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不知不觉间,桶中的蛋挞已然消耗掉一半,而萧宁也愈发如鱼得水,交流得很是畅快。
沈兰看还剩些蛋挞,便去更远处驻足,吆喝起来。
因为是全然无私地给予,不涉及到利害关系,大部分人对于这样一种“不劳而获”的食物,都倍感珍惜与感激。
当然,也有小部分人,不改颐指气使的毛病,说话很冲。
更有甚者,便如第一个姓李的男人那般,对他动手动脚。
碰到这种情况,萧宁皆会不露声色地拿手狠狠地抓住男子的手,暗暗施力,表面仍是在递蛋挞的动作。
“你……”对面的男人定会青筋凸起,脸色通红。
“我如何~”萧宁声音愈发千娇百媚起来。
只这一会,他便把沈兰笑眯眯的精髓无师自通起来,关切地问,“这位大哥没事吧?”
而后才放手,直把对方逼得无计可施,无话可说。萧宁很是得意。
他以前一直觉得道便是逍遥,也从未想过,红尘世间,也会有这样真挚的快乐。
是落到实地,连通内心的快乐。
沈兰看桶里蛋挞已经没了,萧宁还一脸意犹未尽,善意提醒道:“喂,我那天仙下凡的表妹,该走了。”
萧宁震惊地看了一眼手中的蛋挞,“哦好。”
“果然,人类的本质是真香。”沈兰含笑问他,“怎么样?帮助人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还可以。”
“啧,男人。”沈兰笑,“不过千万别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助人为乐,有时候不能划等号。”
托了沈兰的福,萧宁现在一想到“男人”这两个字,都生理性地想吐。
他不依不饶地翻旧账:“兰姐……你怎么能这样?”
沈兰抬眼望天,“我怎么了?”
“就那个男的——”萧宁恨恨道,“他……他竟然摸我手!”
沈兰心里想,那你是没看见当时少爷被郭杰恶心的模样,你俩简直可以抱团取暖了。
萧宁看沈兰云游天外,满不在乎,嗓音里全是委屈:“你不仅视而不见,还为虎作伥!我的清白!”
沈兰敷衍:“我可怜的表妹,有朝一日,表姐定要帮你出这口恶气——”
“喂,谁是你表妹,我是男的!”
“哦,原来是男儿身,大家臭味相投,自然没必要计较这么多啦。”
“谁臭了!”萧宁面对沈兰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简直欲哭无泪。
“兰姐,我就知道,你定然是蓄谋已久。这种事情,少爷做不来,阿昭你……也只有我,忍辱负重……”
阿昭于我如何?
沈兰摆脱掉这些杂念,努力回归正途:“阿宁,你身怀绝技,谁也欺侮不得。但不过扮成容貌漂亮些的女儿身,抛头露面一个时辰,便已受不住。
你可知道这些这些姑娘,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皆活在这样被人审视、评价、不怀好意肖想的无间地狱中,又是如何过活?”
萧宁听见,第一个想起的,便是小蕙。其次,便是沈兰……
虽然沈兰所用的口吻,完全是在形容旁人。但……似乎身边,再没有比她更适合代入的了。
她抠门、笑面虎、爱算计、得理不饶人……好像都不算什么缺点了。
毕竟沈兰不会武功,不如此,如何防身呢?虽是首辅之女,皇子之妻,但从未利用身份做过任何有益自身之事,可不就是昨日在永丰酒楼中所说的“无依也无靠”?
因为沈兰惯常满嘴跑火车,真假参半,以致他从没相信过。
沈兰看萧宁不说话,也后悔方才说多了。
她平时最厌烦这样一本正经地表达观点,引来的总是无尽的争吵,与各不服气。
便咳嗽一声,“阿宁,该洗澡了。”
“啊?”萧宁没防备沈兰突然转移话题,“为何?”
“因为,你臭男人!”
“……还没翻过去呢!”
两人正说话间,小蕙看见沈兰,眼中惊喜之色迸现,便跑过来。
萧宁艰难地踩着小步去接,扶住小蕙胳膊,“怎么了?”
谁料小蕙分给他一个着急的眼神,便只去看沈兰:“小姐……店中来了人,说家中办宴会,要来订咱们这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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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今天小宁子主场QAQ
第44章
沈兰听见,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沈兰提过萧宁手中的铁桶,笑着飞奔回去。
萧宁:“……”
刚才是哪个傻子觉得沈兰不容易来着……
近来生活殷实安逸,记性着实不大好,忘了便忘了。
小蕙朝萧宁笑:“小姐……的表妹,也是小姐,跟小蕙一起家去吧。”
萧宁偏过头,“是谁原先说,要同我斗鸡荡秋千,过快活日子来着,此刻良机不可失。”
“啊,”小蕙挠头,“我不记得少爷说过这种话耶。”
萧宁:“……不是他。”
小蕙低下头去,快正午的阳光打在她侧脸,切割出亮与暗。
“店中这样忙,待到清闲些,小姐也不那么累了,我自然同你来逛街吃糖葫芦。”
“你暴露了!”萧宁如获至宝。
“怎么?”
“你觉得你家小姐做的糖葫芦,没有街上做的好吃,对不对!”
“我……哪有,你别空口无凭地诬陷人!”小蕙边矢口否认,边紧张地东张西望。
萧宁作思索状:“其实,你觉不觉得……今日兰姐所做的豆乳布丁,也有失水准?”
“我知道了,你是说……”小蕙恍然大悟。
二人会意地相视一笑。
*
沈兰火急火燎地回到店中,看白至秦正使劲浑身解数,陪着笑脸,尽力招待好这位大主顾。
但可能是平生第一次遭遇如此明显的“热脸贴冷屁股”,兴致似乎算不上高。
沈兰朝白至秦使眼色,后者如释重负地回到柜台,并深深感慨“跟人打交道真是世界上最困难的学问”,拿起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哟,这位客官……”那人一转过来,沈兰才认出,这便是她去买胭脂水粉那家铺子的老板。
于是急忙改口,话都没溜到舌头尖,就给咽了下去。
“赵姐姐,那阵风把你吹来了?”
“沈妹妹,你可算是来了——”
赵阳身段窈窕,靓丽光鲜,香气逼人。本就是胭脂铺老板,胭脂水粉的确是不要钱地往脸上扑,却也能看出姿容姣好,原是天生丽质,举止间万种风情堆在眼角,别有一种成熟风韵,实在勾人。
对比之下,沈兰衣着打扮,着实是有些寒掺。
她把沈兰拉到一边去,眼光瞥向正愁眉苦脸的白至秦,蒲扇一遮,“怎么请了个这样的伙计,模样虽然周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也就算了,连话也说不明白。我听说上次那次来闹事的过来,便是他失言惹事,这生意……不受影响么?”
沈兰眉毛跳了跳,硬生生地把自己的笑咽下去,眉宇间染上几分忧愁神色。
“多谢赵姐姐关心,这人打小脑子便不大转得过弯来,但心地实在良善得紧。又是自家亲戚,你说这忙,我能不帮么?”
赵阳便也纠结起来:“这倒是也对。要说你就是命苦,爹娘都不在也就罢了,偏又嫁了个只知道赌钱的丈夫,这亲戚倒也不嫌弃,还找上你,如何,你天生便是来受罪的么?”
勤恳端菜·只知道赌钱·丈夫路过,不露声色地看了沈兰一眼。
虽然这眼神十分淡然,但沈兰还是莫名心虚起来。
赵阳看见裴昭,便以蒲扇遮脸:“你店中伙计,长相倒都是个顶个的漂亮,叫人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只是嘴巴跟河蚌似的,一个比一个紧,不会招待人。那柜台边的你家亲戚也便罢了,单说刚才过去的这个,我进来一眼便看见他,他竟然瞧我一眼,便走了。”
沈兰:“……姐姐,实不相瞒,他近来嗓子不大好,算是半个哑巴。”
“半个哑巴”拿起账本,言语恭敬,举止却不卑不亢:“您好,总计是三十文钱。这里是你方才全部花销清单,如有疑问,可去柜台处询问。”
沈兰:“……”
她抓紧转移开赵阳的视线,拉起她的手,面露苦瓜色:“赵姐姐,过去的事便别说了,徒惹伤心——你这次过来,所为何事?若是拿东西,我这便差人去给你打包。”
赵阳摆手,“莫说,你上次给的那些个蛋挞还剩了些呢,家里的孩子谁也不让吃,说是要留着自己慢慢吃呢。”
沈兰偷笑,“若是不嫌弃,这奶茶、炸鸡也都带些回去,莫要光吃一样东西,再好吃也吃腻了。只是,冰淇淋却不能多吃,小心肚子痛。”
赵阳唏嘘一声,“可不能再给拿东西了,你这里一日能赚多少银钱,还债都不够,倒发起善心来了——看我,光跟你说废话了。
我娘家小妹,这几日正准备操办满月酒。他们喜得贵子,高兴得紧,想着让一切都尽善尽美些。你说这满月酒满月酒,重点可不是在这酒水上。大人喝得畅快,小孩子可吃不惯。
找我一商量,我立刻便想到了你家奶茶,那是喝一口便忘不掉的,老少皆宜,妇孺皆可,岂有不用之理?”
沈兰短暂地眨了一下眼睛,而后才反应过来。
这可是一次赚大钱的好机会啊!
她制作简单,几乎不需要成本。但按照她售卖价格,利润最高单品,当之无愧。
这样大批量供应,价格肯定便宜些,但,也肯定是一笔暴利!
沈兰恰到好处地展示出自己喜悦的十分之一,眼里似有泪花闪烁,把赵阳的手攥得更紧了些:“多谢姐姐这种事情能想起我,我沈兰何德何能……这种恩情,却叫我如何偿还呢?!”
赵阳亦是感慨颇多:“不过举手之劳。你独身一人生活艰辛,索性尚无子嗣,先还债再说罢。”
两人约好时间与用量,赵阳道店中事务繁忙,沈兰送到店门外。
走进来时,刚好小蕙过来,便给小蕙送了个免费的香吻。萧宁在旁边,表示自己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小蕙踩他一脚,萧宁吃痛。
可巧裴昭过来,沈兰的高兴劲还没过去,手放在唇边,刚要抬手,便慌忙止住。
惹不起——她还躲不起么。
沈兰躲闪地看他一眼,裴昭眼神清明坦荡,更衬得她图轨不谋、居心不良,于是脚步一转,去柜台处找白至秦商量满月酒奶茶的价格去了。
而后,也没再看客人吃饭情况,头也没回地走向了厨房。
沈兰从不回头,是因为她不做后悔之事。
只是,现在都开始怀疑,自己以前,到底是如何做到头也不回地走路的。
身后那么多风景,怎么会……舍得的呢。
*
沈兰走到厨房,琢磨片刻,便决定要做土豆丝。
土豆丝她爸做得特别好,沈兰现在都记得,她爸凉水浸泡热水煮过的土豆,浇上辣椒油、盐和醋,撒上香菜葱花,小段辣椒,再略一调和,便是一盘令她回味不已的凉拌土豆丝。
简便,味道还好,以至于到现在还能把她爸的步骤回忆起来。
只不过沈兰总做不成功,也便不再做。毕竟,自己再怎么摸索,也复制不出那种风味。
夏日的午间,忙碌的父母,燥热的风与没完没了的蝉鸣,是她关于孩童时代夏天的大多数的回忆。
沈兰手中的土豆,削皮洗净,青椒切段,葱姜蒜切片。
而后拿起刀,切成细长的土豆片,看起来厚度均匀。切丝,放入凉水中浸泡。
她把土豆丝淘了好几遍,因为需要把土豆的淀粉都洗干净,这样炒出来的土豆丝才会清脆不粘锅。
沈兰想,当时她爸未必知道这么多科学理论,只是依着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做下去。
热锅,倒油,沈兰把花椒倒入锅中,油噼里啪啦地一下炸开来,烟冒起,有些呛嗓子。
她是在用花椒过油,炸出香味,而后用笊篱捞出花椒,再放入葱姜蒜和青椒爆锅。
沈兰倒入沥干水分的土豆丝,不断翻炒,直至受热均匀,土豆的香气飘到鼻尖,传递到嗅觉神经,她打了个喷嚏。
放醋,翻炒,出锅。
她关火,盛米饭。看了一眼时间,估计外面客人还未走尽。
于是想了想,准备做个甜品中最常见的泡芙。步骤也简单,时间也快些。
沈兰洗干净锅,把盐、糖和黄油一起放进锅中,添上一勺水,中火加热,稍稍搅拌。
她老毛病不改,一直搅拌到锅中的水全都沸腾,转小火,倒入一碗面粉。
拿出两根筷子,因厚度有压力,沈兰咬牙,开始快速搅拌。直到面粉与水充分地融化在一起,也不再粘锅之后,把装着一团面糊的锅端下来。
沈兰打上六个鸡蛋,用打蛋器打散。
大概十分钟后,锅中的面糊温度下降,她用水试了下大概热度,觉得可以,便一手倒蛋液,一手仍拿筷子搅拌,把面糊和蛋液混合均匀。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沈兰的不懈努力下,面糊变得愈发湿滑细润,似固体也似液体,用筷子挑起来时已经可以自然下垂,但不会滑落,是刚刚好的程度。
沈兰惯常把糊弄奉为圭臬,这些日子下来,对自己的要求也逐渐放松,干脆直接用小勺挖起面团,间隔地放在烤盘的锡纸上。
同麻薯面包一样,每次用到烤箱的甜品,对温度的要求都十分之严格。
所幸沈兰做过不少次,心中有数,直接调控好度数,把泡芙面团放了进去。
刚觉得大功告成之后,便瞧见在炎炎夏日里,都不再散发热气的酸辣土豆丝,不禁悲从心来。
自己最近,到底……这种不可告人的情愫,难不成还会影响正常生活?
救命!
她心中蓬勃汹涌的“求救”还未面世,便听见一声清朗的嗓音:“兰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