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很机敏,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哥哥骗人……”
拉长的略带委屈的小奶音能把人的心都叫软了,但我此刻的耳朵就像是带了两个厚厚的护耳耳罩一样,什么都听不见,一门心思全然在她正自然向上一嘟的小嘴上。
刚经历过一次的我清晰的知道,这是她要开始哭的前摇。
“珠珠乖,不哭。”
还没有想仔细,我藏在背后的手就条件反射地伸了出来,将酸奶棒递到了这么会儿功夫眼里就含了两个大大泪泡的未婚妻手上。
她的手小小的,但因为婴儿肥的缘故肉嘟嘟,软软的,划过我的掌心拿走酸奶棒的时候,就像是一根软软的羽毛一样,弄得我心口也痒痒的。
我不自在的扭扭了身子。看着她吃得开心的模样,心里有些复杂地暗暗叹了口气。
行吧。反正已经吃了那么多,违背了柳阿姨的叮嘱,也不差这最后一根了。
“我还想要吃!”没察觉我复杂的心理变化,小洋娃娃美滋滋地嘬完了一根,把彩色的糖纸递到了我手上,又开始讨要。
小孩子总是能很敏锐地判断出眼前的人对自己的态度。
而明珠,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很容易便判断出眼前这个大哥哥,是一个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会因为她的眼泪而节节败退的软柿子。
于是她放心大胆地再次施展了自己的装哭绝技。如愿以偿地看着那个大哥哥翻了个墙去给自己买糖吃。
——
“大哥?”
就在我抱着一包酸奶棒从小卖铺急匆匆赶回家的时候,一个拐角处忽然窜出来了一个人,吓了我一大跳。
我回头,见来人不是柳阿姨和我妈,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而我快要跳起来的过激反应显然也吓到了他。
狗蛋顺了顺心口,等我俩都快平复下来后道:“大哥,真的是你!可算见到你了!你最近不出来玩,反而在这里鬼鬼祟祟地干什么呢?”
他的目光落在我一满怀的酸奶棒上,又想到了我刚刚的鬼鬼祟祟,他合情合理地联想到了什么,一惊:“你不会是在偷东西吧?!”
他忙焦急地把我拉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低声道:“大哥,就算你不是咱们这个街道的大哥了,但你不能自甘堕落呀,你……”
“没有。”我知道他是在关心自己,但我同样知道,狗蛋是一个喜欢长篇大论的人,而我的小未婚妻正在家里等我给她送吃的,所以我现在真的没有时间了,不得不没有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
“不是偷的,是买的。”我言简意赅地解释,“家里最近来客人了。给她买的。”
说完,我想我该赶紧跟他道别回家了,但我的脚步一顿,继而用一种我也说不清道不明的语气缓缓道:“是给我未婚妻买的。我最近也就不出去了,要在家里陪她玩。”
而后身板挺得更直了些,快步走远,街道中很快就只留下瞠目结舌的狗蛋。
匆忙的我总算跑回了家。
但此时已经接近四点,家长是下午两点出去的,按照我平时的经验,他们极有可能就在这个时间点附近回来。
谨慎的我趴在墙头贴着听了会儿墙角,里面毫无动静,四处巡视了一番,也不见有人要来的影子。
可能他们还没回来。悬了一路的心,总算是放下了一点。
要是我妈知道我纵着珠珠吃了那么多酸奶棒,非得把我暴打一顿不成。
而想要破局,速度就是关键。
不再耽误时间,我把短袖脱下严严实实地包住了酸奶棒,用力向屋里一抛。
「嘭」是物品掉落在地上的声音。而后还是静悄悄的。
我收回趴在墙上的耳朵,安心地长吁了一声。
想必家长一定是还没赶回,不然不可能还是这样安静。
完全放下心的我借着旁边的树,三下五除二便爬上了墙,动作利落地一翻,便单手撑地落在地上。
但没等我抬眼看看珠珠到底有没有看到我这一串帅气的动作,一只手便恶狠狠地伸向了我的耳朵。
“啊!疼!”我猛地喊了出来,这熟悉的感觉令我浑身一激灵,抬眼一瞄,果然是我妈,“您,您轻点。”
“轻点?”我妈笑得温柔,“是这样吗?”
说完,她手上又加了一些力道,成功让我一张胶原蛋白满满的脸扭曲成老树皮的样子。
“小样,还想跟我逗。”我妈瞟了我紧跟着她那只手的脸,知道我感受到疼了,终于是高抬贵手,“说吧,老实交代,今天在家你都做什么了?”
扼住我命运脊梁的手终于松开,我来不及揉酸疼的耳朵,抬眼一巡。果然,她正穿着公主裙直勾勾地看向这里。
我的小未婚妻全程目睹我被我妈妈抓耳朵教训的一幕。
坏了。我心底的懊恼蔓延开来。我的形象没了。
事情的最后以我抄十页大字为惩罚落下帷幕。
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写字。
但是当她用软乎乎的小手轻轻抚摸我的耳朵,语气担心又自责问我,还疼不疼的时候,我觉得我至少还能再写五十篇大字。
接下来的日子就在我偷偷给珠珠买糖吃,被我妈发现,我被打,而后继续给她买糖吃的循环中悄然流逝。
当然,这段日子中狗蛋也有再出现。
因为我之前的那句多嘴,他非要来看看我的未婚妻长成什么样子,自己一个人来不成,他还带了一帮小弟。
最可恶的是,他居然还告诉我的小未婚妻,我现在不再是大哥了,而是隔壁街道王二牛的手下。
不小心听到这句话的我,直接咬掉了一个本来就摇摇欲坠的门牙。
正在换牙期的我不顾地上那还带着星点血迹的牙齿,满嘴血红的我冲上去和狗蛋拼了。
“嗝。”一旁的明珠似乎没见过这样激烈血腥的场面,吓得打了一个小小的糖果味的嗝。
我童年的最后,似乎就和这一个小小的嗝一样是糖果味的,一点点酸,很多很多甜。
虽然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他们一家离开的时候,我还是哭了。
脸埋在她软软的小小的身上,哭得比那次被我妈当中揪耳朵还丢脸。
“哥哥乖,不哭。”她的声音也带了哭腔,却还是贴心地拍了拍我的后背,安慰着我,“我们很快还能再见的,下次再放假,我就过来找哥哥玩。”
我知道这是她真哭的哭腔,和那些为了要糖果的假哭是不一样。我的心更软,哭得更大声了。
“我……我以后一定要想爸爸爱妈妈那样爱你,你说好吗?”我哭着问。
“好呀。”
她笑着答。然后又拍了拍我的背。
就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以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和我爸一样的聪明的老实人。
老实,是指性格,为人沉稳老实,尤其听老婆的话;
聪明,是指实务,尤其听老婆的话。
而她,我想,长大一定让她我老婆。
分别的最后,我把我最爱的玩具——哆啦A梦送给了她,我告诉她,这个玩具会在分别的时候替我陪着她的。
最后也没忍住哭出来的她肿着一双眼,重重地点了点头,当面就把哆啦A梦的挂件牢牢挂在了她最珍爱的相机包上。
“挂件在,包在。”她模仿着昨天看得武侠剧里面的台词,认真承诺。
我揉了揉她的头,笑得感动又开心。
我暗戳戳的小心思被她满足了。我想,她看见了那个玩具也许就会想起我,如果那个玩具一直在她身边,她似乎永远就都不会忘记我。
在她刚走的那几天,我天天都在想她。在想她的空闲里,我很忙碌的做了很多事情。
比如,我又成功当上了街道的老大,等她再来的时候,就会是名正言顺的老大夫人了。
比如,我又攒下了不少的钱,可以给她买好几千根的那种。
但这次,我暗下决定,一定不能一直由着她吃那么多,毕竟对身体真的不好。
再比如,我还和我爸学了做饭,他做饭很好吃,就是凭借一手好菜征服了我妈的味蕾。
而珠珠,我的嘴角偷偷上扬,她呀,嘴馋的很,会做一手好菜,她绝对喜欢。
也许是继承了我爸的良好基因,我做菜天赋不错,现在已经学会了如何熬粥。其中,熬香菇鸡肉粥尤为拿手。
我那时以为我们很快就能再见。但事实告诉我,那只是我以为。
她们离开后的不久,我的老父亲就生病去世了,而后母亲带我搬了家,搬到了b市,来到了之前父亲最想任教的b大。
也许是换了新环境的缘故,我开始改变,变得不喜欢打弹弓,不喜欢爬树,连跳脱的小霸王性子也变成了母亲常常希冀我变成的沉默踏实。
我好像不再是我。我变成了一个长大了的我。
童年也似乎离得我越来越远,童年那些彩色的记忆也逐渐模糊成黑白。
一开始还会在不经意间回想起那个女孩,那个记忆中会假哭让我去买糖果的女孩,那个连打嗝都是甜甜的糖果味的女孩。
但日子久了,一切也就淡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已经将童年彻底遗忘的时候。
我又遇见她。遇见了我彩色的童年。
即便她好像已经忘记我了,但我还是笑着伸出了手:“您好,我叫程景沉。”你好,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明珠。
第60章 、番外二 短篇大杂烩
婚礼+生娃;
继获银狼奖最佳男主角两年后,程景沉凭借和张树导演二搭的《拯救》再度获得金狮奖最佳男主角。
但这部《拯救》的出品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由于是明氏投资拍摄,程景沉刚一官宣参演,网上对于他吃软饭的恶评便如潮水般涌现。
网上骂了几天,热度还没下去的时候,便又有知情人士爆料,明氏大小姐明珠将要作为摄影组的一员参与本次电影的拍摄。
于是网上立刻炸了锅,绝大多数网友普遍认为这部剧是明家出钱给女儿女婿来玩票的,纷纷不看好。
更有甚者还发布了绝不观影的宣言,声称程景沉自从攀上了高枝后便对拍戏完全不用心,快一年没出作品不说,现在连演技也绝对是滑铁卢式的下滑。《拯救》百分之一百二是一部烂片。
而现在,明珠的目光投向台上正泰然自若地与主持人互动的程景沉身上,眼底闪烁着灿亮的自豪。她想他说得没错,事实的确胜于雄辩。
“这边还有最后一个提问,截止到目前,你有没有经历过什么最后悔的事情呢?”
上一届最佳男主角的获得者举着话筒面带微笑着读着台本。
后悔……
程景沉微笑颔首:“有的。”
他的目光在台下流转,很快就锁定在下方一隅,而她也正在看着他,两人对视的一瞬,他的目光忽然变得像海绵一样柔软而缱绻,他凝视着那里:
“曾经,我差点错失了一颗明珠。”
他顿了顿,笑容温柔而深挚:“好在,神明没有放弃她的信徒。”
在他岌岌无名的时候,他遇到了一颗明珠。
璀璨夺目,闪闪发亮。
渺小如他,本以为明珠离他很远,却不想何其幸运,竟能得明珠青睐。
程景沉举了举手上分量不清的奖杯,语气调侃,微笑道:“而现在,我也算是小有所成。”
“于是此时此刻,我想借着这个舞台,向她问一句话。”他轻抿唇,目不转睛看向明珠,“你愿意,嫁给我吗?”
明珠坐在台下,望着台上那个罕见露出紧张情绪的男人,不知不觉模糊了视线。
结婚,她一直认为是一件很郑重并且离她很遥远的事情,而出于种种原因,他们目前也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男女朋友。
但是此刻,他拿着话筒当着所有人的面问她,要不要嫁给他时,她心中涌起的没有一丁点是对于这个提议的突兀感,而满是切切实实的憧憬与爱意。
似乎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场景早早就在她脑海中演变过无数遍一样,每一遍都是那么简单而温暖。
就是他了,她想。
她也许已经做好了当一个妻子,抑或是一个母亲的准备了。
她看着他捧着不知道从哪儿拿到的花走下台,走向自己,然后把花递给自己,单膝跪地,掏出了一个钻戒盒,再次柔声问自己愿不愿意嫁给他。
泪水完全模糊了她的视线,但她笑得热烈灿烂,重重点了点头,在满是玫瑰香气的氛围中把手伸向他,由着他给自己带上了尺寸正合好的钻戒,最后在众人的祝福和起哄声中,和他拥抱,而后相拥离场。
——
他们的婚礼是求婚后的第二年举办的。
婚礼很简单,场地布局简单,人员也简单。
婚礼场景选在了一个风景宜人的海岛上。举办婚礼这一天,天气很好,天很蓝水很清,阳光很和煦,鸟儿叫得很温柔。
出席的都是双方的亲朋好友。
方莎莎和她哥哥兄妹二人作为间接促成明珠和程景沉的媒人,分别做了伴娘伴郎,平时爱笑的莎莎,握着方欣包给他们的大红包,更是合不拢嘴。
张露本也说要来作伴娘,却不曾想有一个紧急的出差非她不可,最后却是没来成。
花童是一男一女,男孩自然是小胖子明谰,他正穿着笔挺小西服,手里夹了朵玫瑰,对着身旁漂亮的跟洋娃娃一样的搭档散发着他无处不在的魅力。
明珠就在周围亲人的见证下,挽着父亲的手,迎着柔和的海风,缓缓走向程景沉。
她听见父亲用一种她从未听过的口吻叮嘱那个即将成为她丈夫的男人,要他一定对她好,然后她听见程景沉回应,听见他默默改了口,叫出了对于他已经陌生了二十年的称号。
从此以后他再次拥有父亲了。
他似乎圆满了。
明珠察觉到他掌心传递过来的激动,笑着由着他牵过自己的手,在碧海蓝天下迎着温柔的风宣读誓词,交换钻戒,在飘散的桂花瓣中拥吻。
她似乎也圆满了。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夜晚,身体的疲累却止不住精神的矍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