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好朋友?”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喽…………”
她无所谓,她持枪在手,青春正茂,天与地的阻碍都不放在眼里。
到后来,陈勘说:“我们也有过一段好时光。”
这句话半个字不掺假。
哪一段恋爱初始,不是你侬我侬,缠绵悱恻,恨不能恳求上帝将她与他揉成连体人,时时刻刻、日日夜夜都要纠缠在一起,到最后当初浓情变作冲过许多次的茶,寡淡、乏味,端起杯尝一口都嫌累。
要皱一皱眉,嫌弃地讲:“啧,淡到无味。”
等陈勘养好伤,姜五龙与他有过一次午夜深谈。
姜五龙表示对他满怀期待,他眼眶红润,感激大佬知遇之恩,抬手发誓,生死都是五爷的马前卒。
然而姜五龙最想要什么,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发过誓,他红着眼圈,发自肺腑地讲:“我知道贞贞年纪小,懵懵懂懂分不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新鲜感,我对她,不过是比普通朋友更近一点点,谈不上男女情。真真天真直白,将来要走正道,当律师,我配不上她,更不会碰她。”
他绞尽脑汁想让姜五龙相信,自己于姜晚贞而言不过是短暂过客,至多令她从此对男人保持戒心,绝不会耽误她的美好人生。
更何况这戒心,也不算坏事。
正正好,姜五龙也这样想。
“你要记住你今天的话,如果贞贞出什么问题,我绝不会放过你。”
陈勘松一口气,还能抽空开起玩笑,简直是夹缝中求生存,“伤心失恋算不算问题?”
“哼!”姜五龙板着脸,语气却算不上严厉,“你最好让她明天就失恋!”
玩笑话都接,证明这一关陈勘平安度过,一顿皮肉苦没有白挨。
转过头就想同曹Sir打一场,自己发蠢就算,还要害苦他——
他从此下定决心,扮“鬼”期间,一定要将他的“护身符”哄得服服帖帖,快快乐乐,远离失恋苦恼。
所以放学去接,过节庆祝,不但成为姜五龙的干儿子,还要争做“乘龙快婿”,即便人人都知道不可能,除了姜晚贞。
春风暖人的日子,陈勘提早收工,赶到荒不见楼的马术俱乐部门前,叼一根棒棒糖,等姜晚贞下课。
全赖她痛恨烟酒茶,勒令他戒烟。
等够二十分钟,终于等到他的贞贞宝贝出现,她穿紧身牛仔裤,裹住一双纤长又饱满的腿,上半身穿雪白针织衫,一头长发披散开,发边夹一只叶片型珍珠发卡,显得简单又矜贵。
难怪姜五龙如珠如宝地对待姜晚贞,假设他有一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儿,他也要为她招揽三百勇士,日夜守在她楼底。
他正要挥手示意,“贞贞”两个字还没能喊出口,就看见姜晚贞停在马术俱乐部门口,似乎是认真想了想,眯起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突然间奔向另一个方向,冲刺加速跳进另一个男人怀里。
那人文文弱弱,个子小小,他脑中飞速计算,他同他打一架,胜算高达百分之百。
因此酸气上涌,怒极攻心,捏紧拳头,扔掉棒棒糖,外加一张阎罗王一样的黑脸,走向一对偷情的“狗男女”。
立志要将男人打到残废,从此只能推轮椅出街。
至于姜晚贞,他计划先原谅,再折磨,最后分手报复,以牙还牙。
不料拳头还没能挥起来,就听见姜晚贞甜甜蜜蜜地叫,“哥,你回来怎么不提前通知?竟然一个人来接,万一接不到怎么办?”
男人推一推眼镜,笑得两只眼眯成一条缝,“我等贞贞,天经地义,等不到就回家,总不至于这样倒霉,刚好遇到你离家出走。”
“拜托,怎么可能?就算爹地离家出走,我都还要赖在家。”她撒娇、嘟嘴,在姜文辉面前尽显少女情怀,说完才转过身,挽住错愕的陈勘,“让我来介绍,陈,这是我大哥姜文辉,在英国念商科硕士课程,哥,这是我男朋友,陈勘。”
姜文辉双手插兜,微笑着打量陈勘。
他来之前已经听说过,不算男朋友,只不过是姜晚贞的玩伴而已,身家性命都捏在姜五龙手上,翻不出花样。
陈勘亦在研究姜文辉。
听闻他十几岁就被送到海外,受姜五龙重点保护,求学路上步步顺利,本埠的事务他半点不沾,与姜五龙之间界限分明。
陈勘向他伸出手,“姜先生,欢迎回家。”
姜文辉不紧不慢地从兜里伸出手,回握住陈勘,“陈先生,久仰大名。”
陈勘当然要讲,“哪里哪里。”
两人初次见面,虚伪客套演到极致,连姜晚贞都懒得在姜文辉与陈勘之间周旋,回榕树湾别墅的路程,便显得格外沉闷。
陈勘把兄妹两个送回榕树湾别墅,进门同姜五龙打个招呼,就谎称商会还有事情要处理,匆匆离开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