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铁青着脸,将她拽到了卫生间,拿起淋浴的喷头就往她脸上冲,“女孩子家家的,在这种地方工作,不是乌七八糟是什么!给我洗干净,以后再来这种地方,再画成这副鬼样子,我扒了你的皮!”
向阳呛了好几口水,脸上的妆都被冲得差不多了。
沈君直到消了气,才停了手,扔了个干净的毛巾给她。
可女孩卸了浓妆就像是卸下了坚硬的外壳,蹲在地上,抱着膝盖缩成了一团,把头埋得深深的,时不时发出几下轻声的啜泣,委屈极了。
他看了她许久,咽了口气,蹲下来,拿起了毛巾,轻柔的擦着她脸上头发上的水,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软了下来,“是我下手重了,对不起……”
她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惊讶的抬头看了他一眼。
沈君媚眼温润,轻轻的擦着她脸上的水,就像擦着一件精致的艺术品,生怕弄疼了她,“我以为我只要把钱留给你,你就能过得很好,是我忘了,你才只有十八岁,需要哥哥来照顾,需要哥哥来告诉你,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他这是入戏了?看来装柔弱还是很有用的。
“我知道你刷爆我的卡,把照片爆给媒体,都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但是,小阳,你没有看到我留给你的东西吗?”他这么一问,向阳是一脸蒙圈,“什么东西啊?”
沈君愣了一下,不明就里的站了起来,“没有看到就算了,照片的事情,我不追究,以后要什么就和我说,不要这样做了,离开滨城,好好生活吧”
“我不要……采臣哥哥……”她伸出一根手指勾住了他的裤脚,“我长这么大都居无定所,我得讨男人开心才能吃得饱饭,从来没有人像你一样给我花过那么多钱,你为什么不要我……”
这略带哭腔的语气,白白嫩嫩的脸,水汪汪的眼睛,尤其是她眼角那颗像是从酒里捞出来的泪痣,把沈君的心都化成了一滩水,“我没有不要你,只是……”
“我知道,虽然我是下了药,你有些气恼,想要杀我,可是你还是舍不得,你把船上的人都杀了,却没有杀我,还把我带下了船,是因为你被我勾引到手了,你喜欢我,既然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那你为什么不能带我回家,我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男人呵呵的笑了两声,蹲了下来,“小狐狸精,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的钱?”
“都,都喜欢……呵呵呵呵……采臣哥哥,你不要这样想嘛,世界上有钱人那么多,我为什么不喜欢别人的钱,只喜欢你的呢?那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你,对不对?”
“小阳,记住我今天说的话”他捏着她的脸,非常认真,“我的自制力没有那么好,机会我已经给你了,两次,现在好好的做一次选择,我最后问你一次,走不走?”
“不走……”向阳攀住了他的脖子,“我爱采臣哥哥,我要和采臣哥哥永远在一起……”
“好,哥哥带你回家……”
夜幕垂垂,水汽氤氲,离开了灯红酒绿的闹市区,街景都变得越来越单一了,大海的声音一浪一浪的往耳朵里涌,沈君亲自开的车,没有让任何人跟着,去了他在海边的一栋别墅。
这栋别墅是他一年前买的,经常来,却从来没有在这里过过夜。
车停在了车库,脚刚刚下地,就听到了嘤嘤嘤的海豚声,向阳兴奋得立刻迎着声音的源头跑了过去。
房子面朝着大海,海边有一座长长的木桥,木桥两边铺着昏黄的夜灯,直直的延伸到了海里,桥的尽头,有一座亭子,四面挂满了纱帘,海风微起,飘飘扬扬。
可爱的海豚们就在那里,围在亭子边上。
这些都是沈君养的,养了快一年了,不管他多忙,每个星期都会来看他们一次。
看见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们,女孩开心极了,“你怎么养了这么多海豚?”
男人挑着眉毛笑了笑,“要不然我怎么会知道,他们喜欢把小鱼的头咬掉,当飞机杯用呢?走吧,回家看看,你肯定会更喜欢的……”
哥哥,我们以后住的地方一定要能看得见大海,最好还能养十只八只海豚,它们每天都会跳起来亲亲我的脸,我还想要一个很大的壁炉,就像童话书里写的那样。
等冬天的时候,外面下雪了,哥哥就能在壁炉边上讲故事给我听。
我还想要一个巨大的水晶吊灯,一个螺旋式的楼梯,还想要一个很大的衣帽间,里面都是我喜欢的裙子,有公主穿的那种大裙子,还有纷纷嫩嫩的小裙子。
窗户上还要挂着风铃,有的是用贝壳做的,有的是用石头做的,每次海风吹过来的时候,就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就像我在和哥哥说悄悄话一样。
她伸出手,一点一滴的抚摸着这个像城堡一样的地方,从壁炉到螺旋式的楼梯,从衣帽间粉粉嫩嫩的裙子到窗户边那些一串一串的风铃。
“都是给你的,喜欢吗?”男人的声音温润儒雅,女孩却看着这个地方迟迟的没有回过神,“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
“我就是知道……”他走近了她,“上次……弄疼你吧,早点休息”
他都要走了,但是脚到门口,又回过了头,“我有两个问题要问你,你心脏的地方,有一处伤疤,还记得是怎么受伤的吗?”
“不记得了”她望着窗户边的风铃摇了摇头,“老院长说捡到我的时候就以为我死了,亏我的心脏长偏了一点,做完手术,发了十几天的高烧”
“后来,八岁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的名字叫向阳,从前还想着去找,可能会找到我爸爸妈妈,和我的家人,再后来就放弃了,因为伤得这么重,他们肯定也以为我死了”
沈君沉了沉眼眸,哽咽了一下,“第一次?谁干的?”
她冷笑了一声,终于回头看他了,“采臣哥哥……你很介意啊?我是在花街那种地方混的,你不会以为那种地方的女人还是处吧”
“我只是想知道”
向阳走近了他,“我一个女孩子,没有家人,没有依靠,只能靠自己的身体赚钱花,第一次啊……我想想啊……”说罢……她还真的仰着头仔仔细细的思考了一阵,“十二三岁的时候吧,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老院长退休以后,孤儿院来了一个老变态,经常让我们穿很恶心的裙子……”
“行了,别说了,好好休息……”他像是在隐藏某种情绪,快步离开了这里。
第14章
海风吹散了朝阳,铺在海面上的阳光都格外柔软,女孩躺在酥酥软软的大床上,是被楼下飘上来的香味唤醒的。
她穿着粉色的睡衣,睡眼迷蒙,光着脚,顶着一头鸡窝急急忙忙的下了楼。
沈君穿着白寸衫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的,窗外的海风吹进来,带动了他额前的几缕头发,金色的阳光洒在身上,连背影都是温文尔雅的。
他端着煎好的蛋上了桌,向阳闻着香味伸手就搭了一下。
男人想也没想一筷子就抽了上去,“跟谁学的!先去刷牙,洗脸洗手,再来吃饭”
她气鼓鼓的横了他一眼,“哦……”
早餐做得很简单,只有一锅粥和两颗煎蛋,但是味道却很好,不咸不淡的。
“你会做饭?你在国外长大的,喜欢吃中餐就算了,居然还会做?”
沈君轻哼了一声,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放下了筷子,“嗯……我吃不习惯国外的东西,在外面自己慢慢学的,只要不是很复杂,都会做,想吃什么就告诉我,嗯?”
这里没有沈君的衣服,吃完早餐,江海就给他送过来了,他还带了一个人过来,说是姓古,看起来年纪有些大了,是沈君的私人医生,说是来给她做体检的。
体检?他是担心我是从花街里出来的,有什么脏病?上次耳朵里的那个窃听器已经拿出来了吧,但医生会不会看到术后创伤啊?
向阳忐忐忑忑的跟着医生上了楼,但显然是她多虑了。
体检不是全身的体检,没有检查什么妇科的项目,也没有检查她的耳朵,只是很细致的看了她的心脏与脑子。
从楼上下来,沈君已经换好衣服了。他穿上了西装,穿上了皮鞋,戴上了金色边框的眼镜,银白色的戒指,浑身上下满满的书卷味,和新闻里那个斯文败类一模一样。
他抬了抬手,招了一个人进来,“他叫小成,以后就是你的私人保镖,负责保护你的安全”
“向小姐好”这个叫小成的年轻小伙,非常礼貌的冲她弯了弯腰。
向阳却翻了个白眼,冷笑了一声,“你是想让他保护我还是想让他监视我啊?我,不需要什么私人保镖,我在道上混的时候,这小子还在喝奶吧!”
“不许再提以前”沈君翘着二郎腿坐在了沙发上,“既然话说到这里了,我们顺便聊一聊给我当小情人的规矩,我可以给你买名牌买豪车,买你所有喜欢的东西,但是有一点,不许说脏话,不许再抽烟,不许去花街,也不许画那些奇奇怪怪的妆,做个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懂?”
“明白,就是当你喜欢的那一款清纯小妹妹呗!”向阳道,然后重重的指了一下小成,“但是我自由自在习惯了,这个人我不喜欢,也不需要人保护!”
“你既然之前跟过冷兴,就应该知道我是什么人,这个世界上每一秒钟都有人想要我的命,跟着我很危险”沈君摊了摊手继续说道。
“我没有任何监视你的意思,你要是不喜欢让他跟着你,可以让他离你远一点,不过如果你的安全出了问题,就算是掉了一根头发,我都会杀了他,你们看着办,我最近很忙,有空会过来看你”
沈君说完就带着江海和那个私人医生走了,这栋漂亮的别墅里就只留下了她和这个叫小成的大眼瞪小眼,“向,向小姐,君哥的话您也听到了,给条活路……”
他们上了车,按照惯例开往公司,古医生清了清嗓子,给沈君汇报了体检的情况,“向小姐的心脏应该是十年前受过枪伤,现在恢复得很好,后续只要不受大的刺激,就没有问题了”
“嗯……”沈君轻轻的应了一声,古医生继续说道,“不过,看这伤口缝合的情况,当时给她做手术的那个医生应该是个无照黑市医生,缝合手法还不如很多医学院的学生,那种条件下,估计连麻药都没有打,十年前,才七八岁啊,吃过不少苦头吧”
十年前的那颗子弹,打中了她的心脏,他是亲眼看见的。
枪伤,怎么可能去什么正规的医院做正规的手术,那时候她才八岁,没有麻药,用刀子生生的把原本血流不止的伤口划开,把子弹取出来,再一针一线的缝合。
可他还记得,他的妹妹,是个被蚊子叮了,都会泪眼汪汪的求着他摸摸的女孩。
他几乎都能想象得到,那个小小的女孩,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她颤抖,她害怕,疼得撕心裂肺,她手足无措,挥舞着小手,声泪俱下,“哥哥,我疼,我害怕,哥哥……”
那可是剜心之疼啊……沈君的心脏都跟着颤抖了一下。
他微微合了合眼眸,从旁边摸出了一把消音枪,前面开车的江海从后视镜里看到,微微皱了皱眉,君哥两个字还没叫出去,眼睁睁的看着他对着自己的手手手臂来了一枪。
子弹穿透皮肤,冲进血肉,鲜红的血染红了白色的袖口。
沈君咬着嘴唇,红了眼眶,将受伤的左手伸给了旁边的医生,“不要打麻药……”
身体某个地方疼了,心脏就不会那么疼了。
整个缝合包扎的过程,沈君都沉着脸,看着前方,没有任何表情,直到结束了他才接着问了一句,“她为什么会忘记八岁之前的事情?还能记起来吗?”
“人类的大脑很奇怪,在感受到一些极致疼痛的时候,感觉到身体物理性的承受不了了,就会选择性的遗忘那些疼痛,可能是十年前那场手术让她的神经系统自己麻痹了物理疼痛的记忆,又或者是十年前某些极大的心理创伤让她的脑子自己选择了忘掉,能不能记起来,不好说”
极致的物理性疼痛,极致的心理创伤……是那颗子弹,还是因为我把你丢了……
沈君哽咽了一下,“江海,帮我去找一个人”
实在是想不通啊,像沈君那样双手沾满血腥的人,怎么会喜欢海豚这样的动物。
地球面积的百分之七十都是蔚蓝的大海,这个世界其实是属于海洋的世界,那些深海里的巨兽,那些还未被人类发现的海洋文明,也许才是地球真正孕育的生命。
陆地是很幸运的存在,人类也是很幸运的存在。
可是人啊,越来越贪婪,总是不满足,习惯于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主宰,支配所有物种的生命,沈君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这样的人,怎么会喜欢海豚呢?
向阳躺在海边的那个亭子,戴着墨镜,穿着泳衣,脚泡在海水里,一边喝着冰凉的橙汁,一边享受着小海豚们在脚边打转的乐趣。
小成拿了件外套出来递给了她,“向小姐,海风吹多了容易着凉”
“你这么多事你们家君哥知道吗?”向阳摘下了墨镜,坐了起来,上上下下的打量了这个叫小成的一眼,青春阳光,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看你只有十七八岁,跟着你们家君哥多久了?”
“啊?”她这么一问,小成倒是有点懵了,“不长,不到一年,我是孤儿,在冷兴的赌场里出老千被抓了,是海哥救了我,承蒙君哥不嫌弃,就跟着他们混了……不过我看得出来,君哥很喜欢你,这么长时间,我们从来都没见过他身边出现过女人……”
“呵!喜欢个鬼啊!他要色,我要钱,逢场作戏罢了!”
她本来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这随口一句在后面的日子里居然成了真,已经连续好几天了,她睡醒的时候,身旁都空无一人,房间里除了风铃叮叮当当的声音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