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女骑士[西幻]——夜LR
时间:2022-10-06 23:39:41

  字条没有署名,但爱丽丝只要看看上面写的这些话,就知道一定是埃蒂安大人派人送来的。
  埃蒂安大人总是这样,虽然不多说话,却总是帮助她,她受恩深重,真不知应该如何回报。她想要给埃蒂安大人带几句话回去,可她甚至不知道他如今暂时住在哪里。
  如果要到圣殿去,应该能打听到他的消息。不过爱丽丝对此有顾虑,也担心会给他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来日方长,埃蒂安大人的恩情,大概总有机会回报。
  有了这样一件锁子甲,无论要打什么样的硬仗,她都不用再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工具人埃蒂安大人终于完成了送装备的使命。【望天】
  今天我家临时停电……简直要死。幸亏没有丢稿。
 
 
第25章 chapter 25
  一切准备就绪,爱丽丝独自一人去了北地。
  她准备了两套适合出行的旅行服装,将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腰带里别上莉娜送她的匕首,背上背了从德维特那弄来的那柄巨剑。
  这还是爱丽丝人生中第一次前往北方,她出生的波兹塔位于王都南面,佣兵的工作大部分也都在南方完成,从未踏上过北部的国土。明明南边已经有了暖意,北方却仍是一派肃杀。爱丽丝有点庆幸自己提前准备了厚衣服。
  爱丽丝的目的地,是北地雷切尔领的首府博恩。雷切尔伯爵家祖传的大宅就坐落在那里。出发之前,爱丽丝稍微做了一点调查。当年雷切尔伯爵初次结婚时,他们就住在那栋房子里。后来伯爵夫人去世,雷切尔伯爵独自南下前往王都,在王都住了许多年才再度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后每隔一年,他会在王都生活两个月,处理一些事务,工作结束之后就返回博恩。
  雷切尔伯爵于妻子死后,在王都另外娶了一位夫人。不过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双方对彼此都没什么感情。后来他独自回到北地,夫人却没有跟他回去,两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实亡。据说他在北地也有一两位情妇,但并不经常在她们那里过夜。大部分时间他还是独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里。
  从目前的情况来推断,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还留在雷切尔家的那座大宅之中。
  这样看来,她必须要想办法潜入雷切尔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较起来,爱丽丝更擅长在战场上与人正面搏杀,她个性也是如此,喜欢直来直去。不过她从前也曾经和师父一起做过一点潜入之类的工作,对此并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师父罗姆的说法,他们做佣兵的“什么都得会一点”,否则很难生存下来。
  贵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么容易潜入的,尤其雷切尔伯爵不是那种只有个名头的挂名伯爵,他可是实实在在的领主,拥有雷切尔领从上到下的裁判权。到底要怎样才能潜入他家,还得要到了博恩之后才能确定。
  爱丽丝是孤身上路,身边陪着的只有那匹马。罗姆让爱丽丝给它取个名儿,爱丽丝执意不肯。一是因为那匹马或许有过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只怕马听着不习惯;二是因为它本就是不知从哪跑来的,爱丽丝总觉得早晚有一天,它还会跑个没影,若是给它取名字有了牵绊,将来它跑丢了,她还要伤心。像现在这样,反而感觉轻松。
  从王都到雷切尔领的博恩,就算快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爱丽丝还要吃饭睡觉,不准备昼夜兼程,况且这事也不算是个急活儿。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绕了一段,让人看清了她的头发颜色和背上那柄巨剑,这才小心翼翼把巨剑包上几层,出钱寻了个信使,让人把它送回到罗姆的农庄去。
  她这次办事,隐秘最重要,最好还是别挂着招牌。
  她这头发其实也显眼,好在红发姑娘虽然少见,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她若是为此再特意染个头发,好像也有点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佣兵罢了。在寻常平民看来是不尊王法的边缘人,在王公贵族们眼里,不过是一条可以拿钱买来的性命。
  她往西北走了几天,才从小路绕回往北边的正道,等她骑着马晃悠到博恩的时候,已经是第十七天头上了。
  博恩好像快要下雪,天阴沉沉的,风刮得像刀子。虽说爱丽丝知道北地冷,特别准备了厚衣服带来,到了北地还觉得有些挡不住,琢磨了半天,到底在当地花八枚银币买了一领裘衣。
  除却之前她花二十金币嵌的那枚附魔宝石,这是她这辈子从她手里出去最大的一笔钱。花钱时多少有些手抖,可等到那毛茸茸暖和和的裘衣穿在身上,抵挡住了风寒。若在王都,花两倍的价钱也买不到这么好的裘衣,想想其实是值得的。
  爱丽丝从小过惯苦日子,当酒馆女侍的时候手里攒下几个钱,没舍得花过。后来她跟罗姆学徒三年,罗姆自是从来没让她饿着,给她选兵器的时候也决不小气,可也从来没给过她什么零花钱。爱丽丝头一次带着这么多钱出门,开始的时候未免有点畏手畏脚,花过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动。
  她手里现有一百多个金币,若是寻常人家精打细算过日子,这些钱够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够住个一年半载。若是拿来买裘衣,像这样的裘衣,她能买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买一百多件裘衣,但这样的计算到底让人心里高兴。
  当然了,女公爵给的这预付款,是为了让她想办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让她胡花的。罗姆师父虽然没给过她零花钱,却教过她自己理财的法子:
  “你记住,给的预付款,只可花用四分之一,办完了事回程的时候,还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关头,是万万不能动用的。按规定,任务若是完不成,预付款须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问公会借钱。有多少高级佣兵就是栽在这上头,从此债台高筑,万劫不复。”
  虽说这次任务就算失败了也不用退还预付款,但想着这么一句嘱咐,爱丽丝才总算收住了蠢蠢欲动的心思,没再多花钱买什么,只是老老实实在客店寻了间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价要八十五铜币一晚,早饭十五铜币一餐。如今正是冬天,干草价高,马厩的位置连同喂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铜币一天。这样天价,难怪罗姆师父不肯买马,无论去哪里都靠两条腿跑,只有不得已的时候,才租驿站的驿马用。
  爱丽丝先在柜上押了一枚金币,这些钱大概可以住个一周。
  北方冬日里天黑得早,外头又刮风。到博恩的头一天晚上,她没急着出去打听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间里,向未来之神祈祷。
  自从爱丽丝上次差点丢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给自己添出这样一件功课。开始的时候多不习惯,而且还总引她想起母亲,忍不住心里酸涩。时间长了,倒是适应了些,渐渐当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没有祈祷,反而要觉得缺了点什么。
  那神明自从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没吐出过只言片语。也不知是不肯出声,还是用光了神力,连梦境都无法再操控。爱丽丝上回听他说话时正处于生死之间,连他的神名没来得及问,如今祈祷,也没个明确指向,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当初清风似的从她耳边吹过的那半句话:
  “千万别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祷,大多都是祈求神明护佑,祈祷词都是编好的套路。爱丽丝的祈祷却与众不同。她只盼未来之神能够多增加一点神力,可以多一点自由,除此以外再没别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祷真有一分两分是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听见她的祈祷,能再来和她说一次话。至少,让她能有机会谢他。可惜从那时到如今,她已经祈祷了几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
  或许她一人的信仰之力还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过来吧。
  她倒也不着急,她妈妈祈祷了一辈子,爱丽丝也没见弗格娜回应过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却着实已经救过她的性命,就算后半辈子每天都花点时间为他祈祷,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
  或许是因为独自一人前来完成这颇具风险的任务,爱丽丝这天祈祷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沉沉睡去。到第二天她打听到了雷切尔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围转了几天,大致心里有了数。
  虽说是贵族大宅,也并非密不透风。厨房里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进厨房,其实不难。她转悠几天,还真混进去过一次,在厨房里绕了一圈又出来了。
  要想从厨房进前厅,实在是太难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从拦路。爱丽丝佣兵出身,其实不大在乎人命。若她是图谋行刺,倒是可以勉强一试。可她的目的并非行刺,而是寻物,不是急切之间可以做完的事。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想法以女仆的身份混进去。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难:雷切尔伯爵是当地的领主,宅邸内的佣人都是用惯的,就算临时要找人帮忙,也会找村子里知根知底的佃农之女,不会随随便便雇佣来历不明之人,况且此事虽然不急,爱丽丝也没有一年半载可以耗在这儿的。
  这样想来,还是得想法从正门进去。
  爱丽丝打听来打听去,终于听说,雷切尔伯爵虽然对交际无甚兴趣,但附近乡绅贵族以他为首,每月总还是要开办聚会。此类聚会惯常是要夫人主持,他夫人不在近前,几个情妇亦不是什么能上的了台面的人,干脆请来本地的交际名花接待客人。而他自己只在宴会初开时露一露面,就算是尽到了主人的职责。
  爱丽丝听说这消息,不觉心中一动。
  有戏。
  作者有话要说:
  罗姆让爱丽丝给马取个名儿,爱丽丝执意不肯。一是因为那匹马原本应该有个什么名,二是因为她总觉得它什么时候还会走,三是因为作者懒,实在不知道怎么取名合适。
  本周榜单结束,朋友们周四晚上再见,这两天可能会改点错字什么的,若有更新提示不用看。还没收藏的朋友如果觉得还行,拜托点一下收藏,小夜在这里拜谢了。收藏一涨,码字特别有劲,真的,不骗你们。
 
 
第26章 chapter 26
  爱丽丝虽然是个女孩子,跟佣兵们在一起待久了,总有机会遇到几个烟花女子。自己觉得那些烟花女子的风致,她还是可以学上几分。
  至于如何跟着脂粉队混进伯爵宅邸嘛……
  只要有钱便不算很难。
  爱丽丝在住的客店打听了博恩烟花街的所在,听说并不太远,就决定徒步前往。
  她如今是个姑娘的打扮,听她打听烟花街,店伙的眼神就有点怪怪的。爱丽丝被他看得怪难受,又不好揍他一顿,琢磨着或许过几天换一间旅店住。
  要是她还像以前那样扮男装就不会有这种麻烦,当女人还真是麻烦啊。
  爱丽丝还是第一次进烟花街。当初她师父顾忌她是个女孩子,不肯带她进烟花街长见识。她小的时候听周围人描述,只当烟花街是龙潭虎穴。后来听身边认识的佣兵说那是销魂窟,又觉得好奇。如今师父管不着她,她自恃武力,不怕遇见坏人,放心大胆地进了烟花街。
  此时是黄昏,还未入夜。烟花街上已经有女人在路边站定,也有人在路上来来回回地走。
  这些都是最下等的妓|女,早早就被赶出来拉客,这么冷的天,她们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这些女人几乎长得一个样子,苍白而浮肿的面孔上不用心地抹了些脂粉。她们早已放弃了对未来的期待,连一个笑容都懒得挤出来,像是一群幽灵。
  若爱丽丝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看见这样的场景肯定会吓跑,说不定还会哭出来呢。不过如今的爱丽丝已经见识过许多真的死人,也就不会害怕活的幽灵。她看着她们的模样,多少觉得有点可怜。
  如果她不是经历了种种特殊际遇,此时她或许就在她们之中。
  爱丽丝对站街女的同情也不过是在脑海之中的一闪念,来这里还是办正事要紧。爱丽丝来之前打听过,博恩的烟花街上,做这行当的着实不少,但若说要出入伯爵宅邸,只有露露夫人带的人才有资格。
  露露夫人的妓|院是烟花街里最大的一家,只要看店铺的门面就知道,无论露露夫人追随的神明是爱欲女神阿尔涅,还是商业女神摩尔希,她一准是被眷顾的宠儿。
  爱丽丝一踏进妓院大门,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妓院里哪有寻常女子出入,不是走投无路,就是来砸场子。极少见的情况,也有姑娘来这儿找姑娘的,只是一般姑娘觉得这事太怪,都不肯。只有几个性子特异的愿意,但也只肯接熟客。
  爱丽丝是生面孔,身上穿着簇新的裘衣,不是熟客也不像是走投无路,那就只能是来砸场子的了。
  她虽然年轻,一看就不好惹。前台的姑娘赶紧派人去叫露露夫人。
  没过一会儿,露露夫人就从后面出来了,她的衣着神态打扮都和一般的姑娘不一样,身份一望即知。
  爱丽丝只听说露露夫人是烟花街最有实力的老鸨,却没想到她竟这么年轻。
  露露夫人年纪不过三十出头,长得非常娇媚,此时她穿着一件丝绸制的长睡衣,睡衣没有扣子,只在腰间系着条晃晃悠悠的绸带。她趿着拖鞋,卷着头发,手里拿一支细长水烟袋,杏眼微饧,像是没睡醒。
  她冲着爱丽丝打了个哈欠:
  “您是做什么来的,别是迷了路吧?”
  爱丽丝不理会她的嘲讽,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听说露露夫人每周五都会带姑娘去雷切尔伯爵大人府上,想跟您去长长见识。”
  这回答有点让人感到意外,露露夫人站直了身子,把烟嘴吐出来,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得出自己的结论:
  “看你这模样,不是做我们这行的。”
  爱丽丝说起瞎话来连眼睛都不眨:
  “不瞒您说,我两年前在王都的时候与伯爵大人见过一次,很得他的喜欢,那时候他看我年纪还小,就没把我带走,如今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要见一见伯爵大人,他若能想起当初在王都的事,或许能收我做个情妇。”
  露露夫人又打量她几遍,一笑:
  “雷切尔大人两个情妇都是艳丽娇嫩的姑娘,恐怕不喜欢你这样瘦削细弱的。”
  爱丽丝不想输了阵势,梗着脖子强辩:
  “你怎知道雷切尔喜欢什么样?他虽然有两个情妇,我看也不怎么喜欢,否则为什么不让她们主持宴会,非要寻你们。”
  说完这一句,她的语气又和软下来:
  “再说,我请露露夫人带我进去,也不是不给报酬。”
  她这样说着,往前台桌子上扔了一枚金币。
  金币在台上滴溜溜地转,露露夫人刚想去拿,爱丽丝快一步,抬手把金币按住:
  “露露夫人愿意带我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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