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婚后我躺赢了[六零]
作者:坚果面包
文案:
沈红前世一婚丈夫婚后一月即入农场劳动改造,二婚丈夫是个二流子还家暴,沈红的一生里只有痛苦和遗憾。
睁开眼回到了未嫁前,她要退婚。
退婚当天,她认出了一婚前夫顾谦旁边站着的男人正是前世的首富。
瞄了眼小堂妹,沈红计上心头。这一世,她要做人人羡慕的首富夫人,把那些欺辱过、看不起她的人,全部踩在脚下。
……
沈青穿成年代文里的十八线女配,书里,她会嫁给村里的知青,在知青回城后被抛弃,独自一人艰苦抚养孩子长大。
这样的男人可不能要!沈青快刀斩乱麻跟知青划分了界线。
堂姐沈红给沈青介绍了一个男人当对象,对方是个孤儿,身高体壮脾气好,憨厚老实心眼少,比小白脸知青顺眼多了,沈青立刻同意了。
姐妹俩同一天结婚,结婚当晚,沈红跟小堂妹换了房间。
第二天醒来,沈青发现自个儿的新婚丈夫变成了正营长顾谦。
……
顾谦重生在了结婚的第二天,想到前世只活到七岁的妹妹,他决定立刻离婚,决不能让沈红再害小妹,谁知道扭头一看,新婚妻子居然变成了沈青,那个老实又不幸的女人。
想到前世的遗憾,顾谦握住沈青的手:我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
沈青知道顾谦的官配是小青梅女主,不愿意掺和进男女主的感情里,因此大度的表示自己不需要负责,他们清白着呢。
不曾想,顾谦非她不娶。
又名《十八线女配她嫁给了男主》
1,男女主两世双洁1v1(身体、灵魂)
2,男主,堂姐重生
4,女主一世穿,原身前世今生与男主无交交集
5,男女主先婚后爱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婚恋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青、顾谦 ┃ 配角:接档《退婚后我考上了大学[七零]》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生活处处有惊喜
立意:热爱生活,在逆境中自强不息
第一章 穿书
“婶子好,我找小青姐玩。”陈麦回身关好门,掖好旧草席帘子,抖了抖身上的寒气,“今年可真冷,才十一月中旬就下雪了,冻死个人了。”
“麦子来了,快上炕暖和。”沈母抬头招呼一声,顺手把有些钝的针往头皮上划拉两下,看的沈青忍不住眼皮直跳,真担心老娘把头皮划破了。
搓搓手,陈麦没脱鞋挨着炕边坐了,“嫂子和豆子出去玩了?”
“去豆子他舅家了,他舅妈前儿个生了个闺女。”沈母回身开了炕柜,抓了两大把的炒花生和瓜子扔进木盘子里,招呼陈麦吃,又暗暗瞪了眼闺女,少吃点!
两家关系好,陈麦也不客气,抓了花生吃着先跟沈母说了他娘准备明儿个做两板豆腐,问沈母做不,要做的话得提前泡好豆子,明儿个早点过去。
“做,我也做两板。”沈母扔下鞋底子去找黄豆。
冬天除了白菜萝卜洋芋,就剩下豆腐和豆芽了,家里几个孩子都喜欢吃豆腐。
沈青喊了声娘,“泡点绿豆,我想吃绿豆芽了。”
她娘做的酸辣炒绿豆芽那叫一个好吃,卷进原味二合面煎饼里,咬一口外筋道里清脆,配上一碗胡辣汤,冬日里再过瘾不过了。
想吃……
陈麦显然也想到了沈母的手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我也想吃了,回头我送两碗面来,你让婶子把我的份儿也做上,我还想吃炸豆腐,跟白菜做了汤泡饭能香掉牙,可惜我娘嫌费油。”
沈青忍不住叹口气,陈麦的要求真低,她可不一样,她馋的就多了,什么糖醋排骨、炸鸡腿、卤猪耳朵、牛肉干、鸭脖、鸡爪……
光是想一想沈青就想撞墙了,如果能让她回去的话。
她是半年前穿到六七年的(五月中旬)。
原身脑袋磕石头上一命呜呼后,她的魂魄就进来了。
在进入这具身体前一个星期她有的意识,整整一个星期别人吃饭她只能看着,牙都要吸溜麻了。
所以,没有十足的把握她就只敢想一想,不然丢命不说还啥也吃不上了,不符合她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但是跟这具身体融合之后,她也没快乐多少,因为家里太穷了。
农忙的时候三合面饼子,这个三合面里面可没有一指甲盖的白面粉,全是红薯面、豆面之类的,还带着外皮,磨得粗糙,做出来的饼子又干又硬,不泡汤里她一口咽不下去。
米饭就别想了,这东西更缺,家里只有沈青她大侄子豆子能吃,就是磕破脑袋那阵也吃不上。
农闲的时候就更别提了,一日两顿的白面稀饭,稀饭里切点红薯疙瘩或是野菜碎,就着咸菜就是一顿了。
唯一庆幸的是,他娘*的做饭手艺太好了,成功找补了其他不足,也让沈青哪怕是三合面饼子也能吃的津津有味,成为家里公认的吃范达人。
就连村里人也说,跟她一起吃饭,能多吃两碗呢。
咳咳,所以,除了豆子,自家人和村里人都不爱和她一起吃饭,毕竟谁家的粮食也没法敞开肚皮吃。
来这里半年了,就秋收的第一天她家做了顿肉,半斤肉,剁成肉糜跟茄子炖了,她连肉味儿都没尝出来,此刻想起前世那些美食,她没出息的猛吸溜口水。
“你也觉得炸豆腐好吃吧,可惜离着过年还有快两个月呢。”陈麦忧愁的道。
“不,我更想啃鸡爪。”沈青随口道。
“鸡爪有啥好吃的,光是皮没有肉。”陈麦嫌弃的看一眼沈青,真没出息,还不如她呢。
沈青:“……”
凭啥嫌弃鸡爪,至少鸡爪过年能吃到,肉你能吃到一样。
没跟她争辩,沈青吐掉瓜子皮问道:“你找我啥事儿?”
陈麦一拍大腿,“差点忘了说正事儿了!”
“我表妹上午来家了,说供销社新来了一批围巾,全是海城货,大红色的,颜色可正了,过年戴着肯定喜庆,我和春芳、二妮说好了,明儿个一早我们就去供销社看看,真要有我表妹说的那么好,我们仨就合买一条,到时候我们轮换着带。”陈麦兴奋的眉飞色舞,“要加上你吗?”
跟人同一条围巾?
还是不了。
沈青摇头,“不要,不去,冷。”
而且今年家里的情况实在不算好,她半年前磕破了脑袋昏迷不醒,家里赶紧给送了县医院,花了小二百呢,前一阵子兑完公分家里才还了账,眼下家里就十块钱了,还是留着过年买年货的。
“去嘛~~~”陈麦抓着沈青胳膊摇来晃去,调子拉的老长,“一起去嘛,就算不买咱也可以逛逛。”
沈青被她晃得头晕,推开她手,坐起身来,“行了,老,实交代,为啥非得我去……说实话,不然我可不去。”
陈麦知道她家今年不好过,去供销社自觉不喊她,免得去了不买东西被魏琳和那些海城来的知青暗地里嘲笑。
突然缠着她去,肯定有事儿。
“我们在院子里说的,谁知道魏琳那个赖皮货偷听我们说话,缠着非要一起不然就告给我爹,我不想跟她一起,别当我不知道,她就是想跟我们炫耀那只金鱼。”
“你说咱们女孩子去,她带个男的咋回事儿?”陈麦悄悄打量着沈青的脸色。
沈青拒绝王进宇之后,大队里很多姑娘都去表白,也包括陈麦和魏琳。
只不过王进宇选择了魏琳,拒绝了其他女孩子。
原本这没啥的,可谁让魏琳和陈麦从小就不对付,偏那天表白的事儿不知怎么的就被魏琳知道了,她没少嘲笑陈麦,还故意带着王进宇在陈麦眼前晃悠。
一天两天的还好,时间长了陈麦连着王进宇也烦起来了。
沈青挑眉看她,“怎么,别人不相信,你也觉得我还惦记着那只金鱼?”
“那你——”
“陌生人而已。”
因为王进宇这个人,沈青想的有些多了。
王进宇,洮南公社小河大队的一名知青,高中学历,来自海城,外号金鱼,长得一表人才,气质文雅,是大队女孩的梦中情人,五个月前跟魏琳确定了关系,眼下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
而在那之前,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王知青看上了沈青,追了有整一年,眼看人姑娘就要答应了,谁知道一脑袋磕石头上再醒来就不愿意了。
之所以不愿意,是因为此沈青非彼沈青。
她也叫沈青,二十四岁了,目前药学研二在读,晚上睡觉睡的好好的,一睁开眼就变成了六七年的沈青了。
一开始以为是穿越,直到她大伯来家里让大哥帮着算账,顺嘴说了一句厂里给堂姐介绍了个对象,人是当兵的,年仅二十五已是营长,家在京城,两人已经确定了关系,过年就带回来给家里人瞧瞧。
这么好的事儿,大伯却发愁的很,门不当户不对的,孩子能过的幸福吗?
两家早就分家了,大伯人和气,大伯母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事事喜好掐尖要强,定要超过小叔子一家。
所以大伯这话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免得回头被大伯母说他们嫉妒。
送走大伯,沈母憋了半天的话一咕噜吐了出来,无非是各种的羡慕嫉妒,当兵的可不比铁饭碗的工人差,这样的婚事可是顶好的,她闺女在就没这个福气呢?
羡慕完,沈母跟沈父商量着,打算过年堂姐回来,看她能不能给沈青介绍个厂里上班的,以后姐妹俩也能互相帮衬,顺便可惜一下自家闺女没答应那知青,不然回头跟着那知青回城,就能去海城了,说罢顺手捣捣沈青,才发现说了半天这丫头一个字没听进去,一脸的神游天外。
这可不怪沈青,她给吓坏了。
难怪她之前总觉得堂姐、大伯、大伯母的名字和家庭情况听着耳熟,直到大伯说了那未来堂姐夫的名字,她才如晴天霹雳一般恍然醒悟。
可不就眼熟,这就是她前世看过的一本年代文里的人和事呀。
文是从女主跟男主告白被拒开始的。
男主是另一个师长的儿子,两人一个大院长大,青梅竹马,奈何男主一心搞事业,只把女主当妹妹。
女主天性乐观,被拒绝后也不气馁,只要男主不结婚,她就还有机会嘛。
男主的爹娘家里解放前都是大资本家,又遇上特殊年代,之前已经栽了一批人了,迫于当时的形势,男主想要避开这次危机,就得找个三代贫农的妻子。
之后男主经人介绍认识了毛纺厂的女工,文中的恶毒女配。
为啥说她恶毒呢?
她跟男主结婚也没能免掉下放农场劳改,男主不放心爹娘和年幼的弟妹,想办法去了同一个农场。
谁知下放才半年女配就忍不了这里恶劣的环境和繁重的劳动,提出跟男主离婚,男主也不强留人,问题是女配走的时候偷走了男主全家的钱和票,被男主五岁的小妹发现之后,把人推倒磕破了脑袋,发现的晚了,送到医院也没能抢救过来。
男主追上女配质问,女配不承认不说,还跟革*委*会的人联合把男主关押殴打了一个星期,等放出来才知道,他小妹没了之后,父母接连病倒,钱倒是借到了,但医院没药了。
就在这个时候女主来了,带着药、钱票救活了男主的爹娘,不顾父母反对、不计前嫌的陪在男主的身边。
帮着他照顾父母和幼弟,在他烦恼的时候静静陪在他的身边,被人质疑的时候坚定的握住他的手,鼓励他,在他烦恼的时候给他出谋划策……
一年后,男主和女主终于在一起,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女主有了身孕,孩子出生,男主觉得这里环境太差,对孩子不好,想要寻求机会离开这里。
恰在此时,女主发现农场里有个人不对劲儿,男主立刻重视起来,经过一番调查,男主尾随这人找到了农场附近的一个敌特秘密据点,里面有大量的炮弹和枪支。
男主上报给农场场长,场长不当回事儿,故意没有上报不说,反倒泄露了消息,被敌特察觉。
敌特为了不使秘密泄露,故意制造好几起意外事故,想要除去顾家人,次次都被男主和女主化解,最危险的一次,男主一人与十敌周旋,眼看撑不住的时候,女主终于联络到了她爹,调动了附近的兵力围剿。
凭借此事,男女主荣立一等功,一家人终于得以平反回城。
接下来的内容自是不必说,恶毒女配一家子都没有好下场,被男主报复,还会牵连亲戚和村里人,被所有人怨恨、孤独终老、不得好死。
男女主幸福的在一起生活,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各种卓越贡献,他们的孩子长大后也成为了优秀人才。
不巧,文里面的恶毒女配,就是她在纺织厂上班的堂姐沈红。
那么,过年带回来的未来堂姐夫岂不就是男主了?
沈青为此激动了好一阵子。
她当时看文的时候对男主的观感就挺好的,人长得好,一身过硬的功夫,还会开坦克,偶尔露一手厨艺把女主都给惊艳了,只可惜是个纸片人。
眼下纸片人变成了真人,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男主真有文里说的那么好吗?
看看日子,才刚六月,早着呢。
沈青冷静下来,既然知道是穿书,她又知道剧情,当然得先解决了她自个儿的麻烦。
文里,前期恶毒女配和男主结婚的时候她出现了一次,连名字都没有,末尾的时候再出现,就是一个被知青丈夫抛弃的可怜女人,靠给人当保姆赚钱供孩子上学,曾去过男女主家里应聘,不过一看是前堂姐夫,偷偷跑了。
知道未来老公是抛弃妻子的渣男,沈青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既然知道了渣男前夫的身份是知青,她不嫁给知青不就得了。
刚好村里的王知青在追求她,磕破脑袋那一阵没少来看望,只可惜心不诚,看望病人居然空手来带着东西走。
也就原身那个傻白甜看不出这人品性不良,暗地里早就有了意思,但还是按照沈母的计策,先观望着,不怪沈母心里没底,实在是这个王知青的条件可一点不差,家是海城的,父母双职工,本人也是长得一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