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柠檬没有来,对吗?”
半个月以后,为胡清歌拆开眼睛上纱布的人是看守她的女狱警,而坐在她对面拿着电话一言不发的人是始终在为她争取保释的云歌。
“她不是因为恨你所以不来的。”听筒里传来了一个有些干涩的声音。
胡清歌当然知道,知道宁柠从来没有恨过谁,如果要恨人的话也不会恨她。
只是她真的很想再见一见那个小孩,明明都已经约定好了。
“她还是怪我。”
怪我一直在欺骗她,也怪我自作主张地为她安排好了一切。
灯光下白到透明的胡清歌黯然一笑,“我很想见她。”
云歌只能沉默以对,握着电话的手微微颤抖。
莫名其妙。
在这个冬天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发生那么多事情?
他有些难以理解,又有些想要仰起头,任由眼泪滑落。
“我会一直等你。”他紧紧地咬着牙,从来没有那么郑重地许下过承诺。
那人快速地眨了眨眼睛,却没做出回应,而是转移话题了。
“啊……时间快到了,得回去了,阿云要记得以后多来看我,别忘记我。”
她留下了轻飘飘的话语,又在云歌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结束了这场对话。
他神情恍惚地走出了监狱,春天都快来了,帝都却还在下着小雪。
他站在空旷的草地中央,任由白雪被吹进他的耳朵里、衣领中,也任由自己热泪盈眶,比天空中的雪都要脆弱。
第172章 如果接到捧花的话
三年后……
霍立耳轻扣房门,慢条斯理地对着房间喊道:“让我看看哪只小懒猫还没有起床——”
“起了起了,别骂了!”宁柠睡眼惺忪地靠在门上,嘴里还在不停地打着哈欠。
俗话说得好,春困秋乏夏打盹冬天还要冬眠,所以她一年四季都睡不醒这件事情不是很合理嘛。
稍微有那么一点起床气的宁柠气鼓鼓地盯着霍立耳,阻止她睡觉的坏男人!
看出她那点小心思的霍立耳勾着唇角,“猫猫还是猪猪?”
宁柠:“……”我就不能当个人吗?
早就被男人拿捏得死死的宁柠终于放弃了挣扎,自暴自弃地问他,“今天的行程是什么?”
她现在可是当红女星了,各种邀约就像雪花片一样朝她飞来,而且经纪人又是个有上进心的,这种情况下,她想要当咸鱼都很难。
虽然霍立耳很帅,宁柠也时常被他蛊住,但是一直催促她努力上进的他实在很像周扒皮。
“唔,行程吗?你今天得去给绵绵当伴娘。”
是了,霍立耳不说,她都快忘记这件事了。
大卫那个外国佬通过自己这三年的疯狂求爱,最后居然真的泡到了范绵绵,限定团解散以后两人光速在一起,现在还到了要谈婚论嫁的程度。
一直和范绵绵联系密切的宁柠今天也要作为伴娘出席婚礼,该说不说,还是很紧张的!
她这一紧张就直接紧张到婚礼现场,穿着洁白婚纱的范绵绵抱她抱了个满怀。
“阿柠!”
香香软软的怀抱固然很好,但是大卫那个眼刀她是真的会害怕,更别提旁边还站了一个醋坛子霍立耳。
反正出于种种原因,两人的拥抱并没有持续多久,不光是拥抱,连谈话都因为某个大光头的到来而被迫中断了。
眼看着范绵绵跑去和冷厌兄妹情深讲体己话,宁柠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宝音寺光头强来这里难道是要表演诵佛经吗?”
“空色大师应该很喜欢你这个想法。”
霍立耳一脸无奈,实在不理解女孩为什么那么喜欢给人取外号,叫他小耳朵,也叫他的发小宝音寺光头强。
就像童话故事里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一样,幼稚又快乐。
后来宁柠跑去偷吃桌子上的小蛋糕,还碰见了好久没见的秋敏。
“秋敏姐!”她一脸兴奋地冲人招手。
在看到秋敏朝她走过来,身边还黏着一个帅气小狼狗的时候,宁柠笑得很是暧昧。
狗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嗑的CP相处模式!
大概是她的笑容太过荡漾,连一向包容她的秋敏见了都忍不住地摇头,还问她什么时候和霍立耳办婚礼。
“一定要英年早婚吗?!”
宁柠还想再浪几年,当个快快乐乐的未婚人士捏。
“那霍老师可就要跟别人跑了。”秋敏促狭一笑。
自从恋爱以后的确有那么一点危机意识的宁柠沉默了,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做了退让,“如果我今天接到捧花的话,我就拉着小耳朵去民政局!”
原本只是随口一说,毕竟她一个买彩票从来不中奖的倒霉蛋子怎么会接到新娘的捧花呢,哈哈。
“谁接住了捧花?”
“是宁柠!是我们的阿柠!”
半点没有缓过神来的宁柠低头瞪着怀里的捧花,真是恨不得自己能够仰天长叹一句,这花碰瓷!
但真的接住捧花了啊……
她忍不住地回身望去,想要在人群里找到小耳朵,却没想到那人就站在她的身后,言笑晏晏道:“你刚刚的话还算数吗?”
结婚吗?好像也不赖嘛。
他看见了,他的猫宁笑了起来,一如他们初见时那样。
第173章 完本感言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第一本书还是想要做个正式的告别。
致谢方面?感觉没什么好感谢的……毕竟这不是什么获奖感言。
但还是很感谢一些读者坚定地选择了我,就像小耳朵坚定地选择了猫宁那样。
也得感谢我自己吧,要不是有颗混全勤的心,可能女儿女婿的故事半路就夭折了。
也想谈一谈龙套这本书。
因为最开始写的时候,我一点大纲也没写,所以男主也跟我开了玩笑,八百年以后才出来说他就是猫宁命中注定的男人。
唉,真的很喜欢女婿啊,会给女儿独有的温柔与偏爱,会永远在人群中一眼找到女儿,会心碎,会流泪,就好像在某个时空里他真的存在一样。
最喜欢的还是女儿,拒绝爱却也拥抱爱,清澈透亮的眼睛看过了那么多悲伤与痛苦,可还是愿意去相信爱。
她才不是什么简单的无脑万人迷,她会哭,会笑,会小心翼翼地对待每一个人,会受伤,会心痛,她只是在另一个时空里,而我拉不住她的手。
云歌歌和胡萝卜拉住过她,但是最后放开了,只有小耳朵一直攥着她的手,人怎么会轻易放开自己的神灵呢?猫宁就是小耳朵的神灵。
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很短,也可以很长,我只是写了他们的久别重逢,他们的枯木逢春,而他们还有我写不出来的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算是happy ending吧?虽然还是有那么多的遗憾,中间也为小陆他们流过眼泪。
因为真的很喜欢小陆啊,完全就是一个奶呼呼的小朋友,笨拙地喜欢着阿柠,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她。
只是他们还是不适合彼此,那种友谊之上恋人未满的感情终究敌不过小耳朵和猫宁的双向奔赴。
小陆不够坚定,当他尚且拥有一切时这种不坚定容易被人忽略,可一旦失去了一切,连他自己都开始动摇了爱意。
浸泡在爱里的他失去了爱好像就失去了所有,为了挽留那些他曾经拥有过的盛大簇拥,也为了最后做一回阿柠的骑士,他只能选择伤害。
这也是爱,到最后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爱。
胡萝卜爱阿柠吗?不爱吧,她只是有些贪恋年少时自己独占太阳的那种感觉。
她爱云歌吗?好像是爱的,就像她对花鱼白的感情一样,似是而非。
因为你不能要求一个冷漠的人热情,也不能要求一个早已经不会爱的人去爱。
我没有大纲,所以他们被创造出来,然后在纸上乱跑,经历着他们独有的爱与痛、歌与美。
真是让人着迷的世界,我匮乏又浅薄的文字只能搭建一个空壳,完整的故事始终藏在我的脑海里,多可惜的是,我没有能力让它面世。
为什么要写小说呢?
因为爱吧,爱那些我去不到的世界,爱那些轰轰烈烈的人和事,爱我所爱。
也是因为恨吧,恨庸庸碌碌的自己,恨一眼就望到头的人生,恨我所恨。
对我来说,这从来不是什么写作,也不是在创造世界,我是在挣扎,垂死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