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意味不明地笑笑:“不给钱?除非是他们皮痒了!王大娘可厉害着呢!”
她话音刚落,厨房后门外就响起一道洪亮的嗓门:“喜鹊丫头,又在背地里编排我什么呢?”
秦筝闻声看去,就见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娘端着满满一木盆洗干净的萝卜从后门走了进来,大娘的身形都快赶上方才挨揍的那彪形大汉了,板着张脸,堪称横眉怒目。
她手上那盆萝卜,估摸着有百八十斤,她端着却半点不吃力的样子,想来是个练家子。
大娘见厨房里来了个容貌妍丽的小娘子,不由得也扫了秦筝一眼,不过很快就移开了目光。
喜鹊吐了吐舌头,冲王大娘道:“哪有编排,我在夸您呢!”
她转头对秦筝道:“这位就是王大娘,东寨大厨房的一切事宜都是王大娘管着的。”
她想了想,又补充了句:“先前同你们一道回来的是那络腮胡汉子王彪王大哥,就是王大娘的独子。”
秦筝心道那络腮胡汉子颇得林尧器重,想来这位王大娘在山寨里的地位也不简单。
她出于礼貌冲王大娘颔首见了个礼,但王大娘只看了她一眼,并未有其他反应,态度堪称冷淡。
喜鹊拉着秦筝到一处灶台前,冲王大娘道:“王大娘,梨苑那边的厨房目前不能用,程夫人想给她相公煲个羹汤,借你一口锅灶用用。”
王大娘拿着把大刀在案板上砍猪脚,手起刀落,骨头乱飞,她头也不抬地道:“边上那个灶。”
“好嘞!”喜鹊响亮应了声,又小声对秦筝道:“王大娘就是这么个性子,寨子里的人大多都怕她。”
厨房很大,她们在灶台角落里小声说话,在案板那边的人除非耳力过人,否则还真不容易听到。
秦筝道:“像话本子里写的女豪杰。”
喜鹊在火塘子处帮忙生火,听到秦筝的话,小声笑了出声:“我算是知晓为何大小姐同夫人说话那般高兴了,被夫人这样的美人夸,换我我也高兴。”
秦筝嘴角浅浅勾起一抹笑:“我说的是真心话。”
喜鹊被她那个笑容看晃了神,忙埋头专心生火:“夫人打算煲什么汤?”
秦筝看到案板上的木盆里放着几只杀好的鸡,想着用现成的食材也不会太过麻烦人家,便道:“煲鸡汤吧。”
怎料王大娘听到她的话,却对喜鹊道:“喜鹊,你再去菜园子那边抓只鸡回来。”
喜鹊嘀咕:“您这不是有现成的吗?”
王大娘横她一眼:“这是晚宴上给寨主他们接风用的,拿一只给这位夫人煲汤了,你总得给我还一只回来。”
秦筝有些尴尬道:“我煲大骨汤也成的。”
王大娘见这小娘子生得花容月貌,胆子似乎也小的很,试图调节自己面部表情做出一副较为温和的样子来,但显然失败了,看着更加诡异凶煞:“夫人不必见外,菜园子那边的鸡多的是,只是我这里没备多的,木盆里的鸡都是杀好了的,夫人尽管拿去用。”
别人都说到这份上了,秦筝只得诚惶诚恐点头。
主要是这个大娘看着是真的凶!
喜鹊抓鸡去了,她在厨房里全程都只默默做自己的事,尽量不去麻烦那位看着不太好相处的王大娘。
木盆里的鸡是全鸡,秦筝从刀架上取出一把砍刀,几下就剁成了自己想要的鸡块。
倒不是秦筝手劲儿有多大,而是这厨房的刀具实在是锋利。
王大娘瞧她手指嫩得跟那葱根似的,还当她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小姐,担心她不会用刀,本欲帮忙,瞧见她砍鸡肉的这股利落劲儿,倒是有几分意外。
秦筝上辈子作为一名援非工程师,风吹日晒雨淋那是家常便饭,她还真不是朵娇花,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有三百六十天都是住在工地。
因为是最早一批参加援非的人员,那时候非洲那边的基地还没建好,吃住上的待遇也不咋地,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秦筝只能在下班后抱着手机看视频自己学着做家乡菜,久而久之,倒让她学会了不少菜式。
秦筝砍完鸡,瞧见一旁的筲箕里放着不少晒干的香菇,犹豫了一下,还是问王大娘:“大娘,这野蕈(xun,四声)我能用吗?”
古人管香菇叫蕈,秦筝还是以前看剧的时候知道的。
王大娘往这边看了一眼,只道:“夫人随意用就是。”
秦筝便捡了些香菇到一个海碗里,洗一遍后用温水泡着,这才把切好的鸡块冷水下锅,焯去血水后捞起来过一遍清水放进砂锅里,再把泡发的香菇一起放进去,又切了几片生姜、挽了个葱结丢进去一起炖。
冷水下锅用小火慢炖出来的鸡汤,香味会更浓,炖出来的鸡肉,肉质也嫩些,这是秦筝自己以前煲汤煲出来的经验。
她熄灭大灶里的火,想着小泥炉上炖的鸡汤估计还得有一阵才能好,正犹豫着要不要先回去看看太子时,厨房里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王大娘,听说林大哥他们劫了水匪的货船满载而归,晚上要准备接风宴,我特地带几个人过来帮忙!”
进门的女子一身杏色罗裙,衣服的料子算是秦筝进寨以来看到过的最精细的,头上插着不少珠钗簪花,不像是寨子里的姑娘,倒像山下富贵人家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