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瞬间的震惊,非常君迅速冷静了下来,那个消失了三千年的女人,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并不能改变任何事情。
弦泠兮也看向非常君,就是那双眼睛,那双琥珀色的瞳孔,那双狭长沉静的双眸,穿越过了三千年漫长的时光,激活了她的记忆。
九天……玄尊……带在身边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秦假仙说开宾馆一类的现代的话,其实在老剧里秦假仙确实说过,而且还是对一个叫做唐七七的妹纸说的。
霹雳里有一些挺好玩的潜规则,比如说不能被素素叫“前辈”,不能做叶小钗的徒弟,不能站在苍的身后,谈恋爱死亡buff加一,谈恋爱还怀孕死亡buff加二,欺负秦假仙会死,不要在小树林急急而奔,光球状态最强,杀不了的三教高层,死不完的苦境百姓。
想让女主收一个苦境的小徒弟(还没人选),拜一个苦境的智者做师父(谈无欲?魔王子?寂寞侯?枫岫主人?鬼麒主?),收一个打架小跟班(炎熇兵燹?宵?暴雨心奴?)
非常君:弦泠兮,如果有一天吾变了,变成了你不认识的模样,你会如何?
弦泠兮:没关系呀,吾知道你做了很多坏事,可这不影响吾爱你。
接下来的时间,让女主和男主培养一下感情,过一小段同居生活。
第11章 珍馐
苦集灭道,苦境最是幅员辽阔,同时它的富庶也使得它战火连绵不绝,弦泠兮是一个看得见天命的人,同时也是一个不受天命所归的人。
天舞神司曾经告诉过她,天命,不在于天,而在于人,在于她所行之路。
那么,她想问,缘分呢?是否缘分也如同天命一般?在于人。
这么大的苦境,却可以在短时间重逢。
那个衣衫褴褛的孩子长大了,他变得贵气逼人华而不俗,无论是他衣服的材质,还是那把精美绝伦的流苏伞,无一处不透露着奢华享受之气。
从孩子变成了先天,连以前那毛躁的黑发都变成了柔润顺滑的金黄色,长长的金发就如同金丝纺织而成的绸缎,它们被规则的束在头顶,有两缕头发顺着耳朵边儿垂在胸前,黄色中还有一缕显眼的白发。
如果不是气息,弦泠兮根本认不出来眼前这位翩翩贵公子就是他。
非常君还记得弦泠兮,他谦和有礼的对弦泠兮作揖,然后说道:“前辈,上次一别,好久不见,吾那时年幼,还未感谢前辈对师尊的救命之恩,如今师尊已经仙去,再见前辈,真是恍如隔世。”
现在的弦泠兮虽然被非常君称作为前辈,但是实际上她身高只到他的肩膀,和他对话都需要微微的抬起下巴。
两个人,在外人看起来,就像是和哥哥妹妹在交谈。
而在非常君的角度,他感慨于弦泠兮三千年未变的容颜,就算是先天高人,也应该慢慢的老去,武功虽然可以使人延年益寿,但是时光的痕迹,再细微,也会体现出来。
难道是因为造物主,不忍心让太过于美丽的事物凋零。
从很久以前,在那个奇异空间的第一次见面,非常君就觉得,弦泠兮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前无古人,而这些年经历也证明了,后无来者。
可是,除了她的美貌,非常君还记得她对自己说话的语气,是那样的不友善,是那样的伤人。
不过没关系,这才刚刚再见面,他还有足够的时间,这个世界欠他的所有,他都会一一讨还。
他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猎人,可以足够的冷静,等待着猎物入网。
“非常君?”弦泠兮见到他看着自己,似乎是有些失神,便好心的叫了他一声,然后说道:“那个,你还是不要再叫吾前辈了,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吾名弦泠兮,你可以直接称呼吾华色含光,也可以直接称呼吾名字,吾刚才在门口看见你,追上来只是想问一问玄尊的事情?”
“哦,师尊之事,吾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师尊死在地冥之手,至于其他的,吾就不知了,毕竟吾离开仙门已经很久了。”
非常君对于玄尊之事表现的有一些冷淡,虽然他面具悲伤的神色,弦泠兮却总是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弦泠兮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个重点:“离开仙门很久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非常君轻描淡写的叙述了一下过去的事情“对,当年玄尊册封吾,玉逍遥,鬼谛为玄黄三圣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师尊便死在了地冥鬼谛之手,玉逍遥为此和鬼谛一战,各自负伤,云海仙门也因此沉寂了。”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这么一说,弦泠兮却能够感觉到当年的血雨腥风。
“嗯?吾记得玄尊还有一个儿子叫做君奉天,他现在还在云海仙门么?”
当年弦泠兮还在他出生的时候送过一块玄阳石给他呐。
非常君握着筷子的手微微用力,他没有看弦泠兮,而是自己摇了摇头,惋惜的叹了口气说道:“哎,不在了,当年玄尊杀了阎魔鬼后,奉天便负气离开云海仙门。”
为什么所有人都在关注君奉天?
“啊?”弦泠兮觉得自己错过了太多的事情,她丝毫没有感觉到非常君的不悦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不留在仙门?”
“吾更喜欢留在苦境,尝遍各式各样的美食。”非常君指了指满桌子的事物,笑着递给了弦泠兮一双筷子道:“弦姑娘要试一试么?朵颐阁的荷花酥,天下一绝。”
非常君转移了话题,他不愿意再继续说下去了。
“要。”弦泠兮欣喜的接下筷子,然后抬起头对非常君说道:“谢谢你,吾来这里,也是为了这份美食。”
“喂,小白脸,你秦假仙大爷在这里,难道不知道再给一双筷子么?”一直站在旁边的秦假仙十分不耐烦的说道:“当大爷我是空气么?”
非常君细不可察的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继续好声好气的说道:“这位想必就是武林里闻名遐迩的秦假仙?”
“对!我就是武林里人间人爱,花见花开的秦假仙,秦大官人,嘿嘿。你小子还算是有眼光嘛,告诉你,这个大美人是……是我老秦自己遇见的,你可别打坏主意。”
秦假仙刚才差点说漏了嘴,素还真现在处境艰难,他不能随便说出是素还真托付他照顾这个女的。
他秦假仙这辈子,虽然爱慕虚荣,喜欢吹嘘自己,喜欢钱,但是兄弟义气它还是讲的。
他至今都记得,在接天顶下,他在素还真面前吹嘘自己认识素还真,结果素还真不仅没有嘲讽他,还说了那句让他铭记一生的话。
素还真对他说:“吾认你这个兄弟。”
知遇之恩,永生不忘,他秦假仙就算是再怕死,再爱钱,他也愿意为素还真倾家荡产,为素还真身处险境。
弦泠兮觉得非常君的脾气和修养实在是对得起他的身份,一般到了先天人的境界,多少有一些脾气,遇见像秦假仙这样说话叽叽喳喳又不太文雅的,多少都会不愿意再与之交往。
非常君却不一样,他就是安静的坐在那里,无论别人说什么,问什么,他都能够耐心的回答,亲切而随和,像是风雅别致,在风中摇曳的翠竹,任凭外界风吹雨打,依旧不变自己那份优雅从容。
他招呼店小二,给了秦假仙一双筷子。
“这里的荷花酥观之形美动人,食之酥松香甜,是这儿最有名的风味小食。”非常君夹了一块放在弦泠兮的碗里,然后看着弦泠兮一口一口的把它吃了下去。
或许有些不礼貌,但是非常君发现弦泠兮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就像是兔子一样,她不把荷花酥夹起来,而是趴下去把脸凑在碗的边沿,然后用筷子把荷花酥往上面拨一拨,然后一点点的吃下去。
“弦姑娘,你不会是……不会使用筷子吧?”在非常君的过去的记忆里,弦泠兮高傲的世外高人,怎么现在觉得她有点傻呢?
“会用,但是不熟,以前在参商之虞,师父喜欢做西红柿汤,榨西红柿汁,然后喝葡萄酒,吾一般都是用勺子的。”
蚀骨生会做的东西就那几样,他特别喜欢喂弦泠兮红色流体食物,而弦泠兮就算是不吃东西她也不会饿死,也就不挑剔这些了。
当然,弦泠兮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师父的恶趣味儿。
非常君不敢恭维:“你的师父,还真是品味奇特。”
“不许你说吾师父坏话。”弦泠兮把筷子一放,那眼睛霸气的一瞥非常君道:“吾的师父是世界上最好的师父。”
这个毛病,再给弦泠兮多少个三千年,她也改不了。
“是是。”非常君无奈的附和到,争论这些事情对非常君来说毫无意义。
她的师父和他又有什么关系?无聊。
非常君拿筷子夹了一片菜叶,仿佛是随口一问“对了,弦姑娘,这三千年你都去了哪里?为何师尊对你遍寻不得?”
“吾闭关修炼啊。”
“闭关三千年……”
“对啊,吾以前还闭关过更久呐。”
“……”非常君不说话了,他觉得弦泠兮不是一个能够正常交流的人。
非常君为自己当年对弦泠兮的看法,和这三千年对那件事情的介怀而懊恼。
他为什么会因为这样一个女人而生气?还整整气了三千年?
非常君继续探查弦泠兮的想法:“那姑娘你这次出关,是有什么目的么?”
“嗯,吾这次确实是有目的的。”弦泠兮竖起筷子,嘴里还包裹着食物就嘟囔道:“吾要跟在素还真身边。”
一旁吃的正欢的秦假仙没有闲工夫管弦泠兮说了什么。
“清香白莲素还真?嗯?他败给了欧阳上智,现在是欧阳世家的人了,难不成你要加入欧阳世家?”
非常君虽然处在半退隐的状态中,但是他依旧在默默地注视武林的动向。
无论是素还真还是欧阳上智,都可以称之为绝代智谋。
“才不是。”弦泠兮用筷子把碗里没有吃完的荷花酥都碾成了渣渣,她舔了舔嘴角的食物,对非常君解释道:“吾对欧阳世家不感兴趣,让吾感兴趣的是素还真,他身负天命,就像三千年前吾遇见的一个受伤的僧人一样,那个僧人吾一直想不起来名字,嗯……貌似叫什么天来着?”
“啪”非常君手里的筷子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1
非常君:泠兮,你爱吾么?
弦泠兮:爱呀,最爱的就是你。
非常君:那你为什么还跟在素还真和一页书身边?
弦泠兮:因为吾要走主线啊。
非常君:如果有一天主线要刷的boss是吾呢?
弦泠兮:那吾就用爱把你感化!
小剧场2
弦泠兮:瓜瓜,你能不能放过一页书?
非常君:第一,不要用那个愚蠢的称号叫吾,第二,吾与一页书不共戴天!
弦泠兮:那你和一页书打起来吾会很为难?
非常君:你大可以选择一页书,吾不在乎。
弦泠兮:算了,你洗不白,吾就变黑吧!
非常君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我看图片好像是黑紫色,可是又觉得像棕黑色,眼睛有点小,看不清楚。(¬_¬)
第12章 喝酒
非常君怨恨这个不公平的世道,如果说要他所讨厌的人排一排名次,那么,第一个是一页书,第二个是九天玄尊,第三个是君奉天。
一页书,他凭什么是人之最?
自己好不容易凭实力得到的尊位,为什么还要屈居人下?
九天玄尊,他就是个虚伪而残忍的存在,自小被圈禁在陵寝里修炼的他,好不容易有了出头之日,却因为鬼体之故,被逐出仙门。
君奉天,同样都是人鬼之子,凭什么他就能得到所有的荣耀?就因为他是九天玄尊的儿子么?
他恨这个不公平的世道,他恨所有人!
那段压抑而黑暗的童年时光,那天生的鬼族血统,那从一开始就低人一等的身份,使得他开始怨恨,只有恨意吞噬他全身,他才会觉得命运没有那么伤人。
“非常君,你怎么了?”弦泠兮被突如其来断裂的筷子吓到了,她放下筷子关切的看着眼神冰冷的非常君问道:“你的手没事吧?有没有被筷子伤到?”
“无事。”非常君放下断裂的筷子,微微一笑,把手摊开给弦泠兮看,然后说道:“你看,吾没有受伤。”
他的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他的笑容,有些苍白。
“没有受伤就好。”弦泠兮吃饱了,她的胃口本来就很小,再加上这里环境嘈杂,使得她面对美食也胃口不佳。见到非常君也不准备再继续进食了,她往他那边坐了坐,然后双手合十用讨好的语气道:“你可不可以收留吾一段时间?嗯,就三个月。”
等到三个月,素还真的事情忙完以后,她就去找素还真玩儿。
听到弦泠兮在寻找住处,秦假仙立刻毛遂自荐道:“大美人,去我老秦家里啊,那个小白脸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我老秦家里宽敞,有大宅子,有温泉,保准你住的爽歪歪,一辈子都不想走了。”
“弦姑娘这是没有去处?”非常君没有管秦假仙,而是明知故问:“敝舍简陋,姑娘住习惯了参商之虞,估计在吾那儿会不习惯。”
这话怎么听的这么别扭呢?
就像是在估计挤兑她一样。像弦泠兮这种情商偏低的人都听了出来,秦假仙就更是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了。
“你这个小白脸是什么意思?”
“啪。”刚才断裂的筷子擦着秦假仙的脸就飞了出去,那筷子锐利如丹,削断了秦假仙的一缕头发,并且深深地嵌进了客栈的墙壁里。
秦假仙被吓得丢了三魂七魄,他颤抖着双手,“唰”的一下钻进了桌子底下。
“你你你……好啊,敢欺负你秦大爷,你等着瞧,我□□白道都有兄弟,到时候不会放……”秦假仙虽然动作上认了怂,但是语气却是丝毫没有改变,反正弦泠兮在场,他就不相信非常君能够把他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