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我们还是做
两手准备吧。”叶向晚思路清晰,打定主意道。
“什么准备?”
“不能光等着这位小姐帮我们,还得靠我们自己努力。”
而且叶向晚想得深,名媛圈里的勾心斗角可比青楼女子间的有过之无不及,有钱有势的人,玩起来也更狠,她们对于一个四品官员家的女眷能有几分配合?就算她化的跟天仙似的,恐怕嫉妒她的人会远比恭维她的人多,再生出个什么事端,那到时候叶向晚更是得不偿失了。
“这样,晓蝶姐姐,咱俩分头行动,你呢,一方面去和这位小姐走动,探探她的口风,最好看近来有没有什么京城名媛圈的聚会,规模越大越好,然后问问她能不能把你带进去,最好把我也能带上,另一方面你暗自放出消息,声称江南轩将推出潜心研究数年的极限限量版无敌口脂色号,限量只有五十只,而且只接受VIP预定,至于颜色究竟如何,暂时保密。”
“这……”江晓蝶眼睛发直,叶向晚想混进名媛圈?她是想干啥?
她第二个主意江晓蝶倒是明白,其实就是搞饥饿营销,虽然江晓蝶不会这种现代词汇,但是这种营销手段古来有之,其实如果不是芍药这一出闹得,江晓蝶也本就计划把这五十只口脂好好计划营销一番,一定要借此让江南轩名声大噪,现在叶向晚倒是帮她把主意都出好了,而且非常完美,她不妨接受下来。
“听晚
晚你的意思,似乎是不想用现有的这五十只口脂?”
叶向晚点点头,“对,这个色号已经被芍药打响了,现在是时候把它冷却一下了,京城名媛们肯定不能接受和一个青楼女子用同一个色号,因为现在它太独一无二了,等以后我们出了更多色号,它不再那么扎眼的时候,那时候你再看形势拿出来吧。”
舍弃这个色号,最心疼的当然是叶向晚,玫粉色这个色号又是她千挑万选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舍弃,绝对可惜,但却是明智的。
那么接下来,叶向晚自己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再拿出一个能一下子就镇住京城名媛圈的色号!
她可得好好想想。
另外,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到底怎么样在名媛聚会上宣传自己,打响名气?
跟江晓蝶道别后,叶向晚没急着回家,带着兰蔻在街上闲逛,想要做成后续的事情,她还需要一些灵感。
商业街上热闹非凡,绸缎铺、胭脂铺、古董铺等等等等应有尽有,可是这些店并不是最吸引叶向晚的地方,反而是临街各种卖吃食的小摊小贩,让叶向晚眼前一亮。
她带着兰蔻一路吃过去,“兰蔻,你看是这个卖包子的小娘子漂亮,还是之前那个卖豆腐的小娘子漂亮啊?”
兰蔻一边满足的咽下最后一口包子,一边斜眼瞧她,“小姐,你为什么像个浪荡子一样总是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人家小娘子,不是我说,你要是
个男子,早在街头第一家糖人摊就被打死了。”
叶向晚耸耸肩,无所谓道,“所以我不是男子啊,少废话,快回答我的问题。”
“唔,”兰蔻思索了一番,“还是卖豆腐的小娘子好看,她皮肤好白,看着就像她卖的白豆腐一样,让人好想摸一摸!”
“哈!还说我,兰蔻你明明也是浪荡子一个!”
“哪有!我是被小姐带歪的!”兰蔻羞恼道。
叶向晚笑了,“我希望你以后应该养成这个习惯,见到女子就自觉的多打量打量。”
“为什么啊?小姐。”兰蔻不明所以。
“难道你以后就准备一直跟着我打杂吗?我把你买下,是看重你想要努力改变自己的心思,那天我给芍药化的妆你喜欢吗?”
兰蔻眼睛一亮,“当然喜欢啦!我好喜欢呀!感觉小姐化的妆让人都不是原来那个人了,嗯不对,比原来更美……唔,如果不是给那个青楼女子化妆的话我会更喜欢!”想到芍药,兰蔻就有点气鼓鼓的。
叶向晚哭笑不得,“兰蔻,以后跟着我,不能再拿有色眼镜看人,芍药虽然是青楼女子,但是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身世蛮可怜的。我们开门做生意的,和什么人都会打交道,心态一定要放平,虽然我也有些后悔这次跟芍药亲近的举动,但是主要考虑的是商业因素,考虑每做一件事它背后的商业价值和影响,但是并不代表我个人对芍药有什么偏见
,你以后也要注意,虽然我们有不得已的做法,但是对任何人,一定要是尊重的,即使真的迫不得已,一定不能做某人的生意,也是经过再三斟酌,语气要委婉,尽量不要伤了和气。”
兰蔻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小姐,你说的这些我都记下了,可是,有色眼镜是什么东西?”
“……”叶向晚忘了这代沟,“额,好了,跑题了,咱们继续说正事,以后你不能光想着跟着我打杂,我希望你能好好学一学这化妆术,你愿意学吗?”
兰蔻慢慢张大嘴,激动的差点一蹦三尺高,“小姐,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这是叶向晚早就有的打算,化妆师在古代完全是一个新兴职业,市场完全空白,但是叶向晚有预感,一旦她的美妆事业做起来,化妆师早晚会成为一个炙手可热备受追捧的行当,而她叶向晚的野心不小,不仅要垄断美妆产业,更要在这美妆人才的领域独领**!
兰蔻只是第一个,后面她还会继续搞化妆培训,甚至开个学校也不错!
想到高兴处,叶向晚不由露出笑容。
她眉眼弯弯,看什么都觉得美好起来,尤其是那豆腐西施,在阳光下,热气蒸腾下,雾蒙蒙的,反而更有一种别样的美!不光她,这满街的少女,都是那样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