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铜香炉里还焚着火,叶安嫌烫手,暂时把香炉放在了脚边。再一起身才注意到,萧绛的一双英挺的剑眉紧紧蹙起,平添了几分戾气。
棱角分明的面容上几乎看不见血色,一眼看过去,最鲜艳的颜色,竟是鼻梁左上与眼角中间那一颗细小的红痣。
而北书房里不只有乌沉香的香气,还有一阵炽烈的酒气。
叶安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家王爷又喝酒了。
他不敢训主子,只能朝身后的大哥撒气:“城南的医馆夜里不开张,北街的药铺和咱们祁王府搁着十二条街。我才刚从城北的顺德街回来,脚趾头十根有八根是硬的。王爷若是真喝出个好歹,还不是得我去北街买药?我说大哥啊,王爷喝酒,你怎么也不拦着?”
没等叶危解释,萧绛已经骂了一句:“聒噪。”
叶安:“……”
他还真是操着老妈子的心,受着不该受得气。
空空如也的酒坛还躺在书案上。叶危径自上前,收走酒坛和滚落的酒盅,将话题拉回正轨:“王爷,叶安有事禀报。”
萧绛揉了揉额角:“讲。”
说起正事,叶安的神色立刻正经起来。他回禀道:“顺德街后巷的秉烛书院,来人了。”
萧绛动作一顿,再抬眸,眼里的混沌一扫而空,只剩下锐利的清明。
“什么人?”萧绛问。
答案实在特殊,叶安有些犹豫,沉默一瞬才道:“楚家二小姐,楚卿。”
萧绛皱了皱眉。
叶危问:“王爷,是否需要属下派人去盯紧楚二小姐?”
萧绛指尖轻捻,揉碎了洒在书案上的香灰,目光沉沉:“不必了,本王亲自去。”
第三章 “有些事,不破不立。”……
楚卿站在院子里,冷不防打了个喷嚏。
雪已经停了,但北风依旧冷得刺骨。
林七烧好热水,灌了一个汤婆子,拿出来递给楚卿:“大人,你生病了。”
楚卿接过汤婆子,捧在手里暖了暖,朝冻红的指尖哈了口气:“不妨事,这几日风雪大,有些着凉了。”
她望着风雪,忽然想起一些旧事,“小七,你还记得吗?我们刚到京城那天,晟都也下了好大一场雪。我们为了省下二两银子,不肯进城住客栈。俩人挤在城郊的土地庙里,冻得连鼻涕都结了冰。”
楚卿忍不住发笑,林七却只是目光闪烁,淡淡应了一声:“属下记得。”
林七还记得,那天晚上楚卿笨手笨脚地爬到土地庙的房顶,远远眺望着灯火通明的晟都城,朝着寒风吹来的方向大喊,说她一定、一定会在京城站稳脚跟,晟都城中的四万八千盏灯火,迟早有一盏,专为她而明。
那时候林七只觉得,站在她身前的人,比皇城中的万千灯火更加耀眼。
每每想到此处,林七都会倍感自责,为什么去年中秋宫宴上,她没有保护好大人?若是那天她没有提前离开,她的大人或许就不会葬身火海。
楚卿注意到林七的神色有些异样,戳了她一下:“想什么呢?”
林七摇了摇头:“大人,回屋吧!外面冷。”
楚卿抱着汤婆子,又恋恋不舍地打量一圈熟悉的小院,点了点头:“嗯,走吧,是挺冷的。”
这间朴素的小院,原是楚卿和林七到京城后的第一个家。
那时候,楚卿手里只有过去几年跟着商队跑商攒下的银子,数目不多,在京城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只够租下这座只有两间屋子的小院。
最开始那两年,楚卿和林七一直住这里,白天一起出去跑生意赚钱;到了晚上,楚卿熬夜读书,林七就在一旁给她掌灯。
后来,楚卿慢慢结交了新友,有了新的营生,积蓄越攒越多,便将这间小院买了下来。
起初,秉烛书斋还是楚卿的私宅。等后来楚卿入礼部为官,有了自己的官邸,便将小院的两间屋子打通,建成了一家书馆,取名秉烛书斋,供客人借阅书籍。
秉烛书斋只招待女客,来秉烛书斋的客人大多是家境一般、没有条件读书,或是家中长辈重男轻女、不许女子求学的姑娘家。
楚卿一开始只为她们提供书籍借阅,不收银两,只需要她们每月出一两位来书斋帮忙打扫整理书架。
后来,客人越来越多,楚卿慢慢注意到,京城之中和她曾经一样有心求学的女子远比自己想象得多。只是借书,远不能满足她们的需求。
因此,楚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要办一家书院,属于女子的书院。
大靖没有女子求学的先例,办女子书院非一朝一夕之事。为了不耽误那些姑娘求学,楚卿便先在秉烛书斋里偷偷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