青目,让大将军宠爱有加。”
谢陟厘:“……”
不得不说,她挺服气的。
就这样她又被淹没在新一轮的口水之中,贵女们人又多,又娇弱,且又笑脸相迎,谢陟厘总不好动鞭子,一时间想起了当初身陷流沙的感觉。
身不由己,当头灭顶——和此时真是一模一样。
忽然之间,前方传来一阵阵惊呼,整条街上鸡飞狗跳,乱七八糟。
“停……停……停停……啊祖宗,救命啊!”
谢陟厘身在马背,看得远,只见豪迈撒开四蹄狂奔,高管家在后面牵着绳子,已经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看一口气就要接不上了。
她原本想过把豪迈送回兹漠,那才是它生长之地,可根本没有人能把它从谢陟厘身边拉开,它粘着谢陟厘,就像小羊羔粘着母羊,恨不得把那颗巨大的头颅成天介埋进谢陟厘怀里。
谢陟厘只好把它带在身边,但它的形貌太能唬人,谢陟厘一般不让它出门,且为防它伤人,还做了个颈圈,套在它的脖子上,上面可以拴绳。
不过这绳子也只有谢陟厘能拴。
后来大约是高管家天天送肉来,送出了几分面子,豪迈对高管家高看了三分,允许高管家牵它的绳子。
高管家:谢谢,这面子谁要就拿走,我倒贴一百两。
如此凶物出现在街面上,顿时引发了纷乱,贵女们纷纷吓得尖叫,忙不迭地往马车里躲。
个别胆小的干脆眼睛一闭,直接撅了过去,
谢陟厘终于得了自由,打马迎上去。
不知道是不是跟雄壮处久了,谢陟厘发现豪迈生出了几分狗性。
比如此时,豪迈跑得呼哧呼哧直喘气,舌头伸得长长的,奔到面前就抬起两只巨大的爪子往马背上扒。
这一下扒实了,威风身上非多出几道血印子不可。
果然威风已经长嘶不已,后蹄乱踏,满心想踹人——不,踹狼。
话说豪迈初到将军府,把家里三位兄长吓得不轻。
威风个子最大,胆子却最小,几乎是嗅到豪迈的气息便想跑。
雄壮则好奇地嗅了嗅豪迈,似乎在疑惑豪迈似乎有点像它的同类,但又不完全像。
据谢陟厘观察,雄壮没跑,多半是因为缺脑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唯有霸道端坐不动,歪在一旁,自顾自地舔爪子。
豪迈倒是对它生出了几分兴趣,走过去闻一闻,瞧一瞧,还伸出大爪子想摸一摸。
说时迟那时快,霸道的小爪子一挥,豪迈顿时发出一声惨嚎,脸上被抓下好大一片毛,至今还秃着。
就这一爪,霸道奠定了自己谢家老大的地位。
只是豪迈显然不甘心当老幺,时时都想换一换排行,比如把雄壮和威风从谢陟厘身边轰走。
雄壮大多数时间都在给霸道当坐骑,倒也没碍豪迈什么事。
只有威风,腿长膘足,谢陟厘一出门就骑着,让豪迈十分不乐意,瞅准机会便要欺负威风。
这会儿眼看爪子就要搭拉到威风身上,谢陟厘一声断喝:“豪迈,站好!”
谢陟厘的话,豪迈没有不听的,此时便心不甘情不愿地收回了爪子,但眼睛还是亮晶晶地,并且试图摇起尾巴。
谢陟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