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礼之人,既然你父母不教你好好做人,那我就勉强代劳一下好了。”照着他的脸踹了踹,“当女性拒绝你的时候,你就应该不再上前打扰,这才是真正的绅士应该做的。”
“还有,女生并不是生来就要给你当牛做马、唯你是从的,也不是你用物质就随便换得来的。你是人,别人也是人,生而平等你不知道吗。你的言行让你一点都不高贵,要知道,这世上唯一种高贵的人,那就是为别人、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人。而你呢,连跟人好好说话都做不到。”
这样一说,好像更生气了呐。多丽丝又使劲踹了踹这个不把别人当人看的家伙,这让脚下吓坏的人惨叫了起来。她打人打得起劲,没注意到街边商店里面的人些。
“好了,你可以走了。”
多丽丝将跑前面来的头发,十分帅气的撩到肩后去,深呼出口气,收了脚,感觉不那么生气了。她并不指望这人会就此改改毛病。这样的人你永远说不通他,因为在他眼中,你跟他根本就不是平等的,那他为什么要听一个毫无威胁的低等人说话。对待这样的人,最好的方式就只能是以暴制暴。
街上原本的行人,早在这男人跟她并排走时派手下清场了,所以现在安静得很,除了某处店里传来的爆笑声。多丽丝往那边看去,香克斯他们有的站门边、有的趴窗口都笑呵呵的看着她,也不知道看她打人有多久了。
阿勒,这种被家人当场抓住她欺负人的窘迫感是怎么回事啊。不行!要当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她才没打过人呢。虽然多丽丝这样想着,但脸还是控制不住的红了起来。自己刚刚是不是太凶残了点啊。
“你还站在这儿干嘛?”
洛克之星忽然出现在了她的旁边。
“为什么你是从后面出来的啊?”明明其他人都在前面那家酒馆里的呀。
“收拾小喽啰。”
他这样一说,多丽丝忽然反应过来。她打人时,那个男人的手下一直都没出现过。
“洛克之星……”心里五味杂陈的,开了口,反而不知道说什么。
“别磨磨唧唧的,新人。”洛克之星率先迈开步子,向前走去,“你可别瞎感动,这可不是我主动要求的,全是我赌输了才不得不行动的。”
粗声粗气的,可是多丽丝早就看见他的一脸不自然了。总是口是心非的人,她收回看他的目光,跟在他后面往酒馆走去。还没到门口,船医桑就率先走了出来,勾住她的肩膀,对着她挑了挑眉。
“多丽丝居然还能有如此男子气概的一面,稀奇,稀奇。”边说,还边揽着人走到里面,推着她坐到了椅子上。
刚坐定,“砰”的一声,一大杯牛奶就被耶稣布放在了她面前的桌子上。
“来,干了这杯酒!”
多丽丝看着耶稣布,怀疑自己是不是眼睛不好了。这是酒么,它明明就只是杯普通得在普通不过的牛奶啊。等等,没准是她没见过的这个世界的特色酒也说不定。
好奇心驱使下,多丽丝端起来尝了口。好吧,是她自作多情了,这就是杯她喝过无数次的牛奶啊!哀怨的看向一旁的耶稣布,势必要他给出个说法才行。
“反正你就把它当酒喝下去吧,今天你值得喝杯酒的。”
他倒也想给她杯真酒喝的啊,可是一想到这人之前才喝一口就醉成那样,还是放弃了。而且小孩子还是少喝酒比较好,她到现在也没见长,要是让她学会喝酒抽烟什么的,影响到她黄金生长期了怎么办。
“你们难道不觉得我刚才很凶残吗?”
喝完牛奶,解了渴,多丽丝忍不住说出来。虽然她刚刚做了打人的选择,也不怎么后悔,但心里还是有点坠坠的感觉。她其实根深蒂固的认为暴力是不对的,教授传授给她的思想也从来都不是提倡暴力解决问题。她有点迷茫,第一次动手打了一个既算弱者又不算弱者的人。
多丽丝还不太明白这种心理是什么。造成她困惑的,只是因为她是个有良知的人,会反思自己的行为对不对。而真正的坏人,从来都不会反思自己,他们只会一味孤行,将一切怪罪于他人,并对此实施打击报复。另一种善良到极致的人,又只会因为他人的过错而折磨自己,从而无限放大自以为的不当。多丽丝处于绝对善与恶之间,只是个普通人。既富有良知,又诉诸暴力。
她不懂,可他们却都是懂的。经历得多了,也就为自己找到了答案。人总有困惑的时候,谁也无法保证自己永远正确。所以会反思不是件坏事,会困惑也同样不是。
“多妮不需要为此感到烦恼,你只是教训了一个该被教训的人。”
“对啊,敢惹人生气就要做好被揍的觉悟才行嘛。”
“忽然觉得船医桑在这方面的觉悟挺高的,他惹人生气被打的时候,从来没有怨言。”
“呵,那你现在做好惹人生气被打的觉悟没?”
……
看着眼前被船医桑追打起来的人,还有玩闹的人,逗她笑的人。多丽丝忽然觉得,还好她找了他们,还好他们愿意接受她。她第一次感觉到在这个世上,她不是孤单的。因为有这么一群人陪着她,并给予她支持。
真正的朋友就是,你千错万错,指责你后还愿意站在你身旁的人。而多丽丝面前的他们,是无论是非,都包容她,愿与她同行的人。
“大家,我好爱你们。”
好想哭啊,眼睛要不受控制了。
喂喂喂,这么直白的吗,怪让人不好意思的。大家因为她这句话而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哼,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动不动就要哭什么的。”
“你才是小孩子!”
快要出来的眼泪瞬间收回去了,多丽丝完全忘了刚才的感动,她现在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正用王之蔑视般的眼神凌迟着说那话的船医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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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我说因为前几章齁到我了,所以写不出来了你们会信吗?
好吧,我自己都不相信,其实是因为没有灵感了。
我没有存稿,老是想到什么写什么,虽然有个大概框架在脑中,但总有写枯竭的时候,所以自作主张给自己放了假。望见谅,我会有时不时的绞尽脑汁头秃情况。
好害怕自己变成秃头啊,所以一般我不会强逼自己硬写出来的。
谢谢大家了,关爱头发人人有责。
第三十七章
青雉从士兵手上接过一个包裹,很稀奇,居然会有人寄东西给他。不过寄件人上写的久违名字,让他迅速打开盒子看了起来。
里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包裹得极为结实的东西,拆开来是个很漂亮的大海螺,下面其余的都是某地的特产点心。等青雉将东西一个个都拿出来看完后,放在最底部的一封信才显现出来。他立马拆开,看了起来。
亲爱的库赞君:
你好!
给你写这封信完全是我想要炫耀一下。因为近来我不仅学会了认字,还学会了写字。能把字写得如此之好看的我,觉得有必要让你看上一看。
好吧以上都不是重点,其实我最想要告诉你的是,我已经找到想要找的人了,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如果我的快乐能传给别人的话,我希望那个人是你。毕竟我就那么走了,库赞君应该有担心过,所以我大胆认为这封信里的内容能让你轻松一下。盒子里的海螺,是我非常喜欢的,所以很想送给你,它里面有大海的声音。无论身处何方,其实我们都在同一片海里,这样一想就算可能再也没机会遇到你,也不觉那么遗憾了。
唯一有遗憾的地方,就是走的时候没有当面跟你告别,所以想在信上亲自告诉你我的近况。不用担心我哟,我现在已经过上最想要的生活了。也不用给我回信啦,我没有固定地址的。
最后,我还是想向你炫耀一下我的字,写的好吧,我可是为此浪费了很多纸,才最终写出这张超满意的来的。所以你可千万别乱处理了,要认认真真的看完啊。
致与你最诚挚的祝福
多丽丝
看完信,青雉揉了揉脑袋。嘛,他只是没有想到,原来多丽丝之前是不认识字的。不过转念一想,她失去过一段记忆也许把这个忘了也是说不准的。难怪那个时候,他在家看报纸,这人就老让他念出来。
不过有一说一,她写的字是真的挺好的。连他这种不会书法的人都能直观感受到,足见教她的人是有真才实学且尽心尽力的。能请这样的老师来教她,看来她找的人对她还不错,也够上心。
没出意外就好,这两年多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任何消息。就像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他没有查询到哪怕一丁点的关于她的过往,也没有查询到哪怕一丁点的关于她的去向。她忽然而至,又忽然离去。就在他以为这人已经遭遇不测时,她又来了信。
真是谜一样的人,当初才将她带回来时,战国桑就已经派人在调查她了,不过也跟他一样一无所获。后来见她也没什么可疑之处,她也从未表现出对本部有任何好奇。无论对这里的人,还是他工作上的事都从未多问过,总是老老实实的待在他让她待的地方,那些人才罢手了的。这里确实够无聊,每天两点一线,她走了其实也是件好事。
青雉本来还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卡普桑他们的,毕竟之前他们俩个都有问过她。可是到了元帅办公室,看见他们吃的东西很眼熟的样子。嘛,原来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收到了特产点心啊。
而另一边,多丽丝他们现在已经到了一座无人岛上。
船停好后,确定了位置,大家将露营的东西搬了下去。一些人在近处丛林的开阔地方撑起了大遮阳伞,还码好了充作桌子的箱子。一些人在砍树用来做凳子。还有一些人在丛林里找食材。负责做饭的路已经搭起了烧烤架,正在准备晚餐。目前大家都有事做,除了多丽丝。
自她让岛上湖里的淡水自己飞过来装满水桶后,就一直处于无事状态。现在戴着太阳帽的多丽丝正蹲着,双手放膝上,在观察着沙滩上的小螃蟹。她实在太认真了,导致大家还以为她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香克斯被她勾起了好奇,也蹲在了她边上,看起了这只螃蟹。
“多妮,我觉得它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啊。”
“确实没什么特别的。”
“那你还这么认真地观察它。”
刚说完这句话,香克斯的脚趾就被这只小螃蟹给夹住了。两人面面相觑,又同时看向那只夹完人还知道逃跑的螃蟹。
两个傻瓜!贝克曼看不下去了,转个方向打算眼不见心不烦。
在天快要暗下来前,路终于喊起了开饭。便当盒里荤素搭配得正好,还有碗刚炖好的杂烩汤。吃完饭,收拾好东西,美好的一天又将过去。
才怪!
他们是不会这么轻易就去睡觉什么的,早睡跟这群海贼是无关的。在篝火旁,大家搬来酒开起了宴会。
喝到兴处,有人唱起了歌。多丽丝对此已经很熟悉了,是《宾克斯的美酒》,每次开宴会总有人会忍不住唱起这首歌,连她都学会了。受到感染,大家都唱了起来,甚至有些人已经围着篝火跳舞起来。被船医桑邀请,多丽丝也加入进去跟他搭起了伙。注意到香克斯正坐着喝酒,她走过去将人扯起来,将他也带入到了队伍里。闹够了,大家才又回到位子上休整安静了下来。
在这夜色正浓,万籁沉寂,风吹草动都格外清晰地时刻,耶稣布讲起了他还年轻时的冒险故事。
“这件事已经是好多年前发生的了,那时我还是个少年郎,正在大海上冒险呢。有一天我无意中上到一座无人岛上,当然是我自以为以为的无人。因为快天黑时,我在半山腰居然碰到了户人家,整座岛上就他们一家人住在那儿。已经开始下大雨了,所以我就想在他们家借住上一晚。主人家很是好客,他们是对老年夫妇,很快便请我进了屋里,还给我准备起了吃食。他们请我坐在厅内中央的火坑炉旁,让我稍等片刻。一个女孩早已坐在了那里,是他们的孙女,见我到来连忙起身招呼起了我。她比我大上几岁,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尤其是她的头发,光滑柔顺到不可思议,乌黑又浓密。”
周围的人听到这儿起起哄来,耶稣布赶忙制止了大家,说还没讲完呢,于是又安静了下来。
“那对老夫妇不一会就端着东西回到了大厅里,他们将一口大锅架在炕炉上,又将淘好的米倒了进去加上水,然后拿出一个形状奇怪的锅盖盖了上去。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满是镰刀状窟窿眼的锅盖。不过当水开时,里面的热气透过这些眼冒出来还是很好看的。烟雾缭绕,就在我被这美景给吸引住了目光时,那个男老者不知道从哪里搬出一筐东西来,好奇之下我凑上去瞧了瞧,好家伙,里面装的全是蛇,密密麻麻的,光看着就很渗人。”
多丽丝打了个哆嗦,她最害怕的动物就是蛇了。忍不住往旁边挪了挪,才感觉没那么可怕了。
耶稣布并未停止,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
“重点来了啊,大家。”他清了清嗓子,“那个老者像没事人一样,从筐里随手就抓起了一大把相互缠绕着的蛇,扔进了煮着饭的锅里,然后迅速盖上了盖子。直到此时,我才明白盖子上的眼是用来干什么了的。那些蛇在里面闷了一会儿,就争先恐后的从窟窿里冒了出来,但被卡住了,只有个头露在了外面。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但他们三个又做出了我意想不到的举动来,他们一人抓住一个蛇头,用力拽了起来。顿时蛇的骨架被拉了出来,而蛇肉全留在了里面。依次复制,一锅蛇肉饭就这样被做了出来。”
香克斯正拿着杯子、喝着酒,听到这儿顿时全喷了出来。擦干净嘴,他注意到旁边的人一直在挤他。挪了挪,她又靠了过来,这次还干脆抱住了他的手臂,不准他动。
“哈!多妮,你不会当真了吧?”香克斯低头看着抱住他一侧手臂,瑟瑟发抖的人,笑了起来。“他骗人的啦,这只是个故事而已。”
“头儿,是真的,这次我可没有编故事。”
“咦!”
这下子,瑟瑟发抖的可就不止多丽丝了。香克斯反抱住她,也抖了起来。
“被关在一个锅子里什么的,好挤,一点都不自由!”
“所以头儿,你为什么要想象自己是那些蛇啊!”
“先别管他们两个了,你继续讲,后来呢。”
大家都不想理那两个联想丰富,代入感强的人。他们只想要知道,耶稣布究竟吃没吃那锅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