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棋听了赶紧站起来立到一旁去,让出了挽月对面的位置。
“三弟来了,快请进来。”挽月掀开盖在膝上的皮毛褥子,亲自走下去迎接。
“大哥别动了。”霁月人还没走进来声音先传了过来,侍书上去挑开门帘把他迎了进来。
兄弟俩面对面的坐下了,侍书极为周到地命小厮去取了个脚炉来,搁在了霁月的脚下。
“多谢侍书哥哥。”霁月笑着道了谢,感觉着脚炉里的炭火透过铜炉传递出令人舒适的温暖来,他一路走过来快被冻僵了的脚渐渐地有了知觉,浑身上下都舒坦了许多。
“这么冷的天儿,难为你还来找我。”挽月将侍书搁在桌角的手炉也递给了霁月,瞧见他小脸冻得红扑扑的,不由地笑了。
霁月扯着身上斜跨着的一个布袋子翻找了一下,从里头拿出一团雪白的毛茸茸的东西来。
“腊月里不上学了,我闷在院子里也憋得慌,正好我爹听说大哥过几天要和太女殿下去赏梅,担心山上风大吹得手冷,就给大哥做了个护手的手袖叫我送过来。”
霁月的父亲宋小郎未入府前是苏州顶好的绣郎,入府后得了偶然一次宠幸,怀上了霁月,生下霁月后就躲在自己的小院子里吃斋念佛,十几年如一日地常伴青灯,从来不主动往上官鸿身边凑,也从不忤逆主君王奕的心意,温柔和顺到了近乎逆来顺受的地步。
王奕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宋小郎倒是惦记着王奕,时常替正房做些针线活计。最近一段时间霁月和挽月亲近了许多,所以他也惦记着挽月些。
“呀!做的真精细,宋叔的手最巧了。只是怎么不留着给你,反而送给我。”那手袖里外皆是白狐皮,一点儿杂色也没有,中间又添了一层上好新棉花,摸上去光滑柔软,手感极好,且一点儿看不见针脚,倒像是浑然天成就是这么个圆筒状的东西似的。
白狐皮是刚入冬的时候王奕赏给宋小郎的,他一直没舍得用,这次给挽月用上了。霁月用的只是寻常的棉布做得手袖,里面蓄了厚厚的棉花,只在两头缝合的夹缝处滚了一圈儿兔毛做装饰,和有身份的小厮们戴的差不多形式。
“大哥如今是赴太女殿下的约,自然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在家又不出门,用那么好的东西给谁看啊?”这话是宋小郎虽教他说的,但他的心里也极为认同,只是他木讷嘴拙,不大会说讨人喜欢的话,因此每次宋小郎都提点一二。
挽月见状笑着回头说:“侍书去把我那个红狐狸皮的手袖拿过来。”
侍书去厢房里翻找了出来,给挽月送了过来。
“我把这个赠给三弟吧,这只也有二年了,是打外头买的,比不上宋叔做得精细,不过皮毛倒是暖和,我不大喜欢这个颜色,也没怎么用过,你拿去用吧,可别嫌弃是旧的。”
霁月接过来,上手摸了一下果然是极好的,只是略有一些黑色的杂毛,但并很不影响美观,他也不跟挽月客套,笑着道了谢,欢欢喜喜地拿了。
霁月走后,侍棋笑着问:“三少爷来送了一副手袖,公子又还回去一副,这是换着好玩儿吗?”
侍书解释:“你啊,没看见三少爷自己用的那个还是个棉布的吗?天巧院的宋郎君份例少,又没有得力的母家补贴,只怕这白狐皮也难得,我瞧着像是主君前阵子赏的。他不舍得给三少爷用,巴巴地做了给咱们公子送过来,这份心意实在难得。
咱们公子待兄弟一向亲厚,自然不忍心看着三少爷和奴才一样用次等的东西,所以才想了个既不伤三少爷面子,又送东西的说辞。”
“哼,就你知道公子的心意,怪道公子最看重你呢!”
“好了,把这副手袖收起来吧,明日我出门带上。”想到明天要出门去爬山赏梅,挽月才打起了几分精神来。过去十几年日子都过得平淡如水,他从来不觉得什么,可是靖霜带着他见识了万丈红尘他就再也静不下心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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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雪中赏梅
清晨, 太阳从东方的云层里升了起来, 把明亮的光辉撒向了人间, 可是冬日里的阳光没有多少温度, 空气凝结了一夜的寒气,还是冷得要命。
挽月一大早起了床,由着侍书服侍梳洗, 此刻正坐在镜子前任由侍书给他梳头发, 他自己却忍不住有些瞌睡。
“哈啊~”挽月打了个哈欠接着说:“我冬日里懒散惯了, 今天起这么早还有些不适应。”
“什么懒散惯了,公子是昨天晚上想着太女殿下睡得太晚了,奴才在外间服侍听着都快三更了您还翻动呢。”侍书笑着拆穿了挽月的掩饰。
“我哪儿有?”挽月矢口否认,面上却微微发烫, 唉, 他前阵子还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才不会为靖霜辗转反侧,没想到这么快就打脸了。
最近见不到靖霜他心里的确有些空落落的, 原来这就是相思的感觉吗?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 既能让人消沉也能让人精神焕发, 竟是把自己全部的心思情绪都系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侍书用了一只银色的发扣把挽月一小半的头发收了进去, 剩下的一半就披散在肩头背后。挽月的发量很多, 因此天气不热的时候就束一半留一半,留下来的那一半正好及腰长。
“奴才给公子画一下眉毛吧,显得精神些。”侍书说着从妆匣中取出了青雀头黛来让挽月转过来面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