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开了,外面正站着一个人,看动作,正巧也要开门进来。二人打了个照面,瞬间都是一呆。
浑身颓废气息的白衣医生微微偏了偏头,细长眼尾染上一丝讶异:“这就醒了?”
柳梧多年杀伐,格斗技巧已经融入血液。看到熟人的脸,才卸下身上防备,收住差点攻击出去的手。
她顺势抬手捂住额头,皱眉:“我是怎么到这来的?”
正问着,视线下移,她看到了男人左手端着的药碗:“……这又是什么?”
散发着苦涩难闻的味道,这不会是……中药吧?!
沈旬幸灾乐祸,看着眼前一向冷酷肃杀的女人五官皱成一团。她声音难以置信:“你不是西医吗?”
“这可不是我熬的,是送你回来的人。”
柳梧有点迟疑,看着面前黑乎乎的苦药汤。
她这会儿算是明白过来,之前屋子里的苦涩气息是怎么回事了。
“人呢?”
她老大不情愿地接过药汤,狐疑地看了一眼沈旬:“这药……安全吗?”
柳梧问这话,倒不是怀疑那人要害自己——毕竟人家要害她,何苦把她带到沈旬这里来?
只是她不了解送她回来的人是什么状况,医术过不过关?
毕竟她只信得过沈旬,所以一直以来,遇到没法摆在明面上的情况,都会来找他。
现在……突然要喝一个不知根底的人熬的……中药?
“没什么不放心的。”
沈旬靠在门口,双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懒散回答:“她的医术……搞不好还在我之上。”
这句话让柳梧的手一顿,随即讶异抬头看他。
沈旬的医术,她是十分了解的。多少次她在生死边缘徘徊,都是他把她救了回来。
他也为此十分自傲,可他现在居然……承认了另一个人的医术?
而沈旬没注意她的表情,头靠在门边,双眼微微放空,想起昨晚的事情。
把柳梧送来的那个奇怪的女人……吃了他家五包泡面,十多个鸡蛋,一包火腿肠。
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他看着女人不到六十公分的小腰——吃进去的东西都去哪了?!
沈旬一度怀疑,他开的这是诊所还是餐厅。
吃完后,她走到他的处置室门口,看着他忙活着处理柳梧的伤口,忽然冒出来一句:“你这么缝不好看。”
沈旬:“……”
他抬眼看了看她,对方穿着简单的白t和牛仔裤。就算算上清丽出尘的脸,也实在是……很普通。
不是说这个人普通,只是相对于他们这个错综阴暗的地下世界……实在是过于普通了。
他凝了凝眉,忽然开口问:“这金针是你的?”
温芫垂眸看了看柳梧伤口旁边颤巍巍的金针:“没错。缝好再拔,不然影响止血。”
沈旬抿了抿唇。
他是学西医的,虽然也知道中医这种神秘的东方力量,但有这样真本事的还是第一次见。
居然……小小几根金针,就能挽救差点失血而亡的柳梧?
正思索着,温芫叹口气:“哎,这样不行。你放下,我来。”
沈旬:“……?”
他简直气笑了,你是来砸场子的?
可结果就是,他看到女人漂亮的手法后,心悦诚服地被支使着出来买了一堆中药材。
回到自己的黑诊所,沈旬脸都木了。
温芫拍拍手,很满意地看着被包扎好的昏迷柳梧:“很好,很漂亮。”
沈旬:……你搁这玩换装游戏呢?
温芫漫不经心地点了点一旁矮柜上放着的纸片:“怎么熬、服用指南都写好了,你按照这个给她喝就行了。”
她挥了挥手:“谢谢你的泡面,我走了。”
沈旬看着她若无其事、大摇大摆的背影,忽然开口问:“你叫什么?”
这女人……算得上是柳梧的救命恩人。按照柳梧的性格,是肯定要报恩的。
女人回过头,昏暗灯光下她的脸半明半暗,琥珀色的眼眸显得有些幽深。
她定定看了他几秒,忽地扯动嘴角,轻吐出几个字。
“请叫我雷锋。”
女人走后,沈旬若有所思。
雷锋……听起来挺像男人的名字啊。
他回头,看向矮柜上那张寥寥几字的纸片,视线骤然一缩。
那张纸旁边,扔着的染血白色T恤,不是这女人穿来的吗?
那她刚才穿走的……
沈旬皱起眉,回忆了一下方才女人的背影——也是白色的……
等等,那不是他的白衬衫吗?!
沈旬:“……”
好家伙,连吃带拿你是一样不落。
回忆结束,那边柳梧已经苦着脸把药干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水里来火里去的柳主事人,居然怕苦。
沈旬想起来什么似的,从大褂口袋里拿出一枚棒棒糖,递到柳梧面前。
柳梧眼神有点呆,沈旬微微勾唇:“你的救命恩人留给你的。”
柳梧沉默了几秒,小声吐槽一句:“拿我当小孩呢?”
虽然口气不爽,但身体很诚实,闷闷地接过糖剥开塞进嘴里。
甜味席卷上舌尖,柳梧有瞬间恍惚。
似乎很多年,她都没吃过糖了。
自从……他们死后……
低哑而带着颗粒感的男声响起,打断了她片刻的脆弱:“要不要给家里打个电话?没找到你手机。”
沈旬走到乱七八糟的书桌旁,拉开一个抽屉,从堆在一起的、款式型号各异的手机里拿出一个:“一晚上没回去,你家那两个估计要急疯了。”
“我出来没带手机。”
柳梧下意识地回答一句,过了两秒才震惊的抬头:“一晚上?”
她也算是风里来雨里去,受过的伤比吃过的饭都多。这恢复程度,居然只用了一晚上?
难不成她受伤后激发潜力变异了?
……怎么可能。
真相只有一个,柳梧视线转向沈旬:“她医术的确比你强。”
沈旬:……好了,闭嘴吧你。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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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8章 瓮鳖竟是我自己拼事业的男人不本分,不如在家相妻教子。
温芫是不知道黑诊所发生的这些事情的。
她现在正在自己的据点里,一脸满足地醒来。
昨天古钱引她去挖的新珍宝是顶级医术大礼包,内含让她晕了好几个小时的海量医学知识,和材质特殊、疗效极佳的金针。
这次经历让她明白了,时空裂缝带来的“宝物”不一定就是金银珠宝这种财物,还可能是医术这种没有实体的东西。
而且本来说是一个月只能召唤一次,可这次跟上次召唤百宝箱,都没隔多久。
她不由得狡黠地笑了笑,问:“那下个月是不是还能召唤一次?”
要是外人看到她在这自言自语,八成会觉得这人犯了病。
房间里静了几秒,耳朵上的古钱闪烁几下,温芫猛地从床上坐起。
“什么?顺延两个月?我记得你说这不是你召唤来的吧,是时空裂隙发生的一点意外,把它扔到现世了。为什么还要遵守一个月一次的要求?”
又是一阵静默,温芫认命叹气:“好吧好吧。”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昨天那女人虽然身受重伤,但是经她的金针和中药调理,一晚上就能恢复不少的元气。
说起来,从那女人的肌理骨肉来看,明显是个练家子。
温芫沉思,会被带到废弃的大楼里谋害,且不能去医院……她的身份,恐怕见不得光。
但这些跟她也没什么关系,只要……女人的仇家别查到自己头上就好。
这也是她顺应女人的意思,带她去了那个黑诊所,而没带回自己的据点的原因。
离开时,她特地打探了一下周围,确认没人跟踪。烂尾楼周围一片荒凉,也没什么市政监控设施,她这才放心的把人带了过去,还不忘把车牌处理了一下。
啊……车牌。
她现在还开着盛家的车啊,温芫抹了把脸,今天干脆去买车好了。
她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浴室,随即看着镜中的自己一愣。
之前每天醒来,她身上都有一层沥青般的浊垢,温芫猜测这就是古钱洗精伐髓的功效。
这功效实在是有够明显,毕竟镜中的自己肉眼可见比刚穿来时皮肤细致白皙,身形也越发窈窕动人。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体能和反应速度也得到了提升,倒真是意外之喜。
医术啊……
这可是无数都市文里的热门金手指异能,算是“硬通货”了。
而且就昨天的实验结果来看,这还真是非常靠谱的本事。
可是……温芫眼皮抖了抖,怎么感觉这展开越来越像男频赘婿文了。
她摇了摇头,脱下衣服开始洗澡。
等洗漱完出来,温芫正在擦头发,冷不防听到手机震动了起来。
温芫皱眉,看了一眼电话上的名字,接起:“什么事?”
李浩的声音从听筒传来:“温……姐,忙吗?”
自从上次的典当金条事件后,李浩对她的态度可以说是很恭敬了。
不仅仅因为自己的艳照还被温芫掐在手里,毕竟温芫现在对他来说也算是个金主。
温芫有些好笑,两个人明明是同学,年龄相同,可李浩居然毕恭毕敬地叫她“温姐”。
他温姐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牛奶,随意地回答:“怎么了?”
“您上次寄放在我这的珠子……这边有客户有意向买。”
温芫一愣,下意识问:“珠子?什么珠子?”
最近事情挺密集的,她都忘了还有东西放在李浩那里寄售了。
反问完李浩,温芫才想起来,自己的确是从百宝箱里掏出了几颗珠子丢给了他。
温芫偏了偏头:“所以呢?我不是说全权交给你吗。”
倒不是说她多信得过李浩,单纯只是十分厌恶麻烦。
况且那几个珠子看起来也不是很值钱,她随手就当黄金的添头放在李浩那里寄售了。
李浩压低声音:“您还是自己来看看吧。东西太贵重,我做不了主。”
温芫有些疑惑。
那东西看着没多起眼,也不是熟识的珍珠宝石之类。她也不认识是什么,就留给了李浩。怎么还贵重了呢?
那边李浩看她迟迟没答话,终于急了:“哎呦我的亲姐,你还犹豫什么呢?你是真不知道那珠子是什么啊?”
说到这温芫也起了点兴趣:“是什么?”
“夜——”李浩先是拔高了嗓子,随即马上把声音压下来:“——夜明珠啊!”
“夜明珠?!”
温芫这下真的惊呆了。这玩意……现实居然存在?
她只在各种传说中听过。
其中比较贴近史实的,就是传言中慈禧太后的随葬品就有夜明珠。
据说,慈禧太后嘴中的夜明珠具有近似球形形态、称重约787.28克拉。
这在1908年的当时,估价1080万两白银,约相当于现在8.1亿元RMB。
这可真是……天文数字。
慈禧似乎是夜明珠的狂热粉丝,除殉葬那枚之外,她凤冠上的九颗夜明珠也相当有名。
据说当年慈禧太后大搞卖国活动时,就从凤冠上取了四颗夜明珠送与外国人,求他们退出北京。
总之,不管是在传说,还是在真正的历史上,夜明珠一向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温芫回忆了一下自己拿去的那几个珠子。差不多龙眼大小,晶莹闪亮。
当时她丢给李浩后,他也鉴别不出这是个什么——毕竟他也只是开了个金店,并没有那么见多识广。
没想到,那几颗不起眼的珠子,居然是夜明珠。
温芫沉默了几秒钟,让电话那端的李浩都忍不住又要催促,才听到她沉声说了一句:“等我过去。”
李浩像是吃了定心丸,一叠声地答应着,忙挂了电话去招待客人。
他心里美滋滋的——夜明珠啊!
要真的卖出去,刮下来的油水都够他吃一阵子的。
现在他对温芫的生意相当上心,毕竟这不用走账,不需要上交给何菲菲。都能进他自己的腰包啊!
想到这里,李浩翘起嘴角,压都压不下去。
他推开自己金店二层小办公室的门,就看到了正对着门的沙发上坐着的男子。
男人身材修长,有种豹子般的精悍感。他留着点胡子,敞着颇有热带风情的短袖花衬衫,里面的紧身黑色背心箍出了精壮的腰身。
他头发有些乱,看得李浩皱了皱眉——这邋邋遢遢的造型,实在不符合当今社会对男人“整洁干净”的审美要求。
可那人就像感觉不到其他人的异样眼光,散漫地坐在沙发上,好像这是他自己家一样。
毕竟是买家,而且浑身上下一股不好惹的痞子气息。李浩忙挂上一副服务行业的通用笑脸:“来,喝茶,喝茶。温小姐马上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