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啊,都什么啊,是你答应我的,买衣服,买钻石,而且你,成天不是在公司,就是宅在家里打游戏,做饭,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女孩子像我们这么好糊弄啊,你谈恋爱就不能走点心吗?现在陪我逛个街你都嫌累了?你能干了啥?现在衣服是买完了,我们去买钻石”
“啊?还走啊……”
话自己都说出口了,不管愿意不愿意,沈大爷只能又拎着十几个袋子,抬起了沉重的腿跟上了她的步子,好在卖钻石珠宝的地方离这里不是很远,走了几步就到了。
这种卖奢侈品的地方,除了干净亮堂的白光、优雅舒缓的音乐,什么多余的杂质都没有。
向阳一进来就蹦蹦跳跳的去柜台那边挑挑拣拣了,而沈君放下了手里的东西,在卡座区歇了歇脚,这里的服务员也都很有眼力劲儿,连忙倒了一杯咖啡过来。
杯子都没放稳,沈君就抬了抬手,“换一杯凉白开就好”
凉水下肚,他舒服了不少,看着柜台那边左试试,右试试的女孩,泛起了淡淡的笑意。
珠宝店的门口,正好路过了两个穿着长裙的女孩。
秦诺拿着手里包装精致的礼盒,满脸都是不自信,“荣荣,你说……这样真的可以吗?君哥哥他都已经说了,不会再见我了,我再去找他,会不会有点……”
“有什么的啊,我看那个沈君就是现在生意有点起色,开始拿腔拿调了,你们从上幼儿园开始就在一起了,小时候就那么好,还订过娃娃亲,他就算是要退婚要分手,也得找一个像样点的理由吧,分开了这么多年,一顿正经饭都没吃过,天都没聊过,就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可是……“可是,我觉得这样不好,君哥哥既然想分手了,肯定就有他自己的打算了,说不定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不想贸然打扰他,也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不懂事的人”
“你就是太乖了,什么都听他的!他才会这么肆无忌惮的欺负你”
她的好闺蜜绕到了她面前,捏着她的肩膀,强迫她抬起了头,“诺诺,抬头,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现在还喜欢他吗?”秦诺重重的点了点头,好闺蜜继续说道,“这不就得了,只要你还喜欢她,做什么都不为过,幸福都是要靠自己争取来的,更何况你们只是口头上的分手,并没有走任何退婚的流程”
“如果事情真的和我说的一样,沈君只是长大了,当上CEO了,生意做大了,有了脾气,生了些大男子主义,不喜欢什么包办婚姻,他提出分手只是想看看你的态度,你还矜持着,骄傲着,不肯放下身段去找他,哄他开心,那才真的是错过了这么好的男人,听我的,最起码要去试一次”
秦诺青葱的手指捏紧了手里的礼盒,抿着嘴唇,重重的点了点头。
两个女孩有继续往前走了几步,好闺蜜无意识的扭头往旁边的珠宝店里看了一眼,“哎,诺诺,真的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连老天爷都在帮你,这下用不着去公司堵他的人了吧”
秦诺顺着她的目光看了过去,看见沈君翘着二郎腿坐在卡座那边喝水。
她只要看到他,脸上就浮现了笑容。
旁边的闺蜜恨铁不成钢的摇了摇头,“看你这副样子,真的是被他拿捏得死死的,还在等什么,偶遇这么好的机会,还不快去……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啊”
秦诺回头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里精心挑选了一个下午的礼物。
她暗暗给自己鼓了个气,走了进去。
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沈君也是诧异的。
他看着她,不说话,似乎在等待对面的人先开口。
秦诺有点紧张,尤其是他不说话,她就更紧张了,如鲠在喉,支支吾吾的,“君……君哥哥,这么巧啊,关于上次的事情,我想和你再聊聊”
“哥哥……”她话音刚落,柜台那边挑了好久的向阳,戴着一串蓝宝石项链,蹭蹭蹭的跑了过来,“你看这条项链好看吗?会不会宝石太多,太闪了啊……”
她美滋滋的展示完自己的蓝宝石项链,才注意到这边多站了一个女人,“她是谁啊?”
沈君随意的甩了一句,“不认识”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将这里这个多余女孩一下打入了谷底。
男人站了起来,拉着自己的小狐狸转了一个圈,仔仔细细的欣赏了一下这条蓝宝石项链,“好看,我们家小阳眼光就是好,戴什么都好看,走!付钱,回家!”
他牵着向阳的手去柜台那边刷了卡,拎着自己拎了一晚上的十几个衣服袋子,离开了这家店。
从始至终,他的眼光一刻都没有在秦诺身上停留过。
站在店门口的闺蜜见这边情况不对,立马跑了过来,“诺诺,诺诺,怎么了,那个女人是谁啊?”
女孩说不出话,两行清泪直下,眼泪一直掉一直掉,指甲都恨不得将手里精致的小礼盒抠破了。
好闺蜜看着她泪如雨下,又回头看着那两个人欢声笑语的背影,实在气不打一处来。
三步并做两步冲了上去,拦在了沈君和向阳前面,“沈君!你几个意思啊!你和诺诺是见过长辈订过娃娃亲的,就算你不想和她在一块儿了,好歹也得上门拜访走一下退亲的流程吧,你一句一别两宽说别就别了吗?在还有婚约的前提下,就交了别的女朋友,这和出轨有什么区别,你对得起诺诺吗!”
这一大通没头没脑的指责,让男人的脸色很不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发作,那边就传来了一个声音,“好了!”
秦诺擦干净了眼泪,不疾不徐的走了过来,以最优雅的姿态面对着他们,“你上次与我说退婚,我不清楚原因,也还有些念想,所以没有和我爹地说,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君哥哥,既然你有了新的选择,你上次就应该直接和我说的,我不是哪种死缠烂打的女人,退婚的事情我会和我爹地解释,祝你们幸福”
她说完非常大方的拉着自己的闺蜜离开了,可一离开他的视线,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掉。
这出没头没脑的大戏将向阳都看蒙圈了,人都走了,她还往她们背影的方向望了望,“哥哥,她,她不会就是那个秦小姐吧,和你订过娃娃亲的那个?果然是知性优雅,大方得体,就算是前女友再见面也得打声招呼吧,你怎么能说你不认识她呢,人家得多伤心啊?”
“和她订婚的是……总之,我……我……我是真的不认识她”
和她订婚的是……他的话为什么没有说完,和她订婚的是沈君吧,是真正的沈君。
所以他才真的不认识她,这个秦小姐认识真正的沈君,还和真正的沈君青梅竹马,而且到现在还爱着他,那她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沈君的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救沈君的人。
找到了,终于找到了,原来这个秦诺,才是解开谜底的关键。
向阳沉了沉眼眸,手指一颗一颗的抚过了脖子上的蓝宝石。
第66章
深秋将近,一夜比一夜冷了,警局里的夜灯这几日接连不休的亮着,都坏了好几盏了。
刑明的办公桌上铺了一大堆资料,两三日了,已经整整两三日了,他们调取了滨城市二十五年前所有新生人口的记录,刑明在办公桌前不眠不休已经整整看了两三日了。
绝大多数新生儿的登记记录都是从医院里来的,唯独这个沈君是后来补办的。
他查问了相关的负责人,他们早就忘记了二十五年的情形,只说,根据记录,补办原因是沈君出生在救护车上,因为一场枪械事故导致早产,后来才上医院补办了出生证明。
而向夜,向夜,这个名字他没有找到。
不仅在易云山的范围内没有找到,整个滨城市都没有找到,也就是说,向夜是个黑户。
查不到向夜,就只能从沈君入手了,一般情况下,医院的记录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刑明满眼都是红血丝,喝了口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打了个电话,“您好,我是滨城刑警大队队长刑明,现在要求你们提供二十五年前一桩影响到接生救护车的枪械事故的全部情况”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礼貌,也很快就将他需要的资料传过来了。
缉毒警察与毒贩当街火拼,毒贩抢劫了救护车……
事件结果,事件结果……毒贩抢了孩子跑了?
如果毒贩抢了孩子跑了,那沈君又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还有后续,资料显示,就在事情发生的当天,沈君的父亲沈展报案,要求警方寻找那个被毒贩劫走的孩子,只可惜这么多年毫无进展。
可就在一年以前沈君突然来到警局撤销了父亲的寻子需求,说在枪械事件发生的第三年,他父亲就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了那个孩子,害怕旧事重演,才对外宣称一直没有找到,连警方这边也瞒着。
也是为了弥补对那个孩子的亏欠,一直养在国外,从来没有回来过。
刑明揉了揉眼睛,又打了个电话,“尽快把当年参与那桩枪械案警员的联系方式给我”
不对劲,有点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毒贩劫走了一个孩子,当年在救护车上出生的就应该是两个孩子,这也可以完美的解释,为什么后来沈展会来警局,要求警方尽快破案寻子。
按照记录,这个说法合情合理,如果还有目击证人的话,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
但是沈君一年前为什么会来销案呢?是真的如他所说孩子早就找到了,一直养在国外?
向阳那丫头之前也说过的,沈君告诉她,他小时候被毒贩卖到了金三角,变成了一个大毒枭,后来被沈家找回来,为了掩盖那段历史才说一直养在国外,甚至还养了个智囊团帮他解决生意上的事情?
这个说法目前看来也是合理的……怎么会,怎么会突然又多出来一个人。
在国外长大,精通七国语言的沈君,被毒贩劫走,卖到金三角,后来寻回来的沈君,哪个才是真正的沈君?沈君在国外的那些入学证明到底是属于谁的?
他们两人和向夜那个大毒枭之间是什么关系,又或者都是真实的吗?
等等……沈君来销案的时间是一年以前,一年前,正是那场绑架案出现,向夜出现的时候。
这个资料把所有的事情都搅到了一起,成功的把已经理清楚的线又绕成了麻。
刑明烦躁的撸了一遍头发,看着手机里刚刚传过来的警员联系名录,站了起来。
他拿起外套站起来就往外走,“余临,和我一起去探望探望已经退休的老警员”
向阳上了大半年的课业终于要结束了,只有最后一门社会实践课程的学分迟迟都没有拿到,班上也有同学和她一样,于是有人牵头找了市内最好的幼儿园当做实践对象,免费给孩子们上一天的文学课。
不知道为什么,她最近越来越沉闷了。
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想起一些旁的事情,尤其是看到了这群孩子以后。
不是所有的孩子生来都是这么幸福的,如果哥哥他……算了,算了……
每次想到这个人,她都会硬逼着自己用其他的情绪盖过去,她甚至明明知道秦诺是个关键人物,都迟迟没有做出下一步行动,是因为沈君看得太紧,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她也说不清楚。
走出校园的时候,东南角突然飘来几许清雅的钢琴声。
这清脆的声音宛如山间清泉叮叮咚咚的回响在耳畔,给这肃杀的晚秋注入了一丝清凉。
向阳跟着声音寻了过去,透过教室里的窗户,看见了她,秦诺。
她穿着青色的长裙,披着柔软的波浪卷发,略施粉黛,坐在钢琴前,流畅的按动着指尖的黑白琴键。
音乐从她指尖倾泻出来,伴随着孩童们咿咿呀呀稚嫩的歌声,多好看的一幅画啊。
王子与公主的爱情从来都只能是传说吗?沈君学富五车,西装革履,绅士优雅,风度翩翩,是真正的君子,秦诺温婉大方,优雅怡人,不骄不躁,他们两情相悦,门当户对,本应是天作之合。
如今却……未免也太可惜,太可惜了……
里面的钢琴曲结束了,秦诺回头就注意到了窗户外面站着的女孩,居然一时之间有些不知所措了。
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放学得早,两个女孩在这里偶遇还是一边散步一边说了几句话的。
向阳性子开朗,秦诺略微腼腆,但是这种场合之下,倒还是秦诺先开了口。
“我知道你来这里的目的,其实你也不用特意过来找我的,我和君哥哥虽然有过婚约,但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孩童,连七八岁都没有,儿时戏言嘛,不作数的,你放心,君哥哥既然有了新的选择,只要他开心,他过得好,我不会打扰你们的”
向阳看着她拼命解释的样子,心里都有些发酸了,“不,你误会了,我不是特意来找你的,我是过来做社会实践课程的,只是碰巧听到了你弹钢琴,一时好奇,就过去看了看,你在这儿工作啊?”
“嗯”秦诺点了点头,“我是这里的钢琴老师”
女孩顿了顿,继续问了一句,“我听沈君说,你们秦家也是滨城名门,不缺钱的,为什么还要出来工作啊?做点喜欢的事情不好吗?”
“你要听实话吗?”向阳点了点头,秦诺低眉笑了笑,“因为我需要一段时间来戒掉我从前喜欢的事情,君哥哥是个音痴,不会任何乐器,甚至连唱歌都会跑调,但是他很喜欢钢琴的声音,所以我从小就学了钢琴,这里也是我们小时候上的幼儿园,我需要在这里待一段时间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沈君是个音痴?”可是她记得那个晚上的普吉岛被那首婉转的情歌都染成了幽幽的深蓝色。
“是啊,他不仅是个音痴,体育还特别差,长跑,铅球,那些运动项目他不喜欢,不过后来听说他在国外学了滑雪,还去登过山,应该不像从前那样了吧,他小时候还特别讨厌做陶艺,唯一的一次还是我拉着他去的,我们一起做了一个杯子,按下了彼此的指纹,说一辈子都会在一起,这个杯子就放在……”
秦诺只要说起沈君,说起当年,整个人都明朗了,眉飞色舞的,但是她突然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看了看身边的女孩,眉头沉了下来,顿了顿,“不好意思啊,我说的有点多了,君哥哥一定还在家里等你,我不打扰你们了,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