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杜誉缓缓点头,继而皱起眉头:“马夫人如此为本官考虑,本官十分感动。可是本官有一事不解……现下外面是阴天,又还未到晚上,既没日,又没月,何来日月精华?”
花朝尚在得意自己天下独一份的奇巧心思,饱满的情绪正在胸中澎湃,忽然被杜誉戳破,噎了一下,心中愤懑,忍不住脱口而出:“杜蘅思你究竟要怎样……”话一出口又怂了,捏细了嗓子,嗫嚅道:“大、大人……”
这么说话的片刻,面已微坨。杜誉重新捡起筷子,将碗中的面翻了个个:“说实话。”
花朝的才干没有再发挥的空间,颇有些怀才不遇之挫,低下头,闷闷道:“公厨大娘说,你只吃素面。”
杜誉停下筷子:“那你拿蛋做什么?”
花朝犹犹豫豫,不知怎么开口。
“偷盗官府财物,最少徒刑三年。”
花朝立刻道:“民妇、民妇看、看大人吃得太寡淡,想给大人添点花样……”
杜誉一愣,下意识脱口问:“既如此,怎么又不拿进来?”一出口,想起她方才的回答,意识到这是一个循环问题。她的回答是相互矛盾的,他这一回却没有再深究下去的兴趣,垂下眼皮,望着面前的清汤白面和浮在面上的一点碧绿葱花,唇边缓缓地绽出一点笑。
再抬头时,却仍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他本待摆摆手,跳过这个话题。
花朝却道:“后来民妇一想,大人身居高位,却只食素面。如此简朴,堪比圣人作为。大人定是在磨砺自己意志!民妇怎能让那小小鸡蛋乱了大人心志,鸡蛋虽小,为祸却不浅啊!”
杜誉听她一连串马屁,眉心微跳:“本官不是圣人,本官要吃鸡蛋。你把那……众恶请进来吧。”
花朝一怔,转而道:“大人能屈能伸,真真大丈夫耳!大人尝蛋,一如佛祖下凡历劫,为尝百姓疾苦,甘愿受那恶蛋诱惑,为的,不过是苍生黎民啊!”
杜誉身陷马屁丛林,却屹立不倒:“你别啊来啊去,本官吃个蛋,和苍生无关。”摆手令她将那碗茶叶蛋取来。见了碗中那圆滚滚、暗突突的茶叶蛋,端端正正一笑:“马夫人一片好心,本官怎忍辜负――本官虽一向不甚喜食此物,但马夫人若替本官剥好,本官自当勉强一试。”
这话是什么意思,再明显不过。
花朝唇角微微抽动――勉强?那我可真谢谢你赏脸哦。
她咬牙拾起一个茶叶蛋,剥开蛋壳。
第十三章
说是勉强,拿了四个茶叶蛋,他一口气吃了三个。剩下一个,还拿油纸裹了袖起来,说晚上办案饿了当夜宵。
若非他眼下身材略显单薄消瘦,这么吃下去,恐怕没几日就会吃成六部大员那样的膀大腰圆。
吃罢撤下碗筷,杜誉复将案上卷宗摊开,埋首其中。阅到一栏,忽然抬首,问:“你方才为何一直盯着我?”
“方才?”花朝没反应过来他的“方才”指的是何时,她确实没少盯过杜誉,不过就刚才这一会,她应该是咬牙切齿、恨不得将那厮盯出一个洞来的。
正自犹豫该不该和他说实话。杜誉道:“本官自知有几分样貌,可你众目睽睽之下盯着本官,就不怕引人误会?就不怕……本官误会?”
花朝怔了一怔,残存的一点良知转瞬荡然无存。
这是……向天借了张大脸?
君子泰而不骄,你这骄的很泰是怎么回事?
若是旧时,花朝定会凭着良心好好规劝一下跟前这位少年,然而这些年生意场上,那一点本就不多的良心早七零八碎地连卖带送了个干净,反而一张面皮,越蹉跎越厚。思绪稍稍一转,腆着一张无耻厚颜笑道:“大人这容貌,任谁看了也会移不开眼,岂独民妇一人?!民妇不怕人误会,人人都喜盯着大人看,怎会就民妇一人遭人误会。大人更无需怕人误会,大人身正不怕影子斜,旁人纵嘴碎说道两句,亦不必放在心上。”
“马夫人说的好,身正不怕影子斜……”杜誉闻言“哦”了一声,起身踱到她身边,离她越来越近,花朝都能隐约感觉到,随着一阵风动,他袍袖的边缘扫在了自己身上。“可若是本官……立身不正呢?”
花朝下意识往后一退,讪笑连连:“大人真会说笑,哈哈,大人真会说笑!”
杜誉见她后退,眸底微微动了动,停住脚步,不再上前。若有所思看了她一眼,转身回到案前:“你还没告诉我,方才审胡管家时,你为何一直盯着我看。”
“审胡管家时……哦对了,是《秋暮雁归图》!”花朝叫道:“那个胡管家,在撒谎。”
杜誉眼皮微抬:“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花朝当然不能说自己知道《秋暮雁归图》在他手中,犹疑片刻,只好道:“民妇几年前见过《秋暮雁归图》,不在胡管家手中。”
“几年前的事?你怎知时移世易,不会变化?”他说这话时口气悠悠,似在想一些与此无关的事。
我知不知道你还不清楚,点到即止得了,别弄得大家下不来台。
……好吧,其实是我一人下不来台。
花朝想了想,道:“《秋幕雁归图》是收藏至宝,胡管家不识货,董元祥不可能不认识。我若是董元祥,定会自己掏钱将那图买下来,不会拒之门外。”
“但若是那图来路不正呢?”
花朝撇撇嘴,忍不住叹:“那可是宝贝!一倒手少说几百两银子的进账,冒点险怎么了?行走江湖的,哪个没干过点脑袋悬腰上的事,董元祥这种下三滥,会把仁义规矩放在心上?”
杜誉忽然转目看她,眼底泛起一种看不清的情绪:“这么说,你也干过这种事?这些年,你很缺银子?”
什么?!
诶不是咱不是在说董元祥吗?
“不不不不不不,民妇不是那种人!民妇是良民,良的不能再良的良民!”花朝反应过来,浑身吓了一身冷汗,连连赔笑――她一个硕鼠,怎么和猫交流起偷米的技巧来了!
因神经紧张,她并未注意到杜誉后一句的“这些年”仿佛意有所指。
杜誉垂下眼皮,敛去逼人的目光,淡淡道:“你没说错,胡管家在撒谎。”
花朝道:“大人既知道,为何不抓他?”
杜誉道:“胡管家不是凶手。”
花朝皱起眉头,虽然她也直觉姓胡的没有杀人,但没有证据之前,一切的合理怀疑都不应当排除,不是吗?
杜誉似感觉到她的疑惑,反问:“你可知自己为何被抓?”
“不是因为那张契约吗?”
杜誉道:“张慎不会那么冒失……董元祥被人拿枕头闷死,床上挣扎痕迹明显。董元祥重伤在身,若是寻常男子,他根本无挣扎之力,因而杀人的,应当是个……”
“女人。”花朝道:“所以张大人认定我有嫌疑。”
杜誉点点头,“也有可能是孩童。只是现在证据仍然不足,难以下定论。”
花朝顺着他的思路想了想,忽然记起一事:“这么说来,鞋底泥迹之类的,也是诓董旺的了?”说着一拍手:“对啊,那天虽然有雨,但雨恰恰是酉时前后下的,照董旺的说法,他酉时前后应该是昏迷的,所以不可能脚上沾有泥迹。”
杜誉不置可否,只是道:“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思路会停滞,感官有时……也会失真。”见她似身陷思索,道:“一会我要去崇礼侯府赴宴,让王菀送你回大理寺。我只是将你从大理寺借出来一天,张慎尚未正式升堂审过你,书吏亦未有销罪的录档……还得……委屈你几日,走个程序。”杜誉声音不高不低,仍无什么波澜,却异常温和。
然对花朝而言,话怎么说不重要。话里的内容才最重要。杜誉的话让她想起了当前的身份――她一只硕鼠,成天操着老猫的心做什么?董元祥爱谁杀谁杀的,反正跟姑奶奶没关系。
“既如此,你刚才怎么不让我随张大人回去?”花朝忽然想起一事,问。
“张慎好女……”杜誉脱口而出,话到一半,清了清嗓子:“张大人公务繁忙,你跟着他,只会添乱。”
花朝好容易才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我是狗吗,从刑部到大理寺三条街的工夫,就能给他添出乱子?我是能当街咬人,还是能就地刨个坑把他给埋了啊?
然而一低头,乖乖顺顺:“大人说的是。大人思虑周全,民妇万不能及。”
第十四章
杜誉见她强装出来的乖顺模样,轻轻一哂:“去那架子上把本官为崇礼侯备的礼拿来。”
花朝依言挪步过去,看到一摞书上摆着一个木头匣子,料想这便是杜誉为崇礼侯准备的礼物,取下来。见那匣子口未封全,出去好奇,背着杜誉悄悄将口推的更开,瞥见里面的物什,愣了一下。
崇礼侯再闲散,他好歹也是个侯爷。你就拿这么个小拨浪鼓当贺礼,是不是有点欺人太甚了?
花朝撇了撇嘴,犹豫几番,终于不忍一名前程似锦的大好儿郎葬送在人情世故上:“大、大人,你就……就送这礼?”
杜誉眼皮子都未抬:“有何不妥?”
“妥!非常妥!”花朝强笑着道:“不过大人要是能再添一点富丽气象,那就更妥了!”
“富丽?”杜誉喃喃“哦“了一声,道:“我看这几日院中芍药开了,你摘一朵放里面吧。”
抠,还是你抠!花朝撇撇嘴,将那木匣子合上。
杜誉忽然道:“崇礼侯给孩子办满月宴。才满周的孩子,我想来想去,只有这礼物合适。”
花朝心道,您不用跟我解释,您跟崇礼侯解释的通就成。
慢着,崇礼侯?崇礼侯府的满月宴,还敢请杜誉?
自打在皇位之争中落败后,崇礼侯一直如履薄冰。这些年来,不敢沾一点政事,往来若非闲散勋贵,就是些登不上台面的三教九流。
杜誉这样的刑部大员,春风得意的状元郎,他居然敢请?
这么疑惑着,忍不住脱口问:“崇礼侯府竟给大人发了请帖?”
“哦,倒是没有。”杜誉仿佛丝毫未觉有什么不妥:“我从礼部为崇礼侯操办宴会的吏员那买的。”
买?请帖指名道姓,这都能买卖?别人是掩耳盗铃,你这干脆是蒙着眼睛盗铃呐!
“那……那礼部吏员竟肯卖给你?”这是……视官途如粪土?
“原本不肯,不过秦衙内帮了些小忙。”杜誉脸不红、心不跳地说:“一百文钱。”
一百文钱,你怎么不说你是抢的?
花朝眉心一跳,忽然开始同情起那位礼部小吏来――一边是自家长官的倒霉儿子,一边是无实权却世袭数代、连在皇位之争中都未获罪的勋爵,可怜蝼蚁,只能在夹缝中卑微求存。做人难,想做人上人,更难啊!
花朝在心中长叹,一抬首,注意到杜誉扎人眼球的绯色官袍,抱着点“上天有好生之德”的慈悲心肠,小心问:“大人不会准备穿这身……去赴宴吧?”
好在杜誉尚未泯灭天良,摇摇头:“不,我穿常服去。一会你伺候我更衣。”
得嘞!花朝松了口气……
诶?不对啊,为什么又是我?!这你堂堂一届朝廷命官身边连个丫鬟小厮都没有吗?
腹诽归腹诽,衣裳真到了手里,花朝还是没那个尥蹶子不干的勇气。见杜誉双臂张开,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心底骂骂叨叨地替他披上了那件靛蓝色宽袖长袍。
低头替他系腰带时,终忍不住鼓囊了一句:“大人这么大的官,怎么也不找个侍婢!”
花朝只是随口一埋怨,没有指望他真答的意思。却听见他沉默了一瞬,道:“我一向性子孤僻,不喜外人在身边,更不喜人伺候……”
那现在这是……给我的额外赏赐?我是不是得……磕头谢个恩?
花朝含蓄地翻了个白眼,手下没控制住劲,将那腰带狠狠一拉。杜誉一声轻嘶,却反而笑了:“夫人不一样,夫人不是……”
夫人不一样,夫人不是人――花朝不用想也知道他会说什么。她不想让这糟心话乱了自己本就不怎么平静的心境,打断他:“大人特意买了别人的请帖上崇礼侯府做什么?”
问话间衣裳已经穿好,杜誉肤色非常白,一袭蓝衫更是衬地他面容皎皎。更衣时花朝特意摩挲了下那布料,是极寻常的棉布。在杜誉这个位阶的官员,至少也是穿绸穿缎。像张慎那样的骚包,更是件件都是丝绸。据闻还悄悄令人置办了上等的越府丝,因怕人弹劾,不敢堂而皇之的穿出去,只敢关起门来在家中穿,锦衣夜行,无人欣赏,每每思及,寂寞的几乎要垂下泪来。
可这一身寻常棉布,到了杜誉身上,无端端却有了玉树般的清贵味道――大概真如世人所说,人长得好看,披麻袋都是绝色。
无论如何,这已算得上他拿得出手的锦衣了。
杜誉听见她的问题,低头沉沉看她一眼,没有立刻回答。花朝十分乖觉,当即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些过了边界,忙忙赔着笑道:“民妇就是随口问问,聊聊天,大人不用当真!”
刑部的人乔装上门,还能干什么。不用他说,花朝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可姬敬修一个连做文章都板的像块砖似的大盛模范好儿郎,能犯什么事?杀人放火?不可能不可能。
花朝心中笃定地摇着头,杜誉忽然道:“户部侍郎胡惟简与崇礼侯的关系,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花朝脑中稍稍一转,脸色微变:“你什么意思?”