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牛杀完鸡又从罐子里抓出两把干香菇放在盆里泡发,赵华蹲在地上处理鸡毛。
鸡毛烫软后,赵华朝着孟怀喊道:“老孟,过来一起拔鸡毛。”
孟怀在天井边擦剑,头也不回地道:“没空。”
赵华虚着眼看他:“你那把破剑,有什么好擦的,再说了,你以前不是采花贼吗?你们采花贼行走江湖,靠的不是轻功吗?”
孟怀回头瞪了他眼:“你懂个屁,哪个做贼的只靠轻功能活下来?再说了,老子不是采花贼!老子是行侠仗义的飞贼。”
“呵呵。”赵华从喉咙里发出两声不屑的冷笑,“你当年分明是采花没采成,被江南侯爷给废了,要不是二爷把你从蛇窟里救出来,你早就化成一滩血水了。”
陆从霜没心思听他们拌嘴,她快速回了楼上,继续收拾衣物。
她把箱笼里的衣裳罗裙全都翻出来,原本是想挑出几身新一些的好看的衣裳。结果翻出来发现,每一身都好看,每一身都很新,没有一件不好看,这就让她很为难了。
都好看,她都想带走,一件都舍不得扔。
可她一个人也拿不了这么多,还是得扔一部分。
翻完大箱笼里的衣裳,她接着又打开床后的小箱笼。有两个小箱笼,一个里面装的全是首饰,什么金钗玉簪、红玛瑙镯子、粉紫色珍珠项链、翡翠扳指等。
陆从霜看得眼花缭乱,她拿起一串颗粒圆润饱满、色泽鲜亮泛着粉紫色的珍珠项链看了看,是好珍珠。
原主这点和她倒是挺接近,都是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接着她又打开另一个小箱笼,发现里面全是书。她随手翻开几本看了看,都是些晦涩难懂的炼药秘籍。
她把箱笼里的书拿出来整理好,打算全部留给唐羽。因为她对炼药不感兴趣,也不懂这个,而且她也没有接收到原主炼药的记忆,没传承到这项技能。
收拾到箱底,陆从霜看到最底下放着一本蓝色封皮的书。
上面两个醒目的大字——秘籍。
“秘籍”大字下一行小字,公才生平述记。
公才是袁茂的字,袁茂表字公才,还是他早年找一位秀才给他取的。
这本写着“秘籍”的书,就是当初原主陆三娘和唐羽联手夺来的秘籍。
陆从霜只知道这是本“风流日记”,可具体内容她不知道,因为脑海里没接收到,估计是原主看完就忘了。
带着好奇,陆从霜翻开了第一页。
第11章 .改变
看完袁茂留下的“秘籍”后,陆从霜久久不能从震惊中回过神。
原来袁茂写的风流日记,竟然是他做男宠的事。
他十九岁时,在扬州码头搬货,因为年轻力壮相貌清隽,被罗夫人看上,做了罗夫人的男宠。
两年后,他偷偷从罗府跑了,还卷走了三千两银票。
尝到甜头后,袁茂就找准了人生的方向。
之后他辗转各地给丧夫或者和离的贵妇们做男宠,甚至还卖过身。
照他自己的话说,他受够了贫穷,再也不想过忍饥挨饿的生活,做买卖又不会,也不想辛苦种地,就想不用太累也可以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
直到三十五岁,身体不行了,他才没再继续做下去。
然后他便带着三个徒弟,在苗疆巫族村隐居,正好那时天下刚刚统一,正是南征北伐肃清前朝整顿余党的时候。
为了躲避祸乱,袁茂领着三个徒弟在山清水秀的苗疆生活了十多年,到死都没离开苗疆。
看完袁茂的生平述记后,陆从霜不奇怪原主陆三娘为什么会这么大胆了。
有这样的师父,原主盖彩楼养男宠,一点也不稀奇。
就是不知道大师兄袁泽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反正二师兄唐羽,也是给人做过男宠。
唉,这都是些什么人!
陆从霜看完了秘籍,接着收拾东西。
她刚把衣物装好,门外便传来赵华的喊声:“掌柜的,吃饭了。”
“哎,好嘞。”应了声,她关上房门下楼。
转过回廊,陆从霜往厨房看了眼,只见王大牛正在炒菜,孟怀在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