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熠后知后觉,她可能问了什么不该的话。
正要道歉,就听到了周晴的回答。
“我家里穷,买不起门票。你现在跑过去,还赶得上开场舞。”
她抽出手下的草稿纸,翻了一面,递给沈熠。
沈熠这才发现那是一张海报,宣传天王这次的演唱会,上面写着演唱会的地址、时间,和合作嘉宾的重点节目。
海报的正面光鲜华丽,星光璀璨,背面则是密密麻麻的演算公式。
那一刻,沈熠觉得这张简单的海报有了深刻的灵魂。
“我不去。”沈熠将草稿纸还回去,“周晴,你学习好用功啊。真棒!”
周晴有些诧异,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沈依依居然没有嘲笑她。
明明她那些好朋友都说她小家子气,抠到连海报都不放过。
自从她家破产后,就和从前的小姐妹们越发疏远了。
她买不起华贵的衣裙,就没有和她们一起逛街的机会;家里请不起佣人,她就得在家帮忙做家务,不能一起去看演唱会。
没钱后,她们的兴趣爱好发生了极大的差别,她是以省钱为主,而她们则是追求快乐享受。
她只能用学习来麻痹自己,期盼早日考上好大学,扭转不利的处境。
周晴终于愿意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新同桌。
她的五官很标致,眼睛明亮有神,浓黑的头发高高的扎起,显得干净又精神。身上只穿着一件普通的棉麻长裙,脚下的鞋子也只是布鞋。
周晴有了判断,这位同桌的家境不算好。
她回忆着沈熠上课时的状态,认真又专注,于是她的眼里多了几分亲近。
“谢谢,你也很认真。”她释放出自己的善意,“你要回家吗?”
沈熠摇头,“不,我办的是住读。家里离这里太远了,一来一回太浪费时间。”
“是这样的。我也是住读,少了来回,就能多一些学习的时间。”周晴顿了顿,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而且学校的学习环境更好。”
“对。”
沈熠也想到了刘母交待的“夺子任务”,更是觉得住读是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
两人不再说话,埋头继续学习。
又一道铃声响起,周晴收了作业。
“我要去食堂吃饭了,晚了就没有。你去不去?”
“去。一起吧。”
港城饮食有个大原则,追求健康,但相对于祖籍蜀城的沈熠来说,味道淡如白水,吃起来格外慢。
这个时候,她万分思念老干妈。算算时间,老干妈才起步,还没风靡整个华国呢,那就更不要奢望在港城的超市找到它了。
不过她还是坚持光盘行动,吃得干干净净!
珍惜粮食,拒绝浪费!这个标语曾经响彻华国的大街小巷,爱惜粮食的习惯已经刻进每个华国人的灵魂,不管她穿越多少个世界,都不会忘记。
周晴把沈熠刨光米饭的动作看在眼底,越发笃定自己的新同桌是个穷人,比自己还要困难。
她决定把自己的同学爱都用在沈熠身上。
于是沈熠搁下碗,就看见对面的周晴专注的望着自己,眼神怪怪的。
有种慈爱的感觉。
“沈依依,你的生活用品买好了吗?”
沈熠摇头,“还没有。这附近有小店吗?我的钱可能买不起超市的东西,越便宜越好。”
刘母只给了她刚刚好的钱,一分不多,完美的诠释了生意人的精明。
“这你可就找对人了。”
周晴拉着沈熠七拐八绕,找到了一条狭窄的商业街。
每个铺面都非常小,又长又挤,像倒立的牛奶盒。门口摆着“买一送一”的纸壳广告牌,墙壁上挂着大喇叭,亢奋的念着“门市到期,降价大促销”,处处都显露出廉价的热闹。
沈熠看着屋内一墙的花衬衫,喇叭衬衫、喇叭裤、大墨镜,尽显时代特色。
又酷又拽。裤,目瞪口呆。
老板娘以为她没见过世面,被这一屋子的时尚给震撼到了,介绍得特别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