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我竟是镇魔司的团宠——这个懒人没起
时间:2022-07-29 06:56:09

  方旭眉心微蹙,扶起金蕊,给她喂下一粒丹药。小心地在她的发髻中摸索片刻,一共拔出九根细如羊毛的银针。
  “苏兄,镇魔司的悬赏追杀令是你接的?”
  “是我。但我不是来杀你的。金昭之死,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家老爷子下血本,委托我们查明真相。”
  “我原本也不知道,现在想来,金昭应该也被偃师制成了傀儡,被控制着亲手屠灭自家满门。他临死前曾恢复神智,抓着我的衣袖想说什么,只说出“小女”两个字,喉间顿时血如泉涌,突然就断了气。我能猜到他的意思。我还有最后一个心愿,你替我将小师妹送回天机阁,我师尊或许知道解除傀儡术的办法。”
  “举手之劳,不必行此大礼。我送,我送。”
  苏穆辰扶住金蕊,给她来了一个五花大绑,防止有其他人能够操控傀儡。恰在这时,四面八方,各种飞行法器的光芒划破夜空。他们被一群魔修包围了。
  为首的年轻男子长相阴柔,生得十分昳丽美艳。但是眼神非常凶,绝不会被认错性别。他懒洋洋地抬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他身后的魔修大声道:“尊上有令:这些仙门弟子全部灭口,一个不留。”
 
 
第11章 魔尊
  上百名魔修齐刷刷地抱拳,应声道:“属下遵命。”
  卿月不等他们先动手,直接一招漫天花雨,洒出一百张昏睡符。大多数幸运的人都躲开了,只有二十几个倒霉蛋瞬间被放倒。
  在一阵东倒西歪、满地滚红薯一般的骚乱中,卿月的本命剑出鞘。只见一道雪亮的剑光一闪,犹如银色闪电撕开夜幕,直刺魔尊的心口。
  魔尊金世离只来得及侧身一让,那道雪色剑光划破了他的衣袖,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一道细细的血痕,把他身后的一名魔修给抹了脖子。
  另一边,苏穆辰将金蕊扔给方旭,祭出本命剑秋露白,给每个中了昏睡符的魔修都补上一剑,让他们在昏睡中魂归黄泉。
  方旭带着金蕊飞身后退,退进小竹屋中。
  苏穆辰时常被广微子追着打,闪避的功夫极强,逃跑速度一流。就像一尾滑不留手的鱼,穿梭在人群之中,专门挑弱小的魔修下黑手。
  而且,这个剑修特别狗。他借着夜色的掩护,出剑无声无息,完全隐去了剑芒。他像鬼魅一般神出鬼没,各种阴招损招接连不断,甚至阴死了两个金丹期的魔修。
  仙门弟子向来讲规矩,极少出现这种不要脸的另类。魔修们防不胜防,咒骂声此起彼伏。
  卿月左手剑诀一引,她的剑倏忽折返回来,从背后袭击金世离。
  枝头的杏花簌簌飘落,金世离只觉得颈侧陡然一凉,几缕墨发被剑气割断,发丝随着夜风飞散。他徒手捏住卿月的本命剑,唇边泛起一抹邪魅的笑:“都说‘爱之深恨之切’,卿月,你出剑这么干净利落,是因爱生恨吗?”他的修为足以碾压赵卿月,所以他现在有一种类似于猫戏耗子的心态。
  这个时期,赵卿月应该不知道陆长庚就是金世离。卿月必须维持人设。
  她上前两步,一脸茫然地问:“你是谁?”顺便抽空给自己贴上一张金光符,金光护体,稳。
  金世离被噎住了。他此生最快乐、最安逸的一段时光,是在天虞派外门度过的。他特别怀念那种生活,而且他必须弄清楚一件事——天虞派的剑修为什么总能越级击杀修为比他们高的对手?筑基期吊打金丹期,金丹期吊打元婴期,洞虚期吊打大乘期。
  金世离特意换了一个身份,再次潜入天虞派的剑宗,成为外门弟子。然而这一次,没有卿月替他遮风挡雨,一切都变得不那么美妙——他长相阴柔,时常被其他外门弟子欺负、排挤。偏偏天虞山上有护山大阵,将他的修为压制到筑基期,被一群外门弟子按在地上摩擦。
  于是,金世离不得不承认,之前那种简单又惬意的日子,是赵卿月给他的。然而,卿月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护着。陆长庚是卿月的师尊赵玟在凡间的远亲,所以卿月对“陆长庚”格外照顾。像金世离这样普通的外门弟子,根本挤不到赵卿月的身边。
  多少人哄抢打扫藏书楼的门派任务,就为了在赵卿月去藏书楼借书的时候,远远地看她几眼。若是有幸能替她打起门帘,听她说一声“谢谢师兄”,可以吹嘘好几天——青云榜第一唤我师兄!
  金世离不甘心——故地重游,竟然找不到一丝一毫卿月喜欢过他的证据。
  卿月的爱好比较特殊,少女大多喜欢花花草草,或者猫狗鹦鹉之类的可爱小灵宠。卿月只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石头。除了涂山青,她不碰任何灵兽。每次下山,卿月都会捡一些小石头,洗干净收藏起来。烟波小筑的后院堆满来自天涯海角、深山老林、江河湖泊的奇石。既有玉石、玛瑙、宝石、雨花石、陨石等等,也有平平无奇的普通石头。
  一开始,金世离迷之自信,他认为卿月是那种特别好骗的人,想知道剑宗越级挑战的秘密,从卿月这里入手最好。
  金世离去净月河边捡了一些好看的五彩石,又去齐物阁买来一块上好的昆山墨玉,送到烟波小筑。然而,他还没见到卿月,先被谢君宇暴揍一顿,外门弟子擅闯烟波小筑,剑宗的师兄一人一脚,把他踹下铸剑峰。
  金世离暗暗发誓,早晚有一天,他要破开护山大阵,杀上天虞山,把谢君宇的头盖骨拧下来当酒壶。整个剑宗,鸡犬不留。
  对上卿月疑惑的眼神,金世离冷笑三声:“宁可以身挡剑,也要护他周全的小师弟,你此生都忘不了吧?”
  卿月又上前两步,真诚地点点头:“是啊,忘不了。我一看见路边的垃圾,就想起他。”
  金世离暴怒,下意识便要折断卿月的本命剑。
  电光石火之间,剑气在卿月的指尖凝聚到极致,化作剑意。
  金世离的心口被一把无形的利剑刺穿,剧痛之下,他手劲一松,卿月的本命剑趁机逃脱。
  “尊上!”
  “谷主!”
  “殿下!”
  金世离的属下心中直发慌,什么称呼都冒出来了。没错,魔修并不会自称魔修,他们来自九大派中的乐游谷。
  “无妨。一个分神而已。卿月,你比以前有趣多了。”
  金世离是天魔一族,本体坐镇魔界,分神跑到繁霜城来搞事情。
  卿月似笑非笑:“哦,没了你一切都比以前有趣。”
  她此刻有一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越级打伤魔尊,她体内的灵力已经消耗殆尽。
  金世离抓起被遗忘在地上的偃师,吸尽他的修为,心口的伤飞速愈合。
  与此同时,苏穆辰发出一声闷哼。“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被几个愤怒的魔修围攻,连中三刀。必须说一下,不愧是真正的大魔头,疯起来六亲不认,为了砍中苏穆辰,连同伴也一起砍伤。
  方旭安置好小师妹金蕊,仰头吞下剩余的所有玄灵丹,走到小竹屋前,单膝跪地,伸手按住地上隐藏的阵眼。一个巨大的阵法瞬间被激活,狂暴的灵力带起的飓风,将无数草叶和沙尘卷上高空,小竹屋的屋顶直接被大风掀飞。
  这是方旭提前布置好的“天罡伏魔阵”。紧接着,他一边咳血,一边将全身的灵力灌入阵眼。小竹屋所在的整片丘陵,都被阵法的光芒笼罩,亮如白昼。
  在天罡伏魔阵的范围之内,所有的魔修,修为被全面压制,金丹期封顶。
  金世离见讨不着便宜,果断召来镇魔司的那些傀儡,当作炮灰冲击伏魔阵,掩护他们撤退。从开始到结束,没有魔修主动袭击卿月,因为魔尊金世离最近动不动就往天虞山跑,对卿月的态度也十分奇怪,他们猜不透,不敢多事。
  人体傀儡术十分霸道,被五花大绑的金蕊居然还是受到影响,扭动着,从坐榻上摔下来。
  劫后余生,卿月、苏穆辰、方旭围坐在阵法中。动作完美同步:磕丹药、打坐、整理衣裳。
  方旭忽然问:“苏兄,借你的溯洄镜一用。我想知道小师妹和偃师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苏穆辰从怀中摸出一面铜镜,抛给他。
  方旭将溯洄镜对准一枚玉佩,那是金蕊的随身之物。
 
 
第12章 真相
  天虞派广微子热衷于鸡娃。有这样的掌门,特别催人上进。
  天机阁掌教顾朝辞则相反,她是个甩手掌柜,连亲传弟子方旭都不怎么管。如果说方旭还有幸能得到师尊指点一二。方旭的师弟师妹,基本靠自学成才。
  比如小师妹金蕊,她就入门拜师那天,见过掌教师尊顾朝辞一面。后来修炼遇到问题,只能找大师兄方旭。
  方旭又当师兄,又当师尊,一手带大了小师妹金蕊。关系自然是极亲近的。
  而随着金蕊渐渐长大,出落成娇憨可爱的少女,天机阁的几位师兄更是把她捧在手心里,千依百顺。就这样,总是对金蕊爱答不理的外门弟子偃师,反而引起了她的注意。金蕊撞见偃师受罚,跪在台阶下淋雨,还替他撑伞。
  从他们相处的日常,可以看出来:偃师的骨子里有种极度的自卑,表现出来就是很强的虚荣心。方旭当妹妹疼爱的金蕊,几位内门师兄朝思暮想的小美人,总是围着偃师转,让他觉得很有面子。金蕊家世好、模样好、天资也好,偃师就喜欢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他爱金蕊,但他更爱他自己。
  很快,金昭发现自家女儿金蕊的异常,试图阻止金蕊和偃师交往。
  偃师对金蕊说:“你跟我远走高飞,等我们有了孩子再回来,金长老就会同意把你嫁给我。”
  虽然修真界没有性别歧视,天机阁掌教顾朝辞就是女儿身,但闺中女子未婚先孕,名声难免不好听,不仅自己会遭受非议,连家族也要蒙羞。
  金蕊六神无主,去找方旭倾诉。
  方旭听完事情的经过,十分不看好偃师,他语重心长道:“小师妹,我也是男人。将心比心,如果偃师真的喜欢你,他会敬你、怜你,为你考虑,争取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绝不会说出‘远走高飞,有了孩子再回来’这种话。你要是稀里糊涂地跟他走,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你若还认我这个大师兄,就回家去。金长老或许强势了一些,但他看人的眼光不差,我也觉得偃师并非你的良人。”
  金蕊傻乎乎地把方旭的话告诉偃师,她眼中含泪,捏着一片衣角:“旭哥哥从不骗人,你要是真心喜欢我,就上我家提亲。如果爹爹不同意,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偃师最讨厌像方旭那样的世家公子,就因为投胎投得好,名声、地位、修炼资源,皆唾手可得。掌教顾朝辞看在他爹娘的面子上,亲自指点他修行。
  “啧啧,‘旭哥哥’,叫得多亲密?听说他才是金长老中意的乘龙快婿,和谢君宇齐名的美男子,又是青梅竹马,你对他就没有一点想法?”
  这是金蕊第一次和偃师吵架。
  她哭得双眼通红,飞奔回家,一夜辗转反侧。天还没亮,就忍不住去找偃师,想把话说清楚——金家和方家是世交,她从小就喊方旭哥哥。
  谁知刚巧撞上偃师鬼鬼祟祟,和一个披着黑色的斗篷、不肯露脸的人碰面,他们还把一封匿名信送到方崇安方伯伯手中,信中说方崇安的嫡长子方旭被狐狸精迷得神魂颠倒,无心修道。
  方崇安将信将疑,跑去一看,一只红狐在花圃间酣睡,方旭看向狐狸的目光,满是宠溺,他提笔在绢帛上细细勾勒出狐狸的轮廓,调了些彩墨,姹紫嫣红的鲜花、睡姿狂野的红狐,栩栩如生。
  这时,红狐狸醒了,看见方旭在画像上盖章,就凑过去问:“盖上这个刻着你名字的印章,是什么意思?”
  方旭道:“这幅画是我的。”
  狐狸用爪爪蘸了些印泥,在方旭的衣摆上按了一个爪印:“现在,这个画师是我的了。”
  “没错,是你的。”
  方崇安震惊了,一向有洁癖的方旭,唇边含笑,就穿着那件印着狐狸爪爪的衣裳,喂狐狸吃肉。
  作为过来人,方崇安知道儿子已经彻底沦陷。自古以来,人和妖相恋,没有一个结局好的。他狠心棒打鸳鸯,方旭护着狐妖,被他爹方崇安打得卧床不起,失去意识之前,还不忘威胁他爹:“你若杀了有苏翘翘,我就陪它一起下黄泉。”
  有苏翘翘就是那只红狐狸,它的尾巴很翘。
  金蕊躲在一边,实在看不下去,她把有苏翘翘藏在灵兽袋中,带回家。
  “有苏姐姐,你先在我屋里躲一躲,等旭哥哥一醒,我就告诉他你在这里。”
  话说方崇安被方旭气得直哆嗦,又没捉住狐妖,去金家和金昭一起借酒浇愁,两人越说越起劲。
  金昭:“那偃师上门提亲,该有的聘礼,什么大雁、羊、鹿、清酒、粳米,一样也没有,还一副我穷我有理的嘴脸,气死我了。他是筑基修士,只要有心,花点时间,不用一分钱就能凑齐那些东西。但凡他能有阿旭一半靠谱,我也不至于直接撵人。小蕊要是再不听话,我打断她的腿!”
  方崇安劝道:“千万不要在气头上打孩子,我下手太重,旭儿到现在都没醒。后悔呐。”
  金昭:“确实,方兄干嘛打那么狠?阿旭那孩子,我看着长大的,人和妖岂能长久?他太年轻,一时犯迷糊罢了。我一直希望他能给我当女婿,哎。”
  方崇安:“就让他给你当女婿,我的儿子我了解,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让他把人娶进门,以他的品性,夫君该尽的责任,他都会做到最好。”
  金昭:“对,两小无猜的情分摆在那里,这件事我看行。”
  金蕊一直在窗外偷听,等方崇安一走,她急忙跑出来,苦苦哀求,让金昭不要把她许配给方旭,金昭哪里听得进去?
  于是,金昭和方崇安火速结成儿女亲家,方旭还昏迷着,方家连聘礼都已经送到金家。礼单奇长,送聘礼的车马,堵了整整三条街。整个天机阁都知道了。
  金蕊急得团团转,希望方旭尽快醒来,想办法取消这桩婚事。由于她天天往方家跑,偃师在半路上挡住她的去路,冷嘲热讽:“你就这么迫不及待,要当方夫人?”
  金蕊眼眶微红,“和旭哥哥无关,你跟那个黑斗篷做的事,我都看到了。”
  谁知偃师竟然凶相毕露,劫持金蕊,离开了天机阁。
  一开始,金蕊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偃师和那个黑斗篷一起吸食半妖的修为,她才惊觉:偃师早已入魔。黑斗篷是乐游谷的魔修,他们修炼禁术,计划通过控制方旭,间接控制整个天机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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