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秋风沙沙,我站在校门口发着呆,待了好一会。直到保安室的保安用警惕的眼神盯着我,我才意识到自己有些犯傻。
信步离去,回想了最近的生活,好像有些乱七八糟。
而这些糟乱的源头,就是那天林淙的出现。
我去超市买了五根香肠,来到林凛的咖啡馆。
林凛正忙着,没瞧见我,小守在店里跑来跑去,我偷偷把它叫过来,蹲在角落里给它喂了这五根香肠。
可怜的小守一直吃狗粮,没尝过肉是什么味道,这会一下子就把五根香肠给吃完了。看着它用感激涕零的眼神瞧着我,我才觉得我对别人还能做一点好事,虽然这个“别人”是一只沙皮狗。
趁着林凛过来的空档,我把香肠的包装袋塞到口袋里,不露出一点马脚。
“你和你的春天吃饭吃的怎么样?”林凛走过来,抱起小守坐到我面前,意识到小守身上有股味道,林凛奇怪地皱起眉头,我赶紧把小守抱到自己怀里,用手轻轻的抚摸着小守的大肚子,回答道:“就那样,随便吃了一点。”
可惜我和林凛还没说几句话,小守就吐了起来,整个都蔫了,很难受的样子。
我吓坏了,赶紧把它扔回给林凛,林凛朝着我大叫:“陆尔熙,我刚才就觉得不对了,你是不是给小守吃什么东西了!”
我哆嗦的从口袋里把王中王香肠的包装到拿出来,在林凛想动手打我之前,我先逃为妙。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我和林凛带着小守去看兽医。
这个点,我和林凛在街头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家宠物医院,林凛显然被小守这个样子给担心坏了,直接进去就对着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说:“医生,急诊!”
白大褂的眉毛很好看,但是却皱了起来。
他带着口罩,把林凛怀里奄奄一息的小守抱到一边,检查了起来。
我做贼心虚,只敢躲在一边,不敢瞧林凛一眼。
没过一会,白大褂去配了点药,装好给林凛,说:“消化不良,吃点药就好了。不要给它乱吃东西。”白大褂说后半句话的时候,林凛射来一道挨千刀的目光,我浑身颤抖了一下。
“谢谢医生,多少钱?”
“300。”
我的下巴如同林凛此刻的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多少?”
白大褂神定气闲,重复了一遍,“300。”
于是林凛不顾还躺着的小守,开始为了这医药费和白大褂吵了起来。
时间有点久,我趁这个时间去对面肯德基买了个甜筒,蹲在宠物医院门口啃完了,然后再进去,林凛还在和白大褂较劲。
白大褂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下了口罩,露出了一张干干净净的小脸蛋。
如果我是林凛,我早就因为他的颜值而放弃300大洋了。可是显然我们林凛不是那种能因为帅哥而放弃钱财的人,最终她扔了30块钱,丢到白大褂身上,拎起小守和药就走。
白大褂叫不住她,被气得要死。
我摸了摸口袋,只有一张毛爷爷,忍痛割爱,递给了白大褂,然后追上林凛。
因为小守的事情,我整整三天没敢和林凛联系。
我把这件事跟陶蓁蓁说的时候,陶蓁蓁用一种十分很疑惑的语气问我:“尔熙尔熙,你是以前就这么傻,还是最近才变傻的?小守和你不一样,不会一日不吃肉就活不下去。”
这句话简直叫我无言以对。
但是我还是想替自己辩驳一下,香肠不算是肉……当然这话我还是想想就算了。
为了给林凛赔罪,我特意去商场给小守买了几件小衣服,正值周末,商场里人山人海。
可是在人群之中,我还是一样就看到了林淙。他那样高挑的个子,那样令人深刻的眼眸,总是能叫人一眼就认出来。
想起上次已经明确说过无法再做朋友,所以我想招呼就不必打了吧,打算偷偷溜走装没看到。
林淙却转过身来看到了我,我也才看清他身边还站着上次在医院见过的何贝书。
林淙神情淡漠,朝我这边走过来。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停留,只是与我擦肩而过。我好像在那一刻才体会到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的意思。
何贝书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没有跟上林淙。
我们对视了好一会,她才朝我走来,对我说,“我们可以聊一聊吗?”
我不知我怎么有点心虚,可是我又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商场里的一家咖啡店,我和何贝书面对面坐着,眼看我点的一杯橙汁都快见底了,何贝书手里的摩卡还没被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