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的较量使季长善心力交瘁,她不可抑止地叹息,最终松掉彭朗的耳朵,沾半指血迹。
置物格中放一包抽纸,彭朗拽了一张纸巾给季长善擦手。她一双倦眼盯住前方的挡风玻璃,随便他怎么摆弄指尖,实在懒得浪费力气挣扎。
彭朗帮她擦完,用同一张纸简单蹭了一下左耳垂。季长善不知道彭朗为什么总让她难过,思考无果,只能轻轻叹息道:“跟你在一起太累了,彭朗。我们一点儿都不合适,你放过我吧,行么?”
季长善未必不爱彭朗,只是不打算再爱他了。意识到这一点,彭朗陷入无声的恐慌。
他迫使自己压制绝望,克制冲动,如果再做出一些强硬举动,照季长善那不服输的倔脾气,以后再想见她就更难了。
彭朗恢复理智,慢慢后撤,退到副驾驶以外,手里还攥着他的银框眼镜。
他没有重新戴上眼镜,而是把它塞进了西装兜里。
不戴眼镜的时候,他的黑眼圈会更加明显,只要季长善还愿意看他,就一定会注意到他缺乏睡眠,而且脸庞消瘦。
他过得不好,才能证明彭朗没了季长善过不下去。
彭朗极其了解季长善,她吃软不吃硬,让她心软就是最好的春/药。
他留意起四周的光线,找到一个最适合的位置,缓慢蹲下去,像只大狗似的斜靠在季长善腿边。
路灯向下落白光,彭朗的侧脸浸在光亮处,每一寸可怜都暴露得恰到好处。季长善开始并不看他,彭朗也不说话,单从兜里摸出烟盒,用两三块一只的打火机点烟。
火焰在秋风中跃动,彭朗打了两次火,最终没有点燃一支烟。
他收起烟和打火机,脸上没做任何表情。季长善目视前方不动,彭朗便稍微低垂眼睛,用长睫毛配合黑眼圈,再辅之以瘦削的脸颊,默默向她的余光传达某种失落、某种无力感。
季长善静止五六分钟,终于向彭朗施舍一瞬间的正面注视。
他个子很高,肩膀宽健,整个人蹲得半高不低,两条长腿蜷在那里,十分委屈。
季长善万分了解彭朗诡计多端,因此猜到他在装可怜。她控制自己不要心软,但是他装得确实挺像的,尤其那左耳垂上还残留血迹,这是她亲口咬出来的,无法否认真切。
不知怎地,舌尖抵在前牙后面抚动了两下。季长善轻咬自己的舌尖,不很疼,她脑子里开始回放刚才激烈的景象,暗骂彭朗咎由自取,简直活该。
她的防身术教练说,女子防身术的要义在于逃脱,假如纠缠对象的身材和力量远超于自己,就一定要想法设法击中对方的要害部位,趁他疼得死去活来,迅速逃跑,切忌恋战。
刚才没一个高抬腿让他断子绝孙,可真是仁至义尽。季长善再度向彭朗倾斜几秒眼光,极度后悔自己的心慈手软,否则也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彭朗并不知道季长善的真实想法,只不过一察觉她投来眼神,就立马转过脸接住。
他看着季长善的眼睛,对她笑,嘴角的弧度近乎于讨好。季长善虽然很吃这一套,但是现实证明,有钱人演起戏来过分娴熟,连心也不动一下。
季长善应对不了力量悬殊级的对手,便决定听从防身术教练的指导,拒绝恋战,迅速逃脱。
她放平语气,真诚地同彭朗建议:“你去找别人陪你玩儿吧。我真的很忙,也很小气,没有时间跟你浪费。”
彭朗去握季长善的右手,还没等碰到,她就抱起双臂。
他的腿已经蹲麻了,但是现在起来就功亏一篑,彭朗只好继续蹲着跟季长善说话:“我不想找别人,我只喜欢你。”
“你的喜欢太沉重了,我承受不起。”
“我以前做得不好,以后不会了。”彭朗捻起季长善的衣角,一双桃花眼缓慢眨动,盛住三五分路灯光。
“在巴黎的那一个月,我想了你很多次。有时候在街上走着,看见一盆花也会想你。每想你一次,我就买一件让我想起你的东西。买着买着,攒了半个行李箱。回国的前一天晚上,我看着那些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就到这个地步了。我早就喜欢你了,小善。以前我不知道自己爱你,也许是知道的,但我害怕了。”
季长善别开脸,不去看彭朗的眼睛,“爱我有那么可怕?”
如果他根本不爱她,季长善还能自我欺骗,说这人就是个王八蛋,撩完就跑,她遇人不淑。可彭朗竟然说害怕爱她。
季长善眉头轻蹙,快速眨了下眼睛,尽量避免思考是不是自己有什么不好,所以从小到大才没人敢爱她。
彭朗从她脸上捕捉到一瞬间的软弱。他怕季长善多想,喉结上下滚动着犹豫片刻,终于决心跨越一部分胆怯。
他低下眼睛,面前走马灯似的滚动回忆,那些过去避之不及的痛苦,一遍一遍经过,彭朗开始抽丝剥茧一般地梳理心绪:“这么多年,我不敢爱任何人,我怕投入感情,又失去。失去的滋味儿并不好受。比起从来都没得到过,拥有以后再失去,实在让我无法承受。”
他尾音轻颤,不细听根本发觉不了。
季长善听出了他的异样,却没有去看彭朗的表情。
她保持缄默,不问彭朗曾经失去过谁,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
他花了一点时间平复心情,再度开口时,眼睛已经抬向季长善的脸庞,“我不想失去你,小善。你太好了,好到哪怕我恐惧爱一个人,都要忍不住爱你。”
这么多年,没有人像他这样诚恳地说爱她,假如彭朗再多说一句话,季长善就会掉下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