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人其实聪明,我最爱他不过了,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
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也许还会弄到自杀的地步。我又看着他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诗哲累死!”
这一篇文章,通篇谴责陆晓眉不守妇道,而对许诗哲有所回护,对他的执着和天真无可奈何又有所担忧。
沈梦昔读罢,虽厌恶陆晓眉,也有所不平,中国人自古就爱将祸国殃民的名头盖到女人头上,从不肯自我检讨男人的劣根性,到了民国,这样开明的有为之士依然奉行这一套做法,让沈梦昔觉得寒心。
她啪地把报纸扣在办公桌上。
“原来你竟是那位“土包子夫人?”孙胜仪笑看着沈梦昔,“从今天起,我要重新考虑一下,男人的话大概只能信两成了。”
沈梦昔好笑地翻了她一眼:“你要记得结婚前擦亮双眼,结婚后睁一眼闭一眼。”
“呵,至理名言!睁一眼闭一眼能如何,还不是要闹离婚,我哥也闹着要离婚呢,父亲把他狠狠地打了!”
“离就离,你来我当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女人如果有人相扶相携最好,没有,我们自己也能站直!”
孙胜仪听了忍不住击掌,“讲得太好了!这才是真正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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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欢这一次郁郁寡欢了很久,骏德来了也不能逗得他开心。沈梦昔知道孩子大了,遇事开始往心里去了。
阿欢某些地方很像许诗哲,比如长相,比如有时候的天真,还有一些理所当然的自私,这是家中独子常有的性格,沈梦昔甚至想过将他送回硖石,自己寻机去美国,但她更明白,美国和德国没有本质的区别,异国他乡,华人生存不易。
当阿欢将他毛茸茸的头埋在沈梦昔的腿上,轻轻饮泣的时候,她的心还是软了,抬起他的头,擦干他的眼泪,“阿欢为什么伤心了怎么久?”这孩子敏感的性格也是随了许诗哲。
“表哥都告诉我了,以后父亲就不是我一个人的父亲了,他和那位小姐结婚了,以后还会有别的儿子,他大概会更喜欢那个儿子,因为父亲喜欢那位小姐,不喜欢妈妈......”
“不会的,你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永远是他最爱的孩子。”
“真的吗?”
“真的!下次你可以自己问他。”
阿欢点点头,情绪好了一些。
“不要哭了,没人喜欢遇事只知道哭的孩子,哭一下可以,总哭就让人厌烦了。你看到鹿鸣的时候,喜欢他在笑还是在哭?”
“喜欢他笑。”
“是不是?那你也不要哭了,我们去弹琴唱歌吧!”
母子两人坐到钢琴边,沈梦昔教阿欢一首“我有一只小毛炉”。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童趣的歌词,活泼的曲调,很快吸引了阿欢,当听到”摔了一身泥“的时候,哈哈大笑。
教了两遍,阿欢就学会了,摇头晃脑地唱起来,连海伦也跟着晃动身体打拍子。
这一晚,阿欢终于安心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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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沈梦昔又参加了一个婚礼。
不是别人,正是二哥章嘉森的婚礼。
他终于与秦氏离婚,并得到父母首肯,正式迎娶黄诗影。
章家在宝山为秦氏买了个院子,另送两个佣人,还有两千大洋。之后只要秦氏未嫁,章嘉森每月均付40大洋的赡养费,足够她富裕生活。两个儿子也可以随时去看望母亲。
秦氏经过几番寻死觅活,又经娘家人几番劝导,见章嘉森心意已决,也逐渐死心,终于同意了离婚,哭着拜别章父章母,搬到了章家老宅不远的小院。
章嘉森的婚礼热闹非凡,场面宏大,各界名流纷纷来贺,北平、广州、杭州、福州均有来人,章家预定了金门大饭店的一整层,座无虚席。
当新郎新娘穿着西式礼服出现在大厅门口,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更有闪光灯砰砰的响起。《婚礼进行曲》也适时奏响。
新郎新娘相携缓缓而行,两个托婚纱的童男童女,一个是五哥家五岁的女儿宜家,一个是四哥家的鹿鸣。两个小家伙亦步亦趋,极认真地托着新娘洁白的婚纱后摆。
阿欢和静姝则一人拿着一个花篮,开心地向宾客洒着花瓣。
当新郎掀开新娘头上的白纱,人们发现新娘黄诗影今天的妆容异常精致,明明是化了妆,搽了粉,但看上去又似乎是天然肤质,众人纷纷赞叹新娘美若天仙,黄诗影娇羞地低头,睫毛如蝴蝶之翼扑闪而下,脸上也泛起红霞,更增添了几分美丽。
今天,是沈梦昔给她化的妆,事先做了保湿面膜,又用了乳液、粉底等一系列后世化妆品,自然美不胜收,至于今晚她怎么卸妆,那就没人知道了。
她曾担心黄诗影不喜自己离异的身份,拒绝二哥的提议,甚至避讳地不打算参加婚礼,毕竟结婚是女人一辈子的大事,她不想给人添堵。
但是随后黄诗影亲自来邀请她,并邀请阿欢作为花童,在婚礼现场撒花。如此,沈梦昔也不矫情,当即应了下来。
西式典礼过后,两人宣誓忠诚,拍照留念。
章嘉瑀的朋友们和几个小辈轮番出来表演。在沈梦昔的伴奏下,四个花童边唱边舞,表演了《我有一只小毛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连板着脸的章父都忍俊不禁。
新郎新娘趁机去换了传统的喜服,因为章父极为厌恶白色的婚纱,他们换上大红喜服,拜了天地,又让新娘拜见了公婆。
中西合璧的婚礼,众人反觉得新颖,喝彩叫好。
威尔逊来参加了婚礼,他对中式婚礼非常感兴趣,盛赞中式喜服的美丽高贵。劳拉和和布尔热瓦也来了,劳拉在新郎新娘敬酒的时候,忽然激动地一半法语一半中文的表达着,最后还是沈梦昔翻译了,大家才明白,原来她看到新郎新娘郑重地跪地叩拜父母,禁不住激动地流泪了,她想起了远在万里的父母。布尔热瓦适时地亲吻她的脸颊,安慰她。
许诗哲和陆晓眉也来参加了婚礼,也许是想起了自己萧条的婚礼,陆晓眉的脸色不是很好,尽量保持仪态大方,但是眼神泄露了她的伤感。她的两次婚礼都是轰动一时,第一次是以排场阵容轰动,第二次是以师长训斥轰动。但她还算是个坚韧的,经此依然可以昂首出入社交场合。
王守卿也来参加了婚礼,他半年前调回了上海。这次是独自一人来的,不怎么和人说话,只是默默地喝酒吃菜。章家将他和许诗哲的坐席安排得很远,避免了见面打招呼的尴尬。
席间,章嘉瑀到台前捣鼓麦克,沈梦昔拉住他,”你要做什么?“
”我要朗诵一首诗哲哥的诗送给二哥和新二嫂!”
“你给我赶紧打住!”
“为什么?”
“他身份特殊,今天不适合读他的诗歌!阿瑀听话!回头家宴的时候你读一个小时都没人管你。”
“我......”
“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你敢读一个字,看我不弄死你!”沈梦昔真拉下脸,章嘉瑀老实了。
不过十分钟,忽然听见麦克里阿欢的童声在说:“我叫许纪凯,我是元德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在这里,阿欢祝福二舅舅二舅妈白头偕老,永浴爱河!阿欢把一首歌送给二舅舅二舅妈,也送给在座各位来宾!”
沈梦昔一愣,不知道他要唱什么,再来一遍小毛驴么?
那边阿欢已经唱了起来。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此次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这天边
想你时你这眼前
想你时你这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
从未走远”
阿欢童稚的声音,唱得有板有眼,众人沉浸在歌声中,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鼓掌,阿欢人来疯地又唱了一遍,看到沈梦昔板脸打着手势,才行礼退下。众人如梦初醒,掌声雷动,嚷着让阿欢再来一首。
阿欢得瑟着还要上台,被沈梦昔捏了一下腰眼,顿时老实了。
“谁让你上去唱歌的?”沈梦昔小声问。
“八舅舅。”阿欢敏感地发觉到母亲非常不高兴,立刻乖觉地靠在她身边。
“你怎么会唱这首歌?谁教你的?”沈梦昔扳过他的肩膀,紧盯他的眼睛。
“跟你啊!”阿欢无辜地看着她。
“跟我?”沈梦昔大惊。
“是啊,有一次在书房里,你拿着一张照片看,小声哼着这首歌,你看了好久,你唱了三遍,我就学会了!”阿欢还有些得意,期待母亲的夸奖。
沈梦昔脸绿了。的确是有一天,秋雨缠绵,她在书房拿出王建国的照片看了一会儿,老王曾经荒腔走板给他唱过这首歌,也许她在思念中就不自觉哼唱了这首歌吧。
第十八章 智齿
沈梦昔一直知道阿欢很聪明,他背诗词、算数独、解24都很快,但没想到,听三遍就记住了歌词、曲谱。
幼儿时期是机械记忆能力最强的时期,阿欢已经八周岁,该是好好教导的时候了。
沈梦昔关于阿欢的记忆,都是两岁以前的。他十四个月才会走路,但是十八个月已经说很多话了,章嘉瑜去欧洲的时候,抱着孩子哭了很久,在邮轮上也十分思念儿子。
但沈梦昔对他没有什么感情,在欧洲五年,几乎没有想念过这个孩子,只是给他邮寄一些礼物,在信里假意说着想念他。
等回国的时候,阿欢都已是个大孩子,连记忆里的样子也不是了。
但阿欢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是个纯善的孩子,性格温和。他对父母有着天然的眷恋,恐怕在他小小的心灵里,无比希望父母每天都在一起。但每一次见到许诗哲,对他都是欣喜与痛苦的双重折磨。
“阿欢真聪明,记忆力真棒!以后我们多学些知识吧!”
“好的!”阿欢对没学过的东西都特别有兴趣,但是不喜欢反复复习。母亲说多学些东西,那就是要教他新知识了,所以非常愿意。
许诗哲带着陆晓眉走了过来。阿欢见了他欢快地跑过去,许诗哲抱了他一下,笑着说:“好重,阿欢长大了!”
“妈妈说你还是爱我的!对吗?”阿欢迫不及待地问。
“对啊,父亲当然是爱你的!”许诗哲摸着阿欢柔软的头发说,这一刻,他是真心真意的。
阿欢非常满足,一直拉着许诗哲的手。旁边有人看了,纷纷议论:“那首歌从来没听过,应该是许诗哲的新诗吧。”
许诗哲尴尬地连连摆手解释。
回头想找沈梦昔问问,她却拉着阿欢去了威尔逊那一桌。
许诗哲讪讪地拉着陆晓眉的手,去了其他的席位。
陆晓眉不愧是交际高手,她调整好了情绪,立刻成为了满堂的焦点,得体的谈吐,优雅的仪态,渊博的知识,以及姣美的面容,都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她热忱诚挚地向新婚夫妇祝贺,又熟练地与威尔逊和布尔热瓦用英语法语聊天。
阿欢有些恼怒她跟在父亲身边。沈梦昔悄声说:“你又怎么了?不是和你说过,现在他们是一家人吗?”
“可是!”
“没有可是,这就是现实。另外,你是他的儿子,而我与他再无瓜葛了。你必须时刻牢记: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与你父亲有关,就得先考虑妈妈的立场,因为你是我们家唯一的男人,是妈妈的依靠!你明白吗?”
“阿欢明白了!”阿欢郑重点头。
“很好。以后尽量说‘我明白了’,三岁以下的孩子才那样自称,你是小学生了,要有学生的样子。”
“阿...我记住了!”
“很好。我儿子最聪明!”沈梦昔捏捏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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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梦昔长了两颗智齿,足足两个月也没有顶破牙龈,虽不是很疼,但时时提醒着它们的存在,搅扰得人没法安心做事。
沈梦昔去了那家德国人开的牙科诊所,上次带阿欢来看龋齿,已经认识了医生,他叫丹尼尔。
丹尼尔检查了沈梦昔的牙床,认为牙齿完全可以长出来,只是会很漫长。
现在牙龈由于反复溃疡,肿大到和腮部连接到了一起,需要切除一部分智齿上面的牙龈,等智齿完全长出来就可以拔掉它了。
沈梦昔同意了手术切除牙龈,但是没有打算拔牙。
丹尼尔知道她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也不多劝,当下给她消炎,日后再做手术。
如此去了三次诊所,沈梦昔的牙龈总算是处理好了。
“这种进化遗留的产物,真是麻烦啊!”沈梦昔用舌尖舔舔智齿,又担心地问:“左边长了,右边是不是也快了?”
“非常有可能。”
“我的天!太麻烦了!”
“不麻烦,欢迎你来找我!”丹尼尔用中文说。
“在中国,医生从来不和患者说‘再见’,也从来不出门送患者,过年都不出去拜年做客的。你这个医生,居然说‘欢迎’?”沈梦昔假意生气地说。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丹尼尔连忙改用德语,说了一堆道歉的话,扎撒着两手,有些不知所措。
沈梦昔笑起来,“我是开玩笑的。”
“我是认真的!我的道歉是认真的!”
沈梦昔举手投降,连连说接受了道歉。
她放下海伦做的香肠,丹尼尔一闻见香肠的味道,眨着眼睛似乎要流泪的样子,沈梦昔看着这个三十多岁一脸大胡子的男人,忍不住笑了,“嘿,丹尼尔,你不要这么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