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黑化我揍你哦[九零]》
作者:春如酒
文案
周云恩是未来存活的最后一批人类。
战斗力极强,受过特殊训练,可惜最后还是被火焰吞没。
醒来后她穿到自己小时候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过上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好生活。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大米饭喷香!还有水灵灵的西红柿与嫩黄瓜,一辈子都吃不够。
但小说男主是个无恶不作的大魔头,再过几年就要黑化,火烧村子逃去南边,做尽一切令人唾弃的事,最后判了死刑。
为保住自己的美好生活,周云恩找到还是小可怜的男主角,把他拖进小树林揍了一顿。
这还不算,从此天天盯着他,捡到一毛钱都逼他交给警察,更是隔三差五给他上思想课。
正当她以为对方已经被自己驯服成温顺的小绵羊时,突然有一天,她看见这小子把混混拦在墙角,像头小狮子一样凶狠地说:“不许碰她,那是我的女人!”
若干年后,某慈善晚宴上,一口气捐了100亿的顾银杉发言。
“我能白手起家创立这么大的公司,靠得是夫人赞助的一百块钱,和她奶黄包一样的小拳头……”
只想当咸鱼的暴力女VS总企图黑化的小可怜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穿书爽文 都市异闻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云恩┃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咸鱼怪力女VS黑化小可怜
立意:遵纪守法
第1章
青云山下有个小村子,不大,三十来户人家。
其中有户周姓人家,1981年时生了个女儿,取名云恩,是远近闻名的病秧子。
小姑娘生得肤若凝脂,如花似玉,一头秀发好似瀑布那样长,可惜从娘胎带了病根,自打断奶就没离过药,一年总有几次昏迷吐血,整天待在家里不出门。村里别的姑娘都开始家里帮忙洗衣做饭了,她却连桶水都拎不起来。
尽管父母精心照料,在她16岁这年,病情还是恶化了。
她爸爸周振国是个开三轮的,连夜开车送她去镇上的大医院,在那儿治了半个月,几乎花光家底,最后只得了个“回家准备后事”的通知。
夫妻俩伤心欲绝地把女儿拉回了家,棺材黄纸都准备好了,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
在医院时周云恩就已经陷入昏迷,医生断定最多活不过月底,谁知在家躺着躺着,一晃过了十多天,愣是还没咽气。
周振国想把她送回医院做个检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某天夜里,他老婆徐丽华端了热水来给女儿擦身子,却见那个白瓷似的人儿睫毛一抖——睁眼了!
难道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夫妻俩吓坏了,掏出最后的老本从邻居家里买了根十五年的野人参,想强行给她续命。
可周云恩既不肯喝参汤,也不说话。
直到第二天才突然开口,喊了一声爸妈。
自那以后,她的病竟然离奇的好了。
别说昏迷吐血,连咳嗽都没咳过一声。要不是身体还虚弱,一时半会儿养不好,看起来就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她的事被远近村庄奉为奇谈,都说她是阳寿未尽,才被阎王送了回来。
只有周云恩自己清楚,什么阳寿,什么阎王,根本就没关系。
这个世界啊,其实是一本带有纪实性质的反黑小说。
小说主人公叫顾银杉,是村子里人人喊打的扫把星,据说命格太硬,会克死所有对他好的人。
自他出生后,亲妈先被他克死了,爷爷奶奶也相继死了,爸爸倒是没死,但在外面杀了人,被判无期徒刑。
他品性也不好,从小坑蒙拐骗,无恶不作。
唯一剩下的亲人,大伯顾明宏,也就是本村村长,压根不敢挨着他,让他一个人住在摇摇欲坠的老宅里,饭也不跟他一起吃。
天天没吃没喝,忍饥受冻,顾银杉憎恶所有人,心里积压的怒火爆发了。
在他十九岁那年,一把火烧掉整个村庄,自己连夜逃去南方沿海城市。
之后的他简直成了亡命徒,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十几年后,竟成了国内势力最大的□□老大,横行霸道无人可敌。
当然,最后顾银杉还是被抓捕归案,判了死刑。
这本书讲述的就是他充满罪恶的,带有离奇色彩的一生。
周云恩本不是本书里的人物,她出生在22世纪,那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已进入尾声,地球生态遭到极大的破坏,连空气里都充满了核辐射。
水、食物、庇护所……这些东西成为奢侈品,人类数量锐减至十分之一,可战争仍未停止。
周云恩是个经受过培训的超级战士,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驾驶战斗机完成攻击指令。
当眼睁睁看着那些伟大的建筑物,脆弱的平民,在她的攻击下变成碎屑时,尽管脸上没有表情,心里却压抑到极致,很想从这个世界逃开。
一次任务中,她被潜伏的敌人攻击了,坠机而亡。
醒来后就来到了这本她曾阅读过的小说里,变成与她同名的路人甲,周云恩。
一开始她还不确定,直到花了一天的时间观察周围,才笃定就是那本小说。
周云恩这个角色之所以在小说里有姓名,全因为她的父母,两人非常善良,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救助过顾银杉的人,但最后他们一家三口也都葬身于火海之中,这点证实了顾银杉是个毫无人性的恶魔。
小说背景开始于1980年,顾银杉出生的那年。
周云恩比他小一岁,今年已经16了,说明现在是1997年。
1997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她迫不及待想走出去看看,可是身体实在虚弱,一下地就摔倒了。
周云恩撑着床沿努力地想爬起来,外面徐丽华听见动静,连忙进来查看。
“哎呀,你怎么自己下地了?快回去!”
她不由分说地把女儿按回床上,周云恩苦笑。
“我都醒来两天了。”
“才两天而已,你身体那么虚弱,得好好休养,最起码躺一个月。”
天啊,她还想快点看看外面的风景呢。
没有遭受过战争损坏的世界,一定很美吧。
“用不着那么久,我只是……有点饿。”
说到这里,肚子也很配合的咕噜了一声。
徐丽华立马说:“等着!妈去给你做饭吃。”
话音未落,人已经走出房间。
窗外很快飘进来炒菜的香味。
周云恩闲着也是闲着,百无聊赖地打量这个房间。
面积不大,大概六七个平方。
四面砖墙,刷了石灰,房梁是木质结构,看起来年头也不短了。
房间陈设简单,一张一米二的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小衣柜。
大约是不方便出门的缘故,窗边靠墙摆放了一个简陋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
书里的角色也看书,还挺有意思。
周云恩正这么想着,徐丽华已经端着几盘菜回来了。
她把饭菜放在书桌上,扶女儿坐起来,细心的在她腰后塞了个枕头。
“快吃吧,都是你爱吃的菜。”
说到吃周云恩可就不困了,赶紧去看盘子里的东西。
九十年代生活水平不高,因此饭菜也比较朴素,以素菜为主。
一盘清炒小白菜,一盘土豆丝,还有一碗西红柿蛋汤。
红的绿的黄的,色彩明艳,全都油亮油亮的,看得人胃口大增。
周云恩所在的末世,科技水平不知道比现在高了多少倍,可饮食方面却还不如九零年代。
他们每天忙于作战,加上环境太差影响种植,常年靠压缩食品果腹。
因此她片刻都不想耽误,端起碗来就开吃。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真的贼差了,端碗饭都晃晃悠悠的。
但她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力,宁可整个上半身趴在桌上!也要吃到满足为止!
原身常年生病胃口不好,以前劝她多吃两口都不肯,徐丽华头一次看见女儿胃口大开的模样,都忍不住担心起来。
“你慢点吃,慢点吃,别呛着……”
“这道菜里放了什么?怎么酸酸甜甜的?”
她指着那碗汤问。
徐丽华满头雾水,“西红柿本来就是酸酸甜甜的啊,咱们自家地里种的,我刚摘回来,可新鲜呢。”
真的吗?可她以前在末世吃的西红柿味道都寡淡得很。
果然只有好的环境,才能种出好吃的食物啊!
周云恩一口气吃了个精光,就差把盘子舔干净,最后摸着鼓鼓的肚子,躺在床上舒服地吁出一口气。
徐丽华收拾了碗筷,忧心忡忡的给她兑了点酵母水。
“你很久没吃过这么多东西了,小心消化不良,快点把这个喝了。”
酵母水看起来黄黄的,味道是难以形容的奇怪,倒是不难喝。
周云恩一口吞了,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巴。
徐丽华道:“下午你好好休息,妈就在外面,有事叫一声。”
“好。”
房门关上,周围安静下来,只是偶尔从窗外传来一声鸟叫。
人吃饱了就容易犯困,周云恩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发现已经到了傍晚。
再也不需要执行攻击指令,这让她身心获得极大的轻松,整个人就像泡在温泉里,暖洋洋的。
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小块被阳光染成金黄的晚霞,非常漂亮。
外面现在是什么样呢?
她很想看看,便掀开被子,再一次尝试下地。
中午的饭菜给她补充了不少体力,这次双腿终于没有那么软绵绵了。
她先双脚落地,扶着床沿站稳,待身体适应后,便扶着墙壁慢慢走出去。
打开房门,两天来她第一次看见外面的景象。
一间小小的客厅,摆了张八仙桌,和四条长凳。
客厅右边有扇门,房门敞开着,里面摆满了油盐酱醋还有零食米面等东西,是周家除了周振国开三轮车帮人拉货外,另一项收入来源——杂货铺。
丽华杂货是村里仅有的一家商店,由徐丽华负责经营。村民们炒菜没盐了,洗衣服没肥皂了,以及过年过节时的白糖酥饼,都从她这儿买。
墙壁上开了大大的窗子,外面支了个小小的遮阳棚。
徐丽华此时正坐在窗子旁边,聚精会神的织毛线。
再过几个月就要天凉了,丈夫和女儿的旧毛衣都不够暖和,她得赶紧织出几身新的来。
周云恩不想被她发现,否则肯定又回被扶回房间,叫她别乱跑。
她踮起脚尖,悄无声息地从厨房后门溜了出去。
外面的画面比她想象中更美丽。
青山绿水环绕着小村庄,天空铺满绚丽的云彩。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嗯,是幸福的味道。
突然,前方响起刺耳的骂声。
“又偷我家的红薯,快点交出来!”
周云恩闻声望去,只见一个妇人站在家门口叉着腰破口大骂。
在她怒骂的方向,一个骨瘦嶙峋的身影匆匆逃窜,怀里好像藏着什么,狼狈的样子与宁静的山村格格不入。
扫把星?偷红薯?
难道那就是书里即将黑化,烧死全村人的恶魔,顾银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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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顾银杉已经十七岁了,离他火烧村庄只剩下两年。
这意味着,就算自己能在这个世界好好待着,两年以后也会被一把火烧死。
她走了狗屎运才穿进这本书里,还准备活到八十岁颐养天年呢,绝对不能被他把家给毁了!
而相比等到他放火时再阻止,直接将邪恶火苗扼杀在摇篮里会更合适。
顾银杉不是没人管么?以后她就是他的监护人。
但凡他敢干坏事儿,她就狠揍一顿,非得把他扭曲的道德感给拧正不可!
偷人家红薯是不是?给她还回来!
周云恩拔脚就朝那边冲,准备将他缉拿归案,奈何身体太虚弱,跑了没几步就摔倒在地,眉毛磕在石头上,疼得哎呀一声。
妇人看了过来,织毛衣的徐丽华也被惊动了,纷纷围到她身边。
只有顾银杉,头也不回地跑出老远。
“云恩啊,你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傍晚风大小心着凉,快进去。”
徐丽华看见女儿脸上的伤,心疼得不行,将她搀回房间里,去找红药水给她涂。
妇人在旁边照看,周云恩已经从她和母亲的对话中了解到,她叫金玲,按辈分算,自己得叫她婶子。
“金玲婶,我问你个事。”
周云恩开了口。
对方忙道:“你说。”
“那个顾银杉,是不是经常偷东西?”
金玲婶顿时抱怨起来。
“可不是么,真不知道咱们村怎么出个这种人。啥都偷!地里的红薯忘记挖,他一夜能偷走一麻袋!晒在门口的谷子收晚了,他拿盆来装!就连家里杀好的鱼,我放在灶台上,出去剥个蒜的功夫,又被他给偷走了,真是气死我了!”
“只对你家这样么?”
“哪儿啊,全村人的东西都偷!你妈的杂货铺不也被他偷过不少么?要不他不种地不种菜的,天天吃的东西从哪儿来呢?都是偷的!”
“大家怎么不管管呢?”
“管啊,怎么没管过?可谁能管得住?那小子跟猴儿似的,爬窗翻墙,跑起来贼快。就算侥幸抓到他,你还不一定能打得过他呢!石头、棍子,他抓住什么用什么。上次他亲大伯,就是咱们的村长长宏,要他把偷走的金项链还回来,被他泼了一身的粪!你说谁还敢管?”
周云恩想象那副画面,差点没笑出声。
好吧,既然大家都管不住,那她说什么也得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