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好主意,可是植物人,这医药费用很高啊!”
……
所有人都在叹息,我飘下来,站在他们身后,大声说我还活着,我还没死。
可是,无论我怎么开口,他们都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护士端着药水进来,都可以穿透我的身体。
我看到我的腿,渐渐变透明,手指可以轻易戳穿每个人的身体。
我……成植物人?
呜呜呜,哭的不成声,一群穿白大褂的医生,带着听筒器,来回在我的心膛按压,然后纷纷摇头。
我看到张嫂颤抖着,拿着手里的纸条,怀里抱着那枚白色的蛋,然后用热毛巾擦我的脸。
我下意识的摸自己的脸,热乎乎的,能感受到温度。
不甘心!
我就这么躺在那里,于是我冲出墙面,来到我的案发现场。
那个老人很聪明,现场除了车祸撞栏的痕迹,以及特别明显的刹车印,我却找不到枪弹。
一群人用吊车,在马路边打捞,很快那张撞我的黑色车被吊了上来。
很多城里来的记者,纷纷拍照,那镜头灯一闪,我的身体就跟着颤抖,非常难受。
于是,我飘啊飘,来到警局,想要问问李富贵,那个老男人在哪。
警局
我看到的是,李富贵被人打的奄奄一息,躺在拘留所厕所里,拘留所其他嫌疑人,正在分赃他的生活用品,半卷纸都有人在抢。
我手轻轻的抚摸他的脸颊,可惜一样穿透,眼泪滴下,不到人体皮肤,很快就消失了。
“初七……初七……不要死!”
李富贵很快惊醒,我以为他看到了我,没想到他穿过我的身体,走到打他的那群人面前,三下五下打到在地。
“中计了!可恶,那老男人一定知道,我会去替罪,然后趁机杀了初七,我怎么没有想到?那梦。”
我看到李富贵,用手摸着我触碰过他的地方,眼神闪烁,看了看四周。
或许,他能感应到,可惜看不见我。
李富贵的打斗,引来警官带着警棍进来,一人锤他一次,他都不反击,依旧冲破牢门。
随后,嘣嘣嘣,直接开枪。
我看着他一边跑,地上一边沾染血迹,难受的要死。
可是,让我有重大发现,这些打李富贵的枪弹,怎么那么像打我那几颗。
死亡的瞬间,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量,我尽然能把死亡的过程,看的清清楚楚,时间过的很慢。
这枪弹,上面都刻着一个‘V’字,那就说明,我一放出来,就已经进入金主视线,随后追杀我。
我伸手拿证据,可惜身体透明,怎么拿也拿不起来。
“嗨,需要帮忙吗
?”
“狐帝!”
我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钟表时间,十二点整,狐帝说话算话,嘴里叼着玉簪,坐在那里看着我,摇晃着九尾。
“当然,他们看不见听不见我可以,但是我不能连实物都拿不了。”
“没问题,我们狐狸最擅长的就是报恩,你不仅讲信用把玉簪借我,还好吃好喝的伺候我,往事不再提,我定助你。”
狐帝将玉簪放下,前爪挠了挠地面,然后晃动了九尾。
我看着它扭头,逼着眼睛,咔嚓一声,咬断一根尾巴,尾巴变成一支彩色蜡笔,它叼着蜡笔,在我的身上描绘。
我看着身体一点变化都没有,伸手去拿簪子的时候,尽然可以拿了!
激动不已。
于是,我立马徒手捡起地上的枪弹,装在兜里,跪在狐帝面前磕了一个头。
“平身吧,现在谁也不欠谁了哈,那尿实在难解,只能尿个半缸,凑合用吧,我回胡桃李了。”
“已经足够了!谢谢。”
半缸,一人一口,足够我们下塘村没喝的喝下。
现在我能够,拿实物,第一件事,就是把狐尿的事情,写成纸条,深夜穿透她家墙,放在她的衣兜里。
只要没喝过狐尿的人,就有希望活下去,不会被借尸还魂。
我相信,张嫂一定会去做的。
第二百零九章 真相
等我再次出现的时候,又是黑夜,还是出现在医院,一样面对着墙。
这次我转过身的时候,看到身边都放着鲜花,窗外一阵风吹来,花香铺满整个房间。
“医生说,再不给初七动手术,她可能活不到下个月。”
“无能为力了啊!我们已经按照她的遗言,喝了那……啊呸,味道太骚了,已经是对她一种悔愿了。”
“冥王在哪?她不是他的妻子吗?”
在场,所有人哑然无声,没有人敢提及死神。
而我心颤抖了一下,站在氧气罐面前,也就是说,我必须在这个月之内,将那老男人绳之以法,不然真的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人总是快死的时候,见到真情,我要求的不多,希望大家活着,不要再重蹈覆辙,千年前白起那桩事件。
必要的时候……我会亲自拔了我自己的氧气管。
我吸了吸鼻子,转身,就看到门外蹲着一个人,他就算带着黑色帽子,穿的一身黑,我也知道是谁。
李富贵
他是带着愧疚来看我的,手里还捧着一束白玫瑰,抱着头偷听始终都不敢进去。
我伸手,就摘掉了他的帽子,他以为是自然掉下去的,捡起地上的帽子,再次带上去。
刹那间,我看到他头上好多白头发,虽然他有不死之身,可是依旧和人身体一样,长着头发。
他轻轻的放下手中的鲜花,扶着栏杆颤颤巍巍的去坐电梯,我跟在他的身后。
在电梯里,他才摘下帽子,呜呜抱头哭了起来。
“神经病吧?莫名其妙在电梯里哭。”
“别管那么多,这里本来就是医院,快走吧。”
来医院的陪护者,纷纷对他议论纷纷,可是他没有听进去,反而哭的更凶。
这一刻,我的心,颤抖了一下。
李富贵不是我的丈夫,却给足了丈夫的庇佑,出了事,他来担当,发现危机,第一个护住我。
可是,无论他再怎么做,为什么我就是喜欢不起来。
我捂着心口,感觉这里,住着一个人,那个人让我爱而不得,恨之入骨。
叮咚,电梯一响,我看着李富贵擦了擦眼泪,又跟没事人一样,走出医院。
刚出医院,就有一辆黑色的面包车,在等着他。
门开的瞬间,我看到了那金主!
那老男人不会因为把我打成植物人,而感到愧疚,看到李富贵眼眶湿润,脸上还露出一丝嘲讽,拽着他的衣领,坐上了车。
而我,早就蹲在车内,听着他们的谈话。
“李富贵啊,作为过来人,我明确的告诉你,那女人不爱你,如果你追一个人,她不会所动,可能是你的问题,可是一直追下去,她依旧没有选择你,那么……她心里从来没有你。”
“我知道,那又怎样?喜欢,需要理由吗?一定要占有吗?”
我听到这里,心颤抖了一下,这李富贵原比我想象的还要喜欢我,他的喜欢超过爱。
下车后,我看到他们来到下塘村。
一车下来十多个人,手里提着药箱,带着红色“+”字符,披上白大褂。
“采集血,就知道,谁可以快死了,我时日不多了,你们尽快找。”
那金主一声令下,他们纷纷提着药箱,还有一个皮箱,皮箱鼓鼓的,有的还露出钞票。
他们是想冒充医护人员,然后抽血给钱,找人!
还好,昨天我比他们早一步,让全村人喝了狐帝尿。
我来到后备箱,又拿到了采集书,以及针筒,装在兜里。
这些……都是证据!
回到车里,我看到金主,颤抖的老手,从兜里拿出一粒红色的药丸,颤颤巍巍的放进嘴里,然后干咽下去。
“这尸油味道真不咋地,可是如果不吃,我腐烂的味道,会散发出来。”
我虽然成了一缕魂魄,可是,我却嗅到了腐烂的味道。
人快死的时候,一般动物都能察觉到异样,嗅到死亡腐臭的味道,从而陪伴在人类身边。
这时候,金主从兜里拿出一张黑色的卡,递给李富贵,“喜欢就给她,我余生的存款,密码是六个七,至少我心里不会愧疚。”
“你现在愧疚会不会有点晚?为什么你一定要不死之身!”
李富贵二话没说接过金主的银行卡,眼神失落,带着一丝苦笑。
是啊,这也是我想问的。
嗯?怎么副驾驶有一部手机!
我灵机一动,爬到副驾驶,咱们村七百多号人,十多个人最快也要晚上,才能出结果,我还可以录下那老男人的口供。
“不死之身,冥王都拿你没办法,这就是我想要的,我爱过一个女人,她还活着,可惜没嫁给我,我想陪她生老至死,静静的守护在她身边。”
“那你岂不是和我一样,还有理由说我?”
李富贵点燃了一根
烟,吹着烟圈,看向窗外。
他很久没有抽烟了,我知道,因为他知道我怀了八胞胎的后,愿意当爹,就自主戒了。
“不一样,我们睡过,你呢?”
我听到这里,尴尬的看着李富贵,默默低下头。
我似乎连手都不让他牵,更何况是那啥,不喜欢就算碰我一下,我都觉得恶心。
哒哒哒
两个白大褂的男人向我这边走来,录音录好以后,我赶紧装在兜里。
这些证据够了,我准备向主城区报案,因为如果一个人采集的血,验不出,很正常。
可是接连好几个都没有结果,可能会起疑心,李富贵就危险,于是我飘出车外。
顺着城里的方向,随风飘曳,还别说成为魂魄后,身体轻了,速度的比跑的还快。
一路搭了跑车,电动车,大卡车,走高速。
吃一堑长一智,我将录音弄成两份,证据做成两份,一份交给警局,一份交给媒体。
做完一切准备后,天亮了!冉冉升起的时候,我又在消失。
这次消失,我莫名有种失落感,总觉得欠李富贵一场恋爱。
如果这次行动失败,我就死了,连植物人都做不了。
第二百零十章 等我,初七
星期一,十八度。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睁开眼的时候,不再盯着的是天花板,而是漫天地星星。
骗人的吧!我死了?
伸手去捉那一颗颗闪耀的星星,却是一场空,原来还相隔那么远……。
“初七,一直躺在医院,身体会发霉的,让她看看下塘村夜晚的星星吧!恶人终于得到报应了。”
“我猜猜就知道,是两个外地人干的,老的那个是主谋,杀的人多,明天枪毙,年轻的那个虽然不是主谋,估计也要蹲二十年监狱,出来还要替家族赔肇事逃逸款,可怜。”
我在天空中,看着乡亲们,人人手中都拿着孔明灯,我记得还是我扎的,一盏盏点燃,徐徐上升。
孔明灯,每逢喜庆日子或盛大的节日,人们都点起文灯来表达他们的美好心愿。点燃文灯前人们都要在灯上写出自己的愿望,与天灯一起冉冉升向苍穹,以祈求心愿能实现。
客家风俗中有在元宵节前后飘飞“孔明灯”祈福的习俗,祈求上天保佑来年的日子幸福美满,生活蒸蒸日上。
每一盏孔明灯都代表着一个出生的婴儿。
在我们下塘村,就是通过孔明灯寄托思念,给远方的人,为那些还没回家乡的亲属,照亮回家的路。
还有,就是将思念化为报安,寄托给死去的亡魂,告知他们,在人间大家一切安好,放心投胎。
我看到这里,眼泪忍不住的流,明明离大家那么近,可是没人能看见我,没人能听得见我说的话,身体越来越轻,死亡……真的离我不远了。
滴呜,滴呜,哇……呜。
警车的警笛非常急促,没有间隔,警车警笛声音短脆,急促惹来大家的目光。
车停在我的轮椅面前,灯光一熄灭,警车门打开,我看到了李富贵,他手上戴着手铐,脚上也是,昔日的他总是一身西装革履,如今穿着囚犯的服装,一脸的胡渣。
我想因为他之前拘留,为了偷偷看我,跑出来一次,所以警方才对他提高警惕。
三辆车,押送一个人,警察还各个持枪,身着防弹衣。
“你来干嘛!你害的我们村长不够,还想当着警察杀人灭口?”
“就是!这里不欢迎你,警察大哥请您把这个男人带走。”
“抱歉,请你们给一个囚犯一点时间,他已经不吃不喝三天,跪在牢门面前了,我们怕还没判刑,他就死了,不符合流程。”
所有人,都被警察的话给惊住,正常人三天不吃不喝,一定会死。
而面前的李富贵除了憔悴,眼睛依旧有光,噗通一声,不语就这样跪在大家面前。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这么低声下气,原来的他,不愁吃穿,以为什么都可以靠钱解决一切问题。
乡亲们,看了看坐在轮椅上的我,紧紧闭着眼,一动不动的样子,艰难的点头。
李富贵得到大家允许后,缓缓站起来,走到我身边,而我也从空中飘来他的身边,只见他食指轻轻撩开我的头发,满眼都是宠溺。
他泛白的嘴唇,贴在我耳边开口说道,“我知道,你一定在哪看着,不过!你记着,不管在哪我都是你的依靠,密码六个7,。”
所有人都将视线转移在空中的孔明灯,唯独他,自始至终都是看着我的,从他的袖子口里,拿出一张黑色的银行卡,那卡我记得,是那个金主老男人,愧疚补偿给我的。
傻瓜,如果把这个卡交给警方,说不定能减轻点罪,非得塞给我。
鼻子一酸,警察说时间到了,李富贵缓缓站起来,摸着我的头,又继续说道,“等我,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