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喜切了一声,“出门遇狗,不祥之兆啊。”
慕容霈霈接茬道:“狗在说什么?”
“慕容霈霈!你和十年前一样讨厌。”
“彼此彼此,朱喜,你依旧很虚伪。”
“我哪里讨厌?”
“我哪里虚伪?”
“你才讨厌!”
“你才虚伪!”
两个人异口同声,默契十足。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可谓是从小的冤家。在朱喜万分的理智中,慕容霈霈就是万分之一的冲动、不理智。
慕容霈霈叉着腰,本打算怼他,被突然打断。
吱呀一声,花流莺推门而出,望着眼前的两个人,有了一丝尴尬。慕容霈霈收起凶恶的模样,扮作温柔,“我朋友说在梦巴黎看到了你要找的人。”
闻言,花流莺顾不得其他,领着司机就前往梦巴黎。
朱喜和慕容霈霈对峙。
烈阳下,他们瞪着对方,好似在用意念厮杀。
“狗男人。”
“母夜叉。”
“让开。”
“偏不。”
司机将车库里的车停在院门前,花流莺一挥手:“我走了。你们好好相处。”
慕容霈霈甩开朱喜,冲到花流莺身边,拉开车门,“等会儿,我陪你一起去。刚好这几天过节,放假三天。我有时间。”
朱喜不甘示弱,拉开车门,直接坐在花流莺右边。
他们两个人一左一右,花流莺在中间颇为尴尬。“朱喜,你不是说要去很远的地方吗?”
朱喜舔着脸,“突然就不想去了。流莺,我要陪着你。”
慕容霈霈恨不得给他踢下车去,碍于花流莺,只得是瞪着朱喜。
“某些人啊,就是虚伪,都说了离开,还死皮赖脸地不走。”
“某些人啊,粗鲁,粗俗,说话的声音粗犷得像男人婆。”
阴阳怪气的两个人小声嘀咕。这声音不大,车内的四个人都能恰好听见。花流莺索性捂住耳朵,闭目养神。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
来来回回寻找多遍未果,只得作罢。在折返的路上,朱喜忍不住阴阳怪气起来,“某些人啊,说有线索,结果连个人影都没瞧见。”
慕容霈霈面露愧色。
花流莺说道:“谢谢你,你能帮我,我就已经很感激了。”她拉着慕容霈霈的手放到朱喜的手背上,“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好相处,别闹了。”
朱喜和慕容霈霈哼了一声,扭过头,各自看向车窗外的景色。
花流莺无奈地摇了摇头。
车停在岔路口。
远在郊外,车子故障,一行人只好下车。幸好荒郊野外,不用担心会造成车辆拥堵的情况。司机驾龄够久,是有些修理汽车故障的技能在身上的。
花流莺不知怎的,一眼瞥见路边的野花,出于好奇心,附身去看。野花距离车,不过十米之遥。他们三个人亲眼目睹了一场爆炸。
汽车与司机被炸飞,恐怖而短促。车毁人亡,就只在一瞬间。
三日后,经调查取证,系谋杀。
谋财害命。
蓄意破坏车辆,制造意外身亡的假象。
不曾想,花流莺,慕容霈霈和朱喜三个人侥幸活下来。
警察揪出幕后主使,花家从此又少了一位人员。熟人作案,往往最令人心寒。平时看不出来,一到关键时刻,凶相毕露。为了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花流莺慢慢接受现实,一夕间长大了。
上学,上班……
有人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其中不包括思念。一晃十年过去,花流莺依旧没有能忘记朱厌。毕业于名校,掌管集团,不抽烟不喝酒甚至无任何不良嗜好,这样的花流莺无意是最好的。却也是她最不想要的样子。
十六岁的生日愿望,找到朱厌。
十七岁的生日愿望,找到朱厌。
……
今年,二十六岁的生日愿望——找到朱厌。
不喜热闹,没有举办生日宴会。花流莺简简单单地穿了件红色长裙,提着一瓶红酒,独自落寞地躲在天台上。不施粉黛,亦是出水芙蓉的绝色。她抿一口酒,叹息一声。十年啊,一个人能有几个十年。
捂着心口,追忆往事。
找了十年,念了十年,可悲可叹。说来也奇怪,这颗属于朱厌的心脏,一直没有任何的波动。按照道理说,她应该是能从心脏感受到朱厌的喜怒哀乐。为何感受不到朱厌的情绪,她不敢去想最坏的方面。
朱厌没有心脏,又从古代穿越到现代,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最坏的方面,便是消亡。
她自顾自说道:“阿厌,你到底在哪里呢。”
“干妈!干妈,你在哪里啊?”稚嫩的声音不断涌入耳中。花流莺赶紧抹去眼角的泪痕,装出风轻云淡的模样,起身迎接她的干儿子。
小短腿飞奔扑到花流莺身上,张牙舞爪求抱抱。花流莺宠溺抱起他,“阿煜。”
“阿煜,快下来,别累着你干妈。”后面追过来的年轻父母教育道。
不说还好,一说阿煜搂紧了花流莺的脖子。花流莺笑着说道:“阿煜很轻,我抱着吧。”
慕容霈霈打开蛋糕盒子,插上蜡烛。
“狗男人,还不摆好菜。麻溜地。”
朱喜不服气地冷哼了一声,乖乖将食盒里的佳肴摆在桌子上。
阿煜凑在花流莺耳边小声絮叨:“干妈,我很快就要有个妹妹了。”
“我知道你喜欢清净,就没有订酒店。这些菜,那可都是我——亲自点的——外卖。是你最喜欢的那家饭馆做的。先吹蜡烛,吃蛋糕,最后吃菜。好了,来许愿吧。阿煜,让他抱。”慕容霈霈所指的“他”即是朱喜。他们即便是结婚了,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从没有亲昵的爱称,却是最牢固的关系。
朱喜手去抱阿煜,嘴里不依不饶:“我凭什么听你的。”
花流莺笑着看着他们一家三口。
身后烟花绚烂。
可惜,阿厌不在。
生日愿望——他若平平安安,多少岁月皆可等。等不起,也等。找不到,也找。
归宿
“你说啊,十年,找了十年,都没有找到。会不会他其实,已经那啥了?”
慕容霈霈喝得醉醺醺,两眼迷离。朱喜早就抱着熟睡的阿煜回公寓了。
花流莺脸颊坨红,醉的不轻,“不会的。”
慕容霈霈手伸向半空乱戳,胡言乱语道:“他、他到底是什么人啊,为什么不能报警,让警察帮着找他。流莺啊,你有没有拿我当朋友,都不肯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花流莺闭着眼,躺在松软的沙发上。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们的相遇有些偶像剧。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我被花非雾推下悬崖。一阵狂风,嗯,就是一阵很狂很狂的风,将我吹啊吹。忽然,我被吹到海面,掉进去。万万没想到,我不仅没有被淹死,我还遇到了他。”
“那个时候,我已经被吓傻了。而他呢,就像一尊高不可攀的佛像。只是他被锁链困住。当时,我心里那股怜香惜玉的劲儿上来了。也许是脑子抽了。我居然想着英雄救美,把他救出去。我也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那里究竟是哪里。我瞧着他好看,就是想要保护他。”
“他嘛,看着生人勿进的模样,其实很温柔。每次都走在我前面,给足了我安全感。旁人都叫他妖龙朱厌。可,我偏不那么叫他。我要叫他——阿厌!我家的阿厌,模样俊俏,脾气好,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
慕容霈霈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仰躺在沙发上,对上一双含情眼,娇嗔一声:“人模狗样,怪好看的。”说完,她便陷入沉沉的睡眠。朱喜熟练地抱起她,半是抱怨半是撒娇:“看在你夸我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抱你回家。”
朱喜走到花流莺面前。
花流莺摆摆手,“我没喝醉,你带她回家就好,不用管我。”
朱喜不说话,点点头,抱着慕容霈霈离开。
这里再次恢复平静。
就剩下花流莺。
第一次见面,是在东海……大海……十年的时间,花流莺几乎踏遍了全国各地。唯独,没想到去海里。她萌生了大胆的想法,去海中找朱厌。不管结果怎样,都是要试一试的。她可不愿意等到七老八十,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时候。朱厌是龙,不管几岁,容貌都不会变化。她不想找到朱厌的时候,是苍老的模样。
翌日,她乘着小船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似乎感应到什么,扑通一声跳入海中。
出门前,她就写好遗嘱,一年后回不去就将家产对半分,一半捐了,一半赠予慕容一家。
只身前往,潜入海底。
赌一把。
身上佩戴的鲛珠失去作用,很快,她因缺氧而陷入危机。一步步跌进深渊,她迷失在未知的领域中。
意识模糊。
死亡的边缘。
刹那间,金光闪耀其中。她被金色的光芒包裹,短暂得以平安。一双有力的臂膀抱住她。不是别人,来者正真是她期待已久的朱厌。
上了岸。
朱厌猛地倒地,声音也是有气无力的。
花流莺拉着他的手,着急地问道:“阿厌,你怎么了,我该怎么帮你?”不等她说完,朱厌就已经陷入沉睡。
这个本就不属于朱厌的世界,无药可医。蛰伏沉睡。感应到花流莺遇到危险,他为了保护花流莺,不得不苏醒。然而,如昙花一现,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花流莺陈思一番,联系昶玉的话,明白了一切。如果穿越回家,是以朱厌为代价,那她宁可不要。她一把撸下手腕上的玉镯,摔碎在地上。
刺眼的光芒,再一次穿越。
当朱厌醒来时,就发现花流莺守在自己的身边。他轻轻抚摸爱人的脸庞,“流莺。”
见他醒了,花流莺喜极而泣,揽过朱厌相拥。
“流莺,咱们怎么回来了?”
“我见到想见的人,做了想做的事,在那个世界已经没有遗憾了。今后,我会在这个世界永远和你在一起。”
“流莺,那咱们接下来做什么?”
“就在暨南,我是大祭司,你是大祭司的家属,可好?”
“好。”
反正东海与西海是宿敌,千年纷争不断,即便是玉帝仙尊都无法调和。东海龙王敖宽和西海龙王傲天,一个城府深,一个莽夫行事,搞得海底乌烟瘴气。
花流莺是不愿去那两个地方了。
虽说暨南国主品行不端,但是百姓民风淳朴。被神族所抛弃,而花流莺就是暨南唯一的希望。花流莺稍微使了些手段,就驱使暨南国主退位,重新选了一位新国主。
因花流莺,暨南风调雨顺。
许多年以后,花流莺问朱厌,“阿厌,直到遇到你,我方才明白书中——怜花惜玉。那时候,我见到你。你被锁链困住,什么都不说。明明你没开口,可我就好像着了魔,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就是想救你。那个时候说想和你做朋友才救你,是骗你的,喜欢你才是真的。”
哪有什么古道热肠,分明是芳心暗许。
朱厌笑似星月,眉眼弯弯,眸子里含着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