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雍的规矩,男方需送玉镯,女方送玉佩,交换时皆以红绸包裹,上绣连理枝。
“吁——”
突然间,前方传来一阵喧闹,人言鼎沸。正在行驶中的马车咕噜噜地停了下来。
“发生了何事?”
一双纤长白皙的手掀开车帘,声若碎玉。
“公子,前面好像有什么热闹,一层层的都是人,马车过不去。”马夫老实回答:“不如公子先下车步行,琼琳阁便在不远处。”
一旁骑着白马的小厮闻言,怒斥道:“大热天让公子步行,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
这位狐假虎威的小厮乃是李衍的贴身书童,名唤李冲,最大的特征便是长了双吊梢眼,看起来尖酸刻薄。
那马夫顿时涨红了脸,支支吾吾不敢还嘴。这时,那双手又放下帘子,车内人徐徐道:“事到如今,李冲你难道有别的法子?”
“公子,我……”
“那便闭嘴。”
李冲脸色时红时白,半晌才回了声“是”。
于是主仆二人便牵着白马,往琼琳阁的方向走去。只是越往前走,越是拥挤,直至到了一堵人墙前,围观的人足足有里三层外三层。
李衍不得已停下了脚步,皱眉心想,昔日曦河公主巡游,都未曾见此等热闹。
这时,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阵喝彩声。旁边一位头顶着菜篮子的民妇情绪激动,抄起一只鸡蛋就往前砸。
“好!捉得好!”
“这小娘子看着瘦弱,倒真有本事!”
“就是就是,方才我看着登徒子人高马大,没想到被女侠一拳打趴下,真是大快人心!”
听到这里,李衍隐约猜到大抵又是喜闻乐见的见义勇为,只是听说手擒登徒子的勇夫是位小娘子,脑海里莫名想起一人。
他木然地抬起头,往人群中央一扫。
这些年来,少年的身子如竹节般拔高,在同龄的人中鹤立鸡群。他只需微微垫脚,便看到层层人群中,一位娇小玲珑的粉色身影,无比眼熟。
她乌发如瀑,明眸皓齿,两团荷花包扎在脑后,显得娇俏可爱,一双乌黑水灵的大眼睛里满是得意,同儿时相比,似乎变得消瘦了些,两腮边的婴儿肥消退些许,平添了几分灵气。
放眼一看,不过是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实则不然。
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被她死死制服住,被人指指点点的时候,脸已涨成了猪肝色,却动弹不得。
这位徒手撂倒男人的姑娘,不正是顾瑶?
怎的这般巧?
李衍眉头一簇,正拔腿欲走,突然看到顾瑶身后亭亭玉立的女子身影,蓦地止住脚步。
那女子杏目圆瞪,看着被降服的男子,恨不得生啖其肉。
她身后站着三四位人高马大的护卫,此事亦是虎视眈眈,形容肃穆。
“今日多亏了这位姑娘出手相救。”那杏目女子厉声道:“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把贼人给我捉下!”
一声令下,那几位护卫“刷啦”亮出长剑,直指那登徒子脖颈。男子吓得抖如筛糠,未曾想到自己一时色心上脑,竟招惹了此等大人物。
一时间恶从胆边生,横竖都是一死,不如鱼死网破!
只见他大喝一声,竟然不知哪儿来的力气,张嘴便狠狠咬伤小丫头的胳膊。
这一口使了狠劲,顾瑶一声痛呼,下意识地缩回手臂,让那贼人趁机一把掀翻在地,朝人群中逃窜。
“站住!哪里跑!”
她暗念不好,拔腿便追,突然看到那贼人的正前方有一处熟悉的身影。
那双水灵的眼睛一亮,脆生生喊到:“阿衍!拦住他!”
只见人群之中,一位身着足蹬金丝滚边儿黑靴的少年挡在那登徒子前方。他凤眼薄唇,褪去了儿时的婴儿肥,看起来惊人的精致俊俏。
说时迟那时快,还没等那登徒子逃之夭夭,李衍抽出身上佩剑,又快又准地击在那贼人腿肘,只听“扑通”一声闷响,那尖嘴猴腮的男子就痛得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
“哎哟!哎哟!哪个不长眼的挡本大爷!”
那贼人破口大骂,却一抬头,看到了一位居高临下睥睨着他的少年。
这么一位少年郎站在雪白的骏马前,过分出众的容貌让背后的喧嚣红尘都失去了颜色,春意盎然是他,他就是大晟最为蓬勃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