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子书垂下眼眸,这姑娘长得很好看,有种林妹妹的娇柔美。她的睫毛很长,垂眸的时候,几乎把那对大眼睛全都遮住了,用年轻人的流行语来说,是个妥妥的睫毛精。
她轻声说:“我最开始知道乔旭这个人,是在他出演的一部电影中,算是对他一见钟情吧。当时我疯了一样的搜集关于他的一切,他成了我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
她的语气有点疯狂,配合着那文静的长相,却又并不显得违和。
她接着道:“我家里的情况你是知道的,我爸妈把我当掌上明珠,从小到大,我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但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我太喜欢乔旭了,我希望他也能同样喜欢我,而不是借助家里的势力,用一些不光明的手段得到他。我小心翼翼地等待着机会,等啊等,等了整整三年,机会终于上门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那天我去参加朋友组织的一个聚会,结果遇到了他。他拿着一杯酒坐在角落里,脸色不太好,我鼓足勇气上前,本来想假装是他的影迷,看看有没有机会要个联系方式什么的。结果他听完我的自我介绍,忽然抬头看我,说道:‘夏子书,子书,小书子,好名字’。”
听到这里,余殊已经懂了。乔旭口中的“小书子”,其实是“小梳子”,眼前这个可怜的姑娘被当成了她的替身。怪不得她第一次见到夏子书,曾有过一点稀疏的熟悉感。
夏子书本想告诉她,她和乔旭发生关系的那晚,乔旭叫了几声小梳子之后,嘴里突然冒出了余殊的大名。但她觑了眼余殊的神色,见后者已经明白自己要说的话,便没有接着往下说。
两人都沉默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子书才道:“余小姐,其实你可以跟乔旭试试看,他真的很爱你。”
余殊苦笑着摇摇头:“不了。我十五岁开始跟乔旭朝夕相处,他在我心里一直都是亲人,我从来没对他产生过男女之情。”
她甚至都没察觉到他的心思,否则就会注意避嫌,一早让他绝了这个心思,免得他一直耽误到如今,还害了另一个女孩。
夏子书道:“我跟他的事,其实是我的错,是我在他喝的酒里下了点药,之后又故意勾引他。他迷迷糊糊间把我当作了你,所以我们才……”
余殊打断她:“夏小姐,你别说了。我虽然跟乔旭的叔叔离婚了,但在辈分上,仍旧是他的长辈。你们之间的事,我管不了,但我跟他是不可能的。”
她站起身,也不买玉器了,径直往电梯走去。
夏子书在后面叫道:“余小姐——”
余殊听而不闻,走了几步,却又忽然停下脚步,噔噔噔走了回来,说:“姓乔的都是渣男,我已经从泥淖里走出来了,希望你也早日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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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殊只下了一层,就出了电梯。这家商场非常繁华,每一层都人流如织,她混入人群之中,想要沾染一点别人的热闹,可是无论身边有多少人,内心的孤寂始终无法排解。
她想,她要失去乔旭了。
十五岁那年,那个阳光帅气的少年出现在她身边,用自己稚嫩的双臂为她撑起一片天空,照顾她、陪伴她。那些被噩梦惊醒的夜里,她一睁眼,总能看到他关切的面容。
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却又像是双胞胎一样,整天呆在一起。整整七年,几乎从来没有分开过。那是从少年到成年的一大段时光,是刻在骨子里永远不会忘记的岁月。
她以为,他对她的感情只是情窦初开的一时冲动,早已淹没在了无数晨曦和晚霞中。她曾坚信,即使离婚后她和乔晋渊形同陌路,也一定不会失去乔旭这个亲人。
原来她错了。
她耽误了他这么多年。
如果没有乔晋渊,她会不会爱上乔旭?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在很小的时候,当她一次又一次从父母口中听到乔晋渊的名字,便开始对这位师兄莫名地崇拜。及至十五岁那年陡然失怙,她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他。
尽管父母的同事朋友都来安慰她,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可那些声音根本无法直达她的心底。只有乔晋渊,只有他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悲痛,尽管从听闻噩耗到葬礼结束,她都是一副浑浑噩噩麻木的模样,但他就是知道。
因为,他和她有着同样的感情。
那些年,乔晋渊一直在奔波,可无论自己过得再苦再累,在她面前都是一副淡然的模样。他叫他小师妹,说一切由他顶着,她以后都会有人保护。
他做到了。
尽管生活清苦,可她真的没受过什么委屈。乔晋渊就像一棵高大的松柏,为她和乔旭挡着一切风霜雨雪。如果说乔旭的陪伴是春日里和煦的暖风,那乔晋渊的保护就是骤雨中遮顶的大伞。
她把亲情给了乔旭,把爱情给了乔晋渊。
可是乔晋渊逐渐忘记了跟在身后的她,一心只想着恩师的遗志,两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她痛苦着,又期待着,直至最后,心灰意冷。
她太明白感情得不到回报的那种痛楚了,又怎能让乔旭也承受一遍?
她拿出手机,打电话给乔旭,让他晚上到自己家里来吃饭。
乔旭昨晚跟乔晋渊吵了一架,还差点挨打,接到余殊电话的时候,未免有点心虚。好在今天乔晋渊一早就去了公司,这个点并不在家。他做贼似的开车出了门,路上又鬼使神差地买了一束百合,到了余殊家却发现,她家门外竟然摆着一捧鲜艳欲滴的玫瑰。
玫瑰花束中好像有一张卡片,他正想俯身查看,门忽然开了,余殊站在里面:“进来吧。”
他只好把腰又直了回去,假装漫不经心地问:“这是谁给你送的花啊?”
余殊一边往里走,一边说:“不知道,可能是姓乔的吧。”
乔旭:“……”
他的心剧烈一跳,心想不会吧,难道小叔刚才来过?那他有没有看到他?虽然他在乔晋渊面前振振有词,可是在已经被小叔警告之后,还要跟他抢女人,他始终还是有点怕。
他故作镇定地关上门,追上余殊,将手里的花递给她。清幽的香水百合,缀着白色满天星,是余殊很喜欢的一种搭配。余殊望了望那束花,却没有接,只道:“你先坐一会儿,还有一道菜没好。”
乔旭讪讪地缩回手,见她已经去了厨房,只好自己去找花瓶。
余殊做了一大桌子菜,两个人根本吃不完,乔旭有点忐忑,问道:“还有别的客人吗?”
余殊一边给他盛汤,一边答道:“没有,就我们两个。”
乔旭没敢再问。
余殊盛好汤,递给他,说:“这餐是给你践行的。”
乔旭满头问号:“践什么行?”
余殊给自己也盛了汤,坐到他对面,喝了几口,这才回答:“乔旭,你该回米国了。”
乔旭差点没端住碗:“我……我暂时还没这个打算啊。”
余殊抬头看着他。这边的灯依旧是她喜欢的暖色,灯光落在她清亮的眸子里,就像星子倒映在水中,美丽极了。可那双美丽的眸子此时却清清冷冷的,这让乔旭心里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余殊没理会他的话,自顾自说下去:“你今年已经二十五,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浑浑噩噩了,得安心找个女朋友,工作也要更努力一点,等成了家立了业,我就不用再操心你了。”
这副长辈的语气让乔旭非常不适。虽然余殊从前也时常板起脸,搬出婶婶的架子,但那都是开玩笑的,像现在这样一本正经还是第一次。
他终于意识到,这顿饭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余殊没听到回答,给他夹了块肉,用筷子敲了敲他的碗:“跟你说话呢,怎么这么没礼貌?”
乔旭猛地低头扒了几口饭,连带着她夹的那块肉一起吞了下去。饭菜都还是过去的味道,可眼前的余殊却不再是过去那个人了。
余殊执着地望着他。
乔旭嘴里忽然涌起一股酸涩的味道,仿佛刚刚吃下去的是苦茶。他垂着眸,唇角微微向下弯,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却像是个孩子般委屈。
过了很久,他才翕动嘴唇,含糊地问:“你不要小叔,也不要我了吗?”
这话一出口,他蓦然想起她刚到乔家时的情形,那时她总是做噩梦,他每晚守在床边,曾听到过她的很多呓语。失去双亲的少女太没有安全感了,常常在梦里喊“爸爸妈妈别离开我”、“你们不要我了吗”,每当那时,他都会上前握住她的手,在她耳边低声道:“别怕,我和小叔在,我们永远不会不要你。”
大多数时候她并没有被他的话唤醒,偶尔睁开眼睛,见到是他,紧紧攥住他的手,又倒头睡去。
他没有食言,可是如今,她先不要他了。她跟小叔离了婚,然后连他也不要了。
他的心像是浸泡在黄连中,苦极了。
余殊看着他颓废的模样,心里也难受,但还是狠下心说:“等你结婚的时候,我可以以长辈的身份出席。”
乔旭低头看着面前的碗,里面的饭被他扒得乱七八糟,凌乱得就如他此时的心绪。余殊的影子映在餐桌上,刚好跟那碗相接,他知道她正看着他,等他给一个明确的表态。如果他肯顺势而下,他们还会保持以前的关系,当然以后联系肯定会很少很少,但不至于完全失去她。
可他忽然觉得很不甘心,当年他没有为自己争取,如今是最后的机会了,他想再试一次。他猛然抬起头,叫她的名字:“余殊——”
余殊依旧看着他,眸子清亮,神色漠然。
他狠一狠心,再次开口:“其实我一直很喜欢——”
“你”字还没出口,就被余殊打断:“喜欢什么?待会儿我们去超市买。我给你订了明天上午的机票,但我要回工作室加班,就不去送你了,你自己路上小心,到了米国记得给我和你小叔发微信报平安。”
乔旭满腔的话语被她绝情地挡了回去,滂湃的情绪撑得他整个心口都要爆炸了。他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么温柔的女人,能说出如此狠心的话来。他们从十五岁起就相依为命,她就这样把他推开,不会难过吗?
余殊收回目光,作为配音演员,她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把自己的声线控制得很好,哪怕心里翻江倒海,也能做到声音平稳,丝毫不发颤。
乔旭从她身上看不出一丝破绽,但知道自己不能再往下说了。一旦捅破那层窗户纸,余殊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跟他断交。
他有很多问题想问。你喜欢过我吗?如果我不是乔晋渊的侄子,你会给我机会吗?我们朝夕相处的日子,你会忘记吗?我走了,你会想念我吗?
……
这些问题永远都得不到答案了。
他敛下情绪,夹了块菜花放到她碗里,轻声说:“好。”
乔旭走的时候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乔晋渊在内。他独自拖着行李箱去办登机牌,在过安检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送别的人很多很多,可没有一个是为他而来的。他站在队尾,听着旁边的人依依不舍地道别,想起以往每次离开的时候,余殊总会对他絮絮叨叨地叮嘱,仿佛有一万个心放不下,又好像他去了就不再回来了,必须事事帮他安排妥帖才行。
如今,就算他永远不再回来,她也没有半句叮咛了。
他低着头,随着人流往前走,一直到过了安检,往登机口而去,都没有回头。
人群之后,余殊望着那道孤独的身影,在心里默默地说道:“乔旭,保重。”
她青葱岁月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失去了,茫茫人海,从此孑然一身。
作者有话说:
最近广州好热,感觉自己就是个雪糕,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能化了orz
第38章
◎英雄救美。◎
余殊离开机场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外面忽然下起了暴雨。她一边开车,一边回头望了眼机场的方向,尽管乔旭那趟飞机在两个小时前就起飞了,但她还是在路边停了下来,给机场打了个电话,确认航班并没有受到天气的影响,这才放心。
接下来的大半天她都懒懒的,提不起劲做任何事。下午暴雨转为特大暴雨,没办法出门,她蔫蔫地睡了个午觉,忽然想起,昨天被夏子书一打岔,给外公的寿礼还没买,好在离外公的生日还有一段时间,她准备找秦语咨询一下,看看哪里的玉器比较好。
俗话说,说曹操曹操到,她这儿正想着,门铃就响了,透过猫眼一看,门外的正是秦语。她拉开门,秦语手里提着一大包食材,邀功似的举起来给她看:“今天我们公司团建,去了乡下,结果遇到暴雨没法活动,就在温室里帮农民伯伯摘菜。这些都是我亲手摘的,这个天气,我们煮火锅吧。”
虽然是夏天,但外面暴雨如瀑,余殊在客厅躺了一下午,浑身都有点冷。她欣然道:“好啊。”
秦语不仅带了食材,连火锅底料也准备好了。两个姑娘嘻嘻哈哈地炒底料,调浓汤,将洗好的菜拼盘放好,然后一起坐到桌前,一边看电视一边吃了起来。
席间,秦语忽然感慨:“殊殊,你还记得我们上一次吃火锅是什么时候吗?”
两人都是羊城本地人,这边因为天气和水土的缘故,极易上火,从小大人就耳提面命,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大夏天的吃火锅实属少见。
所以余殊记得很清楚:“是去年乔旭生日的时候。”
那时他刚拿了一个奥斯卡的奖项,经纪人给他放了大假,正好回国过生日。那段时间乔晋渊去了外地出差,赶不回来,所以生日是他们三个一起过的,也是自己煮火锅,不过是在余殊和乔晋渊以前住的那个房子里。
秦语给自己涮了片嫩肥牛,问:“乔旭还在羊城吗?”
余殊微微垂眸,掩饰住自己的情绪,说:“回米国了,今天上午的飞机。”
秦语遗憾地叹了口气:“少了他,就少了很多热闹啊。”
这话是没错的,乔旭虽然不是那种活泼好动的性子,但整个人都很阳光,跟他在一起很轻松快乐。这也是他从小到大都有很多女孩子追的原因之一。
余殊没说话,专心涮着菜。离赶走乔旭才过了半天时间,她的情绪并没有完全调整过来,想起他,还是有点难过。秦语没看出来,她提起乔旭只是顺口,余殊没往下接,她也便丢到了一旁,又开心地涮起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