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不是小秦说漏嘴,那季玉泽是如何得知?细思极恐。
既然事情发生了变化,那计划也得相应地转变一下。扶月认为,眼前要紧之事是说服季玉泽,再取药丸。
扶媛回到季府肯定安全了,扶月是想去探望一下的。
可不行,还是那句,必须得先解蛊。
与季玉泽生活几日,扶月摸清了他的习惯,清晨喜欢抄经静心。
此刻,扶月安静地坐书桌一旁用墨条磨墨。
余光瞧见握在季玉泽手中的毛笔,甚觉别致,与放在笔山的几支毛笔不一样,它的毛色和柔软度更好,看落笔时的笔尖便可看出。
笔杆还刻着二字,因是斜着,她看不真切
伸手轻轻地拽了拽季玉泽的袖子。
他抬眸,舞动的毛笔停住。扶月歪着头,念字出来:“小白?就是你说的那只兔子?”
一滴浓墨在宣纸晕染开,黑吞噬掉了白。
“嗯,我养的兔子。”他看了一眼笔。
“你很喜欢小白?”不然也不会特意雕刻一只兔子的名字在常用的毛笔上了,她想。
几秒后,季玉泽才弯唇回:“嗯,喜欢。”
扶月希望通过交流跟季玉泽增进感情:“这支毛笔是用什么毛做的?看起来不像是普通的狼毫笔。”
他音色染笑,却叫人听得莫名诡谲:“这是紫豪,兔毛所制。”
小白,兔毛笔。
心中默念这两个词,扶月磨墨的手一颤。
第39章 珠子(抓虫)
扶月霎时不吱声, 低垂着脑袋研墨,一双漆黑清澈的大眼睛耷拉着,叫人看不清眸底掀起的涟漪。
柔软饱满的红唇被贝齿轻咬着, 她犹豫要不要接话下去。
抄完一张, 季玉泽将它递给扶月,看了看留下不深不浅牙印的唇瓣, 倾身抬手过去一点。
冷冰冰的指尖带着浓浓的木兰香, 紧挨着她今早涂了唇脂的唇,缓缓地研磨着。
“别咬。”
突如其来的动作使得扶月一惊,迅速抬眼。
貌似,他很喜欢她的唇。
可这种喜欢,又不是那种带有情.欲的喜欢,而是单纯的喜欢揉捏, 至于为何, 扶月暂不清楚。
只能称之为个人的癖好。
这唇脂还是早上洗漱完, 季玉泽亲自替她涂上去的,折腾了好一会儿。
唇脂色接近血。
其实扶月不喜欢太过于红的颜色, 尤其是经过昨晚一事后。
在淡光映照下, 季玉泽骨相极为出色, 容白若冬雪,眉深如远山,薄唇似雪中孤傲寒梅, 红得自然而美。
她看着微微发愣。
不难看出,他容貌优秀, 学识上乘, 智商在不少人之上。
原书中, 男配季玉泽无论是从家世来说, 还是从样貌来说,丝毫不比男主陆然逊色。
从古至今,这种人备受关注,扶月实在不知是什么导致他变成如今的样子。
而且,原书的季玉泽性情温和,看事情看得极开,处事不惊,自杀为什么会出现在他身上?是不是作者硬要煽情,才把他写死?
不然,说明或许他的人设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但在害怕、远离和回家、接近当中。
扶月还是坚定不移地选择后者,她可是打不死的小强。
仿佛对扶月突然保持缄默感到疑惑,季玉泽语气温和地问:“怎么不说话了?”
她扯出一抹笑容,只能状似不经意地问起:“小白去哪儿了,不是说是你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