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的姑娘——适闲客
时间:2022-01-21 07:40:50

  原来,人家小姑娘正靠在办公室里的桌子上,有说有笑地跟里面一个人聊天呢,那笑容真像是蓝莲花一般,是无比的温暖纯真啊!
  感觉一个世纪都过去了,小姑娘终于是扭扭捏捏就走出来了。
  我以为,终于可以将东西给我了罢,谁知道,人家身子一歪,跟个风筝似的,飘向了远处的洗手间。
  “现在的公务员太不像话了,一点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都没有!怎么都这个样子!”身后的大妈终于是忍不了了,在那里愤恨道。
  身后有一个大叔,接话话茬:“人家是官,根本就看不起咱们平头老百姓。你没看,律师来办事,半小时还没给办好么?他们,为人民服务,早忘了,都是为人民币服务!”
  后排有一个老先生也是义愤填膺,说道:“毛主席说了,要为人民服务。可是现在,这些公务员,没有一个人记得。哎,时代变了!”
  大约是听到了他们的抱怨,隔壁的那个男生有些不乐意了,过来说道:“人家要去洗手间,有什么不对?你们也讲讲道理噻!洗手间都不让人家去了,不要太过分了!现在的老百姓就对了嘛,你们不能体谅一下人民公仆嘛?谁容易啊?”
  说完,还装模作样地摔了一下面前的一沓材料,说道:“这么多材料,你们来做试试看?不知情,就在那里抱怨,谁知道我们的辛苦啊?你们不容易,我们就容易嘛?为你们服务,你们能为我们考虑下嘛!”
  后面的大妈们不吱声了。这就是老百姓的悲哀,你要求着人家给你办事,就只能忍气吞声看着人家发脾气,而不管你到底有没有道理。
  我笑了一下,问道那个男生:“你好。我想拍摄一下你们的工作样子,发到网上给你们做一个宣传,请问可不可以?”
  那男生忽然就紧张起来,说道:“我警告你,不要瞎弄,出了事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想拍就能拍的嘛?”
  说完,却是快速地走回到了自己座位上,瞅都不再瞅我一眼了,仿佛是心里有了害怕一般。
  那小姑娘终于是摇摇晃晃走了出来,经过男生的办公桌子时,男生还拉住她悄声说了些什么。
  那女孩一脸的惊愕,眼神直勾勾看着我,把手里的材料交给了我,轻声问道:“你没有拍照或者录音吧?”
  我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小姑娘却忽然有些着急起来,说道:“大家都不容易,混碗饭吃而已。你录像是要干什么?砸了我的饭碗嘛?”
  我一笑,说道:“我对那个没兴趣。你走了,还会进来一个同样的你,甚至比你更差劲的你。假如视频监控下你们才能好好做事,那也是你们自己心里装一个摄像头,不是靠着老百姓。”说完,转身走了。
  排在后面的的大妈,却忽然翘起了大拇指:“小伙子,说得真棒!”
  花了近一个小时,才终于将我想要调取的东西拿到手里,我还本来以为只要我第一个排队,就可以几分钟搞定呢。
  看来,我还是低估了小姑娘们的辛苦程度,为了替老百姓服务,真的是累坏了身子了吧!就只能靠玩手机获取能量了!
  事情太多,压根不给我喘息的机会,我马上去往了上官律师所说的派出所。
  你看地址,事情偏又凑巧,恰恰是丁所长那里。出租车路过那家酒店的时候,我看了几眼,脑子里竟飞快地闪出了很多画面,柳梦,花姐,我的10万块钱……
  到了地方以后,我索性就直接去了丁所长的办公室,他果然还是在那里研究案卷呢,烟雾布满了整个办公室。抬头看见我,一笑,问道:“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了?”
  我笑道:“来拜见你啊。有个叫尤俊龙的,你们是不是给抓进来了?”
  丁所长一皱眉,问道:“你问这个干嘛?”
  我笑道:“律所的一个当事人。我过来见一见,问个情况。”
  丁所长深深吸了一口烟,问道:“现在做律师,感觉怎么样?跟原来相比。”
  我笑道:“也还好,就是看脸色越来越多了。现在才知道,体制内的人,莫名其妙就会有优越感,自命不凡。拿我们这些人,根本不当回事。”
  丁所长呵呵笑道:“我可不是这样啊!”
  我笑道:“那当然。绝大多数还是很好的,只是少部分人,实在是不可描述。对了,尤俊龙在不在这里?”
  丁所长示意我关上门,抽了一口烟,缓缓说道:“我建议你不要碰这个案子。”
  我问道:“为什么?”
  丁所长砸巴了一下嘴,说道:“尤俊龙,外号游龙,是黑彪子的人。你知道了吧,也就是花姐的人。这个你惹不起,现在不是法官了,就更惹不起了,离得远一点。”
  我倒是没想过去惹她,让我惊奇的是,这是上官律师的当事人?
  那么就意味着,上官律师难道跟花姐或者她的老公黑彪子也有合作?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莫名地纠结起来。
  搞半天,难道我要为害了柳梦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我摇摇头,问道:“这个游龙,到底干了什么事被抓了?”
  丁所长说道:“你就原话告诉你的指导律师好了。不要去见他,省的出什么意外。这个游龙涉嫌拐骗妇女的。”
  “拐骗妇女?”我有些惊奇,小混混竟可以做这个了,难道幕后是花姐在主使?
  丁所长说到:“他们专挑农村进城打工的小姑娘入手。故意去制造障碍,故意去为难小姑娘,有时候还会故意除掉小姑娘的父母,让她们无路可去,流离失所。
  然后呢,花姐就带人出面,再来招抚她们,把他们带去自己的酒店里,强迫卖淫。
  现在你知道了吧,都是他们一手策划的,游龙唱白脸,花姐唱红脸,配合的天衣无缝。”
  我忽然很是愤怒,这样的手法,如果真的属实的话。那么,柳梦岂不就是这样被生生逼成了妓女和小姐的?
  可怜的柳梦,现在还不知道被逼到了哪里去了?
  丁所长显然是知道我的心思,说道:“你那个老乡,搞不好就是这样子被骗来的。”
  我问道:“你知道我那个老乡现在在哪里么?”
  丁所长答道:“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去替你问问游龙。你还是赶紧回去吧,花姐的事情,不要再掺合了。”
  我问道:“那你呢?你这样子,不害怕得罪花姐?”
  丁所长一笑,说道:“原来我害怕,但是现在我不害怕了。我有了靠山了。”
  我一愣问道,“什么靠山?”
  丁所长从抽屉里掏出了一个红头文件,我低头一看,那上面赫然有几个大字清晰异常,分分明明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31章 原来是一厢情愿
  做律师,就是要动脑的同时,不断的动腿。这是上官律师当初告诉我的话,时隔一年,我算是真正的体会到了。
  拿到了执业证,告别了一个月只有1500块工资的实习期,我满脑子里盼望的都是自己的春天要来了。
  然而事实证明,律师这个行业的竞争也是无比艰巨,老资历的律师掌控了地方几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市场资源,新人想要出头真的是太难了。
  上官律师也并不打算就此让我单飞。他跟我谈好了条件,两年内我需要做他的助手,每一个案件会给与我一定的分成,但我要优先配合他的业务。
  假使我自己有幸接触到了案源,那也必须在不影响他的案子的情况下进行。
  在我的积蓄日薄西山的档口,我好似也没有其他的选择。饿着肚子,无论如何也是办不了案件的。
  等到大巴车终于停稳了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对这个案件的基本熟悉。
  上官律师也是够坏的,明天就要开庭的案子,忽然间今天才给我,并且要求我无论如何都要准时到庭。
  法院在隔壁的城市,开庭时间又是一大早八点半,我没有别的选择,只好提前一天赶过来。
  车子行驶了两个多小时,给了我足够的时间来熟悉案情,制定对策。
  天色已接近傍晚,我坐着突突直响的三轮车,总算是到了事先查找好的宾馆。
  这里,距离法院也就二里多地远,我可以在早上从容地去起床,然后不紧不赶地走向法院。
  这是我的习惯,我不喜欢赶,所以我宁愿早很多时间到场。
  我们代理的是一家保险公司,原告方是一个老阿姨。这老阿姨购买了一个人身保险,每个月要缴纳三千多块的保险费,结果天有不测风云,老阿姨因为生病住进了医院。
  她的家人想要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理赔款,可是保险公司不愿意,于是委托了上官律师。现在,上官律师又将这个案子给了我。
  我一贯以为,所谓保险不过是骗人的东西。某些保险公司会非常用心不良地向你宣传保险的好处,说什么不买保险等生了病儿女都不会理你,说什么你掌控不了命运,至少应该给命运上一把保险。
  总之是天花乱坠,让你会有一种要是买了保险,就可以一生平安的感觉。
  真要是一生平安了,那花钱买的保险还有个什么用处?
  可若真是出了什么意外,真的就能够顺利获得赔付么?
  作为保险公司聘请的律师,我有义务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去做这个案件,那就是拒绝理赔,并且找到一个合理的站得住脚的理由来做支撑。
  无论道德上会获得什么样负面的评价,至少在律师的职业道德这一块,是站住了脚跟的。
  晚上,躺在小宾馆柔软的床上,我大概设想了一下第二天开庭会遇到的情况,并做了一个简要的预演。
  结果还没等我彻底想好对策,隔壁就传来了幸福的呼喊。这让我不得不戴上耳机,在嘈杂的音乐声中溜达进了梦境。
  “下面请被告方进行答辩。”审判长是一个中年男士,留着精干的短寸,一脸的疲惫。
  我挺起了胸膛,说道:“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简要答辩如下:首先,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选择在三甲医院进行就医,而是选择了一家普通医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并因此不具备要求获得赔付的权利;
  其次,原告所患疾病并非是合同约定的三十二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且原告在购买保险时私自隐瞒了其自身就已经患有该种疾病的事实,主观上存在欺骗,被告不应赔付……”
  我分明看得到原告老阿姨的家人脸上所呈现出来的愤怒,但是我没有别的选择,我是保险公司的律师,不是他们的律师,我只能为保险公司尽全力答辩。
  “被告方进行质证。”审判长的话,越来越短,似乎耐心已经被消耗地越来越多了。
  我抬头看了一眼对面,老阿姨的家人神情呆滞,貌似已经失去了希望一般。
  他们的律师,看起来也是一个新手,年纪比我还要小。小姑娘脸蛋憋得通红,念完了事先准备好的证据目录。
  我没有理由手下留情,我坐直了身子说道:“被告方发表质证意见如下:对于原告的证据一,真实性予以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
  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就医应当在被告认可的三级甲等医院,而不能是随意一家普通医院;
  并且合同也约定了可以获得理赔的疾病种类,原告所患疾病并非是这三十二种的任何一种。
  对于原告的证据二,真实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就诊记录恰恰可以证明,原告没有选择在三甲医院就医,该普通医院所做出的诊断并不具备客观性,被告不予认可,原告应对此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我分明感觉到了从审判长那里传过来的鄙视。我抬头看看他,他只是摇摇头,继续他的审理了:下面双方作最后陈述。
  案件很快就审理结束了,开庭笔录刚一签完,对面的老阿姨家人就冲着我嚷道:“你这个律师,还有没有点良心的?人都住在医院里,要死了,等着用钱,你们还不给赔付?在这里咬文嚼字!”
  我笑道:“合同里约定的清清楚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那人吼道:“合同还不是你们自己制定的!拿来坑老百姓!让我们买的时候,说的花好稻好的,出了事情,就一百个推辞、一万个狡辩。你们还是人么?”说着说着,就留下了眼泪。也许,那位老阿姨真的已经病入膏肓了吧。
  可我没有多余的功夫理会他,我说道:“我是保险公司的律师,不是你们的律师,不好意思。如果你们聘请我,我也会尽力为你们打官司。各为其主,我也没有办法。”
  那人哭道:“你要客观啊,要公平啊!我们付了多少年钱了,到现在一分不给理赔?你这样狡辩来、狡辩去,你良心不痛么?
  啊?人都要死了!鼻腔癌和口腔癌,有什么区别,你非要给弄成不一样的,啊?人都要死了……”
  我一低头,迅速收拾起了自己的东西,说道:“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扭头走出了审判庭。身后,哭声一片。
  出了法院,我百无聊赖的在大街上晃悠。其实那人说的对,从头到尾,我都只不过是在玩弄文字游戏而已,不断地偷换概念。
  对面的小姑娘显然措手不及,愣是被我带到了沟里去了。也许,我不该这样,保险公司也不差这一点钱。赔付掉的话,也不会影响什么。
  但是保险公司的人说了,所有的理赔都是这样,拒绝。法院判了要赔的时候,还可以上诉。
  反正,能拖多久拖多久,能不赔付就不赔付,谁会愿意往外掏钱呢?
  我惊诧于保险公司为何非要如此绝情,这样的操作,谁还会敢买保险?
  可转头一想,我更惊诧于我自己何以就面无波澜地,替保险公司做了这件事情了?难道,我也终于成为了「上官律师」?
  思来想去,不太舒服,干脆就回去吧,等到了家里,估计也是晚上了,洗洗睡了,就什么都忘了。
  转身往回走,一抬头,竟发现街对面的一个发廊前面,竟站了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穿着黑色的短裙,正在那里踢着地上的石子儿。
  肩膀上披着一件白色的镂空针织衫,抱着双臂在那里晃悠着,脑后的大波浪头发在那里上下跳跃着。
  我的心开始噗噗乱跳。这个模样,这个神态,难道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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