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耕种虽好,但毕竟才刚刚开始,收获有限,目前打猎依然是他们姜水部落的主要食物收入来源,猎物的血还能提供让他们不生病的能量,所以,打猎也不能放弃,打猎工具的杀伤力就非常重要了。
姜对女娃手里的三\\棱\\刺很感兴趣,他翻来覆去看了许久,第二天,安排了瑶姬带队去打猎,自己带着女娃去找启了。
一个比女娃家还大的棚子,棚子里堆了一小堆一小堆发白的软泥,旁边各坐着一个老人,手上小心地捏着泥碗坯子,干瘦的脸上带着舒展的笑,看到姜和女娃,大声跟他们招呼,姜说来找启,他们就一起指向棚后面。
棚子后面就是族里的烧窑,里面热气蒸腾,两个缺了胳膊的男人正拿起木炭往里投。
启光着膀子,围着一块破麻布,神情专注,坐在烧窑边,挥汗如雨地敲着一块石头,尖锐的矛头已初具形象。
启的左小腿处是空的,身边放着一支拐杖,抬头看到姜父女两,咧嘴笑了,“姜,今天怎么没去打猎?出什么事了吗?”
又对女娃道,“你做的这个龙角杖好用,听说女娃昨天把龙太子都揍了一顿,将来一定能成为我们姜水部落的勇士!”
启就是姜水部落有名的勇士,曾经徒手打死过老虎,几乎只比姜的名望差一点,但是在几年前打猎中失去了左小腿,再也不能猎杀野兽,自觉成为了族里的“废人”,很快就消沉了下去——实际上,这并不是启一个人如此选择,部落里所有残疾的族人和老人都是一样的结果,他们几乎都熬不过冬天,并不是族人们故意放弃他们,而是他们自觉为了节省粮食和保暖衣物而活活饿死自己。
女娃能理解他们为整个部落牺牲自己的心态,这在蛮荒并不罕见,不成为部落的累赘,几乎是每个蛮荒人类刻在骨子里的认知。
但这样具有丰富狩猎经验的勇士又怎么会是累赘呢?甚至包括那些活在部落边缘的老人,任何人,活着就有价值。
人尽其责物尽其用,就好像她和她父亲姜,各擅其长,不也是在部落事务分配上达成了一定的默契么?
姜并没有和启多寒暄,直接把三\\棱\\刺递给了启。
“又是新的打猎工具吗?”启接过来,像姜那样翻来覆去地观察,他同样是老猎手,一样就看出了这件新工具的厉害之处。
“上次我们遇到了穷奇,还好我们跑得快,”姜虽然长得英俊彪悍,看起来很不好惹,但他头脑一直很清醒,性格也比较温和,他沉声道,“穷奇的皮不容易扎穿,石斧对它威胁不大,但我们现在开耕的那块地就在穷奇山下,如果不把它赶走,我们原本的族人加上刚合并到我们部落的人,冬天就不够吃了。虽然我们和轩辕部落结盟了,那也是因为他们知道打败不了我们,假如我们饿死的人太多,那等来的就只有敌人,而不是同盟!”
“那我让其他人过来帮忙,尽快造一批新工具去穷奇山。”启当下开口道。
女娃还不知道阿爹遇到了穷奇,平时他们遇到的异兽都没有名字,但转念一想,既然海里有龙王一大家子,那陆上再遇到有名有姓的山海经异兽也属于正常现象,只是不知道穷奇的实力到底达到哪个境界,又能发挥出几成?
其实,女娃早就发现了,虽然他们都有法力,但平时起了摩擦,用来解决的办法通常还是“力”这种最原始的对抗——比如说她和龙太子都属于拥有法力的特殊阶级,但她并没有和龙太子斗法,而是像所有普通人类那样,在一起拼拳脚狠狠打了一架,龙太子欺负岸上的小孩,也不是一口把他们吞了,同样是选择打一顿——似乎大家都还处在原始阶段,人类刚刚学会了生活,而所谓的神也刚刚才学会使用天生自带的法力,而并没有开发并形成更系统更完善的法术体系!
简而言之,大家都在凭着本能摸索使用自己的能力。
也不知道传说中的洪荒和蛮荒有没有联系,很多神的传说都和她记忆中的对不上,在这里,大家似乎是具有翻天覆地劈山倒海的能耐,但大家又从来没有动用到这样恐怖的力量。
天上的太阳只有一个,并没有出现过十个,太阳车里的小孩就是管日升日落的日神,有时候他烦了早出晚归,就任性地旷工几天,那几天就阴天或者下雨,也没人或没有什么天地规则约束他。
女娃还知道别的神仙,比如阿姐瑶姬就在西王母的昆仑池任职,西王母也不是传说中的王母娘娘,而是天生天长的神灵,没有性别之分,监管着与人间相关的诸事,但祂只喜欢自个儿修行,不喜欢管闲事,就把所有事分开,给昆仑池每个神都安排上,然后自己做了撒手掌柜,她阿姐就专门负责给人间行云布雨,也算是一位有编制的吉神了。
昆仑池就是昆仑池,是一条钟灵毓秀的浮空灵山山脉,也没有什么瑶池,倒是她阿姐在昆仑池生活的院落里,有一方小小的浅水池,被人称作瑶池,女娃就去泡过——这可是灵气充溢的温泉,最适合做洗澡池了,不泡白不泡!
不止这些本就高高在上的神,还有诸部落首领,虽然在大地上行走,但其实都算半个神,来人间成为部落首领,严格说来,应该是他们神生的职责和命数。
轩辕部落的轩辕氏,占据了天上的南方领域,苗部落蚩尤,占了西方,而姜,在天上的北方也有一方领域,有灵山灵水,听訞是没有神力的人类,进不去,但女娃和瑶姬都能进入,因为舍不得听訞一个人留在人间,姜便也很少去天上,一家四口在人间住着也美滋滋。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神人无欲,明明在东灵山的住所是正常的屋舍,到了凡间,住着窝棚,姜也没觉得不对,瑶姬也没觉得不妥,唯有女娃,一百个不舒服,想着等这阵子把种子都种下去,大家不忙了,然后再开始改造房子。
对于启的积极,她一点没意见,不过既然有近战的武器,那她不如——
“阿爹,穷奇不会飞吧?”
“不会。”
“那咱们可以远远地攻击他!”
女娃干脆捡起一块小石头,在地上画起了弓箭的模样,这算是她最熟悉的武器之一,当年还在霍去病的军中改进过,哪怕记忆模糊,本能犹在,这年头获得牛筋尾羽硬木之类材料反而比前几世容易,她和启越聊越兴奋,许多细节问题自然而然地浮现在她脑中,连带整体记忆都仿佛变得清明许多!
启简直高兴极了,作为一个老猎手的灵魂在熊熊燃烧,万万想不到世上还有这么厉害的武器——对,这种专门用来打猎的工具叫武器,是女娃想出来的新工具,当然由女娃起名字!
有了这个新奇的武器,哪怕他腿断了,只要胳膊还在,也不是不能再捕猎了!!
他们姜水部落的少领主好样的,总是能想出对付那些异兽的法子,以后一定会成为比姜还强大的神!!
要么启为什么每次看到女娃都夸她是部落的勇士,女娃和她父亲姜性格完全不一样,姜睿智平和,善于治理部落,搜寻可食用的种子,发明生活用具,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但他骨子里不喜欢打仗战斗,之前为了不被轩辕部落吞并才雄起了一把,率领族人抵抗入侵,然后结成同盟后,他又退回了平和状态。
而女娃却天生就有一股好斗的精神,气场强大,之前部落和别的部落打仗时,女娃一个三岁的小娃,就敢举着小石斧嗷嗷地冲上去,关键是对方像一头强壮的熊,女娃只到他的大腿那么高,居然真的把人打倒了!!
还有那海里的龙太子,堂堂龙太子,还有法力,结果有什么用?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从小就是女娃练手的沙包,被打了一顿又一顿,一次也没有赢过。
姜水部落的老人们喜欢姜的稳重可靠,而像启这样的勇士和小孩,则喜欢争强好斗的女娃,尤其喜欢她发明的新武器,都觉得有这样的未来首领,连族群外虎视眈眈的异兽都不可怕啦!
“女娃,有了弓箭,咱们族人打猎就不用靠近野兽,以后更安全啦!”
女娃笑眯眯,岂止是打猎?这近战远攻的武器都齐了,在蛮荒各大部落的武力榜上,姜水部落的武力应该是遥遥领先了吧?
第100章 精卫填海 第四章
蛮荒人类臂力强, 从一开始制作出来的就是硬弓,这一天,虽然没碰上穷奇, 但是姜水部落的勇士们收获比往常多了三分之一, 还猎到了平时不容易猎到的野牛!
野牛这种庞然大物跟异兽穷奇酷似, 论杀伤力丝毫不比虎豹小,而且特别喜欢群居, 成群结队, 威力倍增, 平时族人遇到都会躲着走,现在手中有了远攻的武器,底气一足, 骨子里的好战因子就蠢蠢欲动,竟真的被他们猎回一头中等大小的壮年野牛,足有四千多斤, 族人这下可真的有口福啦!
广场上热闹极了, 男女老少都兴高采烈地围了过来,今天猎物丰盛, 勇士们早早就回来了,太阳还没有落山,广场中心已经点燃了一个巨大的篝火堆, 热浪扑面而来, 照亮了所有人满是惊喜笑容的脸庞。
野牛肉啊,那可是最好吃的肉, 生吃都比别的肉好吃,经年也难得吃到一次的野牛肉!
扛回来的野牛就扔在篝火旁边,像一座肉山, 肩背高耸,四肢粗壮,每一个蹄子都足有陶碗那么大,哪怕是卧倒的状态,也比姜还要高些,两支牛角比勇士们肌肉虬结的小腿还粗,角尖磨得又尖又利,寒光闪闪,两只牛眼处血肉模糊,里面还深深陷着半根折断的箭头。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厉害,第一次使用武器,就能把箭射进这头野牛的眼睛,不然还真不容易杀死这么庞大的猎物。
野牛角和野牛皮都是十分实用的物资,但是剥起来可不像其他动物那么容易,靠石器根本不可能剥出完整的,族里只有少数人能做到,姜可以用法力灌注到石刀中去解剖,瑶姬和女娃也可以,女娃还从来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野物,绕着野牛转了两圈,就有些跃跃欲试。
弓箭就是女娃带来的,女娃的头脑和实力在这几年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姜水部落勇士们对她的拥护就像对姜一样,丝毫没有质疑,看到女娃对野牛感兴趣,没有人觉得是小崽子胡闹,大家一边给女娃鼓劲,一边四散让开,直接把中间位置让给了女娃。
姜也含笑站到一旁,通常族里处理不了的猎物都是他来收拾,但既然女儿感兴趣,那他当然也乐意满足女儿,小崽子们就要放胆让他们去尝试,不然怎么长本事?
女娃抽出雪簪,手上火红的炎气一闪,雪簪就变成了一把一尺半长、刀背厚重、刀锋薄而弯、刀头尖利的长刀,她脚下一个用力跳到了野牛背上,好似丘坡上突出了一块小小的岩石,举刀向野牛颈间狠狠刺下!
当刀刃从野牛骨头缝隙和经脉中顺滑游走时,不需要用眼睛,只凭着手上传来的感觉,女娃已经完全透彻地描绘出了野牛的内部结构,内脏、骨架、血管、经脉、肌肉、皮肉相连处,仿佛形成了三维的图像,清晰地呈现在她脑海里,女娃切身体会到了庖丁解牛的意境,那种胸有成竹、游刃有余的从容,最后得到的是高强度的精神提炼和纾解。
——仿佛也在告诉女娃,一种顺应天时的哲理和韵律,停滞已久的药王诀,在女娃体内自然而然地运转了起来。
在女娃心中沉浸着无数纷繁念头的同时,她的手也并没有停,寒光如练,在野牛身上倏忽出没,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等她提着一张巨大的野牛皮跳下牛躯时,她身后的肉山才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轰然塌开,落在地上,变成了一大堆分解得干净利落的肉块,围绕着中间一副完整的血红色野牛骨架!
“好——”
广场上下巴掉了一地的人,这才回过神来,双眼放光,轰然叫好!!
听訞领着妇人们拥了上去,摘出牛心脏,选出最好的牛肉块,连同牛头一起,抬到了巨大的祭台上,恭恭敬敬地摆成一排,族里每当猎杀到难得的猎物时,都会将其中最好最重要的部分奉献给神灵,期待他们继续护佑姜水部落。
头和心脏,姜水部落的人类,坚信所有生灵的灵魂,都依存在头和心脏部位。
奉神之后,剩下的牛肉按照无形的规矩,分给了姜和女娃,猎杀野牛的勇士们,听訞、瑶姬,然后才是普通族人。
最后,连族里才两岁的小崽子,都分到了巴掌大一小块牛肉,皱着一张鼓鼓的小黑脸,用新冒出来的乳牙撕磨着韧劲十足的牛肉,哪怕半天才磨下来几根肉丝,也咀嚼得十分开心。
这一晚的姜水部落,是狂欢的夜晚,是饱足而充满希望的夜晚,崭新的武器带来了更多的食物,更多的族人活下去的机会,而睿智可靠的首领,和聪明有为的未来首领,更是整个姜水部落强大的象征!
姜含笑回头看向女娃,却微微一怔,火焰映照着女娃幼嫩精致的脸庞,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就像此刻低垂的夜幕,没有任何情绪的流淌,整个人站在热闹之外,像一尊小小的白玉的神像。
姜不知道,女娃正在突破。
药王诀在女娃体内循环往复,一遍遍冲过女娃本就净透无垢的身躯,冲向那黑暗的识海,然后,一颗一颗,点亮了识海中的星辰,识海深处,小小的药王庐安静地悬浮在角落,散发着一缕缕清新凝神的气息,充溢着识海。
——她还以为她上一世彻底失败了,原来并不曾。
前几世她以凡人之躯踏入修真,虽修为高绝,却依旧没能脱去凡胎,待宋青书那一世破碎虚空落入沧溟界,才算是脱离了凡道,但又被剥夺了功德,等于逼上了绝路。
上一世她选择同归于尽,本是抱着魂飞魄散的心,不自由毋宁死,既救下梵心,又打破轮回的枷锁,结果却误打误撞,淬炼神根,斩断了最后一丝凡缘,真正跨入了神与仙的境界。
如果只靠她自己的实力,上一世就该是她穿越的终点了,但她却在生死关头得以破茧重生——到底,是谁在帮她呢?
……
吃了顿丰盛的牛肉大餐,族人们打开了美食的新大门,有了新的厉害武器,就能更好地保护部落,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本,姜水部落的周围,渐渐动物都绝迹了,放眼望去,田地连成一片,绿树成荫,河流奔腾,那种原始的野性,慢慢沉淀到人类的骨子里,不再明显地展露出来。
女娃的心思又活跃起来,实在是她的药王庐空空如也,这绝对给不了一个随时面临穿越异世局面的人安全感,蛮荒的物资太少了,女娃以前没有特意收集过,但今天过后,她不这么想了。
实力又上了一个大境界,女娃更有底气了。她叫上了呈、木这一群小孩,开始指挥他们排兵布阵,虽然人少,也不是不能练成一个简单小阵。
得益于她在族人心中的威望,小孩子虽然不如大人心中尊卑念头分明,但女娃让他们心服口服,还帮他们打败总是欺负他们的龙太子,所以她的每一个命令,无论多么令人不解,大家都会屁颠屁颠地无条件执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