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兰正在头脑风暴:好久没做酸梅汤,原材料要什么来着……
为了省下些金币,沈兰顽强地坚守不看菜谱的原则。她从系统中调出来一些山楂片,陈皮、甘草、乌梅和一些洛神花。
这也是她看的独家配方。
这是一位母亲为了让自家孩子少喝碳酸饮料,也能消夏解暑,刻苦钻研出来的用料,可以有效地减少中药材的苦味,酸而甜,味道特别招人喜欢。
沈兰将拿出的这些原料洗干净,放入盆里,泡在冷水中。
自己则拿起毛笔,记录起这一天的得与失,回忆系统进度,计算离开时间。
她今天狠狠地过了一把土豪的瘾,可惜却没有土豪的命。这几日来,店中本就入不敷出,这么一来,更是雪上加霜。
不过因为母家殷实,手里还有些富余的银钱来使。
再一看每日利润,不出几天,便又能赚回来,沈兰并不担心。
只是……原书女主,也就是她妹,沈梅,不知为何,要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沈兰。
别的不说,只论她刚一穿来那天,应该就是沈梅设计陷害。
思及此,沈兰终于不得不好好回忆起原书剧情。
原书作者叫零陵香豆,似乎只写过这么一本小说。
可巧那段日子,沈兰正好在写“论香味对酒店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的论文,为放松,便点了进去。
实话说,这本小说写得不怎么样,也没什么叫人爱不释手的魔力。
一切只因了她那天无事,书中又有个倒霉催的炮灰女配,与她同名,这才勾起了她看结局的兴趣。
这本书的开头便是在一个晶莹露珠滴落的夏日清晨,一个小男孩与两个小女孩儿在池塘边玩耍。
接着作者笔触一转,镜头便移去了当朝首辅府上。
沈兰至今没搞懂这段神铺垫是要干什么,若说是个伏笔,可后面似乎也没有揭露出来。
或许,是为了突出同一片世界下,天真童趣与尔虞我诈间的鲜明对比?
不过,她有个优点,只要无伤大雅,个别无关紧要之处,她完全不在意。
无论是小说、游戏还是……自己的生活。
当代首辅沈游名满天下,进士及第后人生便如同开了挂一般。
先是入翰林院伴读,得了当时还是太子的皇帝青眼。几年后,皇帝登基,沈游鸡犬升天。
永和元年,经皇帝拔擢,担任吏部主事。永和三年,任吏部郎中。
永和五年,任吏部左侍郎。永和九年,任吏部尚书兼大学士,进入内阁。
永和十年,任吏部尚书兼内阁首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这经历若是写出来,也定是一副官海浮沉、波澜壮阔的画卷。
可惜当小说开始时,沈游已经任首辅多年,刚上任时的激动消失殆尽,此刻正在为太子人选忧心忡忡,脑门上抬头纹都多了几道。
历朝历代,涉及到太子都死伤无数,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稍有差池,可能已经死无葬身之地。别说退休后的幸福生活,恐怕连明日太阳瞧不瞧得见,都是未知数。
上次他十分侥幸,这次能否还有同样的幸运,实在难说。因现在的楚光帝,当年是一根独苗。
或许是孩童时代深感寂寞,登基后一连生了许多皇子,有些甚至都叫不出名字。
好在大浪淘沙,至今只留下了三位比较有实力之人可供挑选。
不,现在应该是两位。因太子已被多方势力斗倒,颓势再难挽回,顺利出局。
而剩下的,是一棵常青树齐王,与太子倒台后冉冉升起的新星,潜力股宁王。
一张一弛,方为制衡之道。
沈游虽是个老狐狸,可实在拿不准皇帝主意。
刚好自己有两个女儿,一人一个,一碗水端平的老艺术家,就是这么自在。
首辅府上有嫡女,名曰沈兰,生性骄纵,机关算尽,才得以嫁给自己的心上人宁王。她出嫁后,一直卧病在床的母亲,终于含笑离去。
虽历经千辛万苦,仍未等来圆满结局,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原来沈兰,于宁王,是洪水猛兽,避之不及。
而沈梅,知书达理、精通琴棋书画、浑身挑不出任何毛病的庶女妹妹,也即金光闪闪的女主角,则嫁与母亲是得宠贵妃、风头无两的齐王殿下。
眼看沈兰与沈梅归宿已定,最皆大欢喜的当属她们老父亲沈游,送嫁时几乎没一把鼻涕一把泪。
可他不知道的是,老天的所有馈赠,暗中都标好了价格。
评论有言,“本书《绝代有佳人》又名《论小白花的黑化之路》”不是没道理的。
因为,对宁王情根深种的,不止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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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用一句话形容你的节奏:谢邀,一天写了十章TAT
第40章
沈兰对这本小说评价很低,但其实,它还真不是个俗套故事。
在沈兰对宁王爱慕不得时,沈梅亦复如是。
两姐妹的爱来得太过莫名其妙,至少沈兰并未见这白月光宁王,有何过人之处。
许是二人从小便争父亲,长大后便要争丈夫。
作者发挥了一贯得写且写的作风,就这么不清不楚地接了下去。
因沈兰生母是沈游糟糠之妻,许多年来一直不离不弃。
又即将撒手人寰,沈游无论如何,也会满足她的遗愿。
于是,沈梅就这样,嫁给了齐王。主角光环闪亮,齐王很快就爱上了沈梅。
齐王英俊潇洒,但色厉内荏,尤其对她时,温言软语。久而久之,沈梅的心也软了下来。
最关键的是,她意识到,倘若齐王不能顺利当上皇帝,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命运。
而偏心的父亲,尖酸的姐姐,他们从此都会走上阳光大道。
只有自己……向来被牺牲掉幸福的自己……
沈梅觉醒了。
在姐姐沈兰一心恋爱脑,为宁王争风吃醋时,齐王对她更加死心塌地,竟然让她结交起自己的近臣来。
而沈梅并没有辜负他的信任,以探望沈兰为由,在宁王府中埋入棋子,借此打探消息。
后来博得齐王的全然信任,亦开始为齐王出谋划策。
沈梅本就是沈游之女,因沈游无后,从小便把二人当男孩养。她从小耳濡目染,一些手段也就此潜移默化。
朝中势力错综复杂,一步差错,便会万劫不复。
齐王在稳定势力的同时,也在兢兢业业地拔除宁王党羽。最成功的一次,当属把宁王如兄如父的师傅打入昭狱,便一命呜呼。从此,宁王元气大伤,眼看便要步入太子的老路。
这便是沈兰穿书的节点。
二人甚是得意。终于,到了面对她父亲的时候。
沈游侍君多年,一直深得信任,可谓权势滔天。但她一直猜不透沈游的心思,他父亲一直倾向于做个不偏不倚的和稀泥的,和气生财嘛。
没想到,这次没和好,倒把自己和进去了。
告老还乡路上,被人刺杀身亡。反派宁王抓住这次机会,重振旗鼓,一举扳倒了齐王。
沈兰自开头“血色事件”后便已身败名裂,遭人唾弃。
后来得知沈游已死,便在宁王入主东宫前夕,用一尺白绫结束了被嫌弃的一生。
齐王身死,沈梅被接入宫中,当了宁王的妃子,直至老死。
沈兰看到结局时,属实是两眼懵逼,感觉自己看了个寂寞。
这到底是想表达些什么?
可能是此文越写越没逻辑,弃坑读者不计其数,最后零陵香豆也干脆放飞自我,胡乱写了个潦草烂尾的结果。
关上手机,沈兰甚至还有点抑郁。
当代网络小说追求的‘甜’和‘爽’,它不仅一样没有,甚至还南辕北辙得不亦乐乎。
说它甜,这女主的亲情和友情简直一塌糊涂,父亲和姐姐几乎算间接死于她手。
唯有爱情还勉强有些沾边,可最终也未曾明说,沈梅到底爱哪个。
说它爽,女主任劳任怨地为齐王巩固势力,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可最终全部付诸东流,最终没有抵过白月光黑化后,成为最大反派的外挂力量。
最后镜头调转回紫禁城中的后宫中。
夕阳西斜,暗香盈袖。侍女卖东西回来,沈梅倚在修竹旁,眺望着远方。
《绝代有佳人》。
但,沈兰只想说,这全员工具人实锤了。
*
她看了一眼盆中浸泡的食材,一起倒入锅中。添上两勺水,开大火。
沈兰心中那股劲还没过去——这小说真是/了狗了,所有情节都莫名其妙。
不要说人物个性鲜明,感情再狗血,她都没这么吐槽过。
没逻辑,故事站不住脚,完全禁不住推敲,这才是沈兰最难忍受的。
换她上!或许……写得都比这强。
就这么一会,砂锅里的声音已经很刺耳。
沈兰掀开锅盖,锅中的汤汁已经转为褐色,此刻正咕嘟冒着泡。药材被开水泡煮后,微不可察的苦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她转小火,用勺子搅拌几轮,刚盖上砂锅盖子,便听见声音:“兰姐,我可以进来么?”
“进。”
裴昭目不斜视地走过来,对沈兰道:“兰姐,我有些事情,想请教你。”
“但说无妨。”
“你如何确认,她便是醉香楼之人?”
“啊,”沈兰伸出食指“嘘”了一声,“小心少爷听到。”
“其实很简单。”她邪魅一笑,往盆中倒入面粉,添上水,开始和面。
“孩子所说,再做斟酌。但郭杰,既有如此症状,躲在酒楼炊房中,亦是无计可施。他们事先,肯定未曾考虑到这种突发情况,情急之下,也只好默不作声地转移到根据地,也就是醉香楼中。
……或许孩子,便来作障眼法也未可知。”
“为何兰姐便认定是醉香楼呢?”
沈兰笑:“郭杰走的这条路,每次都路过醉香楼。还有,你听到的那声惨叫,很惹人生疑。白日里店铺皆人流如注,大概,只有醉香楼里,可以安静些。”
她伸手拿碗,裴昭立刻递过去。“我一直怀疑郭杰住在何处,你也说过,这人举止偶尔浮夸。那日晚上,大约是喝了些小酒所致。那时永丰酒楼早便打烊,也只有温柔乡了吧。”
——其实,都不是。
连沈兰都感受到,自己解释得很是牵强。
但她没办法告诉裴昭,她是由结果倒推过程。在她灵光一闪,回答萧宁说是“醉香楼”时,便突然回想起来,那醉香楼,正是沈梅的领地。
沈梅为了打探消息,在醉香楼中安插了许多耳目,以便可以及时获知朝廷动态。
郭杰为人谨慎,来处不详,不是探子,还是什么?
“这事既与莺莺姑娘无关,本不必瞒着少爷。”沈兰道,“只是怕他一时冲动,做出难以挽回之举。”
两人聊天这会,小火慢熬的效果便出来了。因砂锅古代便有,因此可拿到空间外使用。
药材的颜色淡了些,而汤的颜色则更为浓重,且细滑澄澈,惹人垂涎。
沈兰放进几块冰糖,不断搅拌,直至完全融化进汤水中。
裴昭迟疑道:“多谢兰姐……若是有朝一日,有了万贯家财,仍留在味香园中么?”
“嘿,”沈兰惊喜地看了裴昭一眼,她过滤掉食材,把酸梅汤倒入茶壶中。
“你竟也开起玩笑来。我自是……”
“不好,倒撒了!”裴昭有些无奈地接过来,低头笑得宠溺,“我来吧。”
“没有眼力见儿!”沈兰笑着抱怨,“早便该接过来。”
“我的错。”
沈兰拿出抹布擦了擦,倚在墙边看裴昭,“人在园在。有朝一日,我若是真成了大财主,放心,定然不会让你们几个吃亏,咱们有福共享。”
裴昭扑闪睫毛。
“兰姐……不是已然嫁人了么?这样待下去,恐非长久之计。”
沈兰支起胳膊摸耳垂,作深思状:“所言极是。其实我与夫君,并非你们所想那般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相反,这人风流成性,妻妾成群,我被他伤透了心。”
裴昭:“……”他低头,接过沈兰的抹布,卖力地擦起灶台来。
沉默半晌,方才发问:“既如此,兰姐当初何必嫁他?”
沈兰刚才“我行我上”的豪情壮志还没过去,面不改色地睁眼说瞎话道:“我与他之间,其实,也有过一段好时光。”
裴昭只觉眉毛直跳:“哦,是吗?”
沈兰点头如捣蒜,斩钉截铁地说道:“没错!我与他,本是青梅竹马。少年时,也曾柔情蜜意‘将我金屋藏娇’。可惜男人说的话,几时能做得真!长大后,他便变了。”
裴昭一脸“虽然但是”,“兰姐,你所嫁之人,不是宁王么?”
“是啊!”沈兰这才想起来,小蕙今晚便说过。“宁王又如何,他便不是男人了么?!”
“是,一定是。”裴昭认真道。
“他有了太多娇娇,我争风吃醋,可次数多了,也不免心灰意冷。我原先眼里只有他,可他眼里,早已不再只有我。”
裴昭拊掌:“这人实在可恶!那兰姐,此刻可曾原谅他?”
“原谅?”沈兰诧异道,“我这人,从不信‘破镜重圆’,镜子碎了便是碎了。你粘起来,也绝不可能再回到当初光滑的模样。”
沈兰演得太过入神,没留神裴昭的脸何时竟变得如此苍白,手扶住他,关切道:“你没事吧?”
“莫不是低血糖?”
说罢,便倒了一杯酸梅汤,本想直接灌他,但犹豫之下,还是递到裴昭手中。
“无妨。”裴昭道,“许是今日未喝水之故。”
沈兰有些束手无策:“那你快喝些酸梅汤罢。”
“其实我方才所说,全是信口胡诌。”沈兰戏谑道,“宁王身份尊贵,我如何敢高攀。我与他之间,向来没有儿女私情。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青梅竹马,更是无稽之谈。
待到他名正言顺后,我便求一封休书,来此处过自由自在的日子。我最想的,还是坐在外面的木板房中,做一个专供冰淇淋的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