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急不缓地说着,说这话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当他那双清冷的眸子半抬时,那双清澈却深不见底的深邃瞳眸,有多专注与好看,勾人而不自知。
【嗷嗷,别说了别说了,这桩婚事,妈妈允了。】
【他好蛊,我好爱,嫁给他!】
【主播如果是担心嫁给一个和尚,会害他破戒,被世俗所不容的话,大可不必这么担心,东晋十六国时期的佛教戒律并没有后面的朝代那么严格,尤其越处于乱世就越宽松,和尚娶妻,不是不可能吧?再不济也可以还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鸠摩罗什也是处于这时期的人物吧?他不就娶妻了?】
【鸠摩罗什?是我知道的那个鸠摩罗什吗?】
【那个七岁随母出家,年少就闻名西域诸国,后成为后秦高僧,我国四大佛教翻译家之一的鸠摩罗什?】
【原谅我只记得穿越小说中的鸠摩罗什。[笑哭]】
【!!姐妹,你是不是也看过以鸠摩罗什为原型的爱情小说?我懂你,哈哈哈哈。】
【我也是!!鸠摩罗什的爱情小说太香了,呜呜,我承认我是土狗我爱看!】
宋拾音一下子就心悸了下,似乎被眼前这人又给蛊了一次。
她想了想,现在传入中原地区的佛教律条,实际上并没有特别限制和尚不能娶妻生子,真正有限制被写进律法的,还得到明朝时候,但世俗普遍认为和尚不能动心动情,不能起俗念,都是因为他们以身饲佛,不想扰乱他们清规,这才形成的刻板印象,就类似于弹幕里正讨论得如火如荼的,现在已经出生,但名声尚未大噪的鸠摩罗什,一生就曾娶妻两名。
他们现在,可算同一时期的人物了。
想想鸠摩罗什娶妻后照样当他的和尚,刻苦清修,最后闻名千古,嗯,或许真是佛祖默许的吧!
既然是佛祖默认的,也就是说,她很有可能不会遭天谴,没准她的姻缘还受佛祖庇护。
越想,宋拾音的眼眸越亮,越觉得不是没有可能。
“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我曾经于世俗走一遭,虽出过家,但尘缘未了,尚有要去完成的事,遂依旧是俗世中人,娶妻生子,破除魔障,并无不妥之处。”
他说着这话时,一张脸极为平静,唯有半阖的眼眸下,掩住了他说这话的另一层深意。
这层深意,宋拾音隐约听出来了,她困惑地看着无音的脸,心下划过一丝念头。
很快转瞬即逝。
无音是与宋拾音并排回去的牙帐,一路上,他就站在宋拾音身边,一身气质清贵卓绝,身躯修长,投在地上的影子,都能看出无音生生高出了宋拾音一个半头。
这让宋拾音多少有点抑郁,她这半年多已经尽力在长了,身高早就不是半年前可以比拟,为什么还矮了他这么一大截?
越想越气愤,越想心里越不平,她气得鼓起了腮子,没有注意到地上有凹凸不平的地方,差点崴了脚。
好在无音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当心。”
差点没跌个狗吃屎的宋拾音脸色讪讪,小声地感谢了一声,想继续往前走,却发现无音并没有松开她的手。
她疑惑回头,只见无音狭长的眼眸低垂着,不知道是在看地上的路还是什么,半遮半掩看不真切,偏又看不出他有半点欲念的样子,依旧是那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模样,端的一派矜持贵公子。
“大师?”宋拾音没忍住出声。
无音顿了顿,抬头望去,发现宋拾音的眼神落在他拉着她的手上,他微微一笑道:“草原道路凹凸不平,不比中原,尤其黑夜更是难走,有我牵着你,这条路能走得更平坦一些。”
他语气淡淡,似乎在说着寻常事,让人挑不出毛病。
至少宋拾音觉得他说的还挺有道理,也就放任了他牵着自己的手,转回了头。
在她转头的那刻,没有注意到,无音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嘴角划过一丝笑意。
被他牵着走,这条路确实走得更平坦一些,宋拾音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他的地盘,他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不说熟得能倒着走,至少哪里有坑,哪里的路较为平整,他还是清楚的。
两人这条路都走得不快,倒不是宋拾音不想走得快些,纯碎是某人不想走得快。
每次宋拾音想加快点速度回去,总能被无音不急不缓地速度牵绊住,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就如同刚散步回来的小情侣一般。
当然,宋拾音没有察觉到他们现在的相处模式好像小情侣,这还是守夜的胡族部下看到他们两人手牵手回来,以及两人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氛围,这才相视而笑,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与其说是牵着,其实不过是无音隔着衣袖虚虚握着,他很清楚怎么把着跟宋拾音的分寸,并不会做出让她感到厌恶的事。
这才是为什么宋拾音同意被他牵着的原因。
九月秋天的草原那是一片金黄色,配以一大片湛蓝色的天空,恍若仙境,尤其白桦树,叶子黄灿灿美得跟金子似的,虽然现在是晚上,依旧能看得见被微风吹动的那一片片飘动的黄色叶子。
宋拾音的牙帐后就有颗粗壮的白桦树,此时的白桦树正是最美的季节,无音刚把宋拾音送回牙帐,两人在帐外站着的功夫,就有叶子被风吹落,掉在了宋拾音的头上。
宋拾音刚回头,想跟无音道声别,就见无音站在原地深深地看了她许久,也没说话,随后,瞥见一只修长且格外白皙的手向她的头伸了过来,她愣神的功夫,无音已经收回了手,手上还捏着一片树叶。
他叹息一声,神色有几分悲戚,“这么快九月了,白桦树的叶子都黄了,这是我在这里看这颗白桦树的第七个年头。”
宋拾音:“?”
第七个年头,就怎么了?
他给她的怪异感,又来了。
他笑了笑,“希望以后的九月,不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看白桦树吧!”
说着,他将手中的白桦叶递给了宋拾音,“这颗白桦树很喜欢你,它的叶子,比起我,怕是更想落在你的手里。”
他的声音清越如流水,轻飘飘地落在了宋拾音的心上,痒痒的,留下了它独有的痕迹。
今晚的无音虽然扰乱了宋拾音的心湖,但回去后,宋拾音依旧睡得香甜,一夜好眠,可谓没心没肺,反倒是无音难以入眠,他伸出了自己的手,细细看着。
这是他牵着宋拾音的手,她的手腕细致,虽是虚虚握着,便已能感受到她的纤细和那极致的细腻柔滑,哪怕已经跟她分开,他的手上似乎都还残留着握住她手的感觉。
隔天就是成婚的日子,一大早,牙帐外就格外的热闹。
胡族人的婚宴向来是要大摆的,尤其成婚的还是他们的可汗,是他们的王。
那一桌桌席案上,将会摆上满满的牛肉羊肉鹿肉和各种馕饼、酥油,为了布置这宴席,一匹又一匹的牛羊被拉去宰杀。
草原上顿时充斥了各种声音,但完全掩不住胡族人的欢声笑语。
虽然一夜没怎么睡觉,无音一大清早还是早早起来,换上了草原独属于新郎的衣服,带上提亲的东西,就去了宋拾音的牙帐,再次求亲去了。
草原的婚嫁习俗,是从求亲开始的,男方须多次向女方求亲,才能得到女方的许诺,答应嫁给男方,为此他们有句盛传的老话,叫‘多求则贵,少求则贱’,体现了男女方对婚姻的重视程度。
因为无音三天两头派人送东西过来求亲,连带着婚宴当日也不忘这个习俗,宋拾音倒是收获了胡族侍女们好一顿羡慕。
“我们上一任可敦还未嫁给先可汗的时候,先可汗也没做到这般体贴,可汗是真的疼惜公主。”
“在我们虞朝,男子想娶走女子,也是一样要先请媒人上门提亲,征得女方同意,会带上一对活雁为礼正式上门求亲,这为纳采,纳采完双方交换庚帖,是为问名,问名之后便是纳吉,随后是纳征,男方送聘礼,送完聘礼请期选吉日,到了良辰吉日,男子会八抬大轿迎女子进门,每一步都马虎不得,一样繁琐又郑重,不比你们胡族婚俗差,各地婚俗不同,都是必经的流程,怎么就跟体不体贴、疼不疼惜扯上关系?没有你们可汗,我们公主在虞朝与其他人成婚,婚俗的步骤一样不会少。”
清月听胡族侍女左一句先可汗都做不到这样,别人做不到这般体贴,右一句现可汗能做到这样,就是对宋拾音的重视和怜惜,就觉得心中很不是滋味,这不是他们男方求娶女方应该做的吗?
尤其无音娶的还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女子,是她们小姐。
她就合该天底下最好的男子来配,合该获得最好的待遇,成为最幸福的新娘子。
胡族侍女被清月这么一说,也不懊恼。
毕竟清月在她看来,就是没在底下生活过的,不知道这世上有种女子,连婚礼是什么都没经历过,不过在外面的街上走上那么一遭,就能被人抢去,为那些个男人生孩子。
尤其是底下的胡族,在外头碰上其他胡族劫掠的时候,别说成亲给名分这种事了,就连她们的命都是不值钱的。
宋拾音在换婚衣的时候,无音已经站在了牙帐外,听完了她们说话,他也不出声打断,直到宋拾音穿上胡族繁复的嫁衣出来。
一瞬间,无音只觉得他的世界只剩下了那一抹颜色,他眸光攒动,微微失神,清澈的眸子里透出一丝窥不见底的幽深。
不是没有见过比她更美的女子,他年少时期待的地方,就处于各色美人尽出的地方,单看他如今的外貌,也可窥见他母亲容貌的冰山一角,即便不提他的母亲,也有曾经艳冠盛京的天下第一等绝色敦亲皇贵妃,二皇子与九皇子的生母,再不济,他在东胡国当王子这些年,为了他的王子妃人选,族内亲老这些年为他送来的绝色胡姬不在少数。
他以为他早就见过这世间所有殊色,竟不知,这天下间还有第三种姝色,名叫宋拾音。
第075章
宋拾音穿着一身胡族出嫁的衣服, 比她之前在市集上买的那身蓝色胡服还要惊艳数十倍。
她的肤色本就白,在红色婚服的映衬下,更是肌肤胜雪, 肤如凝脂, 充满异域风情, 美得不似人间姝色。
宋拾音朝他走来那会,他猛然生出了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眼前这个女人,可以属于他吗?
他这种人, 真的可以拥有她吗?
他不确定, 也不知道, 便只能将偶尔略过心头的思绪, 强压了下去。
他很快面色如常,微笑着夸赞今日的宋拾音很美,声音平静,看不出有丝毫异样。
求亲完, 宋拾音和无音两人就在众人的簇拥下出了门, 路上他们需要互相追逐戏逗, 看谁抢先到家。
宋拾音和无音这对新人很快就去到了举办典礼的地方,坐在了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胡族百姓看到他们出现, 纷纷呆立现场。
苏赫巴鲁可汗是他们的王, 早在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时, 就已经知道他丰神俊朗, 仙姿玉立, 普天之下无出其右。
没想到虞朝公主也是天人之姿, 换上胡族衣服后姿容更甚, 丝毫没被异族服装给压了下去。
百姓们纷纷感慨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没人能比他们彼此能适合对方。
感慨完便上前膜拜他们的可汗和可敦,献上他们的忠诚和发自心底的祝福。
接受完他们的祝福,勇士们早已下场玩起了套马比赛,身为胡族的王兼这次的新郎君,无音自然免不了要下场与部下们比试套马。
所谓的套马比赛,就是在草原上放出一定数量的马匹,比试的人用带着绳索的竹竿去套住往他们跑来的马,谁在规定时间内套的数量最多谁赢。
勇士们一下场就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精力,死死盯着往他们飞奔而来的马匹,无数套绳一个接一个地飞出,有些马儿甚至太勇猛,能在套着绳索的时候将拉住它的勇士往前拖出五米远。
一瞬间,尘沙飞起,战况激烈。
下场的人中,唯有一人在一群虎背熊腰的胡人中显得清瘦修长,矜贵自持,一举一动都透着说不出的优雅,像个误入凡间的贵公子。
他淡定从容地站在赛道上,斯斯文文地拎着套马绳,如果不是因为他是苏赫巴鲁,闻名东胡的战神,单凭他的气质,也只会让别人误以为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俊美书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少爷。
他看起来就像个弱不禁风的小白脸,但他不是,他的眸光何其锐利,但凡被他看中的马儿,就没一个逃脱得了他的套马绳,几乎一套一个准,百发百中。
即便是侥幸挣脱的马儿,发了疯地朝他袭来之时,他也能轻松应对,不过一个眨眼的功夫就一跃而起,直接出现在马儿的背上,三两下就能让马儿屈服。
这场比试中,他无疑是最亮眼的那个,根本让人挪不开眼。
毫无悬念,最后胜出的自然是无音,轻易拿到了彩头,他也不藏着掖着,笔直地往宋拾音的方向走来,将他赢得的彩头送给了她。
他朝她走来的时候,嘴角带着笑,身上逆着光,仿佛破开了世间所有禁锢,只为她而来。
一瞬间,竟不知是无音好看,还是风景好看。
夜开始暗下来之时,就是胡人们狂欢之际,他们无论男男女女都下了场,乐师们奏起了乐器,他们开始载歌载舞,好不欢乐,对他们来说,能快乐一天是一天,能快乐一时是一时,这个时候,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尤其这样的盛事,更不能辜负。
劳累了一天,宋拾音是第一个被送回去休息的人,留下无音一个人在现场应付胡族百姓们。
这场婚礼确实挺累人,宋拾音都觉得自己的手指抬不起来了。
好在胡族的婚俗跟中原的又有极大不同,她不需要盖着红盖头,一直等到新郎官应付完所有人再进来掀盖头喝交杯酒。
知道宋拾音经历这一场已经累了,无音甚至遣人过来告诉她,他可能不会太早散场,不用等他,可以先睡一会。
宋拾音也不客气,当即让清月她们帮她拆掉那些个繁重的首饰,梳洗完果断爬上了床。
这一合眼就直接睡到了半夜三更,无音带着一身酒气进来。
他进来后也不叫醒宋拾音,只是站在床榻前,深深看了宋拾音许久,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随后,他便去洗漱,换了身便装后再次进来。
宋拾音只觉身边位置往下坍塌了一瞬,她睫毛微颤,跟着睁开了眼,朝身后的位置看去。
此时的无音已经上了塌,他的眸光清清冷冷,见宋拾音在看他,他倒也没说什么,只是眉心拢了拢,跟她说了声,“睡吧!”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像是情人间的低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