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官,我是从花街出来的,最喜欢帅哥了,比起沈君那种斯斯文文的世家公子,我还是更喜欢你这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型男,你要我去勾引他,是不是要先牺牲一下你自己啊?”
“不自爱!”他拿下她的手,站起来走到了一边。
“遗愿,命都要没有了,要自爱做什么?你就一句话,行还是不行!”
“可以”他是真的思考了片刻,才回复了这两个字。
他接近一米八的身高,棱角分明的脸,棕黄色的皮肤,颈线,喉结,配上这一身线条清晰的肌肉,凭任何女孩看了都会脸红流鼻血的,但是向阳此时此刻却完全被他身上另外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伤疤,好多伤疤啊,大大小小,新新旧旧,枪伤刀伤,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棍棒武器。
她愣了愣,不自觉的上手碰了碰心脏边缘那处结痂扭曲的伤痕,冰凉的触感,让男人不自觉的往后撤了一步,颤抖了一下。
女人回避似的转移了目光,收起了眼里短暂的心疼,嘲讽似的看了他一眼,向前一步,离他更近了一些,戳了戳他的喉结,“刑警官,这么害羞啊?第一次?有没有人夸过你,你的喉结生得可真好看”
约摸四十五分钟过后,男人看见床单上的血迹陷入了沉思,背对着她坐着,点了支烟,“为什么不告诉我?疼为什么不说?”
“难道你希望我把第一次留给那个罪犯吗?”
女孩背对着他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一件穿了回去,离开的时候,还是没有忍住,回头问了他一句,“上了船就没有回头路了,你真的确定吗?”
男人手指上的烟丝一缕一缕,沉着眼眸,半晌都没有回话。
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他在想什么呢?就像这时候一样,他听到了吧,也看到了吧。
独自一个人站在海边,他在想什么呢?在想什么呢?
向阳看着窗户外那个男人的背影,视线与记忆都模糊了,久久的回不过神来。
直到房间的门开了,飘进来了小馄饨的香味,“先吃点东西吧……”
她像是在和他赌气,“我是病人,你就给我吃这种东西?”
刑明将食物放在了茶几上,“那你还想怎么样?”
向阳把脸瞥向了一边,“我要吃你做的”
男人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行,你可别后悔”
第11章
海边这种便宜的旅馆,哪有什么单独的小厨房,刑明只能借用了旅馆的厨房,茶几上的两碗馄饨都快泡烂了,他才端着两碗白花花的面进来。
他冷着脸把面放在了茶几上,端起其中的一碗,自己就开始吃了,看都没有看她。
这碗面除了白色一点别的颜色都没有,连几丝翠绿的葱花都没有看见。
向阳尝了一口,立刻就吐了出来。
咸,好咸啊……煮得也太软了,汤底下还浮起来几块不可名状的黑色物,应该是煮糊了。
看他吃得这么香,她几乎都以为这两个碗里装的东西不是从一个锅里盛出来的了。
刑明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碗里的面,淡定的拿起纸巾擦了擦嘴,“我再去帮你买一份小馄饨?”
向阳摇了摇头,端起那碗咸到发苦的面,慢慢吞吞的吃完了。
她认识他虽然已经有一年那么长的时间了,还主动和他发生了那么亲密的关系,但在这一年待在一块儿的两百零八个小时里,他们几乎没有说过几句与训练无关的话。
关于刑明的一切,向阳也都是从协助她训练的小警员哪里打听过来的。
严格说来,他们算不上熟悉,也谈不上了解。
在海边住了三四日了,他还是和从前的样子一样,总是不说话,沉着脸,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站在海边迎着海风抽烟,只有在吃饭的时候和晚上睡觉的时候才会回来。
最开始的几顿,他总是会先买回来很简单的午餐,但无论他买什么回来,向阳却总是要求他亲手做饭吃,于是渐渐的,他就不买了,每一顿都是自己做的。
他做的饭很难吃,前一顿咸了,后一顿就故意少放了盐,淡了;前一顿煮得时间久了,软了,后一段就会故意少煮一会儿,有时候吃到嘴里还是生的……
但不管他把饭做成什么样子,他自己倒是都能津津有味得吃得一干二净。
头几日向阳还没有说什么,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刑警官,你是没有味觉吗?”
刑明连碗里的汤都喝得一滴不剩,“我说了要去给你买了,你不要,食物,有盐,熟的,就已经不错了,你吃过生的,带血的蛇肉吗?连皮一起吞下去?还有……野老鼠?有时候连毛都拔不干净……”
他还没形容完,女孩就捂着嘴急急忙忙的跑到卫生间吐了。
晚上的时候,她睡在床上,他就睡在床下。
似乎是不想和她说话,他总是很早很早就闭上了眼睛。
他这种冷冰冰的态度实在要把向阳逼得发疯了,“刑警官!你要是不愿意同我待在一个空间里,可以自己单独去开一个房间,我有职业操守的我不会跑的!你没有必要使用这种冷暴力吧!”
“我看着你并不是为了监视你,也不是怕你跑”他闭着眼睛,语言平淡如水。
“我是你的上线,得对你的身体情况与安全负责,即便不确认你是不是还可以继续行动,我也要保证你从我这儿离开的时候是一个健康完整的人,只开一个房间,是因为便宜,如果你自费,我去隔壁住,至于你说我态度不好,我希望你明白我是你的上级,伺候你吃喝就不错了”
向阳长吐了一口气,倒在了床上。
她在历史书上,名人传记里读到过无数英雄烈士的故事,刑明,一线缉毒警察,长期潜伏在金三角地带,瓦解毒贩与武装犯罪势力,他是东南边境的防线,身上的每一道伤痕都写满了故事。
他是英雄,是她长这么大以来遇到过的第一个英雄,但和她想象中的实在差别太远了。
没有气概磅礴,没有意气风发,总是不苟言笑,沉默着,沉默着,像一个满怀心事的失败者,唯有他眼神里、言语里时不时飘过的几许狠厉还带着曾经的锋芒。
“当英雄的感觉怎么样?高处不胜寒吗?”月光从窗子里透过来,伴着一浪一浪的海潮声,照在了女孩长长的睫毛上,她右眼眼角下的那颗泪痣都像是泛着银色的光。
床下的男人像是顿了一下,“活下来的人,都不是什么英雄”
向阳淡淡的问,“你为什么要当警察?”
男人的声音也平淡如水,“不是你说的吗?人之初,性本善”
女孩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再来一次,这一次你在上面”
刑明像是被海水浇了一下,坐了起来,“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向阳也坐了起来,“再来一次,行动继续”
“你把我当什么了?”他言语中少有的染上了不悦,“第一次是满足你的愿望,第二次就恶心了,我说过了,沈君给你一次机会,我也再给你一次机会,不想干就别干了,要是以这档子事为条件,我总有一种出卖色相的感觉,你不嫌脏我还嫌脏!”
“那你应该感谢你还有这副色相可以出卖”她挑着眉毛笑了笑,眼角魅得像一只狐狸,把脚伸到了床下,勾在了他结实的胸膛上,“你们派了那么多卧底接近沈君,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回来了,男人心软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也就是说,他能放过我一次就能放过我第二次”
“你想要抓他,只能靠我,你们给的条件确实诱惑力很大,我很想当警察,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刑警官,比起当警察,我更想要你……”她微微的俯下身,竟大胆的用脚抬起了他的下巴,“像你这种货色的鸭,我要是错过了,这辈子可就遇不到第二个了”
男人突然的一下,狠狠的捏住了她的脚,力道之大,几乎都能听见骨肉碎掉的声音了,这几个字是从牙齿缝里蹦出来的,“不想干就别干!没人求着你!真惹火了我,你讨不到什么好处!”
他甩开她,扯了扯身上的衣服,往门口走了。
女孩轻嘶了一下,冲着他的背影大喊了一声,“我换一个说法还不行吗?行动继续,再来一次”
仅仅只是换了一下顺序,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再来一次,然后行动继续,他就像是以色相交换行动的鸭,行动继续,再来一次,她就像是在祈求他的怜悯。
果然,像刑明这种从狼窝里爬出来的男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
他停下了,还回过了头,“给我一个理由”
“我想当警察,想成为你这种警察,但是我……”女孩哽咽了一下,话转了个弯,“但是我害怕,作为我的上线,我的领导,我的直接负责人,你有义务,有责任帮我排解这种情绪,我才能有更强大的心理防线去面对行动中遭遇的一切”
他冷哼了一声,“你排解情绪的方法还真是特别啊”
向阳也故作轻松的笑了笑,“是啊,别忘了我是从花街出来的……怎么样,刑警官?”
刑明走到了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狠狠的钳住了她的下巴,“小丫头片子!你是我带的第一个女警!真他妈麻烦!”
他眼睛里像是放出了箭,捏着她的下巴就吻了下去。
与第一次完全不一样,他越来越上瘾,也越来越狠厉,牙齿,舌头,一寸一寸攻城略地。
女孩有些喘不过气了,可是他还是不肯放手。
她咬了他的唇,直到血腥味充满了口腔,他才略微松了松力气。
看见靠在床边气喘吁吁的女孩,男人像狼一样撩了一下嘴唇边的血迹,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单手将她薅了过来,撕拉一声扯掉了她的衣服,声音都低哑了,“没他厉害?试试……”
果然,他还是在意的,在意的……即便他知道她是在故意气他,他也还是在意的。
刑明,他是警察,警察里的王牌,他是英雄,英雄……
就像多年前,那个绑着绷带,面色苍白,靠在病床上的大哥哥一样。
那是她脑子里存在的最早最早的记忆。
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要到哪里去,只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行走着,看见阳光照进了一扇窗子,房间里洁白的床上躺着一个眼眸轻合的大哥哥。
他那张脸眉骨锋利,线条分明,就是缺少了几分血色,显得虚弱苍白了些。
她趴在床边看了他很久,实在忍不住拿手指头轻轻的戳了戳他腹部的伤口,男孩吃痛,皱着眉头睁开了眼睛,看见床边趴着一个女孩,淡淡的笑了笑。
“大哥哥,疼不疼啊……”
“疼啊,都是血肉之躯,怎么能不疼啊……但是值得”男孩强行把自己撑了起来,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小脑袋,“小丫头,今年几岁了?一个人来医院啊?”
“院长说,我生了一场大病,不记得从前的事了……他还说,我今年应该八岁了,大哥哥,我不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我以后要到哪里去,你说我应该要怎么办啊?”
男孩看了看窗外,阳光正好,“不记得那便不记得了,大哥哥告诉你,人最重要的不是从哪里来,而是要到哪里去,我们既然活在阳光下,就要心存正义,要把这温暖的光带到每一处黑暗的角落,要以成为英雄为信仰”
要把温暖的光带到每一处黑暗的角落,要以成为英雄为信仰。
女孩的指甲将他结实的后背都抠出了月牙的形状,“疼……疼……刑明……疼……”
男人停了停,深呼吸了一口气,额头的汗顺着脸部的轮廓滑下来,滴到了她精致的锁骨上,看着这张苍白虚弱的脸,神色缓和了些许。
他俯下身轻轻吻去了她眼角的泪,“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像是因为这件事,又像是因为别的事。
第12章
月光皎皎,床单上的印记都泛着些许的白光,男人披上了外套,坐在床边点了支烟。
女孩还躺在床上,锁骨上留着青青肿肿的印记,“你走吧”
他吐了口烟圈,“作为你的上线,我有必要知道你下一步的计划”
向阳坐了起来,“我回到滨城,你想知道我的行动轻而易举,女人的招式,想必刑警官是不会感兴趣的,我们还是像从前一样,周末安全屋见,有特殊情况我不会去”
“你要是不去,我就一直在哪里等你吗?”面对男人的疑问,女人冷笑了一声,“怎么?你等不得我吗?”
刑明没有再说什么话了,将剩下的烟头暗灭在了烟灰缸里,离开了这里,女孩抓起旁边的枕头,冲着他的背影砸了过去,只可惜只砸中了门。
时值盛夏,太阳很烈,大海边徐徐清风都吹不散这一星半点的温度。
向阳披散着的头发,穿着能垂到膝盖的白寸衫,光着脚走在沙滩上,坐在岸边的一颗枯树枝上,点了支烟,海风带着她长长的头发与焦油的味道一浪一浪的往后漂,她仰着头眯着眼睛看了眼天边的太阳。
回到了滨城,他就是高高在上的沈氏总裁了,我只是花街一个卖笑的,要怎么接近他呢?
主动找是找不上的,还没有进沈氏集团的大门就会被保安拦住,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来找我,有什么办法能让男人主动找来呢?
她皱着眉头,将烟头暗灭在了手边的枯树枝上,从裤兜里摸出了一张黑卡,弯着嘴角笑了笑。
滨城机场,飞往法国的航班斜着翅膀而起,落日余晖之下,就像一只巨型铁鸟。
坐在头等舱的女孩戴上了墨镜,端起旁边的橙汁细细的泯了一口。
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也是她第一次坐头等舱,更是她第一次出国。
芬迪,古驰,香奈儿,Prada,姑且每天穿一件好了。
宝格丽,蒂凡尼,卡地亚,踩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