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杞——品丰
时间:2022-03-01 16:55:15

  元榛觑着苟杞的神色继续说:“在医院时,你说你不缺钱,只是活腻了。我想也许只是你原有生活里的人或者事你腻了。既然这样,不如做个颠覆性的决定,当自己没救回来,房子退了、工作辞了、扔掉手机卡,跟我待在剧组里面吧。”

  苟杞蹙眉慢吞吞说:“……你如果真的想感谢我,反正我的银行卡号你也知道,直接给我转钱就好。”她顿了顿,“你也不是个闲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吧?”

  元榛闻言凝视着苟杞眼尾的棕色小痣,长久不置一词。他腹稿打得满满的,但此刻却一句都没办法拿出来用,因为满篇密密麻麻都是套着话术公式来的。而苟杞现在极度防备极度没有耐心,是一言不合抬脚就走的状态。

  元榛起身来到苟杞面前,两手微微张开,缓声说:“苟杞,我再抱你一回,你就答应来给我当助理,好不好?你日后要是想走,只需要跟我打声招呼,你随时都可以走的,我们只是试一试,好不好?”

  ……

  元榛出院前来病房里看望苟杞,问她有什么需要没有。苟杞两腿蜷曲侧躺着,直着眼睛盯着他的病服,片刻,哑声说:“你能不能抱抱我,就像那晚在河岸上那样。”

  那晚刚把薛静怡打捞上来,她就佝着腰开始呕吐了,因为两顿饭没吃,倒也吐不出来什么东西,但就是停不下来。片刻,仿佛宿醉似的四肢乏力瘫倒在地,与此同时呕吐仍不停息。再不知过去多久,五感渐退,神志也开始模糊不清。

  她最后的感知是元榛不断收紧的怀抱和他故作镇静安慰她的“不要害怕”。嗐,是她自己就着矿泉水一粒粒吞的药,也没谁逼迫她,她有什么好害怕的?元榛的怀抱禁锢着她胸前最后一点热乎劲儿,使她在刺骨寒风中“丝血”苟活至救护车乌拉乌拉由远及近。

  夕阳西下的病房里,元榛听到苟杞的无理要求,露出不解和为难的表情。但苟杞却仿佛看不懂他的表情,她一动不动躺在那里默不作声等着。

  ……经过一周的休整,元榛重新变回地铁画报和高楼大厦电子屏里如日中天的明星,苟杞却仍是护城河河岸上的狼狈模样,仅是不再湿淋淋了而已。

  元榛在苟杞执拗的沉默里瘸着腿走近,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两手缓缓张开候着。苟杞跪坐起来趋前把自己填到他怀里。在这个长达三分钟的拥抱里,苟杞哑声提醒他两回“不够紧”——当时压得有些胸痛,现在不痛。

  ……

  因为别墅里太暖和了,元榛不等她表态抬起胳膊给的拥抱也暖和,苟杞就耷着眼皮放弃了挣扎。

  自打进门就消失不见的陈霖和胡不语不早不晚地出来,一个默默推着元榛去洗手,一个打开外卖软件殷殷询问苟杞是想吃牛肉还是想吃鱼。

  太宰治在《晚年》里有一段话:我本想这个冬日就去死的,可最近拿到一套鼠灰色细条纹的麻质和服,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先活到夏天吧。

  苟杞喝空了矿泉水瓶时内心是极度想要解脱的,但当元榛在刺骨寒风中把她抄在怀里时,当她辗转朦胧间感觉到有人用温水在给自己擦拭脸和脖颈时,她觉得也可以“先活到夏天”。

  4.

  因为过了元旦就得进组,且一去就是五个月,元榛便安排苟杞也直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也”的意思是,陈霖目前也住在这里,便于照顾元榛——他给她安排的卧室带着个半弧形小露台,跟他卧室的露台一上一下错落着,彼此能看得到。照胡不语的话说,便于眉来眼去。元榛不知道“眉来眼去”梗,他只是偶尔在露台上翻阅剧本琢磨角色之余留意到苟杞从未推开落地窗出来透气。

  苟杞以前在一个私厨餐厅做事,根据元榛打听出来的信息,她的厨艺相当不错。但住在一起的这几天,她跟他们一起吃外卖,从未有自己动手的意思。倒不是说元榛他们点的外卖简陋。当然不简陋,一顿三五百是常有的事儿。但骑手交给物业,物业再开着车给送上来,这样一顿折腾总归不如现做出来的好。元榛有一回故意没点外卖,让陈霖去煮了粥,结果粥都煮出焦糊味儿了,苟杞也仍面不改色吃下去了。

  一个私厨如果对入口的东西都没有要求了,这种情况就确实非常棘手了。

  同住的第四天下午,黄雨时来了。她跟苟杞打了个招呼,扔给她一个超大尺寸的皮粉色行李箱,说是胡不语给她准备的,然后跟元榛去了起居室。

  苟杞以为是个空箱,结果随手一拎竟没能拎起来,她将之推到自己的卧室,放倒打开一看,里面林林总总各种物什塞得满满的。有冬春两个季节的衣服和鞋子,有全套护肤品和化妆品、有刚上市的新款水果手机、有米色棉花娃娃等等。

  最上头有个便签纸,用蝇头小字写着“苟杞,我是按照我自己的箱子原样给你收拾了一份。如果你还需要什么,给我打电话”。落款是带着简笔笑脸的“胡不语”,再往下一行有个小括号,括着胡不语的手机号码。

  苟杞抱着膝盖蹲在地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眼前摊开的箱子。她以前也曾带着行李箱出过门,啊,应该说是搬过家。但她自己整理的行李箱打开就是一团乱麻,数据线勾缠着塑料袋系了个死疙瘩、唯一的一双高跟鞋不知被什么东西压出个再也弹不回去的小坑、半箱衣服给没用完的洗发水染上浓浓的香精味儿……总之,不体面极了。

  苟杞伸手拾起憨态可掬的棉花娃娃,不做声蹂丨躏了一会儿,然后有些拘谨地轻轻贴向自己的脸。一线天光自未关紧的窗帘缝隙里挤了进来,静悄悄落在她的长睫毛上。但那暖融融的温度仍是惊扰了她。片刻,她将娃娃放回原位,合上行李箱,再起身“刷”地压紧了窗帘。

  起居室里,黄雨时聊完正事儿,跟元榛聊起楼上那位。

  黄雨时不管是作为元榛的经纪人或是作为朝歌管理层的二把手,当然更愿意直截了当给苟杞一笔钱了结这个事的,就像苟杞自己说的那样,元榛不是个闲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作为元榛的小姨,她由衷感谢她救了自己的大外甥,所以她接受并支持元榛把她放在身边拉她一把的做法。

  “……也太不爱说话了,上一个我见过像她这么不爱说话的是昆琦。”黄雨时露出无奈的表情。

  元榛不同意黄雨时的比喻——昆琦是个聋哑人。但他原则上同意黄雨时的结论。苟杞确实很不爱说话,当然,她并非一句不说,当你的问题直向她而去时,她会用简短的句子回复你,但没有情绪没有活泛气儿,当然更不用奢望你来我往的交流。到现在为止,他印象里她唯一带着情绪说的话,就是那句“她看起来是不是很像打地鼠游戏里的地鼠”。

  “大概本来就是内向的性格,然后又遇上了什么事儿。”元榛说。

  两人聊至将近晚饭时间,黄雨时喝掉杯子里最后一口水,起身准备离开。

  “以前进组最多带两个助理,这回直接带三个过去,要是碰到个把挑事儿的,估计得出点新闻。”黄雨时向外头走着提醒他,“不过你不用理,我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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