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青阁酱
时间:2022-03-19 09:27:36

  “那你自己砍吧,还是我帮你砍?”
 
 
第38章 
  大胡子有点出乎意料了
  于是,高智源毫不客气的钻进老王家的灶房,从灶房里拖出一把菜刀,直奔大白菜。
  一口气砍了十棵。
  王大娘瞧着高智源拖出菜刀,架势凶猛,吓的不敢到院里站着,抱着小孙子躲进屋里,顺着玻璃窗往外偷瞄。
  这大胡子今天哪根筋搭错了,怎么突然跑到家里砍白菜?
  阿弥陀佛,丢几棵白菜不要紧,可千万别冲进来砍人!
  高智源砍完白菜,又自行到灶房找了个麻袋,把白菜都装进麻袋里。
  提起来掂量了下斤重,大概有五十斤左右,只少不多。
  按照本地行情,一斤大白菜要两厘,五十斤大白菜,就是一块钱。
  高智源来到窗户外,敲了敲玻璃窗。
  吓的王大娘抱着小孙子又一哆嗦。
  但是,高智源却从那件羊皮袄的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钱,捏出一块钱纸币,用块小石子压在窗台上。
  隔着玻璃窗朝里边说:“十棵白菜,差不多有四十多斤,我算你五十斤,一斤两厘,就是一块钱,钱你收好,麻袋我先拿回去,改天让我媳妇儿把麻袋还给你!”
  说完,扭头扛起麻袋就走。
  王大娘坐在炕上,愣愣地看了半天。
  一直等高智源走出院门,才小心翼翼打开玻璃窗,从小石子下面拿过那一块钱。
  王大娘见钱眼开,这才意识到,刚才错怪大胡子了。
  还以为他要进来行凶伤人呢!
  原来只是买白菜来的。
  十棵白菜换了一块钱,还足不出户,啧啧,天天有这好事就行了!
  高智源把白菜扛回家,放到屋里。
  马小璇解开麻袋,拿出来一棵,切了一半炒了。
  又做了一锅香喷喷的白米饭。
  两个人就坐在炕上吃饭。
  高智源见媳妇儿对他爱搭不理的,也不正眼看他,他有些难受。
  他好想让媳妇儿看看他。
  他就是喜欢跟媳妇儿对视,那种四目相对的感觉,麻酥酥的,直钻到他心里去。
  媳妇儿看他,他就高兴。
  媳妇儿不爱看他,他就难受,大米饭都不香了。
  他没话找话地说:“丫头,过几天有时间了,带你去赶集吧,家里缺什么,你尽管买。”
  “能赶集吗,不是不让私自到街上摆摊卖东西?”
  马小璇低头说话,还是不看他。
  “是不让赶,不过,最近这段时间,好像管的松了一些,去了的话,说不定能买到些好东西。”
  “你怎么知道最近管的松了,万一又严了呢?”
  “应该不会,如果严了的话,报纸和广播上,就天天吆喝了。”
  马小璇突然抬头,这才去看高智源,有些惊讶地问:
  “你还会看报纸?”
  “啊……”高智源有些奇怪媳妇儿的态度,“我会看报纸,怎么了?”
  “你,认识字?”
  高智源:??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不认字?”
  马小璇:对啊,她为什么会觉得高智源不认识字?
  她为什么会觉得高智源是个文盲呢?
  这大胡子,真是有点超乎她的预料了。
  不但会养猪、给猪接生,还会打砖坯,还会做针线活。
  现在又知道,大胡子居然还会看报纸。
  不光能看报纸,还能从报纸上的内容判断市场的自由度!
  啧啧……
  看不出,表面粗糙的大胡子,居然是人类高质量男性。
  马小璇又低头继续吃饭,解释道:“没事,我以为你不识字的。”
  高智源被媳妇儿看了一眼,心情好了一些,也端起饭碗,扒了一大口白菜,问道:
  “那你呢?你认识字吗?会写自己的名字吗?”
  “额,名字会写。”985工科毕业,会两门外语,写个名字,对她来说不算太难。
  高智源听说媳妇儿认字,也很意外。
  小丫头真是不简单呐,贫穷山区出来逃荒的女孩子,会写自己的名字。
  了不起!
  他有些突发奇想地说:“丫头,要不,我以后每天教你读书认字吧?”
  马小璇连连摇头:“不用了,我会写自己的名字就行。”
  “可是,你还不会写我的名字呢,你也得会写我的名字呀!”
  “--”
  “我现在教你,万一人家以后问你家男人是谁,你也能写出来!”
  “不不不,先吃饭,吃饭!”
  高智源哪管三七二十一,非要教马小璇认他的名字。
  他舀了半瓢水,放到炕桌上。
  又坐到马小璇身边,用手指蘸了水,在炕桌上写下「高智源」三个字。
  三个楷体字写的工整漂亮,又让马小璇吃了一惊。
  高智源道:“来,丫头,你先学这个高,高智源的高,高矮的高。”
  马小璇没办法,只能假装认真学习的样子,说:“高,高智源的高,高矮的高,我记住了。”
  高智源很满意,突然贴在马小璇耳边来了句,柔声说道:
  “你得学会这个字,因为将来咱俩的孩子也姓高。”
  马小璇又梗了一下。
  她很想瞪高智源一眼,但是又不敢瞪,生怕高智源趁机来嘬她,只能强行忍住心头的火气,假装没听见。
  高智源见媳妇儿这么乖,没有生气踹他,心里乐开了花。
  他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吃饭。
  两人就这样,闷头把饭吃完。
  饭后,还是马小璇刷锅洗碗。
  高智源就直接在炕上躺下。
  反正刚刚洗了澡,身上干干净净的,不用担心被嫌弃。
  而且这几天确实有点疲乏,很想躺在自己家里好好休息一下。
  等马小璇抬头发现高智源躺在炕上时,人已经睡着了。
  马小璇默默叹气。
  叹气归叹气,看着高智源一动不动地躺在炕上,还是悄悄地拉开被子给他盖好。
  不然天气冷,很容易着凉。
  要照顾好他,不能让他病了——留着他能干好多好多活呢。
  大胡子眼睛一眯,眯了两个多小时。
  他在炕上睡觉,马小璇就不敢挨近那个危险的地方。
  也不能继续做棉衣了。
  但马小璇没有闲着,等收拾好屋里屋外,她就到院子里,继续做砖坯。
  她还从来没做过那么多家务活。
  感觉每天一睁眼,满眼都是要干的活。
  怎么会有那么多活呢?
  从她到这来,除了睡觉,几乎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脑子里更是有数不清的要做的事。
  她一边做砖坯,一边像个贤妻良母似的,盘算着家计。
  过不多久,养猪场的老梁来了。
 
 
第39章 
  奖励两个大茶缸子
  老梁身材瘦削(这年代,大多数人都长的瘦削),面相严肃,一副很难亲近的样子。
  他默不作声地走到马小璇身后,沉声问:“高智源呢?”
  马小璇回头,看见老梁,虽然不认识这个老头,但知道这是高智源的领导:
  “大爷,智源在屋里睡觉。”
  老梁一听就不乐意了:“他在屋里睡大觉,让你在外面干活?”
  马小璇知道老梁误会了,赶紧解释:“不是,他就是吃完饭在炕上躺一下,估计是昨晚给猪接生,熬的时间太长,回家也没休息,接着干了一上午的活,实在是太累,所以睡着了。”
  马小璇帮高智源说了一肚子好话,不过她说的也都是事实,高智源确实不是故意偷懒,是真的累着了。
  老梁听了,脸色才稍稍缓和下来。
  马小璇看出老梁来找高智源有事,又说道:“大爷,你等下,我去把他叫醒。”
  老梁顿了一顿,突然叫道:“不用了——”
  老梁眼眸沉了沉,又说:“要不,我跟你说吧,跟你说也一样。”
  说着,老梁抬起手。
  马小璇这才注意到,老梁手里拎着两只茶缸子。
  就是那种这个年代很流行的搪瓷茶缸。
  茶缸上有一个大大的红色的「奖」,下面印着「XX军团新盛农场」的字迹。
  “智源昨天晚上帮那头难产的母猪接生,这头母猪,顺利产了十九只小猪崽,据说是打破了本地区的记录,这是场部办公室对他的奖励,也算是你们的新婚贺礼。”
  马小璇一听,这对漂亮的大茶缸子,居然是要送给他们的,心里一喜,连忙道谢:
  “谢谢大爷,谢谢场部领导的关心!”
  马小璇转身去洗手,把手洗干净了,才来接下这对崭新的大茶缸子。
  缸子很厚实,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摸起来质量很不错呢。
  这几天在小土屋里,她一直用粗瓷大碗喝水,现在也终于能用上茶缸子了!
  老梁望着马小璇高兴的样子,脸上的表情也微微柔和了一些。
  这丫头大概还不能理解,这对搪瓷茶缸,可不仅仅是茶缸,而是场部对高智源的肯定,其中的意义,远远超过了茶缸本身!
  马小璇高兴了半天,见老梁没有要走的意思,猜到老梁是有话要说,就请他到屋里坐。
  老梁说:“不了,有些话,我跟你说可能更有用。”
  “什么事?”
  老梁双手背后,不急不缓地说道:“智源这次立了大功,场部已经把好消息报了上去,说不定以后,还会对他进行表扬和奖励什么的,但是。”
  老梁忽然蹙起了眉头:“但是,智源这个人脾气倔,干什么事,都得随他的心性来,不服管教,这是大忌。要是放在以前,我也懒得管他,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立了功,这是个改过自新的好机会。
  而且这件事,不光关系到他个人,还关系咱们养猪场全体饲养员,甚至包括咱们农场,再不能由着他心性胡来。我看他还算听你的话,所以,你也帮着劝劝他,让他以大局为重。”
  马小璇听懂了。
  这是把一头野狼交给她,让她驯化。
  马小璇也不傻,不敢随便承担这项重任。
  小孩子还有调皮捣蛋、不服管教的时候,更何况大胡子这种脾气暴躁的大老爷们儿。
  管好了人家觉得你应该的,管不好就成了你的责任。
  “大爷,我才刚来没几天,对智源还不够了解,我也不敢保证,他总是听我的话,不过你放心,该劝,我还是会劝的。”
  她这番话,说的滴水不漏,既没答应,也没拒绝。
  老梁显然没料到,马小璇看着小小年纪,居然打了一手好太极。
  看来这丫头,心眼儿挺多哈。
  老梁不好再说什么了,点点头,就走了。
  马小璇目送老梁离开,然后欢欢喜喜地抱着茶缸子进屋。
  屋里没有能放这对茶缸子的地方,连张像样的桌子都没有。
  她就把这对漂亮的搪瓷茶缸放到黑乎乎的灶台上。
  这么一放上去,感觉整个屋子的档次都提升了不少。
  家里也总算有了件像样的家居用品了!
  高智源足足睡了两个小时。
  睡饱了后,像个小猪一样,鼻子里哼哼两声,幽幽醒了。
  醒来后猛然察觉,是睡在自己的炕上!
  再一看,身上还盖了床被子!
  顿时心花怒放。
  他坐了起来,看见马小璇正抱着两只崭新的搪瓷缸子,有些疑惑。
  “丫头,哪来的搪瓷缸子?”
  “刚才有个大爷送过来的。”
  “大爷?是不是长的好像别人欠他二两黄豆似的那个老头?”
  老梁:??
  “--好像是的,就是昨晚来找你给猪接生的那个。”
  “哦,老梁,他送茶缸来干嘛?”
  “说是奖励给你的。”
  高智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满脸不屑的样子。
  谁稀罕两个破茶缸子?
  拿两个茶缸子来哄他,就想让他乖乖听话,任凭摆布?
  滚犊子吧!
  可是,他见马小璇似乎很喜欢的样子。
  好吧,媳妇儿喜欢就好。
  也总算这对破茶缸子起了点作用。
  马小璇把新缸子刷了刷,倒上热水,跟高智源一人一杯,坐在炕沿上稀溜溜地喝着。
  唔,茶缸子里的水,怎么就是比碗里的水甜呢?
  说实话,这里的水质真的不错,比她空间里净化过的水还好喝。
  喝完水,马小璇特意在自己缸子的手把上绑了根线,做了个记号,对高智源嘱咐道:
  “这个是我的,别用混了,每个人的缸子,只能自己用。”
  高智源微微一笑,腆着脸说:“你可以用我的缸子,我不嫌弃你。”
  休息好,两人继续干活。
  一个接着做砖坯,一个继续缝棉袄。
  就这样「男耕女织」,忙到快天黑。
  院子里又摆开一片砖坯。
  马小璇的新棉袄,也做的差不多了。
  她收了棉衣,准备做晚饭。
  马小璇忍不住掰着手指头,清点这一天干的活:
  做饭,做棉袄,做砖坯。
  全为了吃穿住忙活!
  不过,好像几十年后,也还是为了吃穿住忙活。
  而且,这个年代只要忙活吃穿住就行了,几十年后要操心的事那可海了去了!
  所以相比较来说,好像还是这个年代过的更单纯,更容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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