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茉虽然对吃的要求高,但更多是对手艺、卫生、刀功和摆盘的讲究。
两个人,一荤一素一汤,也就够了。
一碟锅包肉,她只吃了一大半,就说肉吃太多会腻,把剩下的都扒拉到齐晔碗里。
齐晔默默咬着锅包肉,那酥脆的金黄炸壳下,一咬就是酸酸甜甜的汁儿,裹着的肉又嫩又香,几乎好吃差点把舌头咬掉。
齐晔想:怎么会有人吃肉吃腻呢?
媳妇儿真好,一定是她在变着法儿地让他吃肉!心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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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
江茉窝在沙发上,盖着一个薄毯子,继续看她在县城书店淘回来的书。
两只小奶狗又在她脚边的地毯上打闹着玩儿,偶尔摔一跤,地毯软绒绒的也不疼,抖抖胖嘟嘟的小身子又站起来。
齐晔的木雕做完了,是他按着乌云踏雪的样子雕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满意地把这对小奶狗木雕给江茉看,“以后每两个月我都给它们雕一个。”
江茉喜欢齐晔的手工,拿过来正细看着,听到齐晔这么说,还挺意外。
在这个没有手机拍照记录的年代,齐晔居然有这么浪漫的想法。
她抬眸朝齐晔笑道:“好呀。”
江茉发现齐晔似乎在偷偷瞄自己书的封面,她把那书递给他,“要看看吗?”
“……”齐晔忽然紧张兮兮地擦了擦手掌,好像怕把那书弄脏了。
半晌,才小心翼翼接过去,看着那封面,他就认识一个字,“子”。
他有点沮丧,又有点自卑,指尖在封面的那个字上划了又划,终于道:“以后不忙的时候,我、我也想去知青站和知青们学学文化。”
听说知青们顶多一两年都要回去了,他得抓住这个机会。
其实也可以和江茉学,但他不想她太辛苦,只想她舒舒服服的。
江茉并不意外,她早就知道齐晔是个有上进心的人,不然以后也不能当首富了。
她点头笑盈盈地道:“好啊,是个好主意,你那么聪明,一定能很快把文化都补上来的。”
小学二年级都没毕业的齐晔被夸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摸了摸头,又听到江茉说道:“也不用去知青站,现在闲着没事,我也可以教教你呀。喏,你把书打开选一段,我教你认。”
齐晔黑黢黢的眸子里绽出点点亮光,悄悄抿起唇开心。
他忙不迭翻开书,选了选,选中一段。
里面有不少他认识的字,比如不、时、一、两、中、光等等,其他不认识的字看起来也不复杂。
先从这种简单的一段段话学起!
“……”江茉看着齐晔选的话,江茉的眼神有些微妙。
怎么他一指就居然选中了这段呢?他不会是故意的吧?
看着齐晔纯黑的眸子,江茉默默吸了口气,莫名其妙心虚,耳尖感觉到一点热。
因为这段话里,有不少字齐晔是认识的,而且江茉有心教他识字,也不可能胡编乱造,只好逐字逐句地读道:“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或划进黑暗中,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轻飘的或硬挺的,直坠或横扫着,有时也点动着,颤抖着,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①”
念完了,江茉的脸微微有些发烫。
半晌,她才看向齐晔。
齐晔一脸认真,手指指着书上的这段,一个字一个字在认,还把她刚刚说的完整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
齐晔学习能力真快,没多久就认下了这些字。
江茉不知自己该笑还是该怎么样,因为他念了好多遍,似乎都真的只是在认真学习这些字,完全没想到这段话还有什么深层含义。
要不是在七八十年代,应该不会遇到这么纯情的男人吧。
幸好他不懂。
江茉捂了捂发烫的脸,踩着拖鞋,起身朝卧室走去。
齐晔正一字一顿读着,听到动静,颇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江茉的背影。
又扭头看看自己手里的书……她不看了吗?她是不是觉得他太笨,所以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