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alpha才能把林氏发扬光大,才能不让祖父再从别人那里受气,才能让大家都看得起林氏的人,才能……让祖父高兴。
看到这里,裴韫也明白了,为什么林怀榆要一直伪装成alpha。
在商业公司,尤其是这种世袭的公司,上一辈的掌权者们往往格外看重继承者的性别,这是上一辈普遍的偏见,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其道理。
毕竟,alpha比柔弱的omega,还有平平无奇的beta,都更强大,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那位刘老师很快就来了,给林怀榆教授的是数学,还有一些基础的商业知识,裴韫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她那个年纪,也已经能进模拟舱开机甲了。
一节课很快过去,到了晚饭时间,林怀榆很明显开心多了,他刚下楼,就看到祖母已经在餐厅等着了,飞奔着扑进了祖母的怀抱里。
“诶,榆钱,今天学得怎么样啊?”祖母慈祥地问道。
“今天刘老师夸我了,说我学得很认真!还有还有,今天的测验成绩也很好!”那时候的林怀榆的声音还是独属于小孩子的小奶音,邀功似的跟祖母撒娇,把裴韫可爱得不行。
“为什么叫榆钱啊,是你的小名吗?”
林怀榆顿了顿,似乎并不太喜欢这个小名,但还是解释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榆钱’好像是古地球时代一种叫榆树的树的果实,因为长得像那时候的钱币,所以大家都管那种果实叫榆钱。我祖母说,那是好东西,吃了榆钱,就有余钱,我名字里又刚好有个‘榆’字,所以给我起了个小名,叫榆钱。”
“哦……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吗?”
像是没想到裴韫会问得这么直接,林怀榆有些羞赧地说:“只是远古地球时代的封建思想残留而已,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那就是不喜欢咯。裴韫在心中暗暗地下了结论。
拟虫洞四周的画面还在流动着,小小的林怀榆一天天长大,逐渐变成小少年的模样,虽然脸上还是肉肉的,但是现在的英俊外表已经有了雏形。
裴韫想,这小子小时候肯定有不少追求者吧。
然而并没有。
林怀榆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出过家门,好在祖父林和文虽然嘴上说着真人保姆不好,不过在祖母的坚持下,也并没有辞退那个中年女人,这几乎成了他除了祖父祖母之外的唯一与人类交流的机会。
林家给他安排的日程远比裴韫想象的要枯燥:早上起床之后,洗漱、吃早饭、读书、上课、午睡、短暂的玩耍时间、接着上课、晚饭、读书、睡觉。
别人家的小孩还有休息日,林怀榆却几乎每一天都是如此度过的,就连生日那天都不例外。
林怀榆生日那天,真人保姆刚好请了假,说是正好到儿童节了,她想带自己的孩子去游乐园玩一天。
“游乐园”这个词汇,小林怀榆只在光脑中看到过,那时候他觉得,这个地方似乎离自己很远,或许只有长大之后能去一趟,可是那天听到保姆跟祖母请假时的说辞,便忽然发现,原来这地方离自己这么近,既然保姆阿姨都能去,那他一定也能去!
于是那天晚上,在饭桌上,林怀榆破天荒地冲向祖母提了个要求——他明天过生日,想去游乐园。
但那天或许恰好是林氏出了什么问题,又或许是那些烦人亲戚又来腆着脸要股权,但总之那天林和文的心情非常不怎么样,一听到林怀榆的愿望便暴跳如雷,差点把饭桌都掀了:“你到底知不知道现在我们家是什么情况!是,我们有余钱,可是林怀榆你知不知道,你没有爸妈,等你长大进了公司,说不定屁/股还没坐热我和你祖母就要死了,到时候偌大一个公司谁护着你,你现在去游乐园玩,到时候就要被那些豺狼吃得骨头都不剩下!”
小林怀榆一看见祖父发怒就吓得不行,又听见什么“豺狼”,什么“骨头都不剩下”,吓得“哇”一声哭了出来,一边哭一边道歉:“对不起,祖父,我错了,我再也不出去玩了,我一定好好学习,以后好好经营林氏,不要把我送去喂狼!”
小林怀榆穿着小孩的休闲西装,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只手抓着祖父的衣角,一只手却颇为不自然地抓着自己心口的地方,裴韫忽然想起,他刚到废星时,似乎也偶尔会有这种奇怪的动作。
不过思虑再三,她还是没问。
裴韫听着林怀榆小时候的“豺狼论”,一时间不知道是好笑占得多一点,还是心疼占得多一点,但身旁的林怀榆却仿佛一点儿也不觉得丢人,还能调侃一句小时候的自己:“那时候真傻,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才能长成我现在这种大聪明的样。”
裴韫听他自嘲,刚想笑,面前却再次画面一转,或许是因为林怀榆那时小小的心灵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一晚的回忆,他仿佛不愿回忆一般,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第二天了。
那天,小林怀榆起得格外早,天一亮就开始读书了,不仅如此,课上得也格外认真,进度比平时快了整整一倍。
裴韫好笑地问道:“你不会是真怕你祖父把你送去喂狼,所以才这么努力的吧?”
林怀榆笑笑,没说话,而裴韫只看到,那之后的每一天,林怀榆都是如此度过的。
每一天都仿佛前一天的复刻,重复的日子总是过得格外快,回忆翻书一般,很快就来到了林怀榆十五岁,进入爱德华星际高等学校的那一天。
第49章 . 玫瑰 “这朵星云的名字是,玫瑰星云。……
十五岁时, 林怀榆第一次离开了家,去往达尔文星系读书。
进入爱德华星际高等学院后,他和裴韫一样, 并没有像普通学生一样经过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专业的迷茫期,继承林氏是他生下来就注定的命运, 于是顺理成章地, 他刚开学就进入了商科,只不过为了方便管理, 前三年上的还是大家都要学的基础课。
和他一个班的学生,百分之九十都是各大星系的二世祖, 有些人想来这镀个金,但也不乏很多人是真想来这学知识的,毕竟想从爱德华是著名的宽进严出,想从这里毕业,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裴韫看着他的回忆, 觉得这孩子的外向可能是天生的,即便从小没怎么和同龄人打过交道, 开学第一天站在讲台前自我介绍时,却一点儿也不怯场。
那时候, 穿着休闲运动装的林怀榆看起来比现在少一些精英感,更多些爽朗和亲切的气质。
他往讲台上那么一站, 便像阵清爽的风,他一笑,看的人也忍不住笑。
“大家好,我是林怀榆,和大家一样,来爱德华的商科学习, 是为了回家继承家业。”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可是台下的同学们却好像并不买账,其中有之前就认识的便窃窃私语起来:“他就是那个林氏的林怀榆吧?”
“是啊,好像家在伽马星系。”
“林氏现在不是已经不行了吗,这一代的掌权人好像死了,就剩个老头子强撑着,我还以为他们该收拾收拾倒闭了。”
“喂,你嘴也太毒了,少说点吧……”
“那怎么了,我说的难道不是实话吗?”
少年人初生牛犊,不知道言语伤人至深,往往口无遮拦,想什么就说什么,有时候说出来的甚至比想的还要恶毒,而这些话,都一字不落地传进了林怀榆的耳朵里。
裴韫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只看到他的脸色似乎有一瞬间很难堪,拳头握紧复又松开,还以为他就要生气发作了,谁知那人却乖巧地一笑:“请大家多多关照。”
说完,便走下台去,找了个位置坐下,丝毫没有异样,反而还很自来熟地与坐在旁边的同学交换了联系方式。
“离开家之前,祖父交代我,不要得罪我的那些同学们,他们家里的势力比林家大得多,如果以后林氏还想翻身,那我在学校里的人脉就必不可少。”林怀榆在一旁静静地解释道。
裴韫却突然不敢转过头看他,这种可以称为“害怕”的情绪在裴韫身上实在少见,可是现在,她竟然有些害怕看到林怀榆的微笑,因为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那人笑起来,总是给人一种一碰就碎的脆弱感,即便他的笑比谁都灿烂。
裴韫闷闷地“嗯”了一声当做回答,心里却不免冒出个念头:他这么小,就已经连交朋友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那么在只看重“利益”二字的商场中,他过得真的开心吗?
时间仍在奔流向前,裴韫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听过的一句话,说的是每个人的家境、环境、所经历的人和事,甚至是天资,都是不公平的,可是只有一件事,不会亏待任何人,那就是时间。
现在看来,林怀榆无疑是那个时间的有效利用者,至少在他醒着的时间里,裴韫就没见他闲着过。
上课时自然不用提,林怀榆永远都是最积极、最认真的那个,而即便是到了休息时间,林怀榆也没有停下休息,而是把所有的时间都用于社交、用来和同学们打好关系。
或许林怀榆真的在“交朋友”这方面有点天赋,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他便已经成功和那群二世祖们打成了一片,吃午饭时他们都总是会叫着他一起,说是已经混成了这个“小团体”的核心成员也不为过。
知道他十六岁那年。
这一年,与林怀榆同岁,而且同样就读于爱德华学校的裴韫知道,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商会中有一家公司的货船被星际海盗劫持,并被威胁要帮他们伪装成家仆混进学校,但那其实是一起为了报复联盟而策划的恐怖袭击,这次袭击的策划人,也正是裴韫的老对手,枭。
枭这个人,虽然对别人的命都视若粪土,但却对银河海盗团的老团长格外有良心,那年军部在一次行动中击落了老团长的机甲,老团长机毁人亡,枭便一直怀恨在心,决定就算是死也要报仇。
正巧这时,麦基集团的一架货船自己送上门来,他劫持了货船,让麦基家的小少爷德伦麦基带他混进学校,准备把自己做成人/体/炸/弹,在学校制造混乱,以此报复联盟,而麦基集团为了那么一批货物,还真答应了。
那天,德伦煞白着脸进了学校,身后跟着个大家都没见过的家仆,平时关系好的同学朝他打招呼,他便僵硬地举起手:“嗨……”
谁都不知道,他正被一把枪抵着后心。
商科的同学们甚至没来得及上第一节 课,德伦刚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坐下,枭便将那把枪从他的后心上移开,然后随即对准了一个倒霉蛋的脑袋。
接着,一个男生应声到底,红色的血和白色的脑浆混在一起流了一地,教室里尖叫声此起彼伏,离后门最近的那个同学一把夺门而出,接着,全校都混乱了起来,只有林怀榆不知在想什么,还愣愣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枭没理他,自顾自地离开了教室,毕竟他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这群商科的学生。
他轻轻撩开大衣,裴韫看见从胸膛到大腿,他身上捆满了炸/药,如果引爆,几乎能把整个学校夷为平地。
回忆的主角是林怀榆,所以画面还停留在林怀榆身上,只见即便到了这种危急时刻,他仍然不动如山地坐在教室里,裴韫看着他的表情,心下一凉。
那张和现在已经有七八分相似的脸上并没有任何表情,裴韫却知道,那并不是恐惧到极点以至于身体已经动不了了的表现,而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平静。
换言之,他现在很理智,他还坐在这里,是因为他已经丧失了逃生的意愿。
裴韫猛地回过头,差点想揪住他的领子:“你疯了!”
林怀榆偏过头,似乎不敢看她:“对不起。”
对不起,我那时候真的太累了。
据说古地球时代,有一种叫做抑郁症的病,其中有一种分类叫微笑抑郁症,患者在人前毫无异常,甚至比正常人还要外向活泼,可是人后却孤独抑郁,时常伴有自/杀倾向。
可是这种病,在激素调节剂被发明出来之后就已经几乎绝迹了,除非——裴韫看着这张俊脸,忍住一拳打下去的冲动,除非这人是自己拒绝接受治疗的。
不得不说林怀榆隐藏得很好,即便是这种事无巨细的回忆,也完全让人看不出他内心真正的想法,原来已经成了这样。
“我烂掉了。”林怀榆说,“我那时候感觉自己只是个为了林氏活着的赚钱机器,其实心里已经完全烂掉了,不过还好……”
“还好什么?”裴韫没好气地问。
林怀榆低着头,脸上的阴影让裴韫看不清表情。
没有人知道,这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幸的回忆,对于林怀榆来说,却是何等的幸运。
在他发呆寻思的时候,一个风尘仆仆的脑袋突然从前门探出来:“愣着干什么,快跑啊!”
裴韫认出来,那是十六岁的自己。
她有些诧异。
裴韫并不怎么记事,很多回忆对她来说都像放久了的纸质文件,稍微一碰就溃不成军,除了一些印象格外深刻的事情被她刻在脑中,其他无关紧要的,第二天就会被她抛在脑后。
林怀榆显然就是被抛在脑后的那个。
也因此,裴韫看着在林怀榆的记忆中几乎发着光的自己,才会如此惊讶。
九年前的自己看着这个呆呆的商科学生,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接着冲进教室,抓起他的手腕便跑了起来。
那时的她还不太懂体谅他人,跑得很快,林怀榆很明显并不太能跟上她的速度,大口大口地喘气。
却不知为何,并不太敢看眼前的女孩,只是低头看着自己被紧紧攥着的手腕。
裴韫把他拉到了广场,没多说什么就离开了。
林怀榆却抬起头,看着那个女孩的背影。
那天阳光很盛,几乎照得他睁不开眼。
他就这么看了很久,等他回过神来,裴韫已经和枭缠斗在了一起。
裴韫刚开始,招招致命,却总不免招招掣肘,几百公斤的大腿向枭的腰部飞踢一脚,但碍于他腰间捆着的炸/弹,只好在中途又拐了个弯,朝着他的脖子飞去。
近身搏斗最忌犹豫,裴韫改变动作的空当,枭已经完全看清了她的行动轨迹,竖起小臂格挡,还不忘冲裴韫炫耀自己手中拿的炸/弹爆破按钮。
他得意地冲她咧嘴一笑:“小崽子,别挣扎了,今天你们所有人,都要给我们团长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