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原主常年干活,身子还不错,不然她这会还真起不来。
叶家的房子,前头临街的店面是酒馆,后面两层小楼是酿酒和人住的地方。
前后二进的屋子,并不算大。
酒馆里,本来请了个店小二,可后来婆母硬把大伯哥塞过来。说都是一家人,过来帮忙是应该的。
但她那个大伯哥,好吃懒做,工钱还要更多。长得贼眉鼠眼,好几次动手动脚,也就原主忍下了。
推开门,一股冷风嗖嗖灌进衣领。
叶欢打了个寒颤,佝偻着身子,扶墙朝厨房走去。
“有才,你快点吃,这鸡肉可香了,娘偷偷宰了叶欢的鸡,可不能让她知道。”张氏吃得满嘴是油,撕了鸡腿喂到大儿子嘴边。
张有才刚吃完一大块鸡肉,细长的眼睛瞥了眼,摇头道,“娘,您自个吃吧,我去看看叶欢怎么样。”
“看她做什么?她不是命硬么,就让她自个儿待着,要是这会能死了,我马上买金元宝烧给她,谢谢她能那么识趣。”张氏拽住儿子不让走,自个大口吃鸡腿,“你不吃,我自己吃,没福气的......咳咳!”
张氏话说一半,就看到叶欢推门进来。
一个不小心,鸡肉卡在喉咙里,瞬间呛红了老脸。
“咳咳......水!”
张氏掐着喉咙用力咳嗽,想把卡在喉咙里的鸡肉咳出来,但她越用力,喉咙卡得越疼。
张有才忙起身帮张氏拍背倒水。
张氏一口喝完水,喉咙里的鸡肉才咽下去。
“你是鬼吗,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瞥了眼叶欢,张氏马上心虚地转开目光。
“娘,您真好,连鸡汤都帮我煮好了。”
叶欢进门坐下,端起整碗鸡汤,直接喝了一口。笑盈盈地看着张氏,直接忽略了张氏的责问。
暖暖的鸡汤,比冷茶舒服多了。
张氏看到叶欢端起大碗喝鸡汤,她光顾着吃鸡肉,可一口都没喝呢。她忙放下鸡腿,拿汤匙去勺。
却被叶欢拦住。
叶欢怯怯地看向张氏,一颗晶莹的泪花从眼眶滚下,“娘,是我不好,我忘记自己还病着,这碗鸡汤我喝过,若是把病传给您就不好了。不过您吃了那么多鸡肉,应该饱了吧?”
原主一直不曾有孕,在婆婆面前气短,每回有什么事,都是先觉得自个不好。叶欢分析了原主人设,立马就上手了。
张氏一口气堵上胸口,想骂叶欢吧,可叶欢又先认错了。
如今二儿子和郡守千金看对眼,二儿子是赘婿不能休妻,只能和离再娶。这事得让叶欢自愿签了和离书,当然死了最好,这样叶家的酒楼都是他们张家的。
“罢了,我不怪你。不过叶欢啊,你身子本就不行,现在又落了水,你可想过我们张家的香火?”每次想拿叶欢不痛快,张氏就会提到子嗣问题,因为她知道叶欢也很在意这个。
但现在的叶欢并不是原主,她巴不得早点和离,更别说给渣男生孩子。
不过,和离这个事,她不能主动提。
古代女子是弱势,虽说张茂才是赘婿,可世人重男轻女,不管谁的错,最后肯定要数落女人。
所以她得让张家人主动提和离,而且是狼狈离开。
“娘,茂才和我爹发过誓,若是我没有子嗣,等四十才会纳妾。”叶欢撇了鸡汤上的油,喝了几口后,恢复点精神,但语气还是弱弱的,“而且,茂才的孩子,都要姓叶,您不用替我着急。”
张茂才是赘婿,去官府过了文书的。
这年代的赘婿,可以科举,也可以外出经商,但户籍是上在女方这里,等于别人嫁女一样。
“四十?”张氏不由自主地拔高音量。
若是等儿子四十岁,郡守千金都能当祖母了,怎么可能等着儿子。她哪里是替叶欢着急,明明是不甘心中了秀才的儿子继续给叶家当赘婿,说出去都丢人。
但叶欢说的没错,当初张家穷得饿死两个老人,只能让二儿子到叶家当赘婿。叶欢说的那些,都请两族老来签字画押过,只要不和离,二儿子就得守着这份规矩。
和离,一定要快点和离。张氏心中暗暗道。
叶欢余光瞧张氏皱眉,默默喝完了鸡汤,知道张氏被她气着了,心思一转,再冲张氏感激道,“娘,您真好,吃饱了还留下来洗碗。”
在张氏错愕时,叶欢麻利地出了厨房,半点说话的机会都不给张氏。
隔了好半天,张氏才反应过来,愣愣问大儿子,“她刚才让我洗碗?”
“没呢。”张有才认真想了想,“叶欢是谢谢您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