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无情;
法儒、无私。”
乍听得这道声音,奚长歌一下子就被吓住了。结果等他身上护体金光散去,看清那道人影的瞬间,奚长歌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作何表情。
“我……”她一句脏话在嘴边转了几转,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长歌,这次你做得可实在是太过分了!”来人一甩拂尘,为羽阳服下一粒丹药,训斥道。
奚长歌道:“怎么,天迹师伯打算插手此事吗?”她瞪视着刻意压低了声线冒充法儒的天迹,握紧长剑,摆出应敌之姿,实际上已经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既然吾来了,就绝不容许你再动羽阳一根汗毛。”天迹道:“否则,你未来若有清醒之日,恐怕会后悔莫及。”
奚长歌嗤笑一声:“我是冥冥之神的,生是他的,死也是他的!”
“都说了不要在我面前玩梗,我在天宙之间看的电影,总时长比你这辈子还久。”天迹一拂尘呼过去:“而且,听到你这么叫地冥,我不揍你一顿真的很难泄愤啊!”
这一拂尘所带的气劲,狠狠击在奚长歌的胸口,撞得后者一个趔趄。她若无其事地揉揉胸口,笑嘻嘻地说:“哇,大家都是这么称呼冥冥之神的,您有本事一个一个揍过去啊!”
“奚长歌,莫以为师弟不愿杀你,吾就也会对你手下留情。”天迹像是开够了玩笑,正色道:“我知道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君奉天不在乎世人谤毁,但我在乎!如果必须杀了你,才能帮师弟撇清干系,那我绝不会留手。”
“天迹师伯……我还以为我们之间有很深厚的感情呢……”奚长歌脸色灰暗。“……没想到原来您这么绝情啊。”
“我师侄是奚长歌和羽阳,是心怀天下的侠者,不是你这样冷血无情的魔物!”天迹震声道。
“你这样说话真的很伤人耶。”奚长歌一脸委屈:“可我也只不过是听命行事罢了,您把我说的好像一点感情都没有,像个怪物一样了。”
天迹冷笑一声:“今日儒门各脉诸多血案,难道不是你所为?我刚刚所见的血闇之力,难道不是你所驾驭?”
“看来我是说什么都无法扭转您对我的印象咯?”奚长歌无奈地道。
“除非你愿迷途知返,让我为你解开地冥在你身上所下的禁制,然后为你所做的一切赎罪。我知道,这一切想必都是地冥的命令,让师弟身败名裂,也是他所乐见。你若能回归正途,戴罪立功,我师弟必会力排众议,保全你性命。但你若按照地冥规划的剧本走,只有灭亡一途!”
“啊,对了,说到冥冥之神乐见,也许咱们还有另一种解决办法。”奚长歌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忽然道。
“什么办法?”天迹问道。
“不如您跟我一起弃暗投冥吧!”奚长歌兴致勃勃地说:“别看我们现在定位是反派组织,但其实我们待遇很好的,像您这样的超级先天,一来就有超高工资,以后师伯再也吃喝不愁了!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五险一金,而且一周双休哦!”实际上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要随叫随到。奚长歌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呸!瞎了你的狗眼!”天迹暴跳如雷:“我与地冥势不两立!有生之年,吾必亲手杀他!”
“啊,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我看冥冥之神倒是很喜欢您的呢。”奚长歌想起来她蹭傀二小灶课的时候,永夜剧场看见的那一屋子天迹和玉逍遥人偶,每一尊都精美非常,栩栩如生。当时她听地冥讲课听得半懂不懂,脑子光顾着震惊了,心想原来冥冥之神也是手办爱好者啊,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她恨不得当场把自己曾经收藏的君奉天人偶拿出来一起观赏。
然后奚长歌忽然想到,她那个可怜的槐木偶人,早就已经在她袖子里化为碎片了。
“屁话!地冥那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天天都在盼我死,连我师弟他也不放过。”天迹怒道,拂尘指着奚长歌:“无论如何,我绝不会放任你继续为恶,抹黑君奉天的声名!”
“与其在此地跟我继续纠缠,要不你还是先回去帮羽阳治伤吧。”奚长歌诚恳地说:“您现在把他带回去,他还不至于有性命之忧;但您若真要擒我回去,或者杀我,恐怕等您完事以后,这倒霉孩子就要彻底断送在这里了——怎么样?我对自己这点信心还是有的。”
天迹看看脏腑受血闇之力侵蚀的羽阳,又看看身影在虚空中逐渐消淡的奚长歌,重重一哼,最终还是选择先救人了。
“冥冥之神。”奚长歌来到永夜剧场,求见地冥,向对方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对于您日前下达的任务,我内心有一事不解,不知可否请冥冥之神开示?”
“什么事?”橘发的美人从琴凳上起身,拿过一旁的权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
“您明明知道我的实力,就算承接血闇之力,也远不足以杀死君奉天,而且……”她犹豫了犹豫,感觉有点难以启齿:“我对现今台面上的各方势力并不熟悉,难以在其中周旋借力,为什么会交给我这样的任务?”
永夜剧作家以指节轻敲了敲琴身,缓缓道:“《南怀志异》中记载,沧海之南有火山岛,其上生苍青之木,冠盖盛时遮蔽百里。岛人取木制器,质如玉石,百年不坏。然其木极坚极脆,虽百炼之钢不能伐之。”
奚长歌曾经读到过这一节,却不明白他此时讲这个是什么意思。
“然天生万物,自有相生相克之理。傀三,你亦饱读诗书,可知道何物可以用来取木?”
“岛屿近海处,生有铁线棘。渔人入海采棘,抽丝纺线,以铁线为锯,方可取木制器。”奚长歌毕恭毕敬地答道。
“不错。苍青之木坚硬无比,虽刀斧不能断。而铁线棘原本只是无用的海草,而且带有毒素,但若处理得当,也能成为趁手的工具。”剧作家道,“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君奉天的对手,但是遍观当下,只要好好施为,只有你才能对他造成最大的伤害。”
“……”敢情我在您心中,原本就只是无用的海草对吗?
“在眩者的剧本里,每个角色的存在都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相信吾,要阻碍君奉天之路,没有人比你更合适。”
“吾明白了。”奚长歌重重地点头,表示受教。
“眩者早知道你杀不了君奉天。”他从奚长歌面前踱步而过,后者抬头时,只看到他披散着橘色长发的背影:“就算你实力足够,也是一样。因为你并不想让他死。”
“冥冥之神的意愿,便是我存活的意义。奚长歌绝不敢违背您的旨意!”奚长歌心里一惊,急忙说道。
“省下这些虚伪的说辞吧。你曾为了君奉天而死,现在也是为了他而活着。他若真的死了,作为傀儡的你,也再没有存在的意义。”永夜剧作家微微一笑,向奚长歌投来他那仿佛透彻一切的眼神。
她低着头,不敢说话。
“不过这也没关系,你可以换一种思路。也许你可以不再为他而活,相反,你的存在,也可以是法儒活下去的理由。”说这话时,剧作家柔和到近乎妩媚的眉眼之间,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
“您是说……”奚长歌听得似懂非懂。
“你不是一直都很希望,君奉天能属于你一个人?你不是一直都渴望着,能在他心里占据更多的位置?现在,眩者给你这个机会。”永夜剧作家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耐心地教导愚钝的学生。
“可这……这……”奚长歌把“这怎么可能”几个字咽下去,眼里浮现了难以抑制的惊喜:“请冥冥之神教我!”
“拿上这个。”他一弹指,一颗黑色玉珠飞进奚长歌的手里。“你知道该怎么做。”
“谢冥冥之神!吾明白了!吾必不负重托!”奚长歌满怀激动地离开了。
在她身后,永夜剧作家揉了揉眉心,悄悄地叹了口气。
“元争,来帮个忙!”奚长歌没敢说自己其实还是没怎么听懂,对于接下来自己该做什么也一头雾水。于是一离开永夜剧场,就马不停蹄地去找很有头脑的傀二。
后者如今已经化名轩戎元争,不但洗白了自己的身份,甚至有隐隐成为正道领袖之势。短短几个月内,他所取得的成果是奚长歌自认为自己一辈子都难以达到的。所以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她第一时间想到来找他求助。
“什么事?”轩戎元争见她又来,不耐烦地问道。
“来帮我看看,这是个什么东西?”奚长歌把那颗漆黑的玉珠凑到他眼前。
轩戎元争仔细检查了一遍,不确定地说:“好像是……一缕极纯正的酆都鬼气……你哪来的这东西?是想靠走火入魔来掩饰自己没脑子这件事吗?”
“……”为了不拔剑砍人,奚长歌忍得实在很辛苦。“是冥冥之神给我的,大概是……让我用来对付我师尊的吧?”
轩戎元争也在极力克制着自己,才没有露出十分鄙夷的目光,但是他的语气还是将心情暴露无遗:“乐寻远当年修为尽废,都可以反杀患天常,你反思一下,为什么连自己最亲的师尊都干不掉?”
“……你怎么不早说?现在君奉天他已经知道我杀很多人了。”
“乐寻远之前偷袭患天常,让对方几近身死,而且后来为了逼他现身,还杀了他的小徒弟。别的暂且不说,你师弟现在死了吗?”
“……”奚长歌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顿时恼羞成怒,但是又无从反驳,于是一把夺过鬼气玉珠:“再见!”
她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小剧场)
奚长歌:元争元争,冥冥之神的手下都像咱们俩这样欢脱吗?
元争(冷漠脸):不,紫烨疾邪只是吵闹。
元争:而你只是没脑子。
元争:心疼必须要一步一步教你做事的冥冥之神。
地冥:但凡能招到性价比更高的员工,我也不用亲力亲为到这种地步。果然还是筝儿比较好,上完课会举一反三的小朋友实在是太让人省心了。
奚长歌:……(蹭完整节课以后只记得手办好水的人被踢出群聊)
第13章 做梦梦见的都不是真的
致德书院。
这家书院自落成以来,已经有五六十年的历史,期间培育了无数英才,现在已经颇具规模。君奉天和奚长歌游历到此处,尝过了城里出名的八宝鸭,君奉天便提议说不如到这里看看。
奚长歌自是一口答应,于是两个人很是低调地进到了书院里。踏入庭园,眼前满地遍栽绿植,空气里弥漫着满庭墨香,入耳皆是琅琅书声。二人一边走一边小声说话,在路上忽然碰到了一位年轻先生。
“长歌师姐!”先生看到他们,眼睛一亮。
奚长歌笑着向他打招呼。
年轻的先生放下扛在背后的书,抹了把汗,双眼亮晶晶的:“长歌师姐,你怎么有空到书院来了?是想来看看学生吗?一别数十年,如今这里可跟你离开的时候大不相同啦!”
奚长歌抿着嘴笑了笑。“只是路过此地,便想带他进来看看,毕竟也是一处充满回忆的所在。”
“啊,抱歉,这位是……?”先生像是才看见君奉天一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我道侣,君奉天。”奚长歌介绍道。
一旁,白发的先天微微点头致意。
“君……”那位年轻先生倒吸一口凉气:“莫非是……??”
“嘘——不错。”奚长歌道,“不过奉天不欲张扬,你只把他当做我道侣看待便是了。”
她转而向君奉天介绍面前的人:“这是问弦歌,德风古道弟子,专注修文。从前他游历到此,加入学院教书讲课,一边做学问,一边教化百姓,至今已有数十年了。”
问弦歌诚惶诚恐地道:“尊驾面前,晚辈岂敢称学问。”
君奉天颔首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吾专注武道,方领法儒之名,治学非我所长。修身著书、教化万民,这既是你行之路,便不必妄自菲薄。”
原来传说中的前辈如此平易近人,君奉天几句话,让问弦歌心中惶恐消了大半。他诚恳地道了谢,又道:“这一届学子马上就要结业了,长歌师姐此时前来,也是缘分。不如你代先生为他们讲一节经义,你看如何?”
奚长歌犹豫了犹豫。倒是君奉天在一旁温和道:“昔种兰因,今得絮果,如此说来你倒跟这些学生们缘分不浅,去讲一堂课也不妨,也许还能加深你对修行的理解。”
于是奚长歌同意了。
当天晚上她翻遍了四书,想要挑一节作为第二天讲课的主题。君奉天在她旁边打了一晚上的坐。第二天清晨,她一大早就开始梳洗,还专门擦了些粉来遮黑眼圈。趁她忙着画眉,君奉天便拿着玉梳替她绾发。
描罢眉,奚长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说道:
“师尊,你看我都有白头发了。”
君奉天手下动作不停,替她梳理好发髻,不疾不徐地说:“韶光有限,岁月无情,只要不曾荒废少年时光,便是值得。”
“纵观吾一生,文不成武不就,不曾有什么建树,不曾闻名天下,也不曾立身江湖。而今萧萧两鬓生华,才发觉自己原来已枉掷了数十年青春。”奚长歌道。
“人之一生在守心持正,养一身浩然之气,行所当行。待到老时回顾一生,只要问心无愧,便已足够,何必非要建功立业?况咱们现在行路千里,还能见到因你而建的书院,倒也不算一事无成。”
奚长歌听到他此言,眼里并没有欢喜,却流露出一点极淡的悲伤。
“我总想着要和你相守到白头,可是世间的情爱,没有不随着年岁而消磨的。奉天,从我有记忆开始,你就是一头白发,到现在惶惶几十年,你却从未变过……反倒是我,越来越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