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挺常见的呀,就算是见过,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
有些人得到这么个答案就心满意足了,另有一些喜欢较真的则没那么容易打发:
“可那姑娘是红头发呀,在波兹塔,红头发可没那么常见,您说是吧?”
副主祭阁下还是笑,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多嘴多舌的贵妇们被他那迷人的笑容融化掉,再也想不起来要问什么了。
贵妇们不知道,副主祭阁下的笑容,是他隐藏内心的盾牌。早在她们向他提问之前,他早已在心中问了自己许多遍,为什么事情会往这个方向发展。
或许与神明的力量比起来,他这么一个圣职者的力量还是太弱了点吧。
埃蒂安阁下心中涌起一点不安的情绪,不过他对此缄口不言,未曾向任何一个人透露。
当初在酒馆与爱丽丝见过一次面之后,他也曾想过要再去找她,不过那时他正处在竞争副主祭的关键时期,不能分心也不能被人抓住把柄。埃蒂安竞争副主祭最有力的对手是王都圣殿主祭的侄子,对方比他年长,已经做过两年的圣殿祭司,无论资历还是出身,都比他有优势得多。埃蒂安能够依赖的,就只有他几年来积攒的本地人脉。若要保持这优势,他就必须谨言慎行,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后来他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副主祭,夸张一点讲,他几乎是被波兹塔城的夫人小姐们抬上了这位置,毕竟对方的资历要比他高得多了。不过最后一锤定音的当然还是波兹塔的主祭大人,他表示自己对埃蒂安很熟悉,一起工作也会更方便一些。
刚当上副主祭的时候,他有许多事需要忙,没有闲空想起那个红头发的少女。等到他想起来再去找她的时候,那座酒馆都已经被拆毁了。
那样的一座酒馆,就像是城市中光世界与暗世界之间的一条通道,一旦被拆毁,曾经在其中工作过的人就都悄无声息地消失,回到阴影那边去了。
埃蒂安偶尔会想,或许当时他帮她隐瞒是做错了。
不过这样的想法也不过只是一闪念而已。他虽然这样想,却并没有怎么后悔。当初波兹塔圣殿的主祭大人曾经警告过他,心肠太软很难做主祭,善良有时也是一种罪恶。他一直记在心里,却并未特别当真。
那位波兹塔圣殿主祭将埃蒂安视作弟子,如今他到王都来,也是依照主祭的建议。王都圣殿的主祭近年来身体一直不好,正考虑要出让自己的位置,因此召集各地圣殿的副主祭到王都来。波兹塔的主祭认为这是个好机会,极力主张他前去访问王都。
埃蒂安对成为王都圣殿的主祭不抱太大期望,毕竟他几年前刚在波兹塔副主祭的竞争之中击败了主祭大人的侄子,主祭大人看他一定不会太顺眼。况且副主祭与主祭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却有着千里之隔,许多人在副主祭的位置上待了十年也未曾得到晋升,他一个还不到二十五岁、刚刚在外地当了三年副主祭的年轻人就觊觎王都圣殿主祭的位置,在别人看来未免显得有点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不过借这个机会积攒一点人脉,总归没有坏处。因此他也就顺势加入了王都的社交界,在各个沙龙里出没。要知道,许多高贵的家族都有成员在圣殿担任重要职务,给王都的贵妇们留下点印象,总还是进身之阶中最简单的一条。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女主终于要以“巨剑爱丽丝”的身份登场啦。感觉这个绰号比“红发艾伦”听起来厉害多了,对吧。
埃蒂安实在是个很重要的配角,在男主常驻之前,他还要出场几次。嗯,我和爱丽丝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帮忙。(埃蒂安:作者去死!我不是工具人!)
榜单完成,下一更周四,等我。
第21章 chapter 21
虽说绝大部分贵族都不愿违背国王陛下的决定,但还是有一些人并不介意国王或者大祭司怎么想。
菲利克斯女公爵就是这样的一位。她在西方拥有大量土地,领地面积极为广阔,是一位非常有实力的贵族。说不清她是为了政治目的还是仅仅为了缓解无聊,总之,每到社交季开始的时候,她都会到王都来住上半年。期间会开办大量聚会,邀请种种社会名流,还有眼下最时髦的人物参加。
女公爵不是什么虔诚信徒,不过对于圣殿和国王来说,至少她表面上信奉光明神,这样就足够了。像她这样的身份,谁也不会苛求什么。女公爵身份高贵,出手阔绰大方,年轻时又是个少见的美人。有了这些优点,就算在信仰方面多少有点和别人不一样,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她主办的宴会名流云集,总能邀请来许多有魅力的人物,许多贵妇都挤破了头想要参与其中。
这一次她听说王都有这样有趣的人物,也像国王一样来了兴致。不过她可不像国王那么在乎大祭司是否会对此有什么意见,她想要让什么人来参加她的聚会,绝对不会在乎任何人的脸色。
于是,她通过佣兵公会向爱丽丝发起了参加聚会的委托。
接到这个委托,爱丽丝惊讶到不行。
女公爵出手大方,只不过是参加这样一场毫无危险性的活动,爱丽丝居然可以拿到五个金币的报酬,先付两枚,尾款三枚。爱丽丝对佣兵公会的抽成多多少少有点了解,知道这位女公爵恐怕至少要为此付出二三十个金币的委托费。要知道,平常爱丽丝跟她师父一起接私人任务,两人一起折腾上大半年,为的也不过是几十个金币的报酬,除去任务途中的花费,最后也只能省下三五个。从女公爵的出价就能看出来,她绝对不给人拒绝的机会。就算爱丽丝实际上不太想去,也不得不拜倒在金钱的魔力之下。
爱丽丝最近缺钱缺得厉害。
她当上特级佣兵之后才明白,“特级佣兵”不仅仅是个能让自己赚更多钱的头衔。在赚钱之前,她还得先投资才行。她原本用的那些装备如今多少都显得有些不够看,要想比较安全地独自完成特级佣兵的任务,她的装备必须全部换新。
爱丽丝本来没有一点财产,幸好最近佣兵公会已经把加尔骑士的赎金给她转了过来,让她有了一笔小小的财富。按说她本应可以拿到三十金币,可这笔钱从佣兵公会转过来的时候,又扣去了什么手续费,真到她拿在手里,只剩下二十八个。这些钱若是买一般佣兵的装备,那是足足够用。可若是买特级佣兵需要的东西,就完全不够看了。
幸好她已经有了从德维特那里赢来的剑,还有上次那匹溜号马,一直没有主人来找她要,她就自己留下了。这匹马不算什么名驹,可它在爱丽丝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对她又很亲近,爱丽丝很喜欢它。
剑和马差不多是最重要的,此外就是甲胄之类。普通的皮甲很容易买到,但要想找到一件真正的好东西却非常困难。名匠制作的佳品大多都被收藏在贵族家的武库里,寻常人想摸也摸不到。至于市面上那些质量不错的,大多价格奇高,有时候还有价无市。爱丽丝去王都的市场上看过,那些武器店主精明得很,一看爱丽丝这样子,就猜到她是之前刚刚出名的新特级佣兵,都把店里的上品拿出来给她瞧,其中还真有几件精品,只是出价高得要命,最少也要五六十金币。爱丽丝在几家铁匠铺和武器店逛了半天,最终还是一无所获地回来。
其实爱丽丝也可以选择在佣兵公会预支一些钱,先买了装备再说。不过在佣兵公会借款的利息很高,如果有可能的话,爱丽丝还是不想在佣兵公会借钱。罗姆师父也说过可以借钱给她,但在之前的晋升仪式上,师父以己身作为筹码,保住了她特级佣兵的位置,她受恩太深,实在不想再多给师父添麻烦了。
在这种情况下,女公爵的这个委托,多少可以算作是雪中送炭。虽说她现有的钱加上这几块金币还是不够,但这也算是一笔难得的进账,不能轻易放过。
爱丽丝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贵族的晚宴,当年她在波兹塔城生活的时候,所知唯一的贵族就是城主和他手下的骑士们。那些都是与她完全无关的人,只不过是偶尔能看见他们乘着马车在街上飞驰而过。后来她当上佣兵,倒是有一些贵族委托人。不过那些委托人一般不会亲自出面,对爱丽丝来说,贵族的生活仍是十分遥远。
爱丽丝嘴上说着不在乎,心里到底有点紧张,所以她去问她的师父都见过什么样的贵族,他们好不好相处。她师父干了几十年佣兵,多多少少还是见过他们中的一些人。
“这任务也不能说是全无危险,上流社会的淑女们有时候比草原上的狮子还吓人。”多少跟贵族们打过一点交道的罗姆一本正经地说,“不过你是个女孩子,她们也许会收敛一点,不至于把你生吞活剥。”
听罗姆说完,情况好像更让人紧张了。然而,当爱丽丝向她的师父细问上流社会的淑女究竟是怎样可怕时,她的师父就一句话也不肯再多说,声称后面的内容不适合说给小孩听。
她这个师父总是这样,话说到一半就开始搪塞人。不过爱丽丝也已经不是十四岁了,这三年来她总跟佣兵们混在一起,早就熟悉了他们粗野的玩笑,此时她隐约意识到她师父在说什么,不高兴地皱起眉头。
然而罗姆却又严肃起来:
“我可不只是在跟你开玩笑,那些上流社会的贵族只顾着自己,从来不会考虑别人。你我这样的人,在他们看来不过是玩具罢了。到了那宴会上你要小心,别答应跟男人去别的地方玩,也不要喝其他客人递给你的东西。”
爱丽丝知道师父在说什么。她在酒馆时,也曾见过有男人试图往姑娘的杯子里下药。但她之前工作的地方只是脏兮兮的酒馆……她要去的那可是贵族的聚会啊!
“贵族只会更肆无忌惮,”罗姆说,“别看他们一个个光鲜亮丽,撕掉那张皮,心里的道德感甚至还不如佣兵。”
虽然罗姆把上流社会的宴会描述得充满危险,为了赚钱,爱丽丝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前往参加。毕竟她是做佣兵的,怕危险可不行。更何况,最危险的情况她都已经经历过了,又怎么会害怕一个小小的聚会呢。
她接下了委托,到了宴会那天,女公爵家的马车到了。
女公爵想得十分周到,她给爱丽丝送来一套衣裙,甚至还派了个女仆过来帮她穿衣梳头。爱丽丝上次做女孩打扮的时候还是在酒馆里,离现在已经有三年了。近来她对外披露了女性的身份,但并没有购置女装,仍是一直穿着原来的衣服。这次她看着女公爵家的女仆带着要在宴会上穿的华服前来,整个人完全僵直了。
啊啊,真正临到头上才发现,换上礼服参加宴会这种事,好像比想象之中还要麻烦啊。
女公爵家的女仆板着面孔不苟言笑,爱丽丝从前听人说过,像这种贵族之家的佣人,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绝不会在脸上表露出自己的情绪。当时她还觉得这实在太夸张了,可现在看见女公爵家女仆的模样,才知道这种说法居然是真的。
爱丽丝由着她摆弄,想起当初她刚满十二岁要去圣殿的时候,也曾经被人这么摆弄过。那时候摆弄她的人是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这几年里爱丽丝几乎快把这个人忘光了,这会儿遇见相似的场景,才又想起格丽齐那张刻薄面孔。
跟眼前这位面无表情的女仆比起来,就算是格丽齐,好像也显得很亲切了。她有点希望这女仆能像格丽齐一样爱说话,哪怕说些不好听的话也行,可惜眼前这位女仆除了必要的话之外,一个字都不肯多说。
眼前的这位女仆就像是一扇窗子,透过她,爱丽丝可以看到一个与她以往所知迥异的世界。若是以前的爱丽丝,或许会有点害怕,不过如今的爱丽丝和从前全然不同,她只是有点好奇。
女仆替她换好了衣服,梳了个漂亮的发型。爱丽丝穿着女装,有股说不出的不习惯。这些年来她为了扮成男人,总要用布带束紧前胸。这几天虽然已经放开束带,却仍是穿着原来的衣服。他们给她准备的衣服胸前有很大的开领,让她觉得有点凉飕飕的。
他们甚至还为她准备了鞋子,不知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自己的尺码,爱丽丝穿着居然正正好好。为了让她的身段更显颀长,这双鞋的鞋跟稍微偏高,叫人穿不习惯。爱丽丝凭借着自己当了多年佣兵的敏捷,才算是驾驭住了这双鞋,自己多少觉得有点得意。
罗姆的农庄里没有大穿衣镜,爱丽丝看不见自己的全貌,不知自己这样打扮究竟会是什么样。不过现在也容不得她细想这些,时间差不多到了,女仆催着她赶紧上了马车。
坐在马车上,爱丽丝渐渐调整好了心态。
无论她穿得是什么,她的身份始终是佣兵。她唯一知道的礼仪,还是当年在暗河街房东太太家里跟格丽齐学的。不用想也知道,那点可怜的礼仪常识,根本不能用在这种贵族的聚会上,如果她照此实施,只会平白惹人取笑罢了。爱丽丝下定决心不去考虑礼节的问题,而是用佣兵的态度对待眼前所见,即使粗鲁一点,料想也没有人会感觉吃惊。
毕竟,她现在本来就是个佣兵啊。
马车把她从郊外拉到了女公爵的别墅,在大门口停下来,女仆扶她下了车。
爱丽丝下定了决心要不露怯,她忍住了不低头看,也不伸手去提裙摆,高扬着头走进女公爵的别墅。
爱丽丝出场的时间是女公爵早就计划好的。按当时的风俗,在聚会中比约定的时间稍微晚到一会儿算是一种礼貌,女公爵安排她在大多数人都已经到了的时候登场,以便让所有人都能看见她出场。爱丽丝的气质与在场的淑女贵妇们全然不同,一出现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站在门口的仆人通报出了她的身份和名字:
“特级佣兵,巨剑爱丽丝小姐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直在琢磨这本书里的物价问题,所以昨天把前面十三章提到的两枚金币的价值稍微改了改,在这里说一声,看过的倒也没必要回去看。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一般平民虽然也可能赚到相当于一两枚金币的钱,但手边通常摸不到金币。像罗姆这样的佣兵倒是经常能摸到金币,但又很难攒得住。真正经常使用金币交易的,是贵族和魔法师,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大商人和公会。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制作精良的物品价值很高,而且凡是与魔法沾边的东西都贵得要死,不是一般人能碰的。大致就是这么个情况。
第22章 chapter 22
一时间,大厅里所有人都向她看过来。
爱丽丝挺着胸膛迎战那些目光。她能感觉到目光之中充满好奇。这种好奇并非是看向一个陌生人的好奇,反倒更像是在观赏从另一块大陆来的奇珍异兽。这种毫不掩饰的好奇多少让人感到冒犯,让爱丽丝清楚地意识到,她在这里确实是一个异类。
如果她真是被邀请来的客人,看到这种赤|裸|裸的目光,此时大概会转身就走吧。
爱丽丝必须提醒自己,她是个佣兵,是被雇来的,对她来说这也是战场,逃走的话就算是输掉了。于是她挺着胸膛,脸上挂着浅笑,走到了人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