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陆少爷从来没有为钱烦恼过,哪怕是如今离家出走,一张卡也没有带在身上,最后司机硬塞给他一张作为零花钱的卡也有十万块。
他过去,在餐厅吃一顿西餐就可以刷走五位数。
现在,这家小吃店里,他把所有感兴趣的菜都点了一遍,一张桌子摆得满满当当,总花费也不过300块。
老板还要对他笑得那么殷勤。
这时候,店里来了新客人,响起清润悦耳的女声:“青菜鸡蛋面一份,这里吃。”
“好咧,六块。”
陆季屿手一顿。
抬头看去,果然,又是她。
这个女孩,自从上次那个雨天在电梯里见过之后,他就有一种总是见到她的错觉。
明明这条路上远远不止这一家小吃店,她为什么总要来这里,在他跟前晃来晃去?
不过话说回来,她怎么每次都只点一份最便宜的青菜鸡蛋面。
陆季屿看了看女孩纤瘦的胳膊,又看向自己点的一桌子菜,感觉有点不爽。虽然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吃过饭之后,陆季屿没有什么固定节目。
离家出走是为了随心所欲,他才不用像别人一样去找工作养活自己。他只要做个闲人,拼拼模型,玩玩手工,游戏人生。
回出租屋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卖菜的小超市,鬼使神差就走了进去,挑了鸡蛋、青菜、鲜虾和牛肉。
结账的时候,陆季屿心里还是不能接受自己的这一诡异行为。
他从来没有下过厨房,买这些干嘛。
回到家以后,朋友给他打电话:“陆少,离家出走的日子不好过吧?在忙什么呢?”
“看菜谱。”
朋友:“……”
几天后,陆季屿买的一箱模型涂料快递到了,他买的都是最顶级的材料,翻翻卡内余额,十万块钱如今只有不到五万。
但他从来不为钱烦恼,五万也够他生活了。
收了快递,他继续回到厨房,煲他的松茸乌鸡汤。
再次路过卖菜超市,看到店里新进了一只大龙虾,他果断买下来。
自从开始研究菜谱后,他的做菜天赋点满,已经能做不少高难度的菜了。
虽然开始学习做菜,却也不耽误他每天去那家小吃店蹲守,不,不是蹲守,是休闲而已。
反正也不饿,他通常就点一份瓦罐汤,连主食也不要,就慢条斯理地喝汤。
哪怕因为消费下降,老板脸上失去了殷勤的笑,他也能保持优雅。
他已经掌握了规律,通常这样的蹲守都是有效的,可以时不时和那个女孩隔桌共进一餐。
女孩吃饭非常安静,有时候也会中途接个电话。他听到她说起剧本、学校什么的,推断她应该还是一名大学生,但同时有兼职在身。
这天,陆季屿主动对朋友说:“你那个店面设计项目,我可以帮你做。”
朋友惊掉下巴。
陆季屿:“设计费只收你一万块。”
朋友“啊”地惨叫一声,像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你变了,你要下海了?”
陆季屿:“……”
只不过是给你做设计,收你设计费而已。
一万块,可以多买几只大龙虾。也不是他想吃,就是觉得,用来补身体应该有点效果。
那个人,太瘦了。
朋友试探:“你缺钱啊?要不回陆家吧?”
“滚。”
一个正午,太阳晒到地面快要熔化。
陆季屿见到简樱坐在路边歇息,嘴唇发白。
中暑了?
他进超市买了一瓶冰水,快步走到她跟前,把水递出去。
简樱抬头,疑惑地看他,手没动。
不敢喝陌生人给的水是吧?挺好。陆季屿想着,自己拧开了瓶盖,演示性地喝了一口。
“我喝了,水没问题。”
但是喝过的水再递出去,好像更加不妥了。
陆季屿觉得自己的脑子最近有点不够用。他干脆一把抓住简樱的手腕:“走,去我家吃饭。”
那手腕,比想象中还要细。
“你……你干嘛,你是谁!”简樱慌了,伸出另一只手阻止他。
“我说了,去我家,我给你做饭吃。”
简樱:“……流氓!”
陆季屿是第一次别人喊“流氓”,以至于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整个人恍惚了一下。
简樱甩开了他,跑开时身子还有些摇晃。
陆季屿站在原地,自言自语:“都不知道自己太瘦了吗?”
半晌,他低下头,摸了摸手被握过的地方。
触感好像还在,好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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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事出门,本来以为不会写的,结果回来后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手,把番外给写完啦哈哈哈~
番外也有小红包,明晚9点来给大家发~
感谢在2022-08-05 21:20:04~2022-08-06 18:53:2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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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1章 番外2
陆季屿又梦见那个女孩了。
明明,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清晨,身下有湿黏的凉意,他翻开被单看了看。
“瞧你的出息。”
“你就那么喜欢人家?”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
每日的清晨自问自答,似乎成了一种仪式。
他们的上一次对话,她说他是流氓,这里头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思前想后,应该是她因为还不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了名字,他就能在她那里扎根了。
陆季屿做了一只手工风筝。
不算好看,但很特别,他保证,全国也找不到第二只类似的。
他在一张白板上写下推论:
已知,她住在8楼。
又知,她手头拮据。
得出,她应该住的是单间。
单间是最便宜的户型。
陆季屿自己一个人住在7楼,租的是两房一厅。
这栋楼里,一个楼层有两个单间。04房和05房。他不知道她住的是哪一间。
和他垂直距离比较近的是804,他打算先试试这间。
他用电动鱼竿和一些小工具,把自己做的风筝送上了804的阳台。
然后上楼敲门,或许就能见到她。只要说自己的风筝不小心卡在她家阳台了,见面的理由就很充分。
然而804的门开了,不是她。
他拿走风筝,仍不气馁。
不是804,那就是另一间,805。
从他的阳台到805的阳台距离太长,电动鱼竿够不着,需要用类似于弹弓的发射器。
他自己改良了一个,发射了小钩子勾在805的阳台上,然后用透明钓鱼线把风筝一点一点送过去,让风筝卡在阳台那里。
忙碌许久,终于搞定了。
他擦一把汗,呼出一口气,同时觉察到一道目光。
隔壁家的阳台上一个小男孩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往家里跑:“妈妈,有变态!”
变态?
流氓?
呵,他怎么可能是那种人?
他只不过是想正式认识她而已……
完了,这样一想好像更像变态了。
他强行摁下种种离谱念头,上了楼,敲门。
门开了,真的是她。一瞬间,他有些缺氧,机械地说出准备好的台词。
“我的风筝好像卡在你的阳台了,我……可以去拿回来吗?”
女孩微愣,然后点了点头,将门敞开,让他进去。
拿了风筝,陆季屿不太舍得马上就走。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他举起风筝,没话找话。
“风筝?鱼?”
“是鲫鱼。”
“哦。”女孩配合地点头。
“我叫陆季屿,季节的季,岛屿的屿,如果你忘记了,就想想鲫鱼风筝。”
女孩听后,没忍住眼睛弯了弯。
她在冲他笑……
真好看。
他感觉他该走了,简樱却问:“是你亲手做的风筝吗?”
他点头。
“哦,是给孩子做的吗?”
“什么?”陆季屿拧眉。
“听说幼儿园的老师会要求小朋友做各种奇怪的东西,有时候家长不得不帮忙。”简樱解释了一下。
陆季屿抿了抿唇:“不是,我单身。”
然后又见她笑了。
笑眼里似乎还有几分狡黠。
他整张脸微红。
懂了,原来她是明知故问,这是……在调戏他。
不过那天,她还是没有告诉他,她的名字。
陆季屿的生活,也不是毫无进展。
之前清早的自言自语,总算发生了一点变化。他的清早仪式改成了俯卧撑。
“她也喜欢你?”
“她不喜欢你。”
“她也喜欢你?”
……
他要看自己能坚持几下。
——
陆季屿发现女孩这段时间回小区都比较晚。
恐怕是学校的事情和兼职的事情撞上了?
还好他发现了。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很危险的。这样怎么行?
路灯下,他一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为了不被冠上“流氓”“变态”之后的第三个恶名,他特意乔装打扮,戴了口罩和帽子,暑气正盛时把风衣领子高高竖起。
他的朋友评价他把“跟踪狂”三个字明明白白写在了自己的脑门上——他不认同,因为他已经遮住了脑门。
每每等简樱路过,安全进了小区楼,他才撤离。
一直这样“守护”了好几天。
终于有一天,时间很晚了,她还没回来。
路口远方有一阵喧哗的声音。
他担心是她,赶了过去。
有人被电动车撞倒了,不过,不是她。
“怎么了?”一起围观的人群里响起她的声音。
陆季屿抬头看去,她应该是刚刚下了公交车,看到这边有情况就来围观了。
“没什么,好像就……磕破了皮。”
糟糕,伪装了全部,唯独忘记要伪装声音。
她一愣,认出他:“啊,是你啊。”
陆季屿等了一息,没有听到她说“跟踪狂”,便假装淡定,“嗯”了一声。
然后不知怎么回事,围观人群散开后,他们自然而然地一起往回走。
只是路上没人说话,气氛有点奇怪。
陆季屿恨不得把身上的风衣扒掉。他没料到会这样被她认出来,她会不会以为他这个天气穿成这样是有病?
满脑子天人交战之际,还是她先打破沉默:“我要去小超市那里签收一个包裹。”
她示意陆季屿可以先走。
陆季屿两手插着风衣口袋,说:“一起吧。”
顿了顿,补充道:“夜里黑,一个人不安全。”
这好像是头一回,在她面前不再口是心非。
简樱笑着道谢。到了小超市的包裹代收点,她对营业员说:“你好,手机尾号XXXX,简樱。”
那是陆季屿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
很快他就发现,好像是她故意说给他听的,因为收包裹只需要报出手机尾号就够了。
他心里一瞬间甜蜜泛滥,嘴角扬起来。
简樱拆掉包装袋,将包裹里的东西抱在手上,那是一本粗糙装订的书。
“这是书?”他问。
“是剧本。我的工作是这个。”
“编剧?”
“不是,剧本诊断师,你可能……”没有听说过。
她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到陆季屿点头道:“那你很厉害。”
“你知道这个职业?”她惊讶,一般情况下说到工作时,她都要和人解释很久。
陆季屿笑了笑:“我硕士时期专业虽然是经济管理,但辅修了电影学。我们学校的电影学院和好莱坞有很多合作。”
简樱眨了眨眼,没说话,似乎也奇怪,为什么他这样的学历背景会流落到这里,整天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两人继续沉默,一直到进了电梯。
“简樱。”陆季屿开口。
“嗯?”
“是哪个樱?”
“樱花的樱。”
“和我想的一样。明天见。”7楼到了,他先出了电梯。
简樱看着他的背影,有几分迟疑,但还是轻声说:“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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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总共3章,这是第2章
本章也有小红包~
第42章 番外3
第一次,她来他家里吃饭。
第一次,他们一起在家看电影。
第一次他亲她,唇在她脸上停留,呼吸停住。
……
恋爱原来是这般叫人抓心挠肺,又欲罢不能的东西。
那天,她又穿了那条改良旗袍——是他第一次在电梯里留意到她时,她的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