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在理,唐臻不疑有他,只是追问一句:“你确定?”
叶庭轩笑了笑:“这有什么不确定的。”
其实还是舍不得吧,唐臻从他看狗子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但既然对方做了决定,那当然要尊重啦!
“那好,就留在我这儿,算咱们一起养的,你尽管来找它玩。”
叶庭轩:“……”
唐臻看到他脸上一言难尽的表情,意识到自己可能有些失言,毕竟古人没有把狗当宠物的习惯。
好在这两日习惯了公主新的说话风格,叶庭轩也没放在心上,而是道:“它的名字——”
“我一定给它取个好听的!”
叶庭轩傻眼,怎么我连名字都保不住吗?
唐臻没注意到他的表情,兴奋地去看小狗的屁股:“啊,原来是个男孩,那要取个响亮的。”
叶庭轩再度傻眼,不是,公主你为何如此熟练?
小狗似乎跟唐臻很投缘,脑袋一直往她手心里钻。他就是一只中华田园犬,看上去顶多两个多月,浑身是深棕色的毛发,像只迷你小熊。
唐臻很快决定了:“就叫焦玛吧!”
叶庭轩满脸迷惘:“什么?”
“不懂了吧!焦糖玛奇朵,简称焦玛,西域咖啡的一种。”唐臻得意,“差不多就是它的这种毛色。”
叶庭轩心里小声逼逼,这名字哪里响亮了?不知所谓,根本没有我的“雪爪”好听。
稍后唐臻叫来御医,让他给焦玛检查身体,御医气得胡子直抖,连声称自己不是兽医,但最终还是拗不过公主,只能委屈巴巴地领命。
他夸赞叶庭轩对焦玛脑门的伤处理得及时,目前别处也没有大碍,稍后又让人送来了驱除跳蚤虫子的药粉。
映月和映心都特别喜欢焦玛,赶紧带它去洗了澡,撒上药粉,一行人再上路的时候,唐臻就没有骑马,而是专心坐在马车里玩狗子了。
叶庭轩一个人骑马,常常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一眼马车,神情寂寥。
别人只当他没了公主陪伴觉得孤单,谁知人家叶典史只是想念狗子呢!
接下来赶路赶了半个月,唐臻一问路程,发觉才走了三分之一,顿时郁闷得不得了。
这要猴年马月才能到啊,我受得了,我家的咖啡树也受不了喂!
“能不能再加快些速度?”她问叶庭轩。
叶庭轩答:“路上要算着距离,保证晚上落脚的时候附近有城镇和客栈,走走停停,确实会慢一些。”
唐臻急切道:“住什么客栈啊,不过就是一晚上,睡帐篷也行。要么就连夜赶路,赶三天休一天,这样行吗?”
“公主还是得当心身体。”叶庭轩犹豫不决,“这实在……实在不太合适。”
“要是只因为我一个人不合适,那就没什么。我有御医跟着呢,出不了岔子,倒是在路上折腾久了,说不定会有个好歹。”
叶庭轩:“……”
“成,我这就去好好计算一下,选择更便捷的道路。”他无奈道。
其实大家也都不太喜欢这种慢吞吞的赶路方式,谁都想早点到目的地,一听公主也急,这反倒好了,接下来就按照唐臻的想法,一路往前赶,晚上遇到城镇就住客栈,遇不到就赶夜路。
这样一来,速度果然大大提升,赶到三分之二路程的时候,时间比上一段缩短了一半。
接连好几天没遇到城镇,也就没条件沐浴,全队上下包括公主在内,一个个都显得灰头土脸。
这天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前去探路的护卫回报,说距离最近的城镇还有三十里地,今晚肯定是赶不到了,前方五里路处有一间破庙,要休整的话可以在那里过一夜。
这几日没停歇,大家都吃不消,唐臻觉得不管在哪儿都得休息一下,于是她大手一挥:“那就去破庙吧。”
“可是……”护卫面露难色,“听附近百姓说,那庙里闹鬼……”
第14章 白影
一听“闹鬼”二字,映月吓得抓紧了唐臻的袖子,映心倒是颇稳重,日常面无表情。
唐臻心里直乐,暗想,闹鬼,莫非这破庙叫“兰若寺”?
那定要去探一探。
她一抬头,见叶庭轩正看着他,便打趣道:“叶典史可否怕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